
ICS77.140.75 H48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3167—2016
石油化工加氢装置工业炉用
不锈钢无缝钢管
Seamless stainless steel tubes and pipes for industrial furnace of petroleum and
chemicalhydrogenationunit
2016-10-13发布
2017-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 33167—201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
限公司、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仇云龙、朱卫飞、张杰、宋建新、王建勇、董莉、马小军、朱音、王坤。
H
GB/T33167—2016
石油化工加氢装置工业炉用
不锈钢无缝钢管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化工加氢装置工业炉用不锈钢无缝钢管的分类及代号、订货内容、尺寸、外形及
重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文件。
本标准适用于外径68mm273mm的石油化工加氢装置工业炉用不锈钢无缝钢管(以下简称钢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23.114 钢铁及合金铬含量的测定可视滴定或电位滴定法 GB/T223.16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变色酸光度法测定钛量 GB/T223.1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硫代硫酸钠分离-碘量法测定铜量 GB/T223.25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丁二酮重量法测定镍量 GB/T223.2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α-安息香重量法测定钼量 GB/T223.3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蒸馏分离-靛酚蓝光度法测定氮量 GB/T223.40 钢铁及合金锯含量的测定氯磺酚S分光光度法 GB/T223.5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亚砷酸钠-亚硝酸钠滴定法测定锰量 GB/T223.59 钢铁及合金磷含量的测定铋磷钼蓝分光光度法和锑磷钼蓝分光光度法 GB/T223.6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高氯酸脱水重量法测定硅含量 GB/T223.6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测定硫含量 GB/T223.69 钢铁及合金碳含量的测定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 GB/T228.1 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228.2 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2部分:高温试验方法 GB/T 241 金属管液压试验方法 GB/T242 金属管扩口试验方法 GB/T246 金属管」 压扁试验方法 GB/T 2102 钢管的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GB/T2975 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GB/T4334一2008金属和合金的腐蚀不锈钢晶间腐蚀试验方法 GB/T5777—2008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检验方法 GB/T6394 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方法 GB/T7735 无缝和焊接(埋弧焊除外)钢管缺欠的自动涡流检测 GB/T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10561一2005钢中非金属夹杂物含量的测定标准评级图显微检验法 GB/T11170 不锈钢多元素含量的测定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常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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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33167—2016
GB/T17395 无缝钢管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20066 钢和铁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20123 钢铁总碳硫含量的测定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 GB/T20124 钢铁氮含量的测定情性气体熔融热导法(常规方法) NB/T47013.5一201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5部分:渗透检测 SH/T3037—2002炼油厂加热炉炉管壁厚计算 YB/T5137 高压用热轧和锻制无缝钢管圆管坏
3分类及代号
3.1钢管按加工方法分类如下:
a)热轧(挤、顶、锻)钢管,W-H; b)冷轧(拔)钢管,W-C。
3.2钢管按尺寸精度分类如下:
a)普通级精度,PA; b)高级精度,PC。
3.3下列代号适用于本文件:
D:外径(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公称外径)。 S:壁厚(如无特殊说明,包括公称壁厚和/或计算壁厚)。 Smin:最小壁厚。 L:长度。
4订货内容
按本标准订购的合同或订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a)产品名称; b)标准编号; c) 钢的牌号: d). 订购的数量(总重量或总长度); e) )尺寸及精度; f) 交货状态; g) 特殊要求。
尺寸、外形及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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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外径、壁厚及允许偏差
5.1.1钢管按公称外径和最小壁厚交货,或按公称外径和公称壁厚交货。钢管的公称外径和壁厚应符合GB/T17395的规定。 5.1.2铜管的公称外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最小壁厚或公称壁厚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外径和壁厚的尺寸精度应在合同中注明,未注明时按普通级供货。 5.1.3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可按其他尺寸规格交货或供应表1、表2 规定以外尺寸精度的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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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33167—2016
表1 钢管公称外径的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允许偏差
尺寸
加工方式
普通级(PA) ±1%D
高级(PC) ±0.75%D
热轧(挤、顶、锻)钢管
公称外径
68~273
W-H 冷轧钢管 W-c
D 公称外径
±0.75%D
±0.5%D
68~273
D
表 2 钢管壁厚的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允许偏差
加工方式
尺寸
普通级(PA) +25%Smln
高级(PC) +22%Smm 0 +12%S -10%S +15%Smm 0 +10%S
按最小壁厚订货
热轧(挤、顶、锻)钢管
0
W-H
+15%S -10%S +22%S.i 0 +12%S
按公称壁厚订货
按最小壁厚订货
冷轧(拔)钢管
W-C
按公称壁厚订货
-10%S
-5%S
5.2长度 5.2.1通常长度 5.2.1.1 钢管的通常长度为4000mm~12000mm。 5.2.1.2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交付长度大于12000mm或小于4000mm但不小于 3000mm的钢管。长度小于4000mm但不小于3000mm钢管的数量应不超过该批钢管交货总数量的5%。 5.2.2定尺长度和倍尺长度 5.2.2.1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可按定尺长度或倍尺长度交货。 5.2.2.2 钢管按定尺长度交货时,其长度允许偏差为+15mm。 5.2.2.3 钢管按倍尺长度交货时,每个倍尺长度应按下述规定留出切口余量:
a) D≤159mm时,切口余量为5mm~10mm; b)159mm
5.3外形 5.3.1弯曲度 5.3.1.1 钢管的每米弯曲度应符合如下规定:
a) S≤15mm时,不大于1.5mm/m; b) S>15mm时,不大于2.0m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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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3167—2016
5.3.1.2 钢管的全长弯画度应不天于钢管总长度的0.10%
5.3.2不圆度和壁厚不均
钢管的不圆度和壁厚不均应分别不超过外径和壁厚公差的80%。 5.3.3端头外形
钢管两端端面应与钢管轴线垂直,切口毛刺应予清除。 5.4重量 5.4.1交货重量
钢管按实际重量交货。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亦可按理论重量交货。当按理论重量交货时,理论重量的确定应符合5.4.2的规定。 5.4.2理论重量的计算 5.4.2.1钢管的理论重量按式(1)计算。
W-
pS(D-S)
...(1)
1000°
式中: W- -钢管每米理论重量,单位为千克每米(kg/m);
3.1416; 钢的密度(见表3),单位为千克每立方分米(kg/dm);
元 0 D- 钢管的公称外径,单位为毫米(mm); s 一钢管的平均壁厚,单位为毫米(mm)。
-
5.4.2.2 2采用平均壁厚计算理论重量,其平均壁厚是按壁厚及其允许偏差计算出来的壁厚最大值与最小值的平均值。 5.4.3 重量允许偏差
钢管按理论重量交货时,供需双方可协商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之间的允许偏差,并在合同中注明。
6技术要求
6.1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
6.1.1钢的牌号和成品化学成分应符合表3的规定。 6.1.2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供方可分析并报告钢中气体元素氢、氧、氮的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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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33167—2016
B 00"8 62 62 00°8
608
60'8
密
010 011~08
qN
-
~(N+O)S ~(N+O) no 2 10V 020> 020V 0z'0> 020> 02'0> 00"~002 0'f~0"s 00 0s1~0'11 02106 0'21~0'6 0'81~06 0'81~06 0"81~0.91 002~08 061~021 0'61~021 0002 0*61~021 8000> 800°0 '0> 800°0> 800'0> 800°0≤ 0200V 0200 0200 0200> 0200 0200> 001> 00'l> 001V 00'T> 00'1> 00'1 002> 00'2 002% 00'z> 002 00'z> S00 SS00 800V 010200 800> 010~t00 CN N 0 N 强一擀 台4 60918S S 89288 691288 811788 612788
02'0 02'0
L
I
1
1
OW
一
-
1
IN
800
S
P
3
表
5
U
C
号
盛
字
序号 1 2 3 4 5 6
5
GB/T33167—2016
6.2制造方法 6.2.1 钢的冶炼方法 6.2.1.1 钢应采用电炉加炉外精炼或转炉加炉外精炼,或电渣重熔法冶炼。 6.2.1.2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采用其他更高要求的冶炼方法 6.2.2管坏的制造方法
管坏应符合YB/T5137的规定,其加工变形总延伸系数应不小于3。 6.2.3钢管的加工方法
钢管应采用热轧(挤、顶、锻)或冷轧(拔)无缝方法制造。 6.2.4交货状态 6.2.4.1 钢管应以固溶、酸洗状态交货。凡经整体磨(抛光)、镗或经保护气氛热处理的钢管可不经酸洗交货。 6.2.4.2 06Cr18Ni11Ti、07Cr19Nil1Ti、06Cr18Ni11Nb和07Cr18Nil1Nb钢管在固溶热处理后,应进行稳定化热处理,稳定化热处理制度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3力学性能 6.3.1室温力学性能
钢管应进行室温拉伸力学性能检验,其值应符合表4的规定。 6.3.2 高温力学性能
钢管应进行550℃高温拉伸力学性能检验,其值应符合表4的规定,且供方应保证成品钢管的高温
力学性能满足SH/T3037一2002中附录E应力曲线的要求。
表4钅 钢管的力学性能
550℃拉伸力学性能
室温拉伸力学性能
规定塑性 断后伸延伸强度 长率 R,o.2
规定塑性延伸强度 R,o.2 MPa
抗拉强度 R. MPa
抗拉强度 R. MPa
序号
牌号
统一数字代号
A %
MPa
不小于
S31603 S31703 S32168 S32169 S34778 S34779
022Cr17Ni12Mo2 022Cr19Ni13Mo3 06Cr18Ni11Ti 07Cr19Nil1Ti 06Crl8Nil1Nb 07Crl8Nil1Nb
35 35 35 35 35 35
84
490 490 515 515 520 520
180 180 205 205 205 205
348
1 2 3 4 5 6 6
-
-
114 115 138 138
406 408 359 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