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73.120 D 96 备案号:36583—2012
B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 11298—2012
周边传动中心自动提耙浓缩宿机
Center auto-raise peripheral traction thickener
2012-11-01实施
2012-05-24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JB/T 11298—2012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I
规范性引用文件. 产品分类..
3
技术要求...
4 5
试验方法… 6检验规则 6.检验分类. 6.2出厂检验.. 6.3型式检验 7标志、标签和使用说明书 8包装、运输和贮存
.... 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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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 11298—20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矿山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88)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淮北矿山机器制造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沈阳矿山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庆来、王松阳、李从军、郭跃九、杨勇、张喜、黄嘉琳。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I
JB/T 11298—2012
周边传动中心自动提耙浓缩机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周边传动中心自动提耙浓缩机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 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过滤之前的精矿浓缩或尾矿脱水、工业污水澄清处理的周边传动中心自动提浓缩机(以下简称浓缩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应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弓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1720一1979 漆膜附着力测定法 GB/T 3768 声学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反射面上方采用包络测量表面的简易法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 13306 标牌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B/T 2300 回转支承 JB/T 5000.3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3部分:焊接件 JB/T 5000.10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10部分:装配 JB/T 5000.12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12部分:涂装 JB/T 5000.13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13部分:包装 JB/T 6996重型机械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3产品分类 3.1浓缩机是由电动机或液压马达驱动,周边胶轮或齿条传动,中心液压或机械自动提耙,深层布料的机器。依据用途及直径大小,可采用单驱动结构(见图1)和双驱动结构(见图2)。 3.2浓缩机的型号表示方法如下:
NZ-S
双驱动,单驱动不标注浓缩池内径,单位为米(m) 中心自动提耙周边传动方式:T为齿条传动,J为胶轮传动浓缩机
标记示例:浓缩池内径为53m的周边齿条单驱动中心自动提耙浓缩机,其标记为: NTZ-53浓缩机
1
JB/T 11298—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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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副耙;2— -转笼;3- -长耙;4- -齿条导轨;5- -稳流布料桶;6- 中心支承;7— -集电装置;
8— 一入料管组件;9- -槽架;10- -传动架;11- 短耙;12- -驱动装置。
图 1
2
10
8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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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耙;2——转笼;3——长耙;4——齿条导轨;5——稳流布料桶;6— —中心支承;7—— -集电装置;
8— 一入料管组件;9- 一槽架;10——传动架;11— -短耙;12- 一驱动装置。
图2
3.3浓缩机的基本参数应符合表1 的规定
表1
池中心深度 沉淀面积 耙架每转时间 提耙高度 驱动功率 提耙功率 参考重量
型 号 浓缩池内径
m? 176 254 450 706
kw 5.5 5.5 7.5 11.0
kw 2.2 2.2 2.2 3.0
min/r 4.0~8.0 5.0~9.0 7.0~12.0
m @15 @18 Φ24 Φ30
m 4.0~4.5 4.0~4.5 4.5~5.5 4.5~5.5
mm 450 450 450
t 18 26 32 2% 47
NJZ-15 NJZ-18 NJZ-24 NJZ-30 NTZ-30
450
9.0~15.0
2
JB/T 11298—2012
表1 (续)
浓缩池内径 池中心深度 沉淀面积 耙架每转时间 提耙高度 驱动功率 提耙功率 参考重量
型 号 NJZ-38 NTZ-38 NTZ-45 NTZ-53 NTZ-53S NTZ-60S NTZ-65S NTZ-70S NTZ-75S NTZ-80S NTZ-100S
m $38 Φ45 Φ53 @60 $65 Φ70 $75 Φ80 @100
m 6.5~8.0 6.5~8.0 1 590 13.0~22.0
m? 1 134
kW 15.0 15.0 15.0 18.5 18.5 22.0 22.0 30.0 37.0
kw 4.0 4.0 5.5 5.5 7.5 7.5 7.5 7.5 11.0
min/r
mm 600
t 52 66 78 91 120 180 190 205 230 260 290
11.0~19.0
600
2 205 16.0~27.0 600
6.5~8.0
7.0~8.5 7.5~9.0 3316 19.0~33.0
18.0~30.0
600 600 600
2 826
3 846
7.5~9.0 8.0~10.0 4 415 22.0~38.0 800
21.0~35.0
800 800
8.0~10.0 8.0~10.0
5 024 7850
24.0~40.0 30.0~60.0
4技术要求
4.1浓缩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4.2所有零部件应经检验合格,外购件、外协件应有合格证明文件,方可进行装配。 4.3浓缩机所有零部件的焊接质量应符合JB/T5000.3的要求。 4.4浓缩机的装配应符合 JB/T 5000.10的要求。 4.5浓缩机的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a)各部分不得干涉,各运转部件应运转灵活,无卡阻现象和异常声响; b)机构不应向浓缩池里漏油。
4.6浓缩机周边传动装置可采用多级或无级调速,以适应不同工况要求, 4.7周边齿条传动式浓缩机的齿条齿距偏差不应超过土1 mm。 4.8浓缩机中心部分回转支承应符合JB/T2300的规定。 4.9浓缩机轴承部位温升不应超过35℃,最高温度不应超过70℃。 4.10 浓缩机刮板应与池底保持 60 mm~100mm 的间隙。 4.11浓缩机的电控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流稳定,无异常波动; b)传感器反应灵敏,自动控制准确无误,超载时应能及时报警; c)应能实现手动、自动和远程集控控制,根据刮泥耙受力大小自动提耙。
4.12浓缩机的液压系统应符合 JB/T 6996 的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a)密封良好,无渗漏现象; b)系统压力稳定,刮泥耙在提升过程中运行平稳; c)具有自锁功能,刮泥耙可在任意位置停留而不自行落下。
4.13浓缩机的驱动装置应具有轻便的防护罩。 4.14浓缩机的部件应有供起吊用的吊环。 4.15浓缩机的传动架、中心部分应设置维修平台,以保证使用的安全 4.16浓缩机工作时的噪声声压级不得大于 82 dB(A)。 4.17浓缩机外露非加工金属表面应涂底漆和面漆。涂漆应均匀,不应有脱漆、剥落、流痕和裂纹等缺陷。漆膜总厚度不应小于100 μm,漆膜附着力不应低于 GB/T 1720一1979 中的 2级,涂漆颜色应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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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 11298—2012
JB/T 5000.12 的规定。 4.18浓缩机成套供货范围应包括:
a)全套机械设备; b)液压站; c)电控柜。
5试验方法 5.1浓缩机的驱动装置和中心部分在空运转 2 h 后,检验 4.5 和 4.9、4.10 和 4.12。其中轴承部位温升和最高温度用点温计测量。 5.2在浓缩机正常运行时,按 GB/T 3768 的规定检测噪声。 5.3涂漆外观质量目测检验,漆膜厚度用电磁式膜厚计测量,漆膜附着力按GB/T1720一1979中规定的方法检验。 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浓缩机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出厂检验 6.2.1每台浓缩机须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时应附有证明产品质量合格的文件。 6.2.2出厂检验4.5、4.9、4.12~4.15、4.17 和4.18。 6.3型式检验 6.3.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浓缩机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b)正式生产后,产品结构、材料或工艺有较大改动,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正常生产的产品,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6.3.2型式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的全部要求。 6.3.3型式检验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一台进行。如检验不合格应加倍抽检,若仍不合格,则判定型式检验不合格。
7标志、标签和使用说明书 7.1每台浓缩机均应在适当而明显的位置固定产品标牌。标牌应符合GB/T 13306的规定,并标明下列内容:
a)制造厂名称和地址; b)产品名称及型号; c)主要技术参数; d)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 e)出厂编号和制造日期。
7.2浓缩机的使用说明书应符合 GB/T 9969 的规定。 7.3浓缩机的包装标志应符合 GB/T 191 和GB/T 6388的规定,并标明下列内容:
a)收货站及收货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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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发货站及发货单位名称; c)合同号、产品名称和型号; d)毛重、净重、箱号及外形尺寸; e)起吊作业标志和储运图示标志。
8包装、运输和存 8.1浓缩机的包装应符合GB/T13384和 JB/T5000.13的规定,并符合水路和陆路运输的要求。 8.2浓缩机的电气装置、零散的部件、紧固件和易损件应用封闭箱包装,并应在箱内固定牢固。其余部分可裸装或捆扎。 8.3包装箱应通风防雨,箱内零件应分类系好标签。裸装件应在明显位置上系标签。其外露金属加工表面和封闭箱中的零件应保证在运输和贮存中不受损伤和腐蚀,油孔应能防止异物进入。 8.4浓缩机应随机附带下列技术文件:
a)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b)产品使用说明书; c)装箱清单和成套发货明细表; d)总图、电控和液压系统原理图、安装图。
8.5浓缩机的贮存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在库房或棚下贮存; b)库房或棚下应通风,防雨雪,防阳光直射; c)捆扎件应单放,不允许码放。
8.6浓缩机每存放一年,应进行一次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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