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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 11264-2012 湿法烟气脱硫装置专用设备 氧化风管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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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JB/T 11264-2012 湿法烟气脱硫装置专用设备 氧化风管 ICS 13.030 J88 备案号:36533—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112642012
湿法烟气脱硫装置专用设备 氧化风管
Special equipment of wet flue gas desulphurization system-Oxidation pipe
2012-05-24发布
2012-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JB/T 11264—2012
目 次
前言范围
.I1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技术要求 4.1总体性能要求, 4.2技术性能要求 5检验 5.1出厂检验, 5.2型式检验. 6运行试验.…. 6.1基本要求..… 6.2安装及空载试验, 7标牌、标志、包装和运输, 7.1标牌和标志.. 7.2包装和运输. 8贮存和保养.. 附录A(资料性附录)氧化风管材质的选用及设计使用寿命附录B(资料性附录)氧化风管常用布置型式 B.1 管网式布置.. B.2 喷枪式布置. 图 B.1 管网式布置示意图. 图 B.2 喷枪式布置示意图,表 A.1 氧化风管材质的选用及设计使用寿命。
..3
..+..+..-
6 JB/T 11264—20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环境保护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MIF/TC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浙江
德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大学、武汉凯迪电力环保有限公司、浙江蓝天求是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戴永阳、葛介龙、程艾琳、高翔、李雄浩、李浙飞、王自宽、刘大华、周超炯、 傅峡、陈有富。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I JB/T 11264—2012
湿法烟气脱硫装置专用设备氧化风管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湿法烟气脱硫装置中氧化风管的技术要求、检验、运行试验、标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养。
本标准适用于湿法烟气脱硫装置中的氧化风管,其他脱硫工艺中使用的氧化风管,结合烟气及吸收剂特性也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41金属管液压试验方法 GB/T1447纤维增强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T 1449 纤维增强塑料弯曲性能试验方法 GB/T 1804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GB/T 3857 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塑料耐化学介质性能试验方法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8163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GB/T 8237 纤维增强塑料用液体不饱和聚酯树脂 GB/T 13306 标牌 GB/T 14976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GB/T 19229.1 燃煤烟气脱硫设备第1部分:燃煤烟气湿法脱硫设备 GB 50235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DL/T 869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DL/T5072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 HG20520玻璃钢/聚氯乙烯(FRP/PVC)复合管道设计规定 HG20592~20635钢制管法兰、垫片、紧固件 HG/T21633玻璃钢管和管件 AsTM D 2583 Standard Test Method for Indentation Hardness of Rigid Plastics by Means of a Barcol
Impressor-用巴氏硬度计测定刚性塑料压痕硬度的标准试验方法
ASTM D 2996 Standard Specification for Filament-Wound Fiberglass ( Glass-Fiber-Reinforced Thermosetting Resin)Pipe-缠绕玻璃纤维(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树脂)管标准规范
ASTM D 5421 Standard Specification for Contact Molded Fiberglass ( Glass-Fiber-Reinforced Thermosetting Resin)Flanges-接触模制玻璃纤维(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树脂)法兰标准规范
DIN EN 59 Glass Reinforced Plastics; Measurement of Hardness by Means of a Barcol Impressor-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用巴氏(Barcol)硬度试验仪测定硬度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JB/T11264—2012
3.1
玻璃钢fiberglassreinforcedplastics 使用不饱和聚酯树脂、环氧树脂、酚醛树脂等树脂为基体,以玻璃纤维或其制品作增强材料,经固
化反应而得到的复合材料,即纤维增强塑料。 3.2
氧化风管oxidationpipe 湿法烟气脱硫设备中,用于输送氧化空气的管道。
3.3
纤维缠绕固化剂 curingagentforfilamentwinding 在玻璃钢制品的缠绕制作工艺中,能够与树脂发生固化反应生成网状立体聚合物,使玻璃钢制品得
以成型所使用的添加剂。
4技术要求
4.1总体性能要求 4.1.1氧化风管任 部分的耐压要求应不低于0.6MPa。 4.1.2氧化风管的使用寿命宜不低于15年。 4.2技术性能要求 4.2.1使用寿命 4.2.1.1应综合考虑管道所处环境条件 输送介 质 经济性 等因素选取合适材质的氧化风管,且应符合GB/T192291的规定。氧化风管宜采用一般无缝钢管 玻璃钢管、合金钢无缝钢管等制造,连接件材质应充分考虑环境和接触介质的温度、 压力 腐蚀、磨损等影响。 4.2.1.2合金材质氧化风管的使用寿命宜与脱硫设名 一致,玻璃钢氧化风管的使用寿命宜不低于15年。 4.2.2材料要求 4.2.2.1氧化风机出至增湿、 降温装置之间的氧化风管,宜采用一般无缝钢管,不应使用合成树脂管和塑料管;增湿降温装置至吸收塔入口之间的氧化风管,宜采用玻璃钢管、合金钢无缝钢管,不应使用一般无缝钢管,吸收塔内的氧化风管,宜采用合金钢无缝钢管、玻璃钢管。一般无缝钢管应符合 GB/T8163的规定,合金钢无缝钢管应符合GB/T14976的规定,玻璃钢管及管件应符合HG/T21633的规定。氧化风管材质的选用及设计使用寿命参见附录A。 4.2.2.2玻璃钢管道的设计应符合HG20592~20635的规定 4.2.2.3制作玻璃钢管的基材和辅材应具有良好的化学耐腐性能,耐化学介质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 GB/T3857的规定。 4.2.2.4玻璃钢管应壁厚均匀,拉伸性能试验应符合GB/T1447的规定,硬度测定应符合DINEN59 或ASTMD2583的规定。 4.2.2.5氧化风管采用除玻璃钢外的非金属材料时,应进行型式检验,并提供完整的材质试验及实际应用报告,并满足4.1的要求。 4.2.2.6与浆液介质接触的氧化风管及连接和紧固用的螺栓、螺母、抱箍、垫板等应采用耐腐蚀且有足够强度的材料制作,保证氧化风管固定牢固,避免振动而产生松动或断裂。 4.2.3制造要求 4.2.3.1氧化风管制作几何尺寸的允差应符合GB/T1804的规定。 4.2.3.2钢制氧化风管的焊接应符合DL/T869的规定。 4.2.3.3法兰的连接应符合GB50235的相应规定。 4.2.3.4密封垫片的缠绕应符合HG/T20607的规定。 4.2.3.5玻璃钢管的制作应符合ASTMD2996的规定,玻璃钢法兰的制作应符合ASTMD5421的规定。

2 JB/T11264—2012
4.2.3.6塔外氧化风管的保温结构设计和油漆要求应符合DL/T5072的规定。 4.2.4运行可靠性及工艺性能 4.2.4.1氧化空气系统应设置压力联锁保护功能,并设置安全阀和泄压阀。 4.2.4.2氧化风管应优化设计,减少弯头、异径管等增加压损的组件。 4.2.4.3吸收塔内部的氧化风管可采用喷枪、管网等布置方式。氧化风管常用布置型式参见附录B。 4.2.4.4氧化风管若以喷枪方式布置,应充分考虑喷枪型式、安装方式、管道的支撑方式、搅拌器型式等因素合理配置,以达到最佳的气液混合效果 4.2.4.5氧化风管若以管网方式布置,管间距及开孔率应综合考虑液位高度、吸收塔型式、是否有辅助搅拌系统等因素进行优化设计。 4.2.4.6宜在氧化风管合适位置设置膨胀装置,避免因热膨胀等因素产生应力而导致管道的变形、开裂、接口错位等。 4.2.4.7宜在氧化风管合适位置设置增湿、降温装置,且应设在吸收塔液面高度之上。 4.2.4.8吸收塔内的氧化风管宜设计成可拆卸形式,以方便检修。 5检验 5.1出厂检验 5.1.1氧化风管出厂前,应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按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进行出厂检验。玻璃钢管出厂前还应进行压扁、冲击等机械试验,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 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正及试验检验报告。 5.1.2玻璃钢管及部件的性能测试应符合GB/T1447和GB/T1449的规定。 5.2型式检验 5.2.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新产品或产品转厂 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产品的设计、工艺和材料有重大变动,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或正常生产满一 年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5.2.2型式检验的试件应在出厂检验的合格品中随机抽取。 5.2.3型式检验的项目为本标准全部要求,检验中如发现任一项目有一件试样不合格时,应再抽取双倍试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如复验后仍有不合格,则认为型式检验不合格。 6运行试验 6.1基本要求
氧化风管投运前,应进行查漏及分布效果试验,试验应符合GB50235和GB/T241的规定。 6.2安装及空载试验 6.2.1氧化风管应按照安装施工图样及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安装,防止异物留在管道内。 6.2.2玻璃钢管安装时,安装单位应采取措施防止重力撞击管体及过渡连接部件造成损伤,连接处经缠绕加强时,应防止流通截面减少。 7标牌、标志、包装和运输 7.1标牌和标志 7.1.1检验合格的氧化风管,应在产品的明显位置固定标牌,标牌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标牌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制造厂家名称;

3
JB/T 11264-2012
一-产品规格型号及名称;
-出厂日期、编号等。
7.1.2需标明介质流向的管件应注明介质流向。 7.2包装和运输 7.2.1氧化风管、阀门、管件和紧固件等应妥善包装,不致在运输时因包装不善导致损伤或损坏,包装与运输的标志应符合GB/T6388 和GB/T191 的规定。 7.2.2应附有的图样和文件:
一-氧化风管安装材料表; 一总图、基础图及安装图等; —产品合格证; 一一使用说明书,包装清单及备品备件清单;一上述图样及技术文件清单。
7.2.3管法兰表面应妥善加以保护,玻璃钢管件应采用合理的装载加固措施。 7.2.4管件宜堆码捆扎,管件及紧固物件应采用箱装,防止窜动和碰撞,装卸搬运时严禁抛掷、踩踏。 合金钢管运输时,应采用专用材料保护,避免表面划伤,防止合金与其他的铁质部件或包装物直接接触。 7.2.5纤维缠绕固化剂及树脂在包装容器上应明显标示“易燃”字样,在运输过程中,禁止在阳光下曝晒,并应符合GB/T8237的规定。
8贮存和保养 8.1玻璃钢管不宜长期存放在室外阳光直射和严寒的场所,不宜长期存放在温度超过40℃的库房内,存放点应远离热源。 8.2堆放在地面上时,应保证堆放地面平坦,应加垫防止滚动的木楔。 8.3露天存放超过两个月时,宜采用遮雨措施。 8.4玻璃钢管应分类堆放储存,堆放高度不宜超过1.5m,储存期不宜超过2年。 8.5纤维缠绕固化剂及树脂宜贮存在25℃以下阴凉处,远离热源和辐射源。 8.6普通钢管及合金钢管应选择清洁干净、排水通畅、远离产生有害气体或粉尘的场所堆放,不得与酸、碱、盐、水泥等对钢材有侵蚀性的材料堆放在一起,并应注意水分、灰尘、油、润滑油及表面生锈等影响。 8.7应定期对处于存贮状态的氧化风管及组件(如管件、阀门、压力测点等)进行查验。
4 JB/T 11264--2012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氧化风管材质的选用及设计使用寿命
氧化风管材质的选用及设计使用寿命见表A.1。
表A.1氧化风管材质的选用及设计使用寿命
设计使用寿命
序号
氧化风管所处位置
使用环境特性
推荐使用材质
年 ≥25
管外介质:大气环境管内介质:≤120℃空气管外介质:大气环境
氧化风机出口至增湿、降温装置
一般无缝钢管
≥25 ≥15 ≥25 ≥15
合金钢无缝钢管
增湿、降温装置至吸收塔入口 管内介质:低于100℃不饱和湿空气
n
玻璃钢管合金钢无缝钢管
或间断性浆液介质环境管外介质:浆液介质环境管内介质:低于100℃不饱和湿空气或间断性浆液介质环境
吸收塔内
玻璃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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