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行业标准>GB 30000.12-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2部分:自热物质和混合物

GB 30000.12-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2部分:自热物质和混合物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文档格式:PDF电子版

文件大小:0 KB

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3-12-14 11:55:56



相关搜索: 规范 30000 分类 物质 标签 化学品 部分 混合物 自热

内容简介

GB 30000.12-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2部分:自热物质和混合物 ICS_13.300 A 80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30000.12—2013
代替GB20584—2006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2部分:自热物质和混合物 Rules for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
Part 12:Self-heating substances and mixtures
2013-10-10发布
2014-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百 GB 30000.12—2013
前言
本部分第4章和第6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GB30000《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的预期结构和将代替的国家标准为:
第1部分:通则(代替GB13690—2009);第2部分:爆炸物(代替GB20576—2006);第3部分:易燃气体(代替GB20577—2006);第4部分:气溶胶(代替GB20578—2006);第5部分:氧化性气体(代替GB20579—2006);第6部分:加压气体(代替GB20580一2006);第7部分:易燃液体(代替GB20581—2006);第8部分:易燃固体(代替GB20582—2006);第9部分: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代替GB20583一2006);第10部分:自燃液体(代替GB20585—2006);第11部分:自燃固体(代替GB20586—2006);第12部分:自热物质和混合物(代替GB20584一2006);第13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代替GB20587一2006);第14部分:氧化性液体(代替GB20589—2006);第15部分:氧化性固体(代替GB20590一2006);第16部分:有机过氧化物(代替GB20591一2006);第17部分:金属腐蚀物(代替GB20588一2006);第18部分:急性毒性(代替GB205922006);第19部分:皮肤腐蚀/刺激(代替GB20593—2006);第20部分:严重眼损伤/眼刺激(代替GB20594一2006);第21部分:呼吸道或皮肤致敏(代替GB20595—2006);第22部分:生殖细胞致突变性(代替GB20596一2006);第23部分:致癌性(代替GB20597—2006);第24部分:生殖毒性(代替GB20598—2006);第25部分:特异性靶器官毒性 一次接触(代替GB20599—2006);第26部分: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代替GB20601一2006);第27部分:吸入危害;第28部分:对水生环境的危害(代替GB20602一2006);第29部分:对臭氧层的危害;第30部分:化学品作业场所警示性标志。
本部分为GB30000的第1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20584一2006《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自热物质》。 本部分与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loballyHarmonizedSystemof
ClassificationandLabellingofChemicals,GHS)(第四修订版)有关的技术内容一致。
本部分与GB20584一2006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1 GB30000.12—2013
修改了标准名称,中文名称修改为“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2部分:自热物质和混合物”,英文名称为Rulesfor classification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Part12:Self-heating sub- stances and mixtures"; 修改了第1章范围内容,将“警示标签”改为“标签”、删除“警示性说明”;修改了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引导语,并增加了“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第四修订版)”为引用文件;增加了第3章“术语和定义”的引导语;将第5章的图1“判定逻辑图”和“指导”作为资料性附录A;删除了原第7章,按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第四修订版)将原第7章的表3修改后作为规范性附录B;按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第四修订版)将原第6章、第7章、第8章修改整合成第6章;原表2修改后作为规范性附录C;删除了原第8章,将相关的“危险说明”和“防范说明”内容作为资料性附录D;增加了资料性附录E“标签的示例”。
本部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化工经济技术发展中心、上海化工研究院、浙江省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谱尼
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晓兵、范宾、魏乃新、方路、周庆云、宋薇、曹琛曼、温文宪、曹梦然、关世太、 温涛。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20584—2006。 GB30000.12—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2部分:自热物质和混合物
1范围
GB30000的本部分规定了自热物质和混合物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标准、判定逻辑和指导、标签本部分适用于自热物质和混合物按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以下简称GHS)分
类和标签。
规范性引用文件
n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6944一2012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13690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第四修订版)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五修订版)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第十七修订版)
3 3术语和定义
GB1369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自热物质 self-heating substances 除自燃液体或自燃固体外,与空气反应不需要能量供应就能够自热的固态或液态物质或混合物;此
物质或混合物与自燃液体或自燃固体不同之处在于仅在大量(公斤级)并经过长时间(数小时或数天)才会发生自燃。
注:物质或混合物的自热是一个过程,其中物质或混合物与(空气中的)氧气逐渐发生反应,产生热量。如果热产生
的速度超过热损耗的速度,该物质或混合物的温度便会上升。经过一段时间,可能导致自发点火和燃烧
4分类标准
4.1一般原则
自热物质和混合物分类和标签的一般原则见GB13690。 4.2分类标准 4.2.1 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试验和标准手册》(第五修订版)(以下简称《试验和标准手册》)第3部分的33.3.1.6中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取得下列结果,则物质或混合物应划为本类的自热物质
a) 用边长25mm立方体试样在140℃下做试验时取得肯定结果:
1 GB30000.12—2013
用边长100mm立方体试样在140℃下做试验时取得肯定结果,用边长100mm立方体试样
b)
在120℃下做试验取得否定结果,并且该物质或混合物将装在体积大于3m"的包装件内;用边长100mm立方体试样在140℃下做试验时取得肯定结果,用边长100mm立方体试样在100℃下做试验取得否定结果,并且该物质或混合物将装在体积大于450L的包装件内;用边长100mm立方体试样在140℃下做试验取得肯定结果,并且用边长100mm立方体试
)
d)
样在100℃下做试验取得肯定结果。
4.2.2自热物质或混合物根据《试验和标准手册》第3部分的33.3.1.6中试验N.4进行的试验,结果满足表1所示标准,则划人本类中的两个类别之一。
表1自热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
类别 1
标准
用边长25mm立方体试样在140℃下做试验时取得肯定结
用边长100mm立方体试样在140℃下做试验时取得肯定结果,用边长25 nm立方体试样在140℃ 做试验取得否定结果,并且该物质或混合物将装在体积大于3m的包装件内;或用边 100mm立方体试样在140℃下做试验时取得肯定结果,用边长 mm 方体试样在140℃
a)
放试验取得否定结果,用边长100mm立方体试样在120下做试验取得肯是结果,并且该物质支混合物将装在体积大于450的包装件内:或用边长100m mm立方体式样在110C下做试验时取得片定结果:用边长25mm立方体试样在140℃ 下做试验取得否定结果 并且用边 00 立方体试样在100 做试验取得肯定结果。
对于固态物质或混合物的分类试验,试验 应该使用所提供开 形状的物质或混合物 例如,如果以运输为目的,所提供的同 化学品的物理形状不同于前次试验时的物理形 状,而且据认为这种 形状很可能实质性地改变它在分类试验中的性能,那公对该种物质 重或混合物也应以新的天 移状进行

b该标准基于木炭的自燃温度,即27益 的试样金方体的自燃温! 50七体积27 m的自燃温度高于50℃的物质和混合物不划入本 类别,体积150千的白燃温度高于50个的物质和混合物不应划人类别1。
5判定逻辑和指导
判定逻辑和指导仅供参考。判定逻辑和指导参见附录A。特别建议负责分类的人员在使用判定逻辑前和使用判定逻辑的过程中研究第4章
6标签
6.1概述 6.1.1对于自热物质和混合物的标签,危险类别都以指定的象形图、信号词和危险说明的顺序列出。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十七修订版)(以下简称《规章范本》)涵盖的危险种类或类别应在标签中列出每个项别指定的图形标志。自热物质和混合物标签要素的分配见附录B。 6.1.2有关自热物质和混合物分类标准和标签要素见附录C。 6.1.3标签上要求的信息包括危险象形图、信号词、危险说明、防范说明、产品标识符和供应商标识等。
注:对于尚未标准化的其他标签要素,如防范说明也需要包括在标签上。主管部门可能还要求提供额外信息,供应
商也可能增加补充信息。
6.2危险象形图
危险象形图应使用黑色符号加白色背景,红框要足够宽,以便醒目。
2 GB 30000.12—2013
《规章范本》规定的危险象形图、图形符号颜色、数字和最小尺寸见附录B。 6.3信号词
信号词指标签上用来表明危险的相对严重程度和提醒读者注意潜在危险的词语。对于类别1的自热物质和混合物使用信号词“危险”。对于类别2的自热物质和混合物使用信号词“警告”。 6.4危险说明
危险说明指分配给一个危险种类和类别的短语,用来描述一种危险产品的危险性质,在情况合适时还包括其危险程度。自热物质和混合物危险说明参见附录D。 6.5防范说明
防范说明是一个词语(和/或象形图),用于描述为尽可能减少或防止由于接触危险产品或者不适当的贮存或搬运危险产品的不良效应建议采取的措施。为达到要求,共有5类防范说明:一般、预防、应急、贮存和处置。自热物质和混合物防范说明参见附录D 6.6产品标识符 6.6.1标签上应使用产品标识符,且应与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上使用的产品标识符相一致。如果一种物质或混合物列入《规章范本》,包装上还应使用正确的联合国运输名称。 6.6.2标签应包括物质的化学名称。对于混合物或合金,在急性毒性、皮肤或呼吸道致敏或特异性靶
包括可能引起这些危险的所有成分或合金元素的化学成分。主
器官毒性出现在标签 时,标条管部门也可要求在标签上列出可能导致混合物或合金危险性的所有成分或合金元素的化学名称。 6.7供应商标识
标签上应 立当提供物质或混合物的生产商或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 6.8标签的示例
自热物质和混合物标签的示例参 见附录E GB30000.12—2013
附录A (资料性附录)判定逻辑和指导
A.1判定逻辑
对自热物质进行分类,应使用《试验和标准手册》第3部分中33.3.1.6所述试验方法N.4。分类根据判定逻辑见图A.1。
物质/混合物
边长100mm立方体试样在140℃下试验时,
非此类
会发生危险性自热吗?

类别1
边长25mm立方体试样在140℃下试验时,

会发生危险性自热吗?
A
危险
类别2 福警告
它装在体积超过3m的包装件中吗?
边长100mm立方体试样在120℃下试验时,
非此类
会发生危险性自热吗?

类别2

它装在体积超过450L的包装件中吗?
警告

类别2
边长100mm立方体试样在100℃下试验时,

会发生危险性自热吗?
警告
非此类
图A.1 自热物质和混合物判定逻辑 GB 30000.12—2013
A.2指导
如筛选试验结果能够与分类试验结果有充分的相关关系,而且使用了适当的安全限度,则不适用自热物质或混合物的分类程序。筛选试验实例如下:
a)1L体积,起始温度高于参考温度80K的气流热安定性测试(GrewerOven)[1; b)1L体积,起始温度高于参考温度60K的大量粉末甄别试验[2]。
5
上一章:GB/T 14837.2-2014 橡胶和橡胶制品 热重分析法测定硫化胶和未硫化胶的成分 第2部分:丙烯腈-丁二烯橡胶和卤化丁基橡胶 下一章:GB/T 35426.1-2017 声学 动刚度测定 第1部分:普通浮筑楼板下的弹性材料

相关文章

GB 30000.9-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9部分: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 GB 30000.13-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3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 GB 30000.6-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6部分:加压气体 GB 30000.3-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3部分:易燃气体 GB 30000.8-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8部分:易燃固体 GB 30000.7-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7部分:易燃液体 GB 30000.11-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1部分:自燃固体 GB 30000.18-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8部分:急性毒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