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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8603-2012 无水氟化氢生产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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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标签: 规范 生产技术 氟化氢 氟化氢 生产技术 28603

内容简介

GB/T 28603-2012 无水氟化氢生产技术规范 GB/T28603—2012
无水氟化氢生产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水氟化氢(简称为AHF)生产企业的平面布置、工艺设计要求、基本生产技术要求、 生产原理、生产过程控制、生产设备维护和保养、产品质量要求、安全生产、保护环境、污染物控制。
本规范适用于现有、新建(含改、扩建)的无水氟化氢生产企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34工业硫酸 GB4053.3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交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和钢平台 GB7746工业无水氟化氢 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9078—1996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9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 GB13271—20014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489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HG/T2832 工业氟硅酸 YB/T5217 萤石
3平面布置、工艺设计要求
3.1基本要求
无水氟化氢生产装置建设,应达到科学先进、安全可靠、合理节能、优质高效、保护环境的要求。 3.2总图布置要求 3.2.1厂址选择 3.2.1.1新建、改建、扩建企业厂址的选择,应避开人口稠密区,布置在人员集中场所或一般工业区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不宜布置在窝风地带。 3.2.1.2 2厂址选择应符合GB50489的规定。
1 GB/T28603—2012
无水氟化氢生产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水氟化氢(简称为AHF)生产企业的平面布置、工艺设计要求、基本生产技术要求、 生产原理、生产过程控制、生产设备维护和保养、产品质量要求、安全生产、保护环境、污染物控制。
本规范适用于现有、新建(含改、扩建)的无水氟化氢生产企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34工业硫酸 GB4053.3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和钢平台 GB7746工业无水氟化氢 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9078—1996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9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 GB13271—200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489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HG/T2832 工业氟硅酸 YB/T5217 萤石
3平面布置、工艺设计要求
3.1基本要求
无水氟化氢生产装置建设,应达到科学先进、安全可靠、合理节能、优质高效、保护环境的要求。 3.2 总图布置要求 3.2.1厂址选择 3.2.1.1新建、改建、扩建企业厂址的选择,应避开人口稠密区,布置在人员集中场所或一般工业区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不宜布置在窝风地带。 3.2.1.2 2厂址选择应符合GB50489的规定。
1 GB/T28603—2012
3.2.2厂区布置 3.2.2.1厂房的布置应根据工艺流程而确定,并结合场地条件因地制宜布置,合理利用土地,合理绿化,构建筑物布置整齐且有利于通风、采光。可能散发少量大气污染物的装置应布置在厂区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的边缘地带。 3.2.2.2厂区应按人流、物流分区布置,生活区、办公区应设在人流出人便利区。 3.2.2.3同一性质的生产设备宜集中布置。各装置区内部的设备之间的距离应符合规定,并满足操作、检修空间和安全疏散要求 3.2.2.4各装置区域的布置应充分考虑各功能区、装置区之间的防火间距,合理确定通道宽度。 3.2.2.5功能分区内各项设施的布置应紧淡合理,并充分考虑操作、检修、安全通道等的间距要求。 3.2.2.6全厂各装置区之间应形成环形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3.2.2.7在满足安全要求和工艺条件的前提下,回转炉、烘粉炉、渣仓、煤气发生炉(或其他加热系统)布置应尽量紧凑、经济、合理,力求路线短捷通畅 3.2.2.8各装置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 3.2.3厂房(库房)建筑
3.2.3.1 氢氟酸生音区的火灾危险性为丁类,生产区内厂房(库房)的防火等级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
操作室应处于主框架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与其相距15
m
3.2.3.2
3.2.3.3可能散发氟化氢等有害气体的装置的厂 房宜采用散开式或半散开式结构,应采用墙不承重的 3.2.3.4 生产车间地面应平整,易于清扫。 3.2.3.5 厂 一房建筑应具有足够的使用高度和面积,以利于通风。
框架结构。
5厂房各层应设置一个通往地面的楼梯,楼梯间设置安全疏散指示灯
3.2.3.6
3.2.3.7 生产车间的平面布置上,装置布置应留有安全通道,设备间距满足检修和操作的安全要求。
高处作业点、高处平台等部位应设置符合GB4053.3要求尺寸的防护围栏。
3.2.3.8
3.2.3.9生产场所,作业点的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置明显醒目的标志,并配置应急照明设施。 3.2.3.10 各装置区内部的设备之间的距离应符合规定,并满足操作、检修空间和安全疏散要求。 3.2.3.11具有酸碱腐蚀性物质的作业场所,其建筑物地面、墙壁、设备基础等应进行防腐处理。工艺设备区增设导液池,防止出现工艺事故时腐蚀性液体漫流 3.2.3.12各种酸碱、氟化氢的储存区应装配空的备用储罐;或设有经过防腐处理的导液槽、备用槽。 其容积不小于最大罐的最大储存量。不同种类的储罐之间应设置隔堤。 3.3工艺设计要求 3.3.1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应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凡不符合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环境保护标准的,不应施工和投产。 3.3.2无水氟化生产工艺流程包括:给料系统、反应系统、洗涤系统、冷凝系统、精馏系统、包装储存系统、尾气吸收系统和排渣系统。 3.3.3无水氟化氢生产应采用先进的工艺、设备,宜采用DCS集中控制系统。 3.3.4无水氟化氢生产工艺的设计应优化工艺流程,减少中转环节,缩短运输距离。 3.4生产线卫生设计及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3.4.1工作场所设计应积极采取有效的综合防护措施,防止有害因素对工作场所的污染。
2 GB/T28603—2012
3.4.2对于生产过程中尚不能完全消除的有害因素,应采取综合预防、治理措施。 3.4.3对有可能散发有毒气体的场所应定期进行有毒有害物质监测,对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降低浓度,配置适宜的气体防护设施,保证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含量低于最高容许浓度。 3.4.4有氟化氢存在的场所应配备洗眼器、喷淋装置,装置应采取防冻措施。
4基本生产技术要求
4.1工艺装置要求
新建无水氟化氢项目采用的技术及设备,应是目前国内或国际的先进技术和先进设施。 4.2装置规模要求
新建、扩建装置规模应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产业结构的相关规定。 4.3环境保护的要求 4.3.1应设置防止大气污染的处理装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GB16297的要求。 4.3.2应设置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设施,固体废物储存应满足GB18599的要求。 4.3.3应设置水循环利用系统和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工业废水达标排放。 4.3.4厂界噪声应满足GB123482008的要求。 4.4经济技术评价要求
经济技术评价指标应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在国家没有相关规定时,企业参见附录B自行评价。
5生产原理
5.1主反应
将干燥后的萤石粉和硫酸混合液按配比送人回转反应炉内进行反应,生成氟化氢气体。其反应式如下:
CaF,+H,SO,=CaSO,+2HF
5.2副反应
反应过程中,萤石中的伴生矿与原料硫酸或生成物氟化氢气体反应,其反应式如下:
CaCO+H,SO,=CaSO,+H,O+CO2↑
SiO2+4HF=SiF,+2H20
SiF,+2HF=H SiF
6生产过程
6.1 生产过程概述
将干燥后的萤石粉和硫酸混合液按配比送人回转反应炉内进行反应,反应后的粗氟化氢气体进人洗涤塔,除去大部分硫酸、水分和粉尘,再进入冷凝器进行冷凝。冷凝液进人精馏塔提纯,再经脱气塔除去低沸物,制得无水氟化氢成品。
3 GB/T28603—2012
回转反应炉排出的炉渣为副产品氟石膏。 生产过程中,未被浓硫酸吸收的气体进入水洗塔,充分吸收得到副产品氟硅酸。
6.2生产过程控制 6.2.1原料质量要求 6.2.1.1萤石质量要求
萤石质量符合YB/T5217的要求。 6.2.1.2硫酸质量要求
硫酸质量符合GB/T534的要求。 6.3工艺流程图
无水氟化氢生产工艺流程图见图1。
排渣系统
尼气吸收系统
石膏
硫酸
氧硅酸
吸收塔 尾气吸收设
萤石粉
烘干炉
回转反应炉
冷凝器
精馏塔 脱气塔
洗涤塔
发烟硫酸
包装、储存
混酸槽
硫酸
无水氟化氢
精馏系统
给料系统
反应系统
洗涤系统
包装、储存系统
图1无水氟化氢生产工艺流程图
6.4主要设备 6.4.1混酸槽
用于混合浓硫酸和发烟硫酸的设备,材质为钢衬聚四氟乙烯。 6.4.2 烘干炉
烘干萤石粉的设备,材质为碳钢。 6.4.3 回转反应炉
回转反应炉为萤石和硫酸的主反应器,材质为碳钢。 6.4.4洗涤塔
洗涤塔为洗涤、除杂设备,材质为钢衬聚四氟乙烯。洗涤塔配有洗涤循环槽。
4 GB/T28603—2012
6.4.5冷凝器
冷凝器为冷凝、液化、除杂设备,材质为碳钢。 6.4.6精馏塔
精馏塔为除掉粗氟化氢中高沸物的设备,材质为碳钢。 6.4.7脱气塔
脱气塔为脱除粗氟化氢中低沸物的设备,材质为碳钢。 6.4.8硫酸吸收塔
用硫酸吸收不凝气中的氟化氢气体的设备,材质为钢衬聚四氟乙烯。 6.4.9尾气吸收设备
制备副产品氟硅酸的设备,使用的设备和管道应选用非金属耐腐蚀材质(如聚四氟乙烯、聚氯乙烯等)。 6.4.10其他辅助设备
接触氟化氢物料的设备、管道的法兰密封材料应选用耐氟材料,硫酸和发烟硫酸的管道密封应选用耐酸材料。 6.5工序任务 6.5.1给料系统
为反应工序提供原料,萤石在烘干炉中干燥,硫酸和发烟硫酸经计量后进人混酸槽制备混合酸。 6.5.2反应系统
原料经给料系统输人回转反应炉,进行反应获得粗氟化氢气体。 6.5.3洗涤系统
除掉粗氟化氢气体中水分、硫酸和少量粉尘。 6.5.4冷凝系统
对粗氟化氢气体进行冷凝,将冷凝后的氟化氢液体收集于粗酸槽。 6.5.5精馏系统
包括精馏塔和脱气塔,主要除掉氟化氢气体中的四氟化硅和二氧化硫杂质。 6.5.6排渣系统
对反应回转炉产生的炉渣进行处理,制得氟石膏成品。 6.5.7尾气吸收系统
包括硫酸吸收塔和尾气吸收设备,硫酸吸收塔主要是吸收氟化氢气体,返回洗涤塔;尾气吸收系统
5 GB/T28603—2012
主要制备副产品氟硅酸。 6.6 操作程序 6.6.1 启动反应系统。 6.6.2 启动洗涤循环系统。 6.6.3 启动冷凝液化系统。 6.6.4 启动尾气吸收系统。 6.6.5启动排渣系统。 6.6.6启动精馏系统。 6.6.7 投料。
7 生产设备维护和保养
7. 1 加强设备巡回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7. 2 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润滑,确保设备长周期运行。 7.3 消除设备及管道跑、冒、滴、漏及堵塞现象,发现以上问题应及时处理。 7.4 应定期地维护保养及检修设备。 7.5 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替代落后的生产工艺,替换能耗大、效率低的设备和零部件。 7.6 正确使用各种电器设备和各种仪表。 7.7 保持设备、管道等的环境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8产品质量要求
8.1无水氟化氢的质量要求
无水氟化氢质量应符合GB7746的要求。 8.2氟石膏的控制要求
氟石膏符合表1的要求,氟石膏分析方法见附录A。
表1要求
项 目
指 标 90.0 1. 0 4.0
硫酸钙(CaSO,)w/% 硫酸w/% 氟(以CaF,计)w/%
> ≤ ≤
8.3氟硅酸的质量要求
氟硅酸质量应符合HG/T2832的要求。
9安全生产、环境保护
9.1 操作人员在未取得上岗操作证前,不准上岗作业。 6 GB/T28603—2012
9.2 系统电器设备停车超过24h,应进行电器设备绝缘测试,合格后方可启动。 9.3月 启动功率超过90kW电器设备时,应有专业人员现场监护,方可启动。 9.4不应湿手触摸电器开关或用湿布擦拭电器。 9.5 检查运转设备的运行状况时,应脱去手套,女工上岗应将长头发盘于蜡内。 9.6 设备的转动部位应保持防护罩完好,不应在防护罩上坐人和堆放任何杂物。 9.7大型机电设备的启动装置,应安装在金属等不可燃物体上。 9.8 开启式启动设备不应安装在有爆炸或火灾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环境里。 9.9设备接地应牢固可靠。 9.10煤气发生炉的运行应与无水氟化氢生产装置区保持工艺联系,随时根据烘粉炉和反应转炉的生产能力调节煤气发生炉的发气量,防止出现煤气大量放散。 9.11煤气发生炉顶应设置异常情况下的煤气放散管,放散管的高度应高于加煤口4m以上,并进行可靠接地。 9.12液体管道低点排凝阀应保证严密性,可设两道排凝阀,排出液体应进人密闭系统。 9.13设备管路检修前,应进行彻底清洗和置换。 9.14净化后的尾气排放高度、排放速率应符合GB16297--1996的二级要求。 9.15应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防毒面具、防护手套、耐酸胶鞋、护目镜、氧气呼吸器、防护衣及洗眼液、防护液等应急药品。 9.16楼梯、平台、操作通道以及其他易于滑倒的地面应有防滑措施。
10污染物控制
10.1废水污染防治
无水氟化氢生产的废水和初期雨水应输送到本企业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排放的废水应符合GB8978一1996的一级排放标准。 10.2废气污染防治 10.2.1企业应对萤石仓加料工序设置集气、除尘设施。对工艺尾气设置回收或处理装置。 10.2.2处理后的反应回转炉烟气应符合GB9078一1996中的二级标准的要求。 10.2.3处理后锅炉烟气应符合GB13271一2001中Ⅱ时段中二类区标准。 10.2.4处理后工艺废气应符合GB16297一1996中二级要求。 10.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无水氟化氢生产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煤气发生炉等加热设备的炉渣、锅炉煤渣。企业应对生产废物
进行综合利用,其贮存应符合GB18599的规定。 10.4噪声污染防治
无水氟化氢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应达到GB12348一2008中Ⅱ类要求。
11数据采集与监测采样
11.1生产数据采集
日常生产过程中各工段的生产记录和根据需要测定的数据,是无水氟化氢生产的主要评定依据之
7 GB/T28603—2012
无水氟化氢生产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水氟化氢(简称为AHF)生产企业的平面布置、工艺设计要求、基本生产技术要求、 生产原理、生产过程控制、生产设备维护和保养、产品质量要求、安全生产、保护环境、污染物控制。
本规范适用于现有、新建(含改、扩建)的无水氟化氢生产企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34工业硫酸 GB4053.3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交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和钢平台 GB7746工业无水氟化氢 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9078—1996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9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 GB13271—20014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489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HG/T2832 工业氟硅酸 YB/T5217 萤石
3平面布置、工艺设计要求
3.1基本要求
无水氟化氢生产装置建设,应达到科学先进、安全可靠、合理节能、优质高效、保护环境的要求。 3.2总图布置要求 3.2.1厂址选择 3.2.1.1新建、改建、扩建企业厂址的选择,应避开人口稠密区,布置在人员集中场所或一般工业区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不宜布置在窝风地带。 3.2.1.2 2厂址选择应符合GB50489的规定。
1 GB/T28603—2012
无水氟化氢生产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水氟化氢(简称为AHF)生产企业的平面布置、工艺设计要求、基本生产技术要求、 生产原理、生产过程控制、生产设备维护和保养、产品质量要求、安全生产、保护环境、污染物控制。
本规范适用于现有、新建(含改、扩建)的无水氟化氢生产企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34工业硫酸 GB4053.3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和钢平台 GB7746工业无水氟化氢 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9078—1996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9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 GB13271—200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489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HG/T2832 工业氟硅酸 YB/T5217 萤石
3平面布置、工艺设计要求
3.1基本要求
无水氟化氢生产装置建设,应达到科学先进、安全可靠、合理节能、优质高效、保护环境的要求。 3.2 总图布置要求 3.2.1厂址选择 3.2.1.1新建、改建、扩建企业厂址的选择,应避开人口稠密区,布置在人员集中场所或一般工业区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不宜布置在窝风地带。 3.2.1.2 2厂址选择应符合GB50489的规定。
1 GB/T28603—2012
3.2.2厂区布置 3.2.2.1厂房的布置应根据工艺流程而确定,并结合场地条件因地制宜布置,合理利用土地,合理绿化,构建筑物布置整齐且有利于通风、采光。可能散发少量大气污染物的装置应布置在厂区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的边缘地带。 3.2.2.2厂区应按人流、物流分区布置,生活区、办公区应设在人流出人便利区。 3.2.2.3同一性质的生产设备宜集中布置。各装置区内部的设备之间的距离应符合规定,并满足操作、检修空间和安全疏散要求 3.2.2.4各装置区域的布置应充分考虑各功能区、装置区之间的防火间距,合理确定通道宽度。 3.2.2.5功能分区内各项设施的布置应紧淡合理,并充分考虑操作、检修、安全通道等的间距要求。 3.2.2.6全厂各装置区之间应形成环形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3.2.2.7在满足安全要求和工艺条件的前提下,回转炉、烘粉炉、渣仓、煤气发生炉(或其他加热系统)布置应尽量紧凑、经济、合理,力求路线短捷通畅 3.2.2.8各装置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 3.2.3厂房(库房)建筑
3.2.3.1 氢氟酸生音区的火灾危险性为丁类,生产区内厂房(库房)的防火等级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
操作室应处于主框架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与其相距15
m
3.2.3.2
3.2.3.3可能散发氟化氢等有害气体的装置的厂 房宜采用散开式或半散开式结构,应采用墙不承重的 3.2.3.4 生产车间地面应平整,易于清扫。 3.2.3.5 厂 一房建筑应具有足够的使用高度和面积,以利于通风。
框架结构。
5厂房各层应设置一个通往地面的楼梯,楼梯间设置安全疏散指示灯
3.2.3.6
3.2.3.7 生产车间的平面布置上,装置布置应留有安全通道,设备间距满足检修和操作的安全要求。
高处作业点、高处平台等部位应设置符合GB4053.3要求尺寸的防护围栏。
3.2.3.8
3.2.3.9生产场所,作业点的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置明显醒目的标志,并配置应急照明设施。 3.2.3.10 各装置区内部的设备之间的距离应符合规定,并满足操作、检修空间和安全疏散要求。 3.2.3.11具有酸碱腐蚀性物质的作业场所,其建筑物地面、墙壁、设备基础等应进行防腐处理。工艺设备区增设导液池,防止出现工艺事故时腐蚀性液体漫流 3.2.3.12各种酸碱、氟化氢的储存区应装配空的备用储罐;或设有经过防腐处理的导液槽、备用槽。 其容积不小于最大罐的最大储存量。不同种类的储罐之间应设置隔堤。 3.3工艺设计要求 3.3.1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应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凡不符合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环境保护标准的,不应施工和投产。 3.3.2无水氟化生产工艺流程包括:给料系统、反应系统、洗涤系统、冷凝系统、精馏系统、包装储存系统、尾气吸收系统和排渣系统。 3.3.3无水氟化氢生产应采用先进的工艺、设备,宜采用DCS集中控制系统。 3.3.4无水氟化氢生产工艺的设计应优化工艺流程,减少中转环节,缩短运输距离。 3.4生产线卫生设计及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3.4.1工作场所设计应积极采取有效的综合防护措施,防止有害因素对工作场所的污染。
2 GB/T28603—2012
3.4.2对于生产过程中尚不能完全消除的有害因素,应采取综合预防、治理措施。 3.4.3对有可能散发有毒气体的场所应定期进行有毒有害物质监测,对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降低浓度,配置适宜的气体防护设施,保证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含量低于最高容许浓度。 3.4.4有氟化氢存在的场所应配备洗眼器、喷淋装置,装置应采取防冻措施。
4基本生产技术要求
4.1工艺装置要求
新建无水氟化氢项目采用的技术及设备,应是目前国内或国际的先进技术和先进设施。 4.2装置规模要求
新建、扩建装置规模应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产业结构的相关规定。 4.3环境保护的要求 4.3.1应设置防止大气污染的处理装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GB16297的要求。 4.3.2应设置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设施,固体废物储存应满足GB18599的要求。 4.3.3应设置水循环利用系统和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工业废水达标排放。 4.3.4厂界噪声应满足GB123482008的要求。 4.4经济技术评价要求
经济技术评价指标应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在国家没有相关规定时,企业参见附录B自行评价。
5生产原理
5.1主反应
将干燥后的萤石粉和硫酸混合液按配比送人回转反应炉内进行反应,生成氟化氢气体。其反应式如下:
CaF,+H,SO,=CaSO,+2HF
5.2副反应
反应过程中,萤石中的伴生矿与原料硫酸或生成物氟化氢气体反应,其反应式如下:
CaCO+H,SO,=CaSO,+H,O+CO2↑
SiO2+4HF=SiF,+2H20
SiF,+2HF=H SiF
6生产过程
6.1 生产过程概述
将干燥后的萤石粉和硫酸混合液按配比送人回转反应炉内进行反应,反应后的粗氟化氢气体进人洗涤塔,除去大部分硫酸、水分和粉尘,再进入冷凝器进行冷凝。冷凝液进人精馏塔提纯,再经脱气塔除去低沸物,制得无水氟化氢成品。
3 GB/T28603—2012
回转反应炉排出的炉渣为副产品氟石膏。 生产过程中,未被浓硫酸吸收的气体进入水洗塔,充分吸收得到副产品氟硅酸。
6.2生产过程控制 6.2.1原料质量要求 6.2.1.1萤石质量要求
萤石质量符合YB/T5217的要求。 6.2.1.2硫酸质量要求
硫酸质量符合GB/T534的要求。 6.3工艺流程图
无水氟化氢生产工艺流程图见图1。
排渣系统
尼气吸收系统
石膏
硫酸
氧硅酸
吸收塔 尾气吸收设
萤石粉
烘干炉
回转反应炉
冷凝器
精馏塔 脱气塔
洗涤塔
发烟硫酸
包装、储存
混酸槽
硫酸
无水氟化氢
精馏系统
给料系统
反应系统
洗涤系统
包装、储存系统
图1无水氟化氢生产工艺流程图
6.4主要设备 6.4.1混酸槽
用于混合浓硫酸和发烟硫酸的设备,材质为钢衬聚四氟乙烯。 6.4.2 烘干炉
烘干萤石粉的设备,材质为碳钢。 6.4.3 回转反应炉
回转反应炉为萤石和硫酸的主反应器,材质为碳钢。 6.4.4洗涤塔
洗涤塔为洗涤、除杂设备,材质为钢衬聚四氟乙烯。洗涤塔配有洗涤循环槽。
4 GB/T28603—2012
6.4.5冷凝器
冷凝器为冷凝、液化、除杂设备,材质为碳钢。 6.4.6精馏塔
精馏塔为除掉粗氟化氢中高沸物的设备,材质为碳钢。 6.4.7脱气塔
脱气塔为脱除粗氟化氢中低沸物的设备,材质为碳钢。 6.4.8硫酸吸收塔
用硫酸吸收不凝气中的氟化氢气体的设备,材质为钢衬聚四氟乙烯。 6.4.9尾气吸收设备
制备副产品氟硅酸的设备,使用的设备和管道应选用非金属耐腐蚀材质(如聚四氟乙烯、聚氯乙烯等)。 6.4.10其他辅助设备
接触氟化氢物料的设备、管道的法兰密封材料应选用耐氟材料,硫酸和发烟硫酸的管道密封应选用耐酸材料。 6.5工序任务 6.5.1给料系统
为反应工序提供原料,萤石在烘干炉中干燥,硫酸和发烟硫酸经计量后进人混酸槽制备混合酸。 6.5.2反应系统
原料经给料系统输人回转反应炉,进行反应获得粗氟化氢气体。 6.5.3洗涤系统
除掉粗氟化氢气体中水分、硫酸和少量粉尘。 6.5.4冷凝系统
对粗氟化氢气体进行冷凝,将冷凝后的氟化氢液体收集于粗酸槽。 6.5.5精馏系统
包括精馏塔和脱气塔,主要除掉氟化氢气体中的四氟化硅和二氧化硫杂质。 6.5.6排渣系统
对反应回转炉产生的炉渣进行处理,制得氟石膏成品。 6.5.7尾气吸收系统
包括硫酸吸收塔和尾气吸收设备,硫酸吸收塔主要是吸收氟化氢气体,返回洗涤塔;尾气吸收系统
5 GB/T28603—2012
主要制备副产品氟硅酸。 6.6 操作程序 6.6.1 启动反应系统。 6.6.2 启动洗涤循环系统。 6.6.3 启动冷凝液化系统。 6.6.4 启动尾气吸收系统。 6.6.5启动排渣系统。 6.6.6启动精馏系统。 6.6.7 投料。
7 生产设备维护和保养
7. 1 加强设备巡回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7. 2 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润滑,确保设备长周期运行。 7.3 消除设备及管道跑、冒、滴、漏及堵塞现象,发现以上问题应及时处理。 7.4 应定期地维护保养及检修设备。 7.5 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替代落后的生产工艺,替换能耗大、效率低的设备和零部件。 7.6 正确使用各种电器设备和各种仪表。 7.7 保持设备、管道等的环境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8产品质量要求
8.1无水氟化氢的质量要求
无水氟化氢质量应符合GB7746的要求。 8.2氟石膏的控制要求
氟石膏符合表1的要求,氟石膏分析方法见附录A。
表1要求
项 目
指 标 90.0 1. 0 4.0
硫酸钙(CaSO,)w/% 硫酸w/% 氟(以CaF,计)w/%
> ≤ ≤
8.3氟硅酸的质量要求
氟硅酸质量应符合HG/T2832的要求。
9安全生产、环境保护
9.1 操作人员在未取得上岗操作证前,不准上岗作业。 6 GB/T28603—2012
9.2 系统电器设备停车超过24h,应进行电器设备绝缘测试,合格后方可启动。 9.3月 启动功率超过90kW电器设备时,应有专业人员现场监护,方可启动。 9.4不应湿手触摸电器开关或用湿布擦拭电器。 9.5 检查运转设备的运行状况时,应脱去手套,女工上岗应将长头发盘于蜡内。 9.6 设备的转动部位应保持防护罩完好,不应在防护罩上坐人和堆放任何杂物。 9.7大型机电设备的启动装置,应安装在金属等不可燃物体上。 9.8 开启式启动设备不应安装在有爆炸或火灾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环境里。 9.9设备接地应牢固可靠。 9.10煤气发生炉的运行应与无水氟化氢生产装置区保持工艺联系,随时根据烘粉炉和反应转炉的生产能力调节煤气发生炉的发气量,防止出现煤气大量放散。 9.11煤气发生炉顶应设置异常情况下的煤气放散管,放散管的高度应高于加煤口4m以上,并进行可靠接地。 9.12液体管道低点排凝阀应保证严密性,可设两道排凝阀,排出液体应进人密闭系统。 9.13设备管路检修前,应进行彻底清洗和置换。 9.14净化后的尾气排放高度、排放速率应符合GB16297--1996的二级要求。 9.15应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防毒面具、防护手套、耐酸胶鞋、护目镜、氧气呼吸器、防护衣及洗眼液、防护液等应急药品。 9.16楼梯、平台、操作通道以及其他易于滑倒的地面应有防滑措施。
10污染物控制
10.1废水污染防治
无水氟化氢生产的废水和初期雨水应输送到本企业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排放的废水应符合GB8978一1996的一级排放标准。 10.2废气污染防治 10.2.1企业应对萤石仓加料工序设置集气、除尘设施。对工艺尾气设置回收或处理装置。 10.2.2处理后的反应回转炉烟气应符合GB9078一1996中的二级标准的要求。 10.2.3处理后锅炉烟气应符合GB13271一2001中Ⅱ时段中二类区标准。 10.2.4处理后工艺废气应符合GB16297一1996中二级要求。 10.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无水氟化氢生产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煤气发生炉等加热设备的炉渣、锅炉煤渣。企业应对生产废物
进行综合利用,其贮存应符合GB18599的规定。 10.4噪声污染防治
无水氟化氢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应达到GB12348一2008中Ⅱ类要求。
11数据采集与监测采样
11.1生产数据采集
日常生产过程中各工段的生产记录和根据需要测定的数据,是无水氟化氢生产的主要评定依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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