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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6810-2011 可见分光光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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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标签: 光度计 26810

内容简介

GB/T 26810-2011 可见分光光度计 ICS 71. 040. 10 N 53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6810—2011
可见分光光度计
Visible spectrophotometer
2011-12-01实施
2011-07-29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26810—201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瑞利分析仪器有限公司、上海精密科学仪器有限公司、上海天美科学仪器有
限公司、北京普析通用仪器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光谱仪器有限公司、上海棱光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上海生物工程研究中心、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药品仪器检验所、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实验仪器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武进田、李源、李征、俞霆、刘景会、陈建刚、钱光蓓、李昌厚、藏甲鹏、姜雄平梁晓会。
.
H GB/T26810—2011
可见分光光度计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可见分光光度计的产品分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主要光谱区为360nm~900nm,波长连续可调的可见分光光度计(以下简称“仪
器”),与此波长范围相近的专用分光光度计也可参考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829—2002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4793.1---2007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11606--2007分析仪器环境试验方法 GB/T13384一2008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3分级
仪器按指标从高到低分为I,Ⅱ,Ⅲ,IV共四级。每级仪器的各项指标均应达到或优于相应的等级要求。
4技术要求
4.1仪器正常工作条件
a) 环境温度5℃~35℃; b)环境相对湿度不大于85%; c) 仪器应放置于平稳的工作台上,不应有强光、强气流、强烈的振动和电磁干扰 d)环境无腐蚀性气体、烟尘干扰; e) 供电电源电压220V士22V,频率50Hz士1Hz。
4.2波长准确度及波长重复性
仪器波长准确度及波长重复性不应超过表1的要求。
1 GB/T26810—2011
表 1 波长准确度 ±0.3 ±1. 0 ±3. 0 ±6.0
单位为纳米
仪器分级
波长重复性
I I Ⅲ Iv
0. 2 0. 5 1, 5 3. 0
4.3透射比准确度及透射比重复性
仪器透射比准确度及透射比重复性不应超过表2的要求。
表 2 透射比准确度 ±0. 3
%
仪器分级
透射比重复性
I I Ⅲ IV
0. 1 0. 2 0. 5 1. 0
±0. 5 ±1. 0 ±2. 0
4.4杂散光
仪器杂散光不应超过表3的要求。
表3
测定波长 nm
杂散光 % 0. 1 0. 3 0. 5 2. 0
仪器分级
测试用物质
1 I I IV
亚硝酸钠溶液(硫酸镍溶液)
360(420)
或截止滤光片
4.5波长边缘噪声
仪器透射比0%线,100%线在3min内的噪声不应超过表4的要求。
表 4 0%线 0. 1 0. 2 0. 3 0. 5
%
仪器分级
100%线 0. 3 0. 5 1. 0 1. 5
I 1 Ⅲ V
2 GB/T26810—2011
4.6 基线平直度
仪器的基线平直度不应超过表5的要求。
表 5
基线平直度
仪器分级
Abs ±0.002 ±0.003 ±0.005 ±0.010
I I Ⅲ IV
注:无波长自动扫描功能的仪器无此要求。 4.7 基线暗噪声
仪器的基线暗噪声不应超过表6的要求,
表6
%
仪器分级 1
基线暗噪声
±0.1 ±0.3 ±0. 5 ±1. 0
Ⅱ Ⅲ V
注:无波长自动扫描功能的仪器无此要求,
4.8 3光谱带宽
仪器光谱带宽应在标称值的(0.8~1.2)倍范围。
4.9漂移
仪器的漂移不应超过表7的要求。
表 7
漂移 Abs/30min 0. 002 0.003 0.005 0.007
仪器分级
I Ⅱ Ⅲ V
注:无时间自动扫描功能的仪器无此要求。
3 GB/T26810-2011
4.10电源电压变化时引起的透射比变化
电源电压220V变化士22V时所引起透射比示值变化不应超过表8的要求。
表8
%
透射比示值变化
仪器分级
I I Ⅲ IV
±0.2 ± 0. 3 ±0. 5 ±0. 5
4.11安全要求 4.11.1 接触电流
由交流电网供电的仪器,其接触电流应符合GB4793.1一2007中6.3的有关规定。 4.11.2保护接地
由交流电网供电的仪器,其保护接地应符合GB4793.1一2007中6.5.1的有关规定 4.11.3介电强度
由交流电网供电的仪器,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应能承受1500V交流有效值连续1min的电压试验,不应出现飞弧或击穿现象。 4.11.4安全警示 4.11.4.1警告标志
警告标志应符合GB4793.1一2007中5.2、5.3的相关规定。 4.11.4.2防电击警示
仪器高电压部分应有必要的警示标识,应符合GB4793.1一2007中第5章的相关规定,必要时应使用绝缘材料予以防护。 4.11.4.3防光源烫伤警示
光源高温部分应有防止烫伤警示标志。 4.12外观
a) 仪器所有喷塑喷漆电镀表面应色泽均匀,不应有脱皮、明显的擦伤、露底、裂纹、起泡现象。 b) 刚性连接部位不应松动;可动件的运动应平稳灵活并能正确定位,不应有卡死突跳及显著的
空回现象。 c) 外露零部件接合处应平整,无毛刺锐棱和粗糙不良现象。 d)文字、符号、标志应清晰可辨,牢固可靠。
4.13成套性
应符合仪器装箱清单的规定。
4 GB/T26810—2011
4.14运输、运输贮存
仪器在运输包装状态下,应按GB/T11606一2007的2.4试验项目中的交变湿热试验、低温贮存试验、高温贮存试验、跌落试验和碰撞试验进行试验,其中高温55℃、低温一20℃,交变湿热:相对湿度 95%、温度40℃,跌落高度250mm。试验后包装箱不应有较大的变形和损伤,受试仪器不应有变形松脱涂覆层剥落等机械损伤。全部试验完成后,将仪器置于正常工作条件下进行检验,应符合4.2~4.13 的要求。
5试验方法
5.1试验条件 5.1.1本标准各项试验均应在4.1所规定的条件下进行。 5.1.2仪器在试验前应先开机预热30min。 5.2波长准确度及波长重复性 5.2.1试验工具
a) 低压汞灯; b) 氧化钦溶液,氧化钦玻璃,错钕玻璃; c)干涉滤光片若于片(光谱半带宽不应大于10nm,其中心波长在整个波长范围内均匀选取,每
100nm左右选一个)。 上述试验工具的参考波长数据,应采用与被测仪器光谱带宽相同(或相近)的仪器带宽标定的数据,
尽量选单吸收峰作为测试波长。用作标定的仪器应比被测仪器波长准确度提高一倍以上,波长采样间隔不应大于波长准确度数值的三分之一。参考波长数据应具有可溯源性,并应定期进行检定。所有试验工具通光(透光)面应清洁干燥。当一种波长测试工具波长范围不能满足需要时可选用本条所列几种波长标准工具分段使用。 5.2.2试验程序 5.2.2.1试验方法一
在整个波长范围内按大约每100nm左右选择一个波长点,参考波长值见附录A。对波长准确度小于或等于2nm的仪器,用低压汞灯作光源,将低压汞灯置于灯室光源位置,选能量测量方式,调整低压汞灯位置使仪器能量达到最大值,测低压汞灯发射谱线的峰值;也可以以空气作参比,测氧化钦溶液,氧化钦玻璃或错钕玻璃吸收峰的透射比(或吸光度)。按波长顺序单方向对选定的一组谱线依次测量,从短(长)波到长(短)波测完为一次,测量3次。
5.2.2.2试验方法二
对波长准确度大于2nm的仪器,除上述方法外也可以以空气作参比,用于涉滤光片的中心波长作为参考波长测试,测试方法及要求同本标准5.2.2.1。 5.2.3计算与评定
每个波长3次测量值的平均值与参考波长标称值之差为单波长误差,单波长误差中的最大值为波
5 GB/T 268102011
长准确度;每个波长3次测量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为该波长的重复性(单波长重复性),所有单波长重复性之中的最大值为仪器波长重复性。
上述工具测试结果来纳的优先顺序是低压汞灯,氧化钦溶液,氧化钦玻璃,错钕玻璃,干涉滤光片。 5.3透射比准确度及透射比重复性 5.3.1试验工具
透射比约为10%,20%,30%的中性滤光片,测试波长440nm,546nm,635nm,其透射比不确定度不大于0.2%,测试波长的透射比值应具有可溯源性,并应定期进行检定。 5.3.2试验程序
以空气作参比,调整仪器透射比100%及透射比0%后,分别用3片中性滤光片在440nm,546nm, 635nm处测得实际透射比,每个波长每片测3次。 5.3.3计算与评定
每个波长每种滤光片测量3次,3次测量的平均值与标称值之差为单波长透射比误差,单波长透射比误差中的最大值为透射比准确度,每个波长每种滤光片3次测量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为单波长透射比重复性,单波长透射比重复性中的最大值为透射比重复性。
注:仪器完成调整100%或0%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8s。本注适用于本标准中仪器调整100%或0%的所有条款。 5.4杂散光 5.4.1试验工具和试剂
a) 比色血一对,光程为1cm,在测试波长处透射比配套误差不天于0.2%。 b) 360nm(或420nm)截止滤光片(截止波长不小于365nm(或425nm),截止区吸光度不小于
4,透光区平均透射比不低于80%,最大透射比半高波长分别为420nm(或460nm)附近);其 360nm(或420nm)透射比应具有可溯源性,并应定期进行检定。
c) 亚硝酸钠(NaNO2)溶液【标准溶液的配制见附录B.1]。 d) 硫酸镍(NiSO,)溶液标准溶液的配制见附录B.2)。 e) 硫酸(HzSO4)溶液(0.05mol/L)。 f) 蒸馏水。
5.4.2试验程序
光谱带宽2nm,以蒸馏水作参比,在360nm处,测定亚硝酸钠溶液的透射比,或以空气作参比,在 360nm处测定截止滤光片的透射比。
如360nm无法测量,则以浓度为0.05mo1/L的硫酸溶液为参比,测硫酸镍溶液在420nm处的透射比,或以空气作参比测420nm截止滤光片在420nm处的透射比。
上述不同工具测试结果采纳的优先顺序是:标准溶液、截止滤光片。 注:只有单一带宽的仪器不做光谱带宽选择操作。本注适用于以下所有选择光谱带宽2nm的款项。
5.4.3试验结果的评定
透射比测定值即为仪器杂散光。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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