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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 2284-2016 还原艳绿FFB(C.I.还原绿1)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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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HG/T 2284-2016 还原艳绿FFB(C.I.还原绿1) ICS 71. 100. 01; 87.060.10 G 57 备案号:54427—2016
HG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 2284—2016 代替HG/T2284—2008
还原艳绿FFB(C.I.还原绿1)
VatbrilliantgreenFFB(C.I.Vatgreen1)
2016-09-01实施
2016-04-05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HG/T 2284—201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HG/T2284—2008《还原艳绿FFB(C.I.还原绿1)》。与HG/T2284—2008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的表述(见1,2008年版的1); —--增加了测色色光指标(见3.1);修改了外观指标的表述(见3.1,2008年版的3.1);
修改了大颗粒指标和试验方法(见3.1、5.5,2008年版的3.2、5.5);修改了有害芳香胺控制要求和试验方法(见3.1、5.7,2008年版的3.2、5.7);修改了外观评定方法的表述(见5.1,2008年版的5.1);修改了有关织物和浴比的表述(见5.2.1.1,2008年版的5.2.1.1);修改了色光和强度的评定的表述,增加了测色色光试验方法(见5.2.3,2008年版的 5. 2. 3)。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染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3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染料质量监督检
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丽、王勇、陈家华、姬兰琴、郑君良。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HG/T2284—1992;HG/T2284—2008。
1 HG/T2284—2016
还原艳绿FFB(C.I.还原绿1)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还原艳绿FFB(C.I.还原绿1,还原艳绿3B)产品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还原艳绿FFB的产品质量控制。 结构式:
H,co OCH
分子式:C36H20O+ 相对分子质量:516.54(按2013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CASRN:128-58-5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3742007 染料染色测定的一般条件规定 GB/T2377—2013 还原染料 色光和强度的测定 GB/T3920—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B/T3921—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皂洗色牢度 GB/T3922—201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汗渍色牢度 GB/T 4467—2006 染料 悬浮液分散稳定性的测定 GB/T4841.1—2006 染料染色标准深度色卡1/1 GB/T5542—2007 染料 大颗粒的测定 单层滤布过滤法 GB/T6152—1997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热压色牢度 GB/T6678—2003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6688—2008 染料 相对强度和色差的测定 仪器法 GB/T6693—2009 染料 粉尘飞扬性的测定 GB/T7069—1997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次氯酸盐漂白色牢度 GB/T8427—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 GB/T14576—2009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光、汗复合色牢度 GB19601 染料产品中23种有害芳香胺的限量及测定 GB 20814 染料产品中重金属元素的限量及测定 GB/T 24101 染料产品中4-氨基偶氮苯的限量及测定 GB/T 27597 染料 扩散性能的测定 HG/T2284—2016
3 要求
3. 1 还原艳绿FFB的质量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还原艳绿FFB的质量要求
指 标
试验方法 5. 1 5. 2 5. 2
项 目
(1)外观 (2) 强度(为标准品的)/分
深绿色至黑色均匀粉末或颗粒
100 近似微
目测测色(D65光源)*:
(3) 色光(与标准品) DE

0.50 0.30~0.30 0.30~0.30
5. 2
DC DH
M
5. 3 5. 4 5. 5 5. 6 5. 7 5. 8
(4) 扩性能/级 (5) 防尘性/级 (6) 大颗粒/级 (7) 悬浮液分散稳定性/% (8) 有害芳香胺/(mg/kg) (9) 重金属元素/(mg/kg)
4 3 3 95
M
符合GB19601和GB/T24101的标准要求
符合GB20814的标准要求
供需双方协商决定是否控制测色色光指标。
3. 2 还原艳绿FFB在棉织物上的色牢度
按本标准的5.9测定,应不低于表2的规定。
表2 还原艳绿FFB在棉织物上的色牢度
耐汗渍
耐皂洗 95℃ 棉 粘 变 棉 毛 变 棉 毛
耐摩擦 耐热压
耐汗光
200℃ 耐次氯


染色 耐光深度 (氙弧)
酸盐漂白
变色 (4 h后) 4-5
t

湿
X
色 沾 沾 色 沾 沾 色 沾 沾
1/1
4-5 4-5 4 3-4 4-5 4-5 4-5 4-5 4-5 4-5 4-5 4-5 3
7
4
注:2.1%(owf)染色深度相当于1/1染色标准深度
采样
4
以批为单位采样,一次拼混均匀的产品为一批。每批采样件数应符合GB/T6678一2003中7.6
的规定。所采样产品的包装必须完好,采样时勿使外界杂质落人产品中。用探管从上、中、下三部分采样,所采样品总量不得少于200g。将采得的样品充分混匀后,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密封良好的容器中,其上粘贴标签,注明产品名称、批号、生产厂名称、取样日期、地点。一个供检验,另 - 2 HG/T2284—2016
个保存备查。
试验方法
5
5.1外观的评定
在自然北昼光下目视评定。 5. 2 色光和强度的测定 5.2.1浸染法(仲裁检验方法)
5.2.1.1染色一般条件
染色的一般条件应符合GB/T2374一2007的有关规定。染色按GB/T2377一2013中的乙法全浴还原进行。
染色用5g棉布、棉针织布或棉纱,染色浴比为1:40或1:20(在染色均匀的前提下,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他浴比)。染色深度:2%(owf)。 5.2.1.2还原液配制
每升50℃的水中,加人10mL,400g/L氢氧化钠溶液、6g85%保险粉,充分搅拌溶解配成还原液。此溶液临用前配制。 5.2.1.3染浴配方
以5g棉布、棉针织布或棉纱染色,采用1:40的浴比为例,于5个染杯中,按表3的规定配制染浴。如采用1:20的浴比染色.总液量减少一半。
表3染浴配方
染样编号和染浴中各组分的量 2
染浴组成
1 0.095 0
3 0. 105 0
4
5
染料标准品的质量/g 染料样品的质量/g 100g/L渗透剂BX溶液的体积/mL 95%乙醇溶液的体积/mL 还原液的体积/mL
0.100 0 - 1 1I 198
0. 100 0
0. 105 0 1 1 198

1 1 198
1 1 198
1 1 198
5.2.1.4染色操作
按GB/T2377一2013中6.2.3.2的规定进行。染色15min后,各染缸分别补加3g无水硫酸钠还原温度、染色温度均为50℃土2℃。 5.2.1.5氧化
按GB/T2377一2013中6.2.4.4的规定,双氧水氧化。
3 HG/T 2284—2016
5.2.1.6 皂煮
按GB/T2377—2013中6.2.5的规定进行。
5.2.2轧染法
轧染深度为20g/L,轧染操作按GB/T2377一2013中6.3的规定进行。
5.2.3色光和强度的评定
按GB/T2374一2007第7章的有关规定进行。按GB/T6688一2008第6章的规定测定测色色光,测色色差按CMC(2:1)色差公式计算。 5.3扩散性能的测定
按GB/T27597的规定进行。 5.4防尘性的测定
按GB/T6693一2009中有关目测法的规定进行。 5.5大颗粒的测定
按GB/T5542—2007中5.2的规定进行。 5.6悬浮液分散稳定性的测定
按GB/T4467—2006中6.2.2的规定进行。 5.7有害芳香胺的测定
按GB19601和GB/T24101的规定进行。 5.8重金属元素的测定
按GB20814的规定进行。
5.9在棉织物上色牢度的测定
5.9.1一般规定
所有色牢度的测试样应按GB/T4841.1-2006的规定染成1/1染色标准深度。
5.9.2耐摩擦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3920—2008的规定进行。 5.9.3耐皂洗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3921—2008的规定进行。试验条件采用GB/T3921—2008表2中的试验方法D(4)。 5.9.4耐汗渍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3922—2013的规定进行。
4 HG/T2284—2016
5.9.5耐热压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6152—1997的规定进行,200℃干压(4h后评定)。 5.9.6耐次氯酸盐漂白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7069—1997的规定进行。 5.9.7耐光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8427—2008的规定进行。 5.9.8耐汗光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14576—2009的有关规定进行。酸、碱汗液符合GB/T14576—2009中5.2和5.3的要求。
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检验项目分型式检验项目和出厂检验项目。本标准第3章所列的检验项目均为型式检验项目,其中本标准表1中(1)项~(6)项为出厂检验项目,应逐批进行检验。在正常连续生产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但如有下述情况需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最初定型时; b) 产品异地生产时; c) 生产配方、工艺及原材料有较大改变时; d) 停产3个月后又恢复生产时; e) 客户提出要求时。
6.2 出厂检验
还原艳绿FFB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附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生产广应保证所
有出厂的还原艳绿FFB产品均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6.3复检
如果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中取样进行检验,重新检验的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则整批产品判定为不合格
7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7.1标志
还原艳绿FFB的每个包装容器上都应涂印耐久、清晰的标志。 标志内容至少应有: a)产品名称; b) 生产厂名称、地址; c) 生产日期; HG/T2284—2016
d)净含量。 7.2标签
产品应有标签,标签上应注明产品生产日期、合格证明、执行标准编号、批号, 7.3包装
还原艳绿FFB装于内衬塑料袋的包装容器内,并加密封,每件净含量25kg土0.2kg,其他包装可与用户协商确定。 7.4运输
运输时应防止倒置,小心轻放,避免碰撞,切勿损坏包装。 7.5贮存
还原艳绿FFB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防止受潮、受热。
6 ICS 71. 100. 01; 87.060.10 G 57 备案号:54427—2016
HG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 2284—2016 代替HG/T2284—2008
还原艳绿FFB(C.I.还原绿1)
VatbrilliantgreenFFB(C.I.Vatgreen1)
2016-09-01实施
2016-04-05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HG/T 2284—201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HG/T2284—2008《还原艳绿FFB(C.I.还原绿1)》。与HG/T2284—2008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的表述(见1,2008年版的1); —--增加了测色色光指标(见3.1);修改了外观指标的表述(见3.1,2008年版的3.1);
修改了大颗粒指标和试验方法(见3.1、5.5,2008年版的3.2、5.5);修改了有害芳香胺控制要求和试验方法(见3.1、5.7,2008年版的3.2、5.7);修改了外观评定方法的表述(见5.1,2008年版的5.1);修改了有关织物和浴比的表述(见5.2.1.1,2008年版的5.2.1.1);修改了色光和强度的评定的表述,增加了测色色光试验方法(见5.2.3,2008年版的 5. 2. 3)。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染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3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染料质量监督检
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丽、王勇、陈家华、姬兰琴、郑君良。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HG/T2284—1992;HG/T2284—2008。
1 HG/T2284—2016
还原艳绿FFB(C.I.还原绿1)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还原艳绿FFB(C.I.还原绿1,还原艳绿3B)产品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还原艳绿FFB的产品质量控制。 结构式:
H,co OCH
分子式:C36H20O+ 相对分子质量:516.54(按2013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CASRN:128-58-5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3742007 染料染色测定的一般条件规定 GB/T2377—2013 还原染料 色光和强度的测定 GB/T3920—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B/T3921—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皂洗色牢度 GB/T3922—201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汗渍色牢度 GB/T 4467—2006 染料 悬浮液分散稳定性的测定 GB/T4841.1—2006 染料染色标准深度色卡1/1 GB/T5542—2007 染料 大颗粒的测定 单层滤布过滤法 GB/T6152—1997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热压色牢度 GB/T6678—2003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6688—2008 染料 相对强度和色差的测定 仪器法 GB/T6693—2009 染料 粉尘飞扬性的测定 GB/T7069—1997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次氯酸盐漂白色牢度 GB/T8427—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 GB/T14576—2009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光、汗复合色牢度 GB19601 染料产品中23种有害芳香胺的限量及测定 GB 20814 染料产品中重金属元素的限量及测定 GB/T 24101 染料产品中4-氨基偶氮苯的限量及测定 GB/T 27597 染料 扩散性能的测定 HG/T2284—2016
3 要求
3. 1 还原艳绿FFB的质量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还原艳绿FFB的质量要求
指 标
试验方法 5. 1 5. 2 5. 2
项 目
(1)外观 (2) 强度(为标准品的)/分
深绿色至黑色均匀粉末或颗粒
100 近似微
目测测色(D65光源)*:
(3) 色光(与标准品) DE

0.50 0.30~0.30 0.30~0.30
5. 2
DC DH
M
5. 3 5. 4 5. 5 5. 6 5. 7 5. 8
(4) 扩性能/级 (5) 防尘性/级 (6) 大颗粒/级 (7) 悬浮液分散稳定性/% (8) 有害芳香胺/(mg/kg) (9) 重金属元素/(mg/kg)
4 3 3 95
M
符合GB19601和GB/T24101的标准要求
符合GB20814的标准要求
供需双方协商决定是否控制测色色光指标。
3. 2 还原艳绿FFB在棉织物上的色牢度
按本标准的5.9测定,应不低于表2的规定。
表2 还原艳绿FFB在棉织物上的色牢度
耐汗渍
耐皂洗 95℃ 棉 粘 变 棉 毛 变 棉 毛
耐摩擦 耐热压
耐汗光
200℃ 耐次氯


染色 耐光深度 (氙弧)
酸盐漂白
变色 (4 h后) 4-5
t

湿
X
色 沾 沾 色 沾 沾 色 沾 沾
1/1
4-5 4-5 4 3-4 4-5 4-5 4-5 4-5 4-5 4-5 4-5 4-5 3
7
4
注:2.1%(owf)染色深度相当于1/1染色标准深度
采样
4
以批为单位采样,一次拼混均匀的产品为一批。每批采样件数应符合GB/T6678一2003中7.6
的规定。所采样产品的包装必须完好,采样时勿使外界杂质落人产品中。用探管从上、中、下三部分采样,所采样品总量不得少于200g。将采得的样品充分混匀后,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密封良好的容器中,其上粘贴标签,注明产品名称、批号、生产厂名称、取样日期、地点。一个供检验,另 - 2 HG/T2284—2016
个保存备查。
试验方法
5
5.1外观的评定
在自然北昼光下目视评定。 5. 2 色光和强度的测定 5.2.1浸染法(仲裁检验方法)
5.2.1.1染色一般条件
染色的一般条件应符合GB/T2374一2007的有关规定。染色按GB/T2377一2013中的乙法全浴还原进行。
染色用5g棉布、棉针织布或棉纱,染色浴比为1:40或1:20(在染色均匀的前提下,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他浴比)。染色深度:2%(owf)。 5.2.1.2还原液配制
每升50℃的水中,加人10mL,400g/L氢氧化钠溶液、6g85%保险粉,充分搅拌溶解配成还原液。此溶液临用前配制。 5.2.1.3染浴配方
以5g棉布、棉针织布或棉纱染色,采用1:40的浴比为例,于5个染杯中,按表3的规定配制染浴。如采用1:20的浴比染色.总液量减少一半。
表3染浴配方
染样编号和染浴中各组分的量 2
染浴组成
1 0.095 0
3 0. 105 0
4
5
染料标准品的质量/g 染料样品的质量/g 100g/L渗透剂BX溶液的体积/mL 95%乙醇溶液的体积/mL 还原液的体积/mL
0.100 0 - 1 1I 198
0. 100 0
0. 105 0 1 1 198

1 1 198
1 1 198
1 1 198
5.2.1.4染色操作
按GB/T2377一2013中6.2.3.2的规定进行。染色15min后,各染缸分别补加3g无水硫酸钠还原温度、染色温度均为50℃土2℃。 5.2.1.5氧化
按GB/T2377一2013中6.2.4.4的规定,双氧水氧化。
3 HG/T 2284—2016
5.2.1.6 皂煮
按GB/T2377—2013中6.2.5的规定进行。
5.2.2轧染法
轧染深度为20g/L,轧染操作按GB/T2377一2013中6.3的规定进行。
5.2.3色光和强度的评定
按GB/T2374一2007第7章的有关规定进行。按GB/T6688一2008第6章的规定测定测色色光,测色色差按CMC(2:1)色差公式计算。 5.3扩散性能的测定
按GB/T27597的规定进行。 5.4防尘性的测定
按GB/T6693一2009中有关目测法的规定进行。 5.5大颗粒的测定
按GB/T5542—2007中5.2的规定进行。 5.6悬浮液分散稳定性的测定
按GB/T4467—2006中6.2.2的规定进行。 5.7有害芳香胺的测定
按GB19601和GB/T24101的规定进行。 5.8重金属元素的测定
按GB20814的规定进行。
5.9在棉织物上色牢度的测定
5.9.1一般规定
所有色牢度的测试样应按GB/T4841.1-2006的规定染成1/1染色标准深度。
5.9.2耐摩擦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3920—2008的规定进行。 5.9.3耐皂洗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3921—2008的规定进行。试验条件采用GB/T3921—2008表2中的试验方法D(4)。 5.9.4耐汗渍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3922—2013的规定进行。
4 HG/T2284—2016
5.9.5耐热压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6152—1997的规定进行,200℃干压(4h后评定)。 5.9.6耐次氯酸盐漂白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7069—1997的规定进行。 5.9.7耐光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8427—2008的规定进行。 5.9.8耐汗光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14576—2009的有关规定进行。酸、碱汗液符合GB/T14576—2009中5.2和5.3的要求。
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检验项目分型式检验项目和出厂检验项目。本标准第3章所列的检验项目均为型式检验项目,其中本标准表1中(1)项~(6)项为出厂检验项目,应逐批进行检验。在正常连续生产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但如有下述情况需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最初定型时; b) 产品异地生产时; c) 生产配方、工艺及原材料有较大改变时; d) 停产3个月后又恢复生产时; e) 客户提出要求时。
6.2 出厂检验
还原艳绿FFB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附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生产广应保证所
有出厂的还原艳绿FFB产品均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6.3复检
如果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中取样进行检验,重新检验的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则整批产品判定为不合格
7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7.1标志
还原艳绿FFB的每个包装容器上都应涂印耐久、清晰的标志。 标志内容至少应有: a)产品名称; b) 生产厂名称、地址; c) 生产日期; HG/T2284—2016
d)净含量。 7.2标签
产品应有标签,标签上应注明产品生产日期、合格证明、执行标准编号、批号, 7.3包装
还原艳绿FFB装于内衬塑料袋的包装容器内,并加密封,每件净含量25kg土0.2kg,其他包装可与用户协商确定。 7.4运输
运输时应防止倒置,小心轻放,避免碰撞,切勿损坏包装。 7.5贮存
还原艳绿FFB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防止受潮、受热。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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