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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5472-2010 分析仪器质量检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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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标签: 规则 质量检验 质量检验 分析仪器 25472

内容简介

GB/T 25472-2010 分析仪器质量检验规则 ICS 71.040.01 N 5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5472—2010
分析仪器质量检验规则
Quality inspection provisions for analyzers
2011-05-01实施
2010-12-0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 25472-2010
前 言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分析仪器研究所、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 本标准起草人:马雅娟、金丽辉。
I GB/T25472—2010
分析仪器质量检验规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分析仪器质量检验规则。包括检验分类、检验分组、检验项目、抽样方案及判定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分析仪器及仪器附件(以下简称仪器)的出厂检验、周期检验和型式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828.1--2003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ISO2859-1:1999,IDT)
GB/T2829一2002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4793.1—2007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第1部分:通用要求(IEC61010-1:
2001,IDT)
GB/T11606一2007分析仪器环境试验方法 GB/T1762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 JB/T6214仪器仪表可靠性验证试验及测定试验(指数分布)导则
3术语、定义和符号 3.1术语和定义
GB/T2828.1—2003和GB/T2829—2002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1
质量特性qualityproperty 对仪器技术状态的描述。一般由功能、技术参数、性能特性三部分组成。
3.1.2
重要质量特性majorqualityproperty 是指那些对于达到预定要求至关重要的性能。
3.1.3
一般质量特性minorqualityproperty 是指那些更多地受零部件或设备品质影响而较少受生产工艺或生产技能影响的特性,以及那些要
求特殊工装或特殊环境的性能。 3.1.4
A类不合格 客nonconformitytypeA 单位产品的极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者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极严重不符合规定。 [GB/T 2829-2002中 3.1.8]
3. 1.5
B类不合格 nonconformitytypeB 单位产品的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者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严重不符合规定。 [GB/T2829-2002中3.1.9] GB/T25472—2010
3.1.6
C类不合格 fnonconformitytypeC 单位产品的-一般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者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轻微不符合规定。 [GB/T2829-2002中3.1.10]
3.1.7
出厂检验 routineinspection 为确认仪器是否符合出厂要求,在出厂前对每台仪器所进行的检验。 [GB/T13966—1992中2.104]
3.1.8
周期检验periodicinspection 为确认仪器制造过程稳定性,按规定要求定期对仪器所进行的检验。 [GB/T13966—1992中2.106]
3.1.9
型式检验typeinspection 为证明设计符合一定规范和要求,对按设计制造的一台或多台仪器进行的全性能检验。 [GB/T13966—1992中2.103]
3.1.10
产品标准productstandard 固化产品技术状态的文件。它是制造、检验、评价产品的依据。产品标准的对象可以是一个产品,
也可以是一类产品。 3.2符号和缩略语
本标准使用的符号和缩略语如下: N.-批量 n——样本量注:有必要区分第一样本量、第二样本量时,分别加上足码1、2.。例如n2表示第二样本量。 AQL 接收质量限(以不合格品百分数或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表示) RQL-一不合格质量水平(以不合格品百分数或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表示) DL—判别水平 Ac接收数、合格判定数注:有必要区分第-、第二.合格判定数时,将足码c分别改为1、2。例如A表示第二合格判定数。 Re—拒收数、不合格判定数注:有必要区分第一、第二不合格判定数时,将足码e分别改为1、2.。例如R:表示第二不合格判定数。 [Ac,Re]- 一一次抽样方案判定数组[A,Az,R,R] 一二次抽样方案判定数组
4一般要求 4.1检验分类
仪器的检验分为: a)出厂检验; b)周期检验; c)型式检验。
4.2出厂检验 4.2.1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以判断提交的产品是否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2 GB/T25472—2010
4.2.2出厂检验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执行,并出具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必要时,订购方可派代表参与。 4.2.3出厂检验是对产品部分质量特性(通常都是最重要的一些质量特性)的检验,产品标准应规定出广检验的项目,必要时还应规定出厂检验的检验项目顺序。出厂检验一般应采用非破坏性的试验方式。 4.2.4出厂检验应逐台检验,可以是所有的出厂检验项目都执行100%检验;也可以是其中一部分项目采用100%检验,而另一部分项目采用抽样检验。 4.2.4.1属以下情形之一,应采用100%检验:
a) 受生产工艺或生产技能变化影响较大的质量特性; b) 对于达到预定要求至关重要的性能; c) 基本的安全试验项目; d) 检验方法简单,检验成本低廉及所需检验工时不多的项目。
4.2.4.2 属以下情形之一,可采用抽样检验:
a) 受零部件或设备质量影响大而受生产工艺和生产技能影响较少的质量特性; b) 由设计结构决定的性能特性; c) 检验方法复杂,检验成本昂贵或所需检验工时太多的项目; d)可能导致样品破坏的安全试验项目。
4.3周期检验 4.3.1正常生产的产品,应定期或在积累一定产量时进行周期检验,以判断产品在生产过程中能否保证质量的持续稳定。 4.3.2产品标准应根据产品生产过程稳定的大约持续时间、试验时间和试验费用等因素,适当地规定检验周期,通常规定检验周期为三个月,半年或一年,最长不宜超过三年。也允许按照产品制造的数量规定检验周期。 4.3.3在同一产品标准中,允许针对不同试验组规定不同的检验周期,如可靠性试验的周期可适当延长至五年。 4.3.4周期检验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执行,也可委托其他质量检验单位执行。应出具周期检验报告。 4.3.5周期检验样本应在经出厂检验合格的批中抽取。 4.3.6需要时,可将周期检验并入型式检验同时进行。 4.4型式检验 4.4.1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考核,即按产品标准中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所有项目试验的检验,以判断产品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以及制造者是否具备生产该产品的能力。 4.4.2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 仪器设计定型或生产定型时; b) 仪器转厂或转移生产地时; c) 仪器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d) 仪器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4.4.3 型式检验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执行,也可委托质量检验技术机构执行。应出具型式检验报告。 4.4.4型式检验的样本应在经出厂检验合格的批中抽取。 4.5检验项目及试验分组 4.5.1仪器的检验项目可分为(但不限于)六个试验组:
一A组主要包括外观、功能、安全性能和重要质量特性等检验;
3 GB/T25472—2010
-B组为仪器的性能特性检验; -C组为环境影响量检验; -D组电磁兼容性检验; -E组为维修性检验; F组为可靠性检验。
4.5.2对各试验组,推荐的试验项目见表1。在产品标准中或订货合同中,根据该产品的实际需要和实施上的可能选择试验项目,并将这些试验项目归并成尽可能少的试验组。 4.5.3 在产品标准中,应针对每项试验项目规定相应的试验方法。
表1检验项目及试验分组
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 周期检验 型式检验
检验方法产品标准产品标准及 GB 4793.1—2007 GB 4793.1—2007
分组 序号
名 称外观检查
01 02 03 04 05 06 12 14 07 08 09 10 11 13 15 16 17
.
.
.
·
.
标志
A组
安全性能试验重要质量特性一般质量特性温度试验电源适应性抗干扰试验湿热试验振动试验冲击试验跌落试验运输、运输贮存试验其他环境影响量电磁兼容性试验
. . 0 o 0
· . . 0 0 0 0 0 o o o 0
. .
产品标准产品标准
: . . .
B组
GB/T116062007
产品标准
.
. . .
-
GB/T116062007
C组
. 0 0 o
D组 E组 F组注:符号“。"表示必须检验的项目,符号“o"表示需要时应检验的项目,符号“一”表示不需检验的项目。 4. 6 不合格的分类 4.6.1 在产品标准或订货合同中应规定产品的技术性能、技术指标、外观等质量特性, 4.6.2 当涉及到多个质量特性,且它们在质量和(或)经济效果上的重要性不同时,宜按不合格的严重程度分为A类、B类和C类不合格。
GB/T 17626 产品标准 JB/T 6214
维修性试验可靠性试验
注:在产品比较简单等情况下,也可区分为两种类别的不合格,甚至不加区分类别。 4.6.3下列情况应判为A类不合格:
-对人身安全构成危险;严重损坏仪器基本功能;一极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
4 GB/T25472—2010
质量特性极严重不符合规定。
4.6.4下列情况应判为B类不合格:
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质量特性严重不符合规定;突然的电气失效或结构失效(如结构件破裂,明显的变形等);机械连接或构件的松动、位移、脱落导致元件失效,引起仪器不能正常工作;性能降低不能达到预定要求;
锈蚀、剥落、损伤等方式造成部件性能的变化,妨碍正常操作使用;
不能满足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的其他失效。
4.6.5C类不合格考核由产品标准规定,或由承制方和订购方商定。 5详细要求 5.1检验条件
检验应在下列条件下进行: a)环境条件:按有关规定。若无规定,在不产生异议情况下,可在室内自然条件下进行 b)检验、试验设备:检验、试验设备应能满足检验的需要。所有测量用检验设备的准确度应满足
检验要求,并有在有效期内的计量检定合格证或校准证书; c) 当用计算机软件作检验手段时,使用前应加以检验; d)试验用标准物质应符合有关规定。
5.2出厂检验 5.2.1A组检验 5.2.1.1抽样
A组检验为逐批全数检验,是对全部样本的非破坏性试验。
5.2.1.2合格判定
A组检验中不允许出现A类不合格,若出现A类不合格即判该批产品A组检验不合格。 A组检验中应对发现有B类不合格或C类不合格的样本返修,合格后可以交货。
5.2.2B组检验 5.2.2.1抽样
B组检验为逐批检验。在A组检验合格的产品批中随机抽取样本进行B组检验,抽样检验的样本量由样本量字码确定。根据特定的批量和规定的检验水平,可从表2中查出相应的样本量字码。根据采用一次或二次抽样方案,正常或加严检验,使用AQL和样本量字码可分别从对应的抽样方案表(表3 至表6)中查取抽样方案,得到样本量n、接收数Ac和拒收数Re。
注:批量大于1200时,可从GB/T2828.1一2003的表1中查找相应的样本量字码。 应根据使用要求、质量特性、不合格的类型,合理地确定AQL值。当以不合格百分数表示质量水
平时,宜如下选择AQL值:
a)根据对产品的使用要求,
--高要求时(如军工品和重要工业产品)选用AQL0.65;一中等要求时(如一般工业产品)选用AQL<2.5;
低要求时(如一般民用产品)选用AQL4.0。
b)根据质量特性,
电气性能选用0.4或0.65;机械性能选用1.0或1.5;外观质量选用2.5或4.0。
5 GB/T 25472-2010
c) 根据不合格的类型,
A类不合格选用0.65或1.0; -B类不合格选用1.5或2.5;一C类不合格选用4.0或6.5。
5.2.2.2合格判定
若B组检验B类不合格数不大于Ac,且无A类不合格时,则样本代表的批产品B组检验合格。 若B组检验B类不合格数大于Re,或有A类不合格,则样本代表的批产品B组检验不合格 C类判定由产品标准规定。
表 2 样本量字码
一般检验水平
特殊检验水平
批 量 2~8 9~15 16~25 26~50 51~90 91~150 151~280 281~500 501~1200
S-3 A A B B C C D D E
I A B c D E F G H J
S-1 A A A A B B B B c
S-2 A A A B B B c c c
S-4 A A B C c D E E F
I A A B c c D E F G
Ⅲ B c D E F G H J K
表3 用于出厂检验的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
质量接收限(AQL)
样本量
样本
0. 65 1. 0 1. 5 2.5 4, 0 6.5 10 15 25 40 65 100
字码 量 0. 4
Ac Re Ac Re Ac Re Ac Re Ac Re Ac Re Ac Re Ac Re Ac Re Ac Re Ac Re Ac Re Ac Re
* 0 1 *
? 1 2 2 3 3 4 5 6
A 2 → * B
→ -
: +
1 v 0 1 0 1 4 → 1 2 + 2
9
1 2 2 3 3 2 2 3

* -→
Y
6 7 8 10 11
5
c 5 → D 6 → Y E 13 →
4
5 0 T 8 10 11 14 15 10 11 14 15 21 22
-
7
3
0 1
5
Y
Y
3
3
6
K
? 0 1
5 6
a
4
U
7
R 20 ? G 32 0 1 + + H 50 + * 1 2 3 3
10 11 14 15 21 22 +
K
8
0 1
2 3
6
1
8 10 11 14 15 2 22 ↑ 4
2 N 3 3
D 0
7
4 5 6 7 8 10 11 14 15 21 22 ← ← 4
2
80 + 2 K 125 1 2 2 3
1

2 3 3 4 5 6 7 8 10 11 14 15 21 22 +

+
1
6 7 8 10 11 14 15 [21 22 个 + + 个 ↑
3
5
使用箭头下面第一个抽样方案。如样本量等于或超过批量,则执行100%检验。 使用箭头上面第一个抽样方案。
Y
Ac--- 一接收数。 Re--拒收数。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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