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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 11044-2010 多工位转台抛丸机 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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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JB/T 11044-2010 多工位转台抛丸机 技术条件 ICS 25.120.30 J61 备案号:28731—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11044—2010
多工位转台抛丸机 技术条件
Multi-table shot blasting machine - Technical requirement
2010-07-01实施
2010-02-1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JB/T11044—2010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技术要求.. 3.1一般要求 3.2关键部件要求. 3.3 空运转技术要求 3.4负荷运转要求 4试验方法 5 检验规则.. 6 包装、标志和运输表1滚筒壁厚差和最小壁厚
m JB/T11044—2010
前 言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全国铸造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6)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青岛铸造机械集团公司、济南铸造锻压机械研究所、青岛双星铸造机械有限公司、
青岛三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青岛开世密封工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正涛、邢海伟、陈月芳、王德志、丁仁相、阎作修、吴寿喜。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II JB/T11044—2010
多工位转台抛丸机技术条件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多工位转台抛丸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多工位转台抛丸机(以下简称机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184—1996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eqvISO2768-2:1989) GB5226.1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5226.1-2008,IEC
60204-1:2005,IDT)
GB/T13306标牌 GB 20905 铸造机械安全要求 JB/T 1644 铸造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JB/T3713.1 双圆盘抛丸器第1部分:基本参数 JB/T 3713.2 双圆盘抛丸器技术条件 JB/T 5365.1 铸造机械清洁度测定方法重量法 JB/T6331.2 铸造机械噪声的测定方法 ·声压级测定 JB/T6578 单圆盘抛丸器 技术条件 JB/T 9873 金属切削机床 天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3技术要求 3.1一般要求 3.1.1机器应符合本标准和JB/T-1644的规定,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3.1.2机器的涂漆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3.1.3 机器的电气系统应符合GB5226.1的规定。 3.1.4 焊接件应符合JB/T9873的规定。 3.1.5 机器上各润滑部位应润滑、防尘良好。机器使用说明书中对各部位的润滑应有具体规定。 3.1.6# 机器上各种标牌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其指向应正确,位置应醒目恰当。 3.1.7 易损件的硬度和耐磨性应能达到技术文件的要求,并便于互换和更换。 3.1.8 机器应具有防止弹丸飞出的防护帘和运动机构防护装置。 3.1.9# 机器的各个运动部位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或设施。安全防护应符合GB20905的规定。 3.1.10随机技术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装箱单。 3.1.11.随机附件、备件应齐全。 3.2关键部件要求 3.2.1抛丸器 3.2.1.1机器如采用双圆盘抛丸器,则应符合JB/T3713.1和JB/T3713.2的规定。 3.2.1.2机器如采用单圆盘抛丸器,则应符合JB/T6578的规定。 JB/T11044—2010
3.2.1.3抛丸器的抛丸量、抛射带、抛射速度应能满足抛丸加工工艺的要求。 3.2.2运转系统 3.2.2.1大转台应运动平稳、分度定位准确。 3.2.2.2小转台的传动系统应灵活、可靠,机器应设有小转台传动的检测传感器。 3.2.2.3大转台处于工作位置时,抛丸器丸流中心应对准抛丸工作的小转台中心。 3.2.2.4转台承受弹丸冲击的部位应采取防护措施。 3.2.3弹丸循环系统
弹丸循环系统各部分应工作协调,其生产率应达到弹丸循环要求,并能满足抛、喷丸器的弹丸供应
量。 3.2.3.1螺旋输送机 3.2.3.1.1螺旋的结构型式应能保证输送的连续性和平稳性。 3.2.3.1.2螺旋体轴线的直线度不应低于GB/T1184-1996中规定的-10级精度要求。 3.2.3.1.3螺旋输送机减速器输出轴与螺旋体主轴间的同轴度应符合GB/T1184—1996中规定的10级精度要求。 3.2.3.1.4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应出现物料堵塞现象。 3.2.3.2提升机 3.2.3.2.1传动滚筒不应有影响使用性能的裂纹、凹坑、焊接不良及其他缺陷。 3.2.3.2.2传动滚筒外径对轴线的全跳动应符合GB/T1184--1996中规定的9级精度的要求。滚筒壁厚差和最小壁厚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滚筒壁厚差和最小壁厚
单位:mm >12~16 ≤2.5
壁厚b 壁厚差8 最小壁厚
6~8 ≤1.5
>8~12 ≤2
b-1
3.2.3.2.3 3尼龙芯橡胶运输带的径向扯断强度不应小于2kN/(cm·层),径向扯断伸长率不应超过25%。 普通橡胶运输带的径向扯断强度不应小于56kN/(cm·层),径向扯断伸长率不应超过20%。 3.2.3.2.4运输带接头处径向承受能力不应低于运输带径向扯断强度。 3.2.3.2.5拉紧装置调整应灵活,在牵引件安装和调整好后,未被利用的行程不小于全行程的50%。 3.2.3.2.6提升机的空载功率不应超过额定功率的30%。 3.2.3.2.7 提升机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最大输送量应达到技术文件的规定。 3.2.3.2.8卸料情况良好,无显著回料现象。 3.2.3.3分离器 3.2.3.3.1经分离器分离后的弹丸中含杂质量不应大于1%。 3.2.3.3.2 经分离器分离后在抛丸器内循环使用的弹丸总量中,符合公称尺寸的弹丸不应少于80%。 3.2.3.4 供丸系统 3.2.3.4.1供丸系统不应有漏丸现象,供丸闸门动作灵活可靠。 3.2.3.4.2弹丸流量不应超过抛丸器的最大抛丸量,并能满足抛丸器与喷丸器的需要。 3.2.4除尘系统 3.2.4.1 设备应配有除尘系统或设有与除尘系统连接的接口。设备的通风量的选择应满足除尘要求。 3.2.4.2 除尘系统应有防止除尘管道堵塞的措施。 3.2.4.3 除尘器工作时各部位不应出现漏尘现象。 3.3空运转技术要求 3.3.1机器整机运行应正常,不应有异常的声响,空运转时间不应低于4h。
2 JB/T11044—2010
3.3.2各联锁机构的工作应可靠。 3.3.3电气控制系统应协调、灵敏、可靠。 3.3.4 滚动轴承温升不应超过35℃,最高温度不应高于70℃。 3.4负荷运转要求 3.4.1 机器在设计最大负荷下运行应正常,负荷功率应符合设计要求。 3.4.2 各联锁机构的工作应可靠。 3.4.3 电气控制系统应协调、灵敏、可靠。 3.4.47 机器各部位不应有弹丸飞出。 3.4.5 室体、提升机、分离器等应在负压状态下工作。 3.4.6 机器所配用的除尘器向大气的排放浓度应符合国家和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 3.4.7 机器噪声声压级不应超过85dB(A)。 3.4.8在技术文件规定的生产率和使用合适的弹丸条件下,按使用目的的不同,设备的使用性能应满足以下条款的一项或几项的规定。对于设备的使用性能在协议或技术文件中作出明确的规定。 3.4.8.1工件经抛丸加工后的表面清洁度按不同的使用要求应达到:
a)Sal轻度抛喷射清理:
在不放大的情况下进行观察时,工件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 铁锈、油漆涂层和异物。 注:如氧化皮、铁锈或油漆涂层能使用腻子刮刀刮掉,则应看成附着不牢。
b).Sa2彻底抛喷射清理:
在不放大的情况下进行观察时,工件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 铁锈、油漆涂层和异物。任何残留物应是牢固附着的。
c)Sa2/2非常彻底抛喷射清理:
在不放大的情况下进行观察时,工件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 铁锈、油漆涂层和异物。任何残留的痕迹应仅是点状或条纹状的轻微色斑。
d)Sa3使零件表面洁净的抛喷射清理:
在不放大的情况下进行观察时,工件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 铁锈、油漆涂层和异物。该表面应具有均匀的金属色泽。
3.4.8.2工件经抛喷丸加工后的表面粗糙度应达到规定要求。 3.4.8.3工件经抛喷丸加工后的抛喷丸强度应达到规定要求。 3.4.8.4如无协议规定,工件表面覆盖率不应小于98%。 4 试验方法 4.1 清洁度按JB/T5365.1的规定测定。 4.2噪声按JB/T6331.2的规定检测。 4.3粉尘排放浓度按国家或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有关规定测定。 4.4抛丸器抛丸量的试验方法:起动机器,调整供丸闸门,使弹丸流量达到抛丸器在电动机功率允许范围内的最大供丸量。然后关闭供丸闸门,拆掉漏斗和供丸管,并在供丸闸门下放上容器。测试时,同时打开供丸闸门和计时秒表,至30s时关闭供丸闸门。在这过程中,不关闭抛丸器。最后称量容器中的弹丸净重(换算成kg/min),即为抛丸器抛丸量。同样方法测三次,取算术平均值。 5检验规则 5.1每台机器应经制造厂技术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方可出厂 5.2,出厂检验按本标准3.1.2~3.1.6、3.1.8~3.1.10、3.3的规定进行检验,所检项目应全部合格。 5.3有下列情况之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JB/T11044--2010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产的试制定型鉴定时;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制造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c)正常生产时应每年进行一一次型式试验; d)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试验要求时。
5.4型式试验时,每次检验台数是当月批量的10%,但不应少于一台。 5.5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所检项目应全部合格。 61 包装、标志和运输 6.1机器在包装前,应进行防锈处理。防锈要求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6.2机器的标识、包装、运输存应符合JB/T1644的规定。 6.3机器的运输应符合铁路、公路、水路运输及机械化装载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机械行业标准
多工位转台抛丸机技术条件
JB/T11044—2010
*
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市百万庄大街22号
邮政编码:100037
*
210mm×297mm·0.75印张·13千字
2010年7月第1版第1次印刷
定价:12.00元
*
书号:15111·9851 网址:http://www.cmpbook.com 编辑部电话: (010)88379778 直销中心电话:(010)88379693
封面无防伪标均为盗版
版权专有 侵权必究 ICS 25.120.30 J61 备案号:28731—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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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工位转台抛丸机 技术条件
Multi-table shot blasting machine - Technical requirement
2010-07-01实施
2010-02-1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JB/T11044—2010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技术要求.. 3.1一般要求 3.2关键部件要求. 3.3 空运转技术要求 3.4负荷运转要求 4试验方法 5 检验规则.. 6 包装、标志和运输表1滚筒壁厚差和最小壁厚
m JB/T11044—2010
前 言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全国铸造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6)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青岛铸造机械集团公司、济南铸造锻压机械研究所、青岛双星铸造机械有限公司、
青岛三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青岛开世密封工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正涛、邢海伟、陈月芳、王德志、丁仁相、阎作修、吴寿喜。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II JB/T11044—2010
多工位转台抛丸机技术条件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多工位转台抛丸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多工位转台抛丸机(以下简称机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184—1996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eqvISO2768-2:1989) GB5226.1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5226.1-2008,IEC
60204-1:2005,IDT)
GB/T13306标牌 GB 20905 铸造机械安全要求 JB/T 1644 铸造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JB/T3713.1 双圆盘抛丸器第1部分:基本参数 JB/T 3713.2 双圆盘抛丸器技术条件 JB/T 5365.1 铸造机械清洁度测定方法重量法 JB/T6331.2 铸造机械噪声的测定方法 ·声压级测定 JB/T6578 单圆盘抛丸器 技术条件 JB/T 9873 金属切削机床 天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3技术要求 3.1一般要求 3.1.1机器应符合本标准和JB/T-1644的规定,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3.1.2机器的涂漆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3.1.3 机器的电气系统应符合GB5226.1的规定。 3.1.4 焊接件应符合JB/T9873的规定。 3.1.5 机器上各润滑部位应润滑、防尘良好。机器使用说明书中对各部位的润滑应有具体规定。 3.1.6# 机器上各种标牌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其指向应正确,位置应醒目恰当。 3.1.7 易损件的硬度和耐磨性应能达到技术文件的要求,并便于互换和更换。 3.1.8 机器应具有防止弹丸飞出的防护帘和运动机构防护装置。 3.1.9# 机器的各个运动部位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或设施。安全防护应符合GB20905的规定。 3.1.10随机技术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装箱单。 3.1.11.随机附件、备件应齐全。 3.2关键部件要求 3.2.1抛丸器 3.2.1.1机器如采用双圆盘抛丸器,则应符合JB/T3713.1和JB/T3713.2的规定。 3.2.1.2机器如采用单圆盘抛丸器,则应符合JB/T6578的规定。 JB/T11044—2010
3.2.1.3抛丸器的抛丸量、抛射带、抛射速度应能满足抛丸加工工艺的要求。 3.2.2运转系统 3.2.2.1大转台应运动平稳、分度定位准确。 3.2.2.2小转台的传动系统应灵活、可靠,机器应设有小转台传动的检测传感器。 3.2.2.3大转台处于工作位置时,抛丸器丸流中心应对准抛丸工作的小转台中心。 3.2.2.4转台承受弹丸冲击的部位应采取防护措施。 3.2.3弹丸循环系统
弹丸循环系统各部分应工作协调,其生产率应达到弹丸循环要求,并能满足抛、喷丸器的弹丸供应
量。 3.2.3.1螺旋输送机 3.2.3.1.1螺旋的结构型式应能保证输送的连续性和平稳性。 3.2.3.1.2螺旋体轴线的直线度不应低于GB/T1184-1996中规定的-10级精度要求。 3.2.3.1.3螺旋输送机减速器输出轴与螺旋体主轴间的同轴度应符合GB/T1184—1996中规定的10级精度要求。 3.2.3.1.4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应出现物料堵塞现象。 3.2.3.2提升机 3.2.3.2.1传动滚筒不应有影响使用性能的裂纹、凹坑、焊接不良及其他缺陷。 3.2.3.2.2传动滚筒外径对轴线的全跳动应符合GB/T1184--1996中规定的9级精度的要求。滚筒壁厚差和最小壁厚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滚筒壁厚差和最小壁厚
单位:mm >12~16 ≤2.5
壁厚b 壁厚差8 最小壁厚
6~8 ≤1.5
>8~12 ≤2
b-1
3.2.3.2.3 3尼龙芯橡胶运输带的径向扯断强度不应小于2kN/(cm·层),径向扯断伸长率不应超过25%。 普通橡胶运输带的径向扯断强度不应小于56kN/(cm·层),径向扯断伸长率不应超过20%。 3.2.3.2.4运输带接头处径向承受能力不应低于运输带径向扯断强度。 3.2.3.2.5拉紧装置调整应灵活,在牵引件安装和调整好后,未被利用的行程不小于全行程的50%。 3.2.3.2.6提升机的空载功率不应超过额定功率的30%。 3.2.3.2.7 提升机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最大输送量应达到技术文件的规定。 3.2.3.2.8卸料情况良好,无显著回料现象。 3.2.3.3分离器 3.2.3.3.1经分离器分离后的弹丸中含杂质量不应大于1%。 3.2.3.3.2 经分离器分离后在抛丸器内循环使用的弹丸总量中,符合公称尺寸的弹丸不应少于80%。 3.2.3.4 供丸系统 3.2.3.4.1供丸系统不应有漏丸现象,供丸闸门动作灵活可靠。 3.2.3.4.2弹丸流量不应超过抛丸器的最大抛丸量,并能满足抛丸器与喷丸器的需要。 3.2.4除尘系统 3.2.4.1 设备应配有除尘系统或设有与除尘系统连接的接口。设备的通风量的选择应满足除尘要求。 3.2.4.2 除尘系统应有防止除尘管道堵塞的措施。 3.2.4.3 除尘器工作时各部位不应出现漏尘现象。 3.3空运转技术要求 3.3.1机器整机运行应正常,不应有异常的声响,空运转时间不应低于4h。
2 JB/T11044—2010
3.3.2各联锁机构的工作应可靠。 3.3.3电气控制系统应协调、灵敏、可靠。 3.3.4 滚动轴承温升不应超过35℃,最高温度不应高于70℃。 3.4负荷运转要求 3.4.1 机器在设计最大负荷下运行应正常,负荷功率应符合设计要求。 3.4.2 各联锁机构的工作应可靠。 3.4.3 电气控制系统应协调、灵敏、可靠。 3.4.47 机器各部位不应有弹丸飞出。 3.4.5 室体、提升机、分离器等应在负压状态下工作。 3.4.6 机器所配用的除尘器向大气的排放浓度应符合国家和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 3.4.7 机器噪声声压级不应超过85dB(A)。 3.4.8在技术文件规定的生产率和使用合适的弹丸条件下,按使用目的的不同,设备的使用性能应满足以下条款的一项或几项的规定。对于设备的使用性能在协议或技术文件中作出明确的规定。 3.4.8.1工件经抛丸加工后的表面清洁度按不同的使用要求应达到:
a)Sal轻度抛喷射清理:
在不放大的情况下进行观察时,工件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 铁锈、油漆涂层和异物。 注:如氧化皮、铁锈或油漆涂层能使用腻子刮刀刮掉,则应看成附着不牢。
b).Sa2彻底抛喷射清理:
在不放大的情况下进行观察时,工件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 铁锈、油漆涂层和异物。任何残留物应是牢固附着的。
c)Sa2/2非常彻底抛喷射清理:
在不放大的情况下进行观察时,工件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 铁锈、油漆涂层和异物。任何残留的痕迹应仅是点状或条纹状的轻微色斑。
d)Sa3使零件表面洁净的抛喷射清理:
在不放大的情况下进行观察时,工件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 铁锈、油漆涂层和异物。该表面应具有均匀的金属色泽。
3.4.8.2工件经抛喷丸加工后的表面粗糙度应达到规定要求。 3.4.8.3工件经抛喷丸加工后的抛喷丸强度应达到规定要求。 3.4.8.4如无协议规定,工件表面覆盖率不应小于98%。 4 试验方法 4.1 清洁度按JB/T5365.1的规定测定。 4.2噪声按JB/T6331.2的规定检测。 4.3粉尘排放浓度按国家或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有关规定测定。 4.4抛丸器抛丸量的试验方法:起动机器,调整供丸闸门,使弹丸流量达到抛丸器在电动机功率允许范围内的最大供丸量。然后关闭供丸闸门,拆掉漏斗和供丸管,并在供丸闸门下放上容器。测试时,同时打开供丸闸门和计时秒表,至30s时关闭供丸闸门。在这过程中,不关闭抛丸器。最后称量容器中的弹丸净重(换算成kg/min),即为抛丸器抛丸量。同样方法测三次,取算术平均值。 5检验规则 5.1每台机器应经制造厂技术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方可出厂 5.2,出厂检验按本标准3.1.2~3.1.6、3.1.8~3.1.10、3.3的规定进行检验,所检项目应全部合格。 5.3有下列情况之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JB/T11044--2010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产的试制定型鉴定时;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制造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c)正常生产时应每年进行一一次型式试验; d)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试验要求时。
5.4型式试验时,每次检验台数是当月批量的10%,但不应少于一台。 5.5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所检项目应全部合格。 61 包装、标志和运输 6.1机器在包装前,应进行防锈处理。防锈要求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6.2机器的标识、包装、运输存应符合JB/T1644的规定。 6.3机器的运输应符合铁路、公路、水路运输及机械化装载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机械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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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mm×297mm·0.75印张·13千字
2010年7月第1版第1次印刷
定价: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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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号:15111·9851 网址:http://www.cmpbook.com 编辑部电话: (010)88379778 直销中心电话:(010)88379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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