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53.060 J83 备案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110372010
10000kg~45000kg内燃平衡重式叉车
技术条件
10 000kg~45 000kg Internal combustion counterbalanced fork lift trucks
-Technicalspecifications
2010-07-01实施
2010-02-1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JB/T11037—2010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要求... 4.1 基本要求, 4.2 强度要求. 4.3 使用性能要求.. 4.4 安全、环保要求 5试验方法. 5.1 一般试验条件 5.2 稳定性试验... 5.3 门架偏载试验 5.4 联合操作试验, 5.5 制动性能试验 5.6 热平衡试验. 5.7其他各项试验 6检验规则. 6.1 出厂检验, 6.2 型式试验 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 7.2 包装, 7.3 运输 7.4贮存,图1叉车外形尺寸图2 热平衡试验路线图图3 载荷曲线表 1 标准载荷中心距. 表2 叉车主要结构尺寸的制造要求表3 叉车主要技术性能参数的要求表4工业性试验后叉车主要性能指标变化值表5 热平衡试验参数表6 叉车检验项目
JB/T11037—2010
前 言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工业车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32)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大连叉车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斌、赵春晖、王晓峰。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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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kg~45000kg内燃平衡重式叉车
技术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额定起重量为10000kg~45000kg(不含10000kg)内燃平衡重式叉车(以下简称叉车)的术语、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起重量为10000kg~45000kg的内燃平衡重式叉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4785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GB4785—2007,ECER48:2001,NEQ) GB/T5141 平衡重式叉车稳定性试验(GB/T5141一2005,ISO1074:1991,DT) GB/T5143 工业车辆护顶架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GB/T5143—2008,ISO6055:2004,IDT) GB/T5182 叉车货叉技术要求和试验(GB/T5182—2008,ISO2330:2002,IDT)
机动工业车辆术语(GB/T6104—2005,ISO5053:1987,IDT)
GB/T6104
GB/T 7593 机动工业车辆驾驶员控制装置及其他显示装置用符号(GB/T7593-2008,ISO3287: 1999,IDT)
GB/T9286 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划格试验((GB/T 9286—1998,eqv ISO 2409:1992) com GB10827 机动工业车辆 安全规范(GB10827—1999,eqvISO3691:1980) GB/T13306 标牌 GB/T14039 液压传动油液固体颗粒污染等级代号(GB/T140392002,ISO4406:1999,MOD)
GB/T18849 机动工业车辆制动器性能和零件强度(GB/T18849—2002,eqvISO6292:1996) JB/T3300平衡重式叉车整机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GB/T6104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额定起重量Q rated capacity 额定起重量9应符合下列条件: a)载荷质心应位于标准载荷中心距处。 b)能够被垂直起升到标准起升高度H(H=4000mm时)的最大起重量。 注:对于起升高度小于4000mm的叉车,以最大起升高度时的最大起重量作为额定起重量;而对于起升高度大于
4000mm的叉车,以起升4000mm时的最大起重量作为额定起重量,而在最大起升高度时的最大起重量称为最大高度起重量。
3.2
标准起升高度Hstandardliftheight 从地面到货叉水平段上表面的垂直距离。叉车的标准起升高度H为40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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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叉车的标准载荷中心距D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标准载荷中心距
额定起重量Q
标准载荷中心距D
kg
mm
10000
600、900、1250
1250 1250
4.1.2 叉车主要结构尺寸(见图1)的制造要求应符合表2的规定。 4.1.3 叉车主要技术性能参数的要求应符合表3的规定
图1叉车外形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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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叉车主要结构尺寸的制造要求
参 数
要求 L,± (L)) 1% L2± (L2) 1% Wi±(W)1.5% H±(H))1.5% Hz±(H2)1.5% Hs±(H3)1% ≥(Hg)95% ≥(H,)95% L± (L) 1% 2±(W2)2% 5±(Wg)2% X±(X)3% P±(P)3% H~(H)105%
带货叉无货叉车架外侧处(或前轮外侧处)W 门架高度
Li L2
长度
宽度
H, H2
高度
护顶架高度最大起升时的全门架下端轴距中心处
He H
最小离地间
轴距轮距前悬距后悬距
前轮后轮
W W 大 P H
驾驶员座至护顶架内侧高度
表3叉车主要技术性能参数的要求
要求(H)101.5% Hs±(Hs)5% Hs±(Hs)2%
参 数
H Hs H' d B V Vi V2 V2 V3 v3 r am Ws
最大起升高度自由起升高度全自由起升高度门架前倾角门架后倾角
α±0.5° β±1° Vi±() 10% ±(v)10% ±(v2)10% ±()10% ≥300mm/s ≤600mm/s (r)105%
无载满载无载满载无载满载
最大起升速度
最大行驶速度
最大下降速度最小外侧转弯半径满载最大爬坡度最小直角通道宽度货叉调整范围自重 4.1.4 叉车的稳定性应符合GB/T5141的规定。 4.1.5 叉车护顶架应符合GB/T5143的规定。 4.1.6 叉车应在-20℃~40℃的环境温度中使用。 4.1.7 叉车所选用的配套件(如发动机、变矩器、变速器、轮胎、链条、货叉以及液压泵、多路换向阀、液压缸、胶管等各类液压元件和蓄电池、组合仪表、调节器、开关等各类电气元件)应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文件要求,并附有产品合格证书,必要时应对入厂的配套件进行质量合格复检。 4.1.8 发动机的功率应采取1h标定功率。 4.1.9 变速装置应为动力换挡或电控换挡。液力传动应具有微动或起步缓冲功能。传动系统不应有异
≥am Ws~(Ws)103% (Y) 1%
(= i- )
G±(Go)5%或者Go±1000kg取小者
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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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噪声和自动脱挡现象,换挡应平稳无冲击。 4.1.10叉车用制动器的性能应符合GB/T18849的规定。 4.1.11电气系统应保证良好的绝缘,控制部分应灵敏可靠,根据使用场所要求,叉车信号和照明装置应符合GB10827和GB4785的规定(至少应包括前照灯、制动灯、转向灯)。 4.1.12叉车的外露表面应美观大方,光滑平整,接缝要均匀;线、管排列应整齐。油漆应均匀,不应有裂纹、起皮、堆积、起泡等缺陷。按GB/T9286的规定进行试验,漆膜的附着力不应低于2级质量要求。 4.1.13液压油的清洁度应达到GB/T14039规定的油液的固体颗粒污染等级代号的一/19/16级。 4.1.14 新产品及转厂产品应进行600h的工业性试验,其平均故障间隔时间不应小于130h。 4.2强度要求 4.2.1叉车用货叉的强度应符合GB/T5182的规定。 4.2.2叉车用起重链条的安全系数不应低于5。 4.2.3叉车用软、硬管和连接件应能承受液压回路3倍的额定工作压力1min而不破裂且无异常现象, 4.2.4叉车结构应具备足够的强度,进行1.33倍额定起重量(或最大起升高度起重量)的静载试验后不应有永久性变形和损坏。 4.2.5叉车门架经偏载试验后,门架、货叉架、货叉不应有永久性变形;试验过程中,门架之间、货叉架与内门架之间应运动自如,无阻滞现象及异常响声。 4.3使用性能要求 4.3.1叉车应采用动力转向,转向应轻便、灵活。叉车在行走转向时,作用在方向盘上的手操作力应为8N~20N,左、右转向作用力相差不应大于5N:原地转向操纵力不应大于25N。当叉车以最大速度直线行驶时,不应有明显的蛇行现象。当转向系统能源供给发生故障(包括发动机故障)时,叉车应能保持其行驶方向,直至停车为止。 4.3.2叉车在额定载荷下进行起升与运行的联合操作试验、以及进行超载10%试验时,门架起升系统、 液压系统不应有泄漏及异常现象。 4.3.3叉车经600h工业性试验后,主要性能指标的变化值应符合表4的要求。
表4工业性试验后叉车主要性能指标变化值
试验前测量值
试验后复测值的允差
性能指标名称满载起升速度变化值满载行驶速度变化值货叉自然下滑量变化值
vi 以2 α
±30 mm/s ±2 km/h ≤30mm +1° ± 1 km/h
门架(或货叉)自倾角变化值
最大爬坡速度变化值
4.3.4叉车经热平衡试验后,散热器进口水温不应大于110℃。 4.4安全、环保要求 4.4.1叉车应具备门架前倾自锁功能。 4.4.2在标准载荷状态下叉车门架(或货叉架)前倾速度最大值不应大于8°/s。 4.4.3货叉自然下滑量和门架倾角的自然变化量:对二级门架货叉自然下滑量,前10min内不应大于 200mm;门架(或货叉)倾角的自然变化量前10min内不应大于5°。 4.4.4叉车只有处于空挡状态时,才能起动发动机。 4.4.5叉车应设有总电源开关和钥匙开关起动装置,以防止被未经许可的人非故意起动,并且同一制造商所生产的步行式车辆与乘驾式车辆起动装置的钥匙应不能互换。 4.4.6叉车加速踏板的操作只有在挂挡以后才能使叉车运行,如果已经挂上挡,加速踏板没有操作,则叉车应不动或仅能以不超过2.5km/h的速度行驶。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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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7行驶方向操纵杆的布置应使其动作方向与运行方向一致,并在叉车轮廓之内。 4.4.8叉车液压系统应装有防止过载的安全阀。 4.4.9从离地高度大于300mm的驾驶位置上下和出入应有把手,允许利用叉车的结构部分作为把手。 对于从地面到驾驶员位置之间设有多个台阶的叉车,其第1个台阶踏板离地面不应大于550mm,其余踏板间距应在250mm~350mm之间,最好等间距。 4.4.10应防止驾驶员在正常驾驶位置时触及到车轮和受到由车轮所抛出物体的伤害。 4.4.11驾驶员在正常驾驶位置和上下车时所能触及的车体表面,都应隔热或隔离。使得由车辆热源引起的温升,裸露金属部件表面温度不应超过65℃,喷漆件和塑料件的表面温度不应超过83℃。 4.4.12驾驶员行走的任何通道,包括驾驶室内地面,都应有防滑表层(如波纹板、防滑衬垫、粗糙表层等)。高于地面2000mm的通道应有不低于1000mm高的护栏。该护栏应能承受住从里向外作用的900N水平力而不产生永久变形。 4.4.13叉车应装备有喇叭、倒车蜂鸣器,以及燃料箱燃料过低、发动机冷却液温度过高等报警装置。 4.4.14叉车应具有良好的视野,以便使驾驶员能实施各种行驶和操作运动。当视野受到限制时,应采用辅助设施,如反光镜、摄像装置、监控器、传感器等。 4.4.15叉车应设有防止货叉架和运行的门架升到最高位置时意外地从门架上端脱出的限位装置,有防止货叉意外侧向滑移或脱落的装置。 4.4.16货叉架下降速度在任何情况下(包括在液压管路系统出现破裂时)不应超过600mm/s。 4.4.17叉车整机密封性能良好,在额定载荷的正常作业情况下,各部位不应有泄漏现象。 4.4.18叉车机外辐射噪声值应按声功率级计,其值不应超过(85十11lgP)dB(A),其中P为发动机功率,其试验方法按JB/T3300进行。 5试验方法 5.1一般试验条件
叉车的一般试验条件应符合JB/T3300的规定。 5.2稳定性试验
叉车的稳定性试验应按GB/T5141执行。当采用计算方法评定稳定性时,叉车后桥的空载实测负荷率,不应小于设计值的95%。 5.3门架偏载试验
叉车呈标准载荷状态,并停车制动。偏载距离规定如下:
10000kg
货叉以承载的最大负荷全速升至相应的最高位置,再以最大下降速度下降至距地面500mm处,偏左、偏右各做三次。对具有货叉侧移机构的叉车,当设计的货叉侧移距离值大于以上偏心距规定值时,应按最大侧移量进行试验。 5.4联合操作试验
叉车叉起试验载荷,门架从垂直位置至最大后倾位置,以中等速度进行边运行边起升的联合操作:起升高度范围从300mm~1500mm;前进、后退各进行三次。观察门架起升系统、液压系统是否有渗漏油现象及其他异常现象。 5.5制动性能试验
叉车的制动性能试验应符合GB/T18849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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