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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6155.1-2010 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系统用智能电动执行机构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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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2-08 09:16:44



推荐标签: 智能 测量 控制系统 条件 电动 工业 部分 过程 执行机构 执行机构 过程 26155

内容简介

GB/T 26155.1-2010 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系统用智能电动执行机构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ICS 25.040.40 N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6155.1---2010
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系统用
智能电动执行机构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Intelligent electrical actuators for industrial-process measurement and control
systemsPart 1:General specification
2011-06-01实施
2011-01-14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26155.1—2010
目 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产品分类
.
4.1按执行机构输出位移的型式分类 4.2按执行机构控制型式分类 4.3按执行机构防护型式分类 5·要求. 5.1正常工作条件 5.2功能 5. 3 与准确度有关的要求 5.4与影响量有关的要求 5.5与安全性能有关的要求 5.6其他性能 6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贮存、运输 6.1 标志 6.2 使用说明书 6.3 包装 6. 4 贮存 6: 5 运输 GB/T 26155.12010
前 創言
GB/T26155《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系统用智能电动执行机构》分为两部分: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一第2部分:性能评定方法。

本部分是GB/T26155的第1部分。 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4)归口。 木部分负责起草单位: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西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ABB工程有限
公司、福建上润精密仪器有限公司、西南大学。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游军。 本部分参加起草人:丁戌卫、王学涛、沈伟愿、戈剑、张新国、祝培军、周雪莲、杨颂华、张渝。
I GB/T26155.1—2010
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系统用
智能电动执行机构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1范围
GB/T26155的本部分规定了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系统用智能电动执行机构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贮存、运输等。
本部分适用于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系统用智能电动执行机构(以下简称执行机构)。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26155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3836.12 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2010,IEC60079-0:2007, MOD)
GB3836.2 爆炸性环境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GB3836.22010,IEC60079-1: 2007,MOD)
GB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208--2008,IEC60529:2001,IDT) GB/T9969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17212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术语和定义(GB/T17212—1998,idtIEC60902:1987) JB/T9329仪器仪表运输贮存基本环境条件及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GB/T17212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4产品分类 4.1按执行机构输出位移的型式分类
按执行机构输出位移的型式分为: a)角行程智能电动执行机构; b)直行程智能电动执行机构; c)多转智能电动执行机构。
4.2按执行机构控制型式分类
按执行机构控制型式分为: a)调节型智能电动执行机构; b)开关型智能电动执行机构。
4.3按执行机构防护型式分类
按执行机构防护型式分为:
- GB/T 26155.1—2010
a) 普通型; b) 防尘型; c)防水型; d)防爆型。 注:根据使用者要求,允许采用组合防护型式或其他防护型式。
5要求 5.1正常工作条件
执行机构应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 5.1.1环境条件
环境条件要求如下: a) 温度:-10℃~+55℃,-25℃~+70℃ b) 相对湿度:≤95%,无凝露; c) 大气压力:86kPa~106kPa; d) 周围环境中无起腐蚀作用的介质; e) 特殊环境中使用的执行机构允许另行规定环境条件。
5.1.2动力条件 5.1.2.1公称值
公称值应符合下列要求:电压:单相220V;
三相380V。 频率:50Hz。
5.1.2.2允差
允差应满足下列要求:电压:±10%;频率:士1%;谐波含量:<5%。
5.1.2.3特殊动力条件
特殊动力条件中使用的执行机构允许另行规定动力条件。 5.2功能 5.2.1自诊断功能
对执行机构运行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如:输入或反馈信号断线、温度超限等)、软件和硬件故障等,执行机构应能进行诊断和处置。 5.2.2组态功能
通过操作面板、手操器或计算机,执行机构应能实现就地或远距离设定和调整参数(如:死区、输出上限值及下限值设定、控制功能及相应参数设定等)。 5.2.3非测量信息管理功能
通过操作面板、手操器或计算机,应能设置或读取执行机构的非测量管理信息(如:工位号、产品型号、规格等信息)。 5.2.4显示功能
执行机构可用工程量或百分数等方式显示输人值、位置反馈值、组态数据、管理信息和各种诊断码等,要求如下:
a)显示内容应完整、清晰;
2 GB/T26155.1—2010
b) 输入值、位置反馈值的显示误差应符合表1中1的规定。 5.2.5断电保护功能
在执行机构的正常使用中,当电源中断时,应能: a)使执行机构输出轴保持原位; b) 保留运行数据; c) 在手轮操作时,应能记录阀位变化; d) 当电源接通后,应能立即恢复工作。
5.2.6限幅保护功能
在执行机构的正常运行中,执行机构应能对输出下限值、输出量程(或输出上限值)实现限幅保护,其定位误差应符合表1中1的规定。 5.2.7通信功能
根据使用者要求,制造厂可以赋予执行机构相应的通信功能。 制造厂标志的通信功能应符合相关的通信协议或标准。
5.2.8行程特性修正功能
根据使用者要求,制造厂可以赋予执行机构任意的行程特性修正功能。 通过软件组态,调用任一特性曲线,执行机构应有与特性曲线相一致的输出。
5.2.9阀位变送功能
根据使用者要求,制造厂可以赋予执行机构位置反馈信号输出功能。 位置反馈信号输出精度应符合表1中1的规定。
5.2.10开关触点输出功能
根据使用者要求,制造厂可以赋予执行机构开关触点输出功能。 在执行机构的运行中,开关触点应按规定动作,其接触电阻应不大于12。
5.3与准确度有关的要求
执行机构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与准确度有关的要求
技术指标
单 位 % % %
序 号
项目名称不精确度回差死区
1.5级 2.5级
1级
0.5级 ±0.5 ±1, 0 ±1.5 ±2.5 ≤0.5 ≤1.0 ≤1.0 ≤1.5 《0.5 ≤1.0 ≤1.5
1 2 3*
≤3
注:表中%除死区为输人量程的百分数外,其他是指额定行程的百分数。 a开关型智能电动执行机构不要求。
5.4与影响量有关的要求
执行机构与影响量有关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与影响量有关的要求
技术指标
单位
序号
项目名称及试验条件
1.5级 2.5级
0.5级
1级
电源电压影响电源电压的公称值分别变化到正、负极限时输出下限值变化输出量程变化
% ≤0.5 ≤1.0
≤1.5 ≤1.5
≤0.5 ≤1.0
3 GB/T 26155.12010
表2(续
技术指标
序号
项目名称及试验条件
单位
1.5级 2.5级
1级
0.5级
环境温度影响每变化10℃ 输出下限值变化输出量程变化
%
2
≤0.5 ≤0.5 ≤0.75 ≤0.75 ≤0.5
≤0.5
≤0.75
≤0.75
试验过程中和试验后,显示字符应保持清晰和完整
湿热影响温度40℃±2℃和相对湿度91%~95%,经过 48h试验后,绝缘电阻;
Mn
3
a)输人端子与机壳间; b)输人端子与电源端子间; c)电源端子与机壳间机械振动影响振动额率10Hz~150Hz 位移幅值0.15mm 加速度幅值20m/s 在三个互相垂直的方向上各振动30min,试验过程中,具有位置反馈信号的执行机构测量输出下限值和量程变化。 仅有触点输出的执行机构测量触点变化
≥2 ≥2 >2
%
A
≤0.5 触点输出应不发生变化试验后:紧固件不松动,无机械损伤试验后,在允许调整情况下: a)应符合表1中1、2、3和表4中1的规定; b)绝缘电阻应符合5.5.1的要求; c)外观应符合本标准表4中9的要求
1
≤2
运输环境影响 a)温度
高温:+55℃,低温:-40℃。 b)碰撞加速度:100m/s±10m/s;脉冲重复频率:60次/min,100次/min;碰撞次数:1000次±100次。 c)自由跌落高度:100mm 外界磁场影响 400A/m交变磁场在执行机构输出为量程的50%时,输出变化值射频干扰影响在执行机构输出为量程的50%时,输出变化值电快速瞬变脉冲群影响在执行机构输出为量程的50%时,输出变化值浪涌(冲击)影响在执行机构输出为量程的50%时,输出变化值静电干扰影响在执行机构输出为量程的50%时,输出变化值
5
1. 5
%
0. 5
2.5
1
6
%
1, 5
2. 5
0. 5
1
7
1. 5
2.5
%
0. 5
1
8
0. 5
1. 5
2. 5
1
%
9
0. 5
1, 5
2.5
%
1
10
4 GB/T26155.1—2010
表2(续)
技术指标 1级 1.5级 2.5级
项目名称及试验条件
单位
序号
0.5级 0. 5
%
1. 5
2.5
共模干扰影响试验要求:250V(AC) 在执行机构输出为量程的50%时,输出变化值串模干扰影响在执行机构输出为量程的50%时,输出变化值
1
11
2.5
0. 5
1. 5
%
1
12
注:表中的%是指额定行程误差的百分数。 5.5与安全性能有关的要求 5.5.1绝缘电阻
绝缘电阻应满足下列要求:
输入端子与机壳间≥20M2;
a)
b) 输人端子与电源端子间≥50Mα; c) 电源端子与机壳间≥50MQ。
5.5.2绝终强度
执行机构绝缘强度要求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绝缘强度要求
测试条件 500V,50Hz 500 V,50Hz
测试项目输人端子与机壳间输人端子与电源端子间
1 2
试验电压 500V,50Hz 1000V,50 Hz 1 500 V,50 Hz 2000 V,50Hz
公称电压 <60V 60V~<130V 130V~<230V 230~650V
电源端子与机壳间
3
应经受上述试验电压历时1min的绝缘强度试验,试验中不出现击穿与飞弧。 5.5.3防护性能
执行机构的外壳防护性能均应符合GB4208的规定。 5.5.4防爆性能
执行机构防爆性能均按GB3836.1和GB3836.2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并取得国家指定的防爆产品检验机构颁发的合格证书。 5.6其他性能
执行机构其他性能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其他性能
技术指标
单位次 s %
序号 1* 2* 时滞 3b 额定行程时间误差
项目名称及试验条件
1.5级 2.5级
0.5级
1级 ≤3次半周期
阻尼特性
<1 ±20以内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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