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77.150.99 H 69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64962011
钨及钨合金废料
Scraps of tungsten and tungsten alloys
2012-02-01实施
2011-05-1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 26496—2011
前言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武汉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红涛、许开华、周波、梨、张翔、黄小兰
H
GB/T26496—2011
钨及钨合金废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钨及钨合金废料(不含硬质合金)(以下简称废钨)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 包装、运输、贮存及合同(或订货单)内容等。
本标准适用于废钨的国内外贸易及再生有色金属熔炼企业、钨加工制造企业使用的废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N/T0570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放射性污染检验规程
3要求
3.1废钨的分类见表1。
表 1
废钨分类组别
要 求
类别
废钨名称
包括废弃的钨粉、钨丝、钨板、钨管、钨锭、钨带、钨杆、钨甘埚等纯钨加工材料及加工过程产生的边角料、粉末等。 1级:w(W)≥95%,无其他夹杂物。 2级:90%≤w(W)<95%,无其他夹杂物。 各种废日光灯和白炽灯灯丝、废显像管灯丝、废彩色灯泡丝、 废特种灯丝等, 1级:w(W)≥90%,无其他夹杂物。 2级:60%≤w(W)<90%,无其他夹杂物。 废弃的发射管阴极、电子管栅极、充气放电管阴极等。
纯钨废料
纯钨废料
纯钨废料
废灯丝
废钨型材
废电子管阴极 1级:w(W)≥90%,无其他夹杂物。
废钨材
2级:40%≤w(W)<90%,无其他夹杂物。
废高温电阻炉加热器的钨丝、钨棒,废高温热电偶等。
废高温加热元件 1级:w(W)≥90%,无其他夹杂物,
2级:40%≤w(W)<90%,无其他夹杂物。 包括废弃纯钨触头材料等。
废触头材料
纯钨触头材料 1级:w(W)≥90%,无其他夹杂物。
2级:60%≤w(W)<90%,无其他夹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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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6496—2011
表1(续)
废钨分类组别
要求
类别
废钨名称
包括废弃铜钨合金、钢-碳化钨触头材料等。 1级:w(W)≥80%,无其他夹杂物。 2级:50%≤w(W)<80%,无其他夹杂物。 3级:w(W)<50%,无其他夹杂物。 包括废弃银钨合金、银-碳化钨触头材料等, 1级:w(W)≥60%,无其他夹杂物。 2级:20%≤w(W)<60%,无其他夹杂物 3级:w(W)<20%,无其他夹杂物。
钢钨触头材料
废触头材料
银钨触头材料
废针钨电极 废弃的针钨电极。
废奔的铜钨电极、铈钨电极、钇钨电极等单元或多元稀土钨电极。 1级:同一类型的稀土钨电极废料,无其他夹杂物。 2级:混合型稀土钨电极废料,无其他夹杂物。 废弃的电阻焊电极、电火花电极、高压放电管电极等。 1级:同一类型的高温钨电极度料,无其他夹杂物。 2级:混合型高温钨电极废料,无其他夹杂物。 电极加工过程产生的边角料、电极使用后的残存废料等。
废稀土钨电极
废电极
废高温钨电极
电极边角料废料 1级:同一类型的电极边角料废料,无其他夹杂物。
2级:混合型电极边角料废料,无其他夹杂物。 航天器方向陀、升降陀配重、陀蝶仪转子、飞机控制陀平衡重、飞机副翼和方向陀的控制装置以及减展装置等废料。 1级:同一类型的航空航关工业废料,无其他夹杂物。 2级:混合型航空航天工业废料,无其他夹杂物。 钨合金的多叶光栅、防护罐、屏蔽针管、存储器、准直器、屏蔽器等废料。 1级:同一类型的医疗屏蔽材料废料,无其他夹杂物。 2级:混合型医疗屏蔽材料废料,无其他夹杂物。 穿甲弹弹芯材料、枪弹和航炮用弹头材料、破甲弹用药型罩材料、充填子母弹中的钨球和钨细棒、手机振子、渔坠等
废钨材
航空航天工业废料
医疗屏蔽材料废料
废高比重合金
军工器械废料 废料。
1级:同一类型的军工器械废料,无其他夹杂物。 2级:混合型军工器械废料,无其他夹杂物。 废弃的压铸模具材料,高密度钨合金的刀夹、刀杆、精密镜杆,各种仪表中的平衡器、减震器、配重以及自动手表的重锤,电铆头,点焊机焊瞻材料等。 1级:同一类型的制造业度料,无其他夹杂物。 2级:混合型制造业废料,无其他夹杂物。 包括废弃的遥控帆船航模底座,精密平衡曲轴,重筋、标枪的头部材料,高尔夫球杆配重等。 1级:同一类型的运动器械废料,无其他夹杂物。 2级:混合型运动器械废料,无其他夹杂物。
制造业废料
运动器械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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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6496—2011
表1(续)
废钨分类组别
要 求
类别
废钨名称
由废钨铁组成的废料。 1级:w(W)≥70%,无其他夹杂物。 2级:40%≤w(W)<70%,无其他夹杂物。 3级:w(W)<40%,无其他夹杂物。 包括废钨系高速钢、废钨钼系高速钢、废高钼系高速钢等。 1级:同一类型的高速钢废料,无其他夹杂物。 2级:混合型高速钢废料,无其他夹杂物。 包括废基体钢等。 1级:同一牌号的基体钢废料,无其他夹杂物。 2级:混合型基体钢废料,无其他夹杂物。 包括废热模具钢和废冷模具钢等。 1级:w(W)≥5%,无其他夹杂物。 2级:0.5%≤w(W)<5%,无其他夹杂物,杂多酸催化剂、光催化剂、加氢精制催化剂、甲烷选择性氧化催化剂等含钨催化剂废料。 1级:w(WOs)≥20%,无其他夹杂物。 2级:5%w(WO)<20%,无其他夹杂物。 电沉积钻钨合金镀液、镀镍钨的废液、镀钨电刷的废水、电致变色废镀液(含w(WO:))等组成的废液。 1级:w(WO.)≥10%的电镀废液。 2级:1%≤w(WOs)<10%的电镀废液。 3级:0.1%≤w(WO:)<1%的电镀废液含钨的纺织染料、油漆颜料、陶瓷釉料、调色剂、玻璃着色、缓蚀剂、防腐剂等废料。 1级:w(WOs)≥5%,无其他夹杂物。 2级:0.5%≤w(WO)<5%,无其他夹杂物。 湿法冶炼和火法冶炼等冶炼产生的渣。 1级:1%≤w(WO.)<5%,无其他夹杂物。 2级:0.5%≤w(WO)<1%,无其他夹杂物,电炉冶炼的含钨粉尘等 1级:w(WOs)≥5%,无其他夹杂物。 2级:1%
废钨铁
废钨铁
废高速钢
废钨合金钢
钨特钢废料
废基体钢
废模具钢
废钨催化剂
废钨催化剂
含
电镀废液
化工废料
电镀废液
其他钨化工废料 其他钨化工废料
钨尾渣
钨尾渣
钨尘
钨尘
废鸽渣
钨废碎料
钨废碎料
废碳化钨
废碳化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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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6496—2011
表1(续)
废钨分类组别
要 求
类别
废钨名称
包括废钨氧化物等。 1级:w(WO;)≥50%,无其他夹杂物。 2级:20%≤w(WOs)<50%,无其他夹杂物。 3级:w(WO,)<20%,无其他夹杂物。 包括废碳化钨。 1级:w(WO.)≥50%,无其他夹杂物。 2级:20%≤w(WOs)<50%,无其他夹杂物。 3级:w(WOs)<20%,无其他夹杂物。 包括废钨酸、废钨盐等。 1级:w(WO:)≥50%,无其他夹杂物。 2级:20%≤w(WO.)<50%,无其他夹杂物。 3级:w(WO)<20%,无其他夹杂物。 钨泥、电镀过程产生的含钨污泥等。 包括APT制备的渣洗水、APT结晶母液等。 1级:w(WO,)≥5%的含钨废液。 2级:1%≤w(WO,)<5%的含钨废液。
废钨氧化物
废钨氧化物
废碳化钨
废碳化钨
其他
废料
废钨酸/盐
废钨酸/盐
钨泥
钨泥
含钨废液
含钨废液
注:表中未列出的其他废钨,可归人相近的类别中。
3.2废钨的分级符合表1的规定,如需对废钨的化学成分进行分析,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3.3废钨中不允许混有放射性物品。 3.4废钨的表面应洁净。 3.5需方有其他特殊要求时,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4试验方法
4.1废钨的分类、分级用目视检验。 4.2废钨化学成分的分析方法,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4.3废钨的放射性物质检验按照SN/T0570的规定进行。 4.4废钨的表面应进行清洁处理,夹杂物用目视检验。
5检验规则
5.1检查和验收 5.1.1废钨应由供方进行检验,也可委托其他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应保证其质量符合本标准及合同(或订货单)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5.1.2需方应对收到的废钨按照本标准及合同(或订货单)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及合同(或合同)的规定不符时,应单独封存,并在收到之日起30天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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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6496—2011
5.2组批
废钨应成批提交检验,每批应由同一类别、同一组别、同一名称、同一级别的废钨组成,批重不限。 5.3检验项目
每批废钨应进行分类、分级、放射性物质、表面和夹杂物的检验。在合同注明时,还应进行废钨的化学成分的检验。 5.4取样数量及取样方法
废钨的取样数量及取样方法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5.5 5检验结果判定
废钨的分类、分级、放射性物质、表面和夹杂物的检验不合格时,判该批不合格。
6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标志
每批废钨应附有标签,其上注明: a)供方名称; b)废钨名称; c)批号; d)批重; e)本标准编号。
6.2包装
废钨应打包或压块方式供货,也可按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方式供货,其包装方式、尺寸和重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6.3 3运输和存
不同批次的废在运输过程中不应混装,应防火、防雨。
6.4质量证明书
废钨交货时,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 a) 供方名称; b)废钨名称、类别、级别; c)批号及批重; d)各项分析检验结果及检验部门印记; e)发货日期; f)Z 本标准编号。
7合同(或订货单)内容
本标准所列废钨的合同(或订货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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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6496—2011
a) 废钨名称、类别、级别; b) 批号及批重; c) 本标准编号; d)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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