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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E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7687—2011
钼及钼合金废料
Scraps of molybdenum and molybdenum alloy
2012-10-01实施
2011-12-3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标准钼及钼合金废料 GB/T 2768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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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13)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
网址www.spc.net.cn
总编室:(010)64275323 3发行中心:(010)51780235
读者服务部:(010)68523946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
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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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880×12301/16印张0.5字数8千字 2012年6月第一版2012年6月第一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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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号:155066·1-45057 7定价 14.00元
GB/T 27687—201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
新材料有限公司、武汉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闫梨、许开华、张翔、何爱萍、谭翠丽、王郭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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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7687—2011
钼及钼合金废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钼及钼合金废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及合同(或订货单)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钼及钼合金废料(以下简称废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461钼粉 GB/T4325(所有部分) 钼化学分析方法 GB16487.7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弃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 废有色金属 GB/T20927 钛及钛合金废料 YS/T660 钼及钼合金加工产品牌号和化学成分
3术语和定义
GB/T20927中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要求
4.1 分类 4. 1.1 废料的类别、组别见表1。
表 1
类 别
典型示例
组 别大块状废料小块状废料屑状废料粉状废料
钼及钼合金加工产品在加工、使用过程产生的大块状废料钼及钼合金加工产品在加工、使用过程产生的小块状废料钼及钼合金加工产品在加工、使用过程产生的屑状废料钼粉在生产、使用过程产生的废料含钼冶炼渣等含钼灰尘、烟尘等含钼烟尘的水淋洗沉淀物钼酸铵合成过程中产生的尾渣主要包括钼酸盐、氧化钼、氢氧化钼等各类含钼的盐、氧化物废料主要包括催化剂、润滑剂、颜料、钼酸盐缓蚀剂、抑燃抑烟剂等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含钼废料
I类:钼金属废料
钼渣钼灰钼泥铵渣
Ⅱ类:钼冶炼废料
钼盐及氧化物废料其他化工废料
Ⅲ类:钼化工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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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7687—2011
4.1.2废料应按照本标准规定的类别、组别进行回收和贸易,不同类别、组别的废料不应互相混合。本标准未列入的其他废料归入相近的类别中。 4.2化学成分 4.2.1钼金属废料中的块状废料、屑状废料的牌号和化学成分应符合YS/T660的规定。 4.2.2钼金属废料中的粉状废料的牌号和化学成分应符合GB/T3461的规定。 4.2.3钼冶炼废料和钼化工废料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2.4对废料的化学成分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4.3尺寸
大块状废料的尺寸应不小于100mm,小块状及屑状废料的尺寸应小于100mm。其他废料的尺寸,本标准不做具体规定,供需双方可在不妨碍运输的情况下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4.4环境保护控制要求
废料的环境保护控制要求按GB16487.7的规定进行。 4.5外观质量
废料不应有目视可见的外来夹杂物,块状废料表面不应有油污。
5试验方法
5.1钼金属废料的化学成分分析按GB/T4325的规定进行。其他废料的化学成分分析方法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2废料的尺寸用相应精度的量具测量。 5.3废料环境保护控制要求按GB16487.7的规定进行。 5.4废料的外观质量用目视检验。
6检验规则
6.1检查和验收 6.1.1废料应由供方进行检验,保证其质量符合本标准及合同(或订货单)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6.1.2需方应对收到的废料按本标准及合同(或订货单)的规定进行验收,如果验收结果与本标准及合同(或订货单)规定不符时,应在收到废料之日起3个月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6.2组批
废料应成批提交检验,每批应由同一类别、组别和同一牌号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5000kg。 6.3检验项目及取样
废料的检验项目及取样规定见表2。 6.4检验结果判定 6.4.1废料的化学成分不合格,判该批不合格。 6.4.2大块状废料尺寸检验不合格,判该块不合格;其他废料尺寸检验不合格,判该批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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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7687—2011
6.4.3废料的环境保护控制要求检验不合格,判该批不合格 6.4.4废料的外观质量检验不合格,判该件(或箱、桶)不合格。
表 2
检验项目
取样规定
要求的章条号 试验方法的章条号
大块状废料:从每批中每个单独包装中任取三块进行取样,将所有样品碎屑混合后取两组试样检验;其他废料:从每批中的每箱(桶)中任取两份试样进行取样,将所有样品碎屑混合后取两组试样检验大块状废料:逐块;其他废料:逐批
化学成分
4. 2
5. 1
尺寸环境保护控制要求 逐批
4. 3
5. 2
4. 4 4. 5
5. 3 5. 4
外观质量
逐件或逐箱(桶)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质量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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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标志
废料包装物上应标明类别、组别和牌号。 7.2包装
废料应用铁皮箱或铁桶包装,铁皮箱或铁桶内外应涂有防锈漆。每箱或每桶重量不得超过100kg。 也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其他包装方式和重量。 7.3运输
废料运输时要防止活性化学物品的侵蚀。 7.4购存
废料应置于干燥、清洁、无腐蚀性气氛的环境中。
7.5 质量证明书
废料交货时,必须附有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以下内容: a) 供方名称; b) 废料名称; c) 废料类别、组别和牌号; d) 批重; e) 各项分析检验结果及供方质检部门检印; f) 本标准编号; g) 包装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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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或订货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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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购本标准所列材料的合同(或订货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a) 废料名称; b) 废料类别、组别和牌号; c) 重量; d) 本标准编号; e) 其他。
书号:155066·1-45057
14.00元
GB/T27687-2011
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