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SY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SY191852018
(2018年确认)
重要业务单位确认
Recognition for significant working units
2018—11—12实施
2018一11一12发布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
Q/SY191852018
再版说明
本标准于2018年复审,复审结论为继续有效。 本标准在发市复审结论的同时,按照《关于调整集团公司企业标准编号规则的通知》(中油质
[2016】434号】的要求对标准编号进行了修改。
本次印刷与前一版相比,技术内容与前版完全一致。 本次仅对标准的封面进行了如下修改:
标准编号由Q/SY185—2006修改为Q/SY19185—2018 一标准发布单位按照企业公章,修改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Q/SY19185—2018
目 次
前言
“Ⅱ
范围 2 术语和定义
1
一般原则重要业务单位确认标准。程序与方法确定被测试单位需要考虑的因素及测试内容
3 4
Ⅱ
AS/0
Q/SY19185—2018
Q/SY185—2006
前言
本标准的起草参考了《审计准则第2号 与财务报表计协同进行的对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2004年6月17日),《实施“404条款管理层实务指南与评估控制缺陷框架》(普华永道等9家会计师事务所联合编制)。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标准化直属工作组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部。吉林石化分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国芳、曲传祥、陈联。冯淑萍、纪国、艾丽华
II
AS/0
Q/SY19185—2018
重要业务单位确认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业务单位分类,业务单位分类方法,覆盖率计算指标。重要业务单位的确认。确定被测试单位需要考虑的因素及测试内容等。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在股份公司层面统一确认重要业务单位的全过程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 1
业务单元workingcell 业务单元是指地区公司的各业务板块(包括总部机关),如某油田有勘探与生产板块、天然气与
管道板块。 2. 1.1
重要业务单位importantworkingunit 重要业务单位是指对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有重大影响的业务单元。
2.1.2
特殊业务单位 special working unit 特殊业务单位是指单个业务单元对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没有重大影响,但是汇总后对股份公司的
财务报告具有重大影响的业务单元。 2.1.3
一般业务单位 general working unit 一般业务单位是指单个业务单元对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没有重大影响,汇总后对股份公司财务报
告也没有重大影响的业务单元。 2. 2
爱盖率covering rate 覆盖率是指所有重要业务单位的总资产和销售收人占股份公司合并财务报告中总资产和销售收人
的比率。以及所有重要业务单位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中每个重要会计科目累计之和占股份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中每个重要会计科目的比率 2. 3
不重要not important 不重要是用来设定一个较低的限额,以相关的限制性指导原则为基础,通常不超过税前利润(损
失)的0.5%1.0%,并且根据定性因素,有可能更低。 3一般原则
重要业务单位的确认应以所有股份公司层面合并报表业务单元为对象进行,依据的报表数据要准确,口径要一致。
1
Q/SY19185—2018
4重要业务单位确认标准,程序与方法 4.1业务单位分类
业务单位的分类是管理层和外部审计单位确定股份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体系评估,测试范围的
基础:公司以各业务板块为单元,将各业务单元划分为重要业务单位、特殊业务单位、一般业务单位。股份公司所属业务单位包括勘探与生产。炼油与销售。化工与销售,天然气与管道或科研及其他业务,分属不同的业务单元进行管理,业务单位分类是按照各业务单元进行的。 4.2业务单位分类的定量指标和定性因素 4.2.1股份公司选取一个资产负债类和损益指标,即总资产的5%和销售收人的5%作为确认重要业务单位的定量指标。 4.2.2在确认重要业务单位时。应将具有特殊风险的业务单元也确认为重要业务单位,考虑的因素主要有:
a)管理层的风险评估: b)内部或外部审计发现和建议: c)重要、异常或非重复性交易: d)单个会计科目余额巨大; e)管理层的变动。
4.3覆盖率计算依据和标准 4.3.1覆盖率计算依据。 4.3.1.1最近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业务单元,抵消了内部购销往来和内部投资后的国际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4.3.1.2如果一个重要会计科目在某个重要的业务单位中并不重要,则不应该包括在盖率的计算中。 4.3.2覆盖率计算标准
a)总资产和销售收人是反映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的指标,覆盖率至少达到60%: b)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中每个重要会计科目的覆盖率至少达到50%: c)总资产或销售收人任一项指标大于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或销售收人5%的业务单位,都必须
列人覆盖率计算范围。
4.4确认程序与方法 4.4.1收集整理相关资料 4.4.1.1从财务部取得最近年度纳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并经外部审计合并抵销后所有业务单元的国际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包括股份公司合并抵消后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以及从重要业务单位中别除的二级单位抵销后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作为确认重要业务单位的基础资料 4.4.1.2各业务单元的所有重要会计科目指标转换成与股份公司合并后财务报表中的相应会计科目口径一致的数据。转换后业务单元对外口径的重要会计科自数据之和与股份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中的重要会计科目数据应保持一致。 4.4.2确认重要业务单位。 4.4.2.1将股份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所有业务单元的总资产按从大到小顺序排列。 4.4.2.2将所有业务单元的总资产和销售收人与合并报表总资产的5%和销售收人的5%进行比较,将大于任何一项定量指标的业务单元:确认为重要业务单位。其余业务单元中具有特殊风险的业务单元按4.2.2确认 4.4.2.3将上述重要业务单元的重要会计科目按金额累加,并与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相应科目金额的 50%进行比较。如果某项会计科目累计之和小于合并金额的50%,则从其余的业务单位中依次进行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