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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囊地方计量技术规范
JJF(津)3018—2022
连续pH测量仪校准规范
Calibration Specification for Continuous pH Meters
2022-03-29发布
2022-04-29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JJF(津)3018—2022
连续pH测量仪校准规范 Calibration Specification for
JJF(津)3018—2022
Continuous pH Meters
归口单位: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
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河北省计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参加起草单位:天津市北辰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化验计量部
本规范委托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JJF(津) 30182022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王志鹏(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
郭知明(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
姜蓬勃(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郭硕 (河北省计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参加起草人:
邹妍(天津市北辰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魏文学(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化验计量部
杨佳(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
JJF(津) 3018—2022
目 录
引言 1 范围. 2 引用文件 3 概述. 4计量特性. 5 校准条件 5. 1 环境条件.. 5. 2 温度恒定性 5. 3 测量标准及其他设备 6 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6. 1 校准前检查, 6. 2 温度示值误差 6.3 仪器pH示值误差及pH测量重复性. 6.4pH测量稳定性 7 校准结果表达 8 复校时间间隔,附录A仪器示值误差的不确定度评定示例. 附录B校准原始记录格式(参考)附录C校准证书(内页)格式(参考)
(I) (1)
(1) (1) (1) (2) (2) (2) (2) (2) (2) (2) (3) (3) (4) (5) (6) (11) (12)
JJF(津) 30182022
引言
本规范按照JJF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1059.1-2012《测量不确定
度评定与表示》和JJF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的规定要求编写。
本规范在编写过程中参考了JJG119-2018《实验室pH(酸度)计检定规程》、JJF 1547-2015《在线pH计校准规范》、GB/T6920-1986《水质pII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T11165-2005《实验室pH计》、GB/T20245.2-2013《电化学分析器性能表示第2部分:pH值》以及HJ1147-2020《水质pH值的测定电极法》中部分性能指标和试验方法。
本规范为京津冀共建计量技术规范。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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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F(津)3018—2022
连续pH测量仪校准规范
1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具备自动化设计、可连续测量pH(酸度)参数的仪器的校准。
2 引用文件
本规范引用了下列文件: JJG119-2018实验室pH(酸度)计检定规程 JJF1547-2015在线pH计校准规范 GB/T6920-1986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T11165-2005实验室pH计 HJ1147-2020水质pH值的测定电极法仅注日期的引用文件适用于本规范。
3概述
连续pH测量仪(以下简称“仪器”)是与实验室pH计的测量原理基本相同、能够连续自动测量批量样品的pH值的自动化仪器,仪器主要由pH电计、pH电极以及辅助测量设备组成。辅助测量设备由装有工作站软件的计算机、操作架(臂)、样品台组成
仪器的测量方式为浸入式。
4计量特性
仪器计量特性列于表1。
表1计量特性
序号 1 2 3 4 注:以上指标不用于合格性判别,仅供参考。
项目 pH示值误差 pH测量重复性 pH测量稳定性温度示值误差
计量特性不超过±0.1 不超过0.05 不超过±0.05 不超过土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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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校准条件
5.1环境条件 5.1.1环境温度:(10~40)℃; 5.1.2相对湿度:不大于85%; 5.1.3电源:电压:(220土22)V,频率:(50士1)Hz; 5.1.4 周围无影响仪器性能的振动存在;周围空气中无腐蚀性的气体存在:周围无其他影响仪器性能的电磁场干扰。 5.2温度恒定性
标准溶液和电极系统的温度恒定性不超过土0.2℃。
5.3测量标准及其他设
pH标准物质:应使用经国家计量行政部门批准的有证标准物质。不同pH值标准物
5.3.11
质的种类不少于3个,其配制方法和pH值见相应的标准物质证书。标准物质的扩展不确定度为0.01 (k=3)
温度计: 测量范围(0~60)℃,分度值不大于0.1℃。
5.3.2 5.3.3 恒温水槽: 控温范围(0~60)℃, 温度均匀性不超过0.2℃,温度波动度不大于 0.2℃。
以上仪器均须检定合格或校准修正后方可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6 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6.1木 校准前检查 6.1.1 仪器的外观整齐、清洁,表面涂、镀层无明显剥落、擦伤、露底及污垢, 6.1.2 所有铭牌及标志应耐久和清楚,内容符合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6.1.3 所有紧固件不得松动、各种调节件灵活,机械臂功能正常。 6.1.4玻璃电极或复合电极的玻璃泡无裂痕、爆裂现象。电极接线或插头清洁干燥。参比电极内部充满溶液,液接界无吸附杂质,电解质溶液能正常渗透。 6.2温度示值误差
将温度计和仪器温度探头放置恒温水槽中,在仪器正常使用的温度范围内选择三个温度点(如15℃、25℃、35℃),待温度计监测的恒温水槽温度稳定后,记录仪器温度示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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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测量2次,取平均值,按公式(1)计算温度示值误差△t,选取绝对值最大者作为此项目校准结果。
(1)
At =t, -t,
式中: t,一一仪器测量温度示值的平均值,℃ t一一温度计监测温度示值,℃ △t一一温度示值误差,℃。
6.3仪器pH示值误差及pH测量重复性
选择三种标准物质 (pH范围在3~10)放置在25℃恒温水槽中恒温。 将 仪器样品区温度控制在25 FC 选用其中两种标准物质,按照仪器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仪器进行校准,之后使用第三天 种标准物质进行测量, 记录第 种标准物质的测量值。 重复上述步骤,测量6 次,按公式 (2) 计算示值误 按公式(3) )计算仪器示值重
(2)
IpH. pH pH
(pH-pH)
(3)
S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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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ApH, 仪器pH示值误差; pH, -6次测量pH示值平均值; pH. 一标准物质的pH值: pHμ -标准物质第i次测量的pH示值; SpH 仪器重复性。
6.4pH测量稳定性
按照6.3对仪器电极进行校准后,将测量第三种标准物质得到的结果作为仪器的初始值。3h后,更新第三种标准物质,保持仪器样品区温度不变,不调整仪器,也不对电极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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