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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 06303.2-2016 油气储运工程线路设计规范 第2部分:水工保护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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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3-10-28 14:29:36



推荐标签: 规范 设计 保护 工程 水工 油气储运 线路 部分 06303

内容简介

Q/SY 06303.2-2016 油气储运工程线路设计规范 第2部分:水工保护 Q/SY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Y 06303.2—2016
油气储运工程线路设计规范
第2部分:水工保护
Code for pipeline design of oil and gas storage and transportation project-
Part 2: Hydraulic protection
2016-12-26发布
2017一04一01实施
发布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Q/SY 06303.2—2016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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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典型地段管道敷设防护措施 5.1 管道顺坡敷设 5.2 管道横坡敷设 5.3 开挖河流小型穿越 5.4 管道开挖冲沟穿越 5.5 管道顺河沟岸边敷设 5.6 管道顺河沟底敷设 5.7 管道开挖穿越静水域 5.8 管道沿坡耕地敷设 5.9 管道沿沟头敷设特殊地区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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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黄土地区 6.2 戈壁地区 6.3 沙漠地区 6.4 盐渍土地区 6.5 冻土地区典型水工保护措施 7.1 截水墙 7.2 护坡 7.3 堡坎 7.4 重力式挡土墙 7.5 护岸 7.6 护底措施 7.7 截排水沟 7.8 消能设施 7.9 护面措施水工保护工程主要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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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Q/SY 06303.2—2016
前言
Q/SY 06303《油气储运工程线路设计规范》是油气储运工程建设系列标准之一。该标准分为以下3个部分:
一第1部分:油气输送管道; -第2部分:水工保护; -第3部分:陆上天然气管道基于可靠性的设计和评价方法本部分为Q/SY 06303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
起草。
本部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提出。
本部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石油石化工程建设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与管
道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魏新峰、郑学萍、张振永、王鸿、赵子峰、刘宇晶吴建军杨建、张文峰、 刘绍兴、张力佳、王洪波、刘玉卿、宋江卫、李志勇、张对红、卜祥军、徐春明。
II Q/SY 06303.2—2016
油气储运工程线路设计规范
第2部分:水工保护
1 范围
Q/SY 06303的本部分规定了油气输送管道线路工程水工保护设计的基本要求,以及典型地段及特殊地区的管道敷设防护措施,并规定了水工保护工程主要材料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陆上新建、扩建或改建油气输送管道线路工程,以及在役油气输送管道线路维修工程的水工保护设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75通用硅酸盐水泥 GB 748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 GB/T 14684 建筑用砂 GB/T 14685建筑用卵石、碎石 GB 50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T 50662 水工建筑物抗冰冻设计规范 JGJ 63混凝土用水标准 SY/T 6793一2010 油气输送管道线路工程水工保护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线路工程水工保护route engineering hydraulic protection 对影响管道安全的水土流失以及为满足环保要求等所采取的治理措施。
3.2
动态设计法 dynamic design approach 施工图阶段,根据勘察资料及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对设计参数及设计方案进行再验证,如确认
原设计条件有较大变化,及时补充、修改原设计的方法。 3.3
管道顺河沟岸边敷设pipeline laying along the bank of the river or gully 管道在河、沟岸上且距岸边较近并与之伴行的敷设方式。
3.4
管道顺河沟底敷设pipeline laying along the bottom of the river or gully 管道长距离顺河、沟底敷设。
1 Q/SY 06303.2—2016
4基本要求
4.1水工保护设计应本着“安全第一、环保优先、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对沿线安全隐患点和可能对管线造成危害的地段进行防护治理。 4.2水工保护设计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水工保护措施应结合当地经验,方案满足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要求。 4.3水工保护设计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采取合理的综合整治方案和有效的工程措施。 4.4水工保护工程应具有其相应的稳定性、强度和耐久性。 4.5水工保护施工图设计宜采用动态设计法。动态设计应以施工图设计为基础,依据施工期间现场的地质、地形状况及施工情况等信息,必要时应对原设计作修改和补充。 4.6水工保护设计应与水土保持相结合,在考虑管道安全的同时也要考虑地貌恢复和环境整治等方面的防护措施。 4.7下列情况应进行水工保护设计:
a)以开挖方式通过水域、冲沟,对遭受施工破坏的岸坡恢复及穿越管段的冲刷、稳管防护。 b)易受降雨、灌溉等汇流冲刷侵蚀的管道保护。 c)采取浅挖深埋方式的管道段。 d)施工损毁的田坎、地坎及灌溉渠等地面附着物的恢复。 e)施工过程中诱发的小型塌方、滑坡、岩崩以及不稳定边坡等不良工程地质区的防护。 f)影响管道安全的黄土微地貌的处理。 g)风蚀、冻土易对管道安全形成威胁的地方。 h)其他由于水毁而对管道安全有威胁的地段。
4.8水工保护设计应符合相关河道、航道管理条例及相关防洪标准。对于临时性损毁的水工构筑物,应及时恢复。 4.9水工保护设计应结合管道的敷设方式,对沿线地形、地质、地貌、水文、水利、气象等条件进行综合考虑 4.10确定水工保护重点工程方案时,应从设计、施工、运营、线路优化等多方面做全面比较,在保证管道安全的前提下,以综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标,通过技术经济比选确定。 4.11水工保护工程设计前,应取得以下资料:
a)可行性研究阶段:
1)管道推荐线路走向图。 2)管道线路沿线踏勘、调研资料,包括沿线地形、地貌、水文、气象、地震烈度等资料。
b)初步设计阶段:
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水工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量及投资估算情况。 2)工程水土保持评价、地质灾害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资料,必要时还应取得压矿评价和地震
评价等资料。
c)大比例管道线路走向图和工程初勘资料。施工图阶段:
1)工程初步设计及批复文件、水工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量及投资概算情况。 2)工程水土保持、地质灾害、环境影响和矿产压覆等专项评价资料(包括补充评价)。 3)管道敷设施工图和工程详勘资料;在穿越水域的大、中型工程及有特殊要求的地段水工保
护设计前,应取得相关准确的水文资料及冲刷分析资料。
2 Q/SY 06303.2—2016
5典型地段管道敷设防护措施 5.1管道顺坡敷设 5.1.1管道顺坡敷设,应依据地质、地形及降雨条件,设置坡脚防护措施和管沟截水墙。并依据坡顶汇水条件及坡面植被状况,设置截排水沟和坡面防护措施。 5.1.2坡脚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
a)坡脚防护可采用浆砌石护坡、浆砌石堡坎、浆砌石挡土墙、浆砌石排水渠、干砌石护坡、草
袋护坡、草袋挡土墙等结构形式的一种或几种组合。 b)边坡坡度大于 25°或坡脚处有重要建构筑物时应采取坡脚防护措施。边坡坡度大于 25°、小于
45°时,宜采用护坡进行防护;边坡坡度大于或等于45°时,宜采用挡土墙结构进行防护。 c)坡脚防护的范围应为施工扰动的作业范围两侧各外延0.5m。
5.1.3管沟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a)当管沟沟底纵坡坡度大于8°,管沟应采取截水墙防护;当管沟坡度大于5°、小于8°,且坡
长大于30m 时,宜设截水墙,截水墙的间距可按20m~50m选取。 b)截水墙可采用混凝土截水墙、浆砌石截水墙、水泥土截水墙、草袋截水墙等结构形式。 c)当坡度不小于 45°时,土质管沟宜采用水泥土满管沟夯实回填,夯实系数不小于0.9。
5.1.4坡面截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截排水沟形式宜采用素土夯实、水泥土夯实、浆砌石和混凝土预制板等结构形式的一种或几
种组合。黄土地区宜采用水泥土结构,黏性土地区宜采用素土开挖夯实结构,石方山区及卵砾石地区应采用浆砌石结构。
b)应根据坡面地质条件、坡长、坡比设置横向和纵向截排水沟,截排水沟的排水宜充分利用原
始沟道。 c)排水口位置不应对管道、耕地或邻近建构筑物形成冲刷破坏,在排水沟出口宜为喇叭形,并
设置跌水、消能池等消能措施。
5.1.5坡面工程措施宜采用草袋护坡、干砌石护坡、浆砌石护坡、石笼护坡、浆砌石骨架护坡、混凝土预制块拼接等防护形式的一种或几种组合,各种形式的适用条件见7.2。 5.2管道横坡敷设
管道横坡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a)当管沟沟底纵坡坡度不小于 5°且管道连续横坡敷设长度大于50m时,应采取截水墙防护。 b)对易发生落石崩塌的削方坡面或坡面上方有重要构筑物时,应对削方的坡面和坡脚进行防护。 c)当横坡敷设填方坡面下方有房屋或其他重要建构筑物时,应对堆土的坡脚进行防护。 d)管道以浅挖深埋方式横坡敷设时,应设置浆砌石侧挡土墙保证管顶覆土厚度,挡土墙高度一
般不宜大于 2m。 e)管道上方坡面有落石危害时,应在管线上方设置护面措施,护面结构可选用浆砌石、石笼、
干砌石、袋装土或混凝土结构形式。
5.3开挖河流小型穿越 5.3.1应根据水流速度和岸坡坡比不同选择合适的护岸形式,具体要求如下:
a)浆砌石挡土墙式护岸宜用于容许流速为 5m/s~8m/s 的岸坡防护,浆砌石坡式护岸宜用于容
许流速为4m/s ~ 8m/s 且岸坡坡比小于1:1的岸坡防护。 b)干砌石坡式护岸宜用于容许流速为 2m/s ~ 3m/s 且岸坡坡比不小于1:1的岸坡防护。石笼挡
3 Q/SY 06303.2—2016
土墙式护岸宜用于容许流速为 4m/s ~ 5m/s 且没有大块滚石的易受水流冲刷且防护工程基础不易开挖或受条件限制需进行带水作业的河岸防护
c)抛石护岸宜用于容许流速不大于 3m/s 的长期浸水且水深较大的边坡或坡脚防护,宜用于抢修
工程。草袋植物护岸适用于允许流速小于 1.2m/s ~ 1.8m/s 的季节性水流冲刷且岸坡植被较为茂密的河沟道。
d)经常浸水或长期浸水的岸坡,不适宜采用草袋植物护岸。 5.3.2对于无冲刷资料的土质河道穿越段,应依据设防流速,设置过水面、防冲墙等护底措施。对于河道中有树木、植被的河床稳定河道,可不采取护底措施。 5.3.3对于冲刷剧烈的河沟道防护,宜采用防冲墙与过水面的组合措施进行防护。 5.3.4对于河沟床比降较大的河沟道,可采用多级防冲墙的组合方案进行防护。 5.3.5管线穿越段河沟床地质为抗冲刷的稳定基岩时,管顶埋人基岩深度不应小于0.5m,并宜采用混凝土连续浇筑稳管。 5.4管道开挖冲沟穿越 5.4.1管道横穿冲沟时,根据地质、地形、水文条件设置护岸和护底措施,对于有明显下切作用的沟道,应设置防冲墙。冲沟底比降大于 10%的“V”字型冲沟,应设置多级防冲墙。对于沟床植被茂密的“U”字型冲沟,可根据管道埋深的情况设置工程护底措施。 5.4.2管道穿越戈壁沟谷时,依据地质、地形、水文条件设置护岸和护底措施。戈壁地段的水工保护宜采用石笼的结构形式。 5.5管道顺河沟岸边敷设 5.5.1管道顺有水流的冲刷和淘蚀作用的河沟道岸边敷设时,管道应根据河流岸坡侧蚀情况来确定管道的防护形式。 5.5.2防护措施宜采用浆砌石挡土墙式护岸、浆砌石坡式护岸、石笼护岸等结构形式的一种或几种组合。 5.6管道顺河沟底敷设 5.6.1顺河沟底敷设的水工防护以保护管顶覆土流失和防止漂管为主。防护措施宜采用沟内截水墙、 地下防冲墙或混凝土连续覆盖等结构形式的一种或几种组合,并与过水面和两侧护岸等措施结合使用。 5.6.2对于有清淤疏浚要求的河沟道,宜采用混凝土配重块连续稳管的方式。 5.6.3对于无冲刷资料的非稳定基岩河道顺河沟底敷设段,应连续设置截水墙。 5.6.4河床为稳定基岩,且管顶埋入基岩深度不小于0.5m时,应采用混凝土连续覆盖防护。 5.6.5在河流转角处、河面变化处、河床比降变大处宜设置地下防冲墙。 5.6.6当水工构筑物跌水落差不小于 1m时,应设置消能设施。 5.7管道开挖穿越静水域 5.7.1管道穿越池塘,宜采用平衡压袋或混凝土配重块等稳管措施。池塘岸坡宜采用草袋护岸、浆砌石护岸或混凝土预制板进行恢复。 5.7.2管道穿越水库时,可采用浆砌石、干砌石护坡或护岸进行岸坡恢复并考虑稳管措施。水工措施不得影响水库蓄洪。 5.7.3管道穿越水网、沼泽时,宜采用袋装土稳管及混凝土配重块、螺旋地锚稳管措施。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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