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行业标准>Q/SY 1683-2014 气田天然气醇胺法脱碳装置设计规范

Q/SY 1683-2014 气田天然气醇胺法脱碳装置设计规范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文档格式:PDF电子版

文件大小:2.14 MB

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3-10-31 14:52:45



相关搜索: 规范 设计 天然气 气田 装置 脱碳 1683 醇胺 脱碳 醇胺 1683

内容简介

Q/SY 1683-2014 气田天然气醇胺法脱碳装置设计规范 Q/SY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Y 1683—2014
气田天然气醇胺法脱碳装置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gas field natural gas CO2 removal unit
with alcohol amine method
2014-08-22 发布
2014一10一01实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发布 Q/SY 1683—2014
目 次
前言
I1
....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 5 工艺方法及工艺参数内腐蚀控制及材料选择
3
4
..
2
6
3 Q/SY 1683—201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一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
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石油石化工程建设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西南分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王远江、缪晖、卢任务、洗祥发、李天雷、孟凡丽、李海荣、郭庆生、张
津、吴知谦、夏成宓。
Ⅱ Q/SY 1683—2014
4.2装置的处理能力应根据气田开发方案的稳产期产气量确定。装置的操作弹性除设计委托书或合同另有规定外,宜取设计处理量的60%~100%。若原料气的组成波动较大,应对关键参数进行核算。 4.3装置年设计开工天数宜按 330 天计算。 4.4产品设计质量标准应符合GB 17820 的要求。在特殊情况下,允许与用户以合同方式规定其他规格的产品。 4.5装置设计应满足正常开工、停工及紧急事故处理的需要。 4.6自动控制设计应根据装置设计处理能力、工艺特点和生产要求,合理确定自动化水平。宜设置 CO2组分在线分析仪对产品气质量进行监控。 4.7工艺设备应以装置设计操作上限的物料平衡、热平衡为设计依据,选择合理的设计参数进行计算。 4.8应按照SY6503的要求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参照GB 50493的要求及释放源实际情况设置 CO2气体检测报警仪。 4.9脱碳装置宜设置独立的紧急停车系统 ESD,ESD控制器按照评估的 SIL 等级设置,未进行 SIL 评估可按照SIL2等级及以上配置。进出站管线及装置应设置超压关断、放空联锁安全仪表功能,压力、温度、液位等参数高低报警联锁功能应分配在BPCS(基本过程控制系统)中实现。 4.10脱碳装置的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5 工艺方法及工艺参数
5.1脱除天然气中CO2有多种工艺流程,工艺流程应根据不同的气质条件、操作条件和产品要求对各种工艺流程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择优确定。 5.2装置设计应选用合理的工艺参数,实现装置节能高效运行。 5.3脱碳溶液宜采用配方溶液。 5.4甲基二乙醇胺(MDEA)溶液的浓度(质量分数)宜不大于50%。 5.5在天然气进人脱碳吸收塔前,应根据天然气中可能挟带的杂质情况设置合适的杂质去除设施。 5.6脱碳吸收塔顶出来的湿净化气宜与原料气进行换热。 5.7溶液循环量应根据原料气条件、产品气的要求和工艺流程合理确定。 5.8再生温度较高时,宜设置贫、富液换热器。 5.9贫液进人吸收塔温度不宜低于50℃,贫液冷却宜采用空冷 5.10 富液宜设置富液闪蒸罐。闪蒸气进人燃料气系统时,闪蒸罐的操作压力宜大于1.0MPa(g)。 5.11 脱碳溶液系统应设活性炭过滤器,并应在其后设置机械过滤器防止活性炭进入系统。 5.12再生塔底重沸器中的溶液温度可根据产品气质量要求确定,但不宜超过127℃ 5.13 再生塔顶出来的酸气应按设计委托或合同要求进行处理,并回收利用。若不利用时,宜采用放空筒排放,并采取防冻防腐蚀措施。 5.14酸气冷却器宜采用空气冷却器。 5.15J 脱碳装置应设溶液低位排空管线和低位罐。 5.16吸收塔和再生塔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吸收塔、再生塔宜根据原料气气质条件确定采用浮阀塔或填料塔。吸收塔采用浮阀塔时,可
设多个贫液进口。吸收塔应有良好的除雾设施。 b)当采用浮阀塔时,塔板数应根据净化天然气质量标准和对CO2吸收率的要求经计算确定,
吸收塔和再生塔的板间距宜取0.6m。 c)当采用填料塔时,宜采用散堆填料。填料塔的设计空塔气速不宜大于泛点流速的60%。
2 Q/SY 1683—2014
5.17脱碳装置应设钢质立式锥顶溶液储罐,储罐的充满系数宜取0.85。储罐的容量应能储存单套装置检修时排出的全部溶液。当储罐储存的溶液在环境温度下影响抽出时,储罐内应设加热设施。储罐应设氮气保护设施 5.18当天然气处理量大时,宜设多列脱碳装置,可共用溶液储存等系统。 5.19溶液循环泵宜选用离心泵。在吸收系统压力较高且溶液循环量较大的装置中,溶液循环泵可采用水力透平回收富液的部分能量。连续运转的泵应设置备用泵。 5.20负荷变化范围大的电驱动设备宜采用变频控制
6内腐蚀控制及材料选择
6.1溶液储罐和低位罐宜采用内涂层防腐。 6.2当二氧化碳分压大于0.21MPa时,设备宜采用不锈钢复合钢板或不锈钢。 6.3 再生塔宜采用不锈钢复合钢板或不锈钢。 6.4接触腐蚀性介质的管道和设备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a)石 碳钢和低合金钢材料的管道腐蚀裕量应大于或等于3mm,设备腐蚀裕量应大于或等
于 4mm。 b) 奥氏体不锈钢、双相不锈钢等耐腐蚀材料可不计腐蚀裕量。 c)在碳钢和低合金钢管道系统中应按GB/T23258的相关要求进行腐蚀监测或检测
6.5复合钢板耐蚀合金层材料的厚度应大于或等于3mm。 6.6 奥氏体不锈钢、双相不锈钢材料应为固溶态
双相不锈钢材料宜进行铁素体/奥氏体相比例检测、有害沉淀相试验及金相检验。
6. 7
3
上一章:Q/SY 1685-2014 油气田地面工程标准化设计文件体系编制导则 下一章:Q/SY 1682-2014 高含硫化氢气田安全泄放系统设计规范

相关文章

Q/SY 06029-2019 气田天然气醇胺法脱碳装置设计规范 Q/SY 01462.3-2017 天然气处理装置性能评价技术规范 第3部分:脱硫脱碳单元 Q/SY 1462.3-2012 天然气处理装置性能评价技术规范 第3部分:脱硫脱碳单元 Q/SY 06003.1-2016 油气田地面工程天然气集输工艺设计规范 第1部分:通则 Q/SY 06004.6-2016 油气田地面工程天然气处理设备工艺设计规范 第6部分:泵 Q/SY 06004.3-2016 油气田地面工程天然气处理设备工艺设计规范 第3部分:塔器 Q/SY 06004.1-2016 油气田地面工程天然气处理设备工艺设计规范 第1部分:通则 Q/SY 06003.3-2016 油气田地面工程天然气集输工艺设计规范 第3部分:集输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