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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 01462.3-2017 天然气处理装置性能评价技术规范 第3部分:脱硫脱碳单元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文档格式:PDF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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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3-10-25 10:40:47



推荐标签: 天然气 评价 装置 技术规范 部分 性能 处理 单元 脱碳 单元 脱碳 性能 01462

内容简介

Q/SY 01462.3-2017 天然气处理装置性能评价技术规范 第3部分:脱硫脱碳单元 Q/SY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Y01462.32017
(2017年确认)
天然气处理装置性能评价技术规范
第3部分:脱硫脱碳单元
Specifications for assessing the performance of
natural gas processing installations Part 3 : Desulfurizing and decarbonizing units
2017—08—28实施
2017—08—28发布
发布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Q/SY01462.32017
再版说明
本标准于2017年复审,复审结论为继续有效。 本标准在发市复审结论的同时,按照《关于调整集团公司企业标准编号规则的通知》(中油质
[2016】434号的要求对标准编号进行了修改,
本次印刷与前一版相比,技术内容与前版完全一致。 本次仅对标准的封面进行了如下修改:
标准编号由Q/SY1462.3—2012修改为Q/SY01462.3—2017。 Q/SY 01462.32017
目 次
前言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性能评价的管理与实施
1
3
3. 1 总则 3.2 评价时间及评价条件 3.3 评价组织 .... 3.4 评价依据 .. 3. 5 评价项目 3. 6 评价前的准备 3.7 评价实施性能评价分析项目及要可 4.1 分析项目 4.2 取样 4.3 分析设备和计量器具技术 4.4试验方法 4.5 质量控制要求 5性能评价结果的处理 -.. 5.1评价结果 5.2 评价报告附录A(资料性附录)评价报告格式及内容
..
专 Q/SY01462.3—2017
前 言
Q/SY01462《天然气处理装置性能评价技术规范》分为以下4个部分:
第1部分:公用工程;第2部分:脱水单元:第3部分:脱硫脱碳单元:第4部分:硫磺回收及尾气处理单元:
本部分为Q/SY01462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沙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勘探与生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周琳、迟永杰、 罗勤、 陈胜永,常宏岗、岑兆海、张春阳、王丽琼、张素
娟、熊钢、刘武、翁军利。
Ⅱ Q/SY01462.32017
天然气处理装置性能评价技术规范
第3部分:脱硫脱碳单元
1范围
Q/SY01462的本部分规定了天然气处理装置脱硫脱碳单元性能评价方法、评价项目,评价结果处理以及对分析测试的基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天然气处理装置脱硫脱碳单元的性能评价。 本部分不涉及与其应用有关的所有安全问题,在使用本部分前,使用者有责任制定相应的安全和
健康操作规程,并明确其限定的使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1060.1天然气 含硫化合物的测定 第1部分:用碘量法测定硫化氢含量 GB/T 11060.2 天然气 含硫化合物的测定 第2部分:用亚甲蓝法测定硫化氢含量 GB/T 11060. 4 天然气 含硫化合物的测定 第4部分:用氧化微库仑法测定总硫含量 GB/T 13609 天然气取样导则 GB/T 13610 天然气的组成分析气相色谱法 GB/T 17283 天然气水露点的测定冷却镜面凝析湿度计法 SY/T6537 天然气净化厂气体及溶液分析方法 ASTMD5504 气相色谱和化学发光法测定天然气和气体燃料中硫化物
3性能评价的管理与实施
3.1总则 3.1.1新建、改建、扩建或工艺条件有重大变更的天然气处理装置应对其性能进行综合评价。 3.1.2装置性能综合评价报告由委托的评价单位编制。分析数据和检测报告,应由获得了国家资质认定或实验室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 3.1.3获得的评价结论,应作为工程峻工验收。重大技术改造验收依据。 3.2评价时间及评价条件 3.2.1评价时间 3.2.1.1 性能评价应在新建、改建、扩建或工艺条件有重大变更的装置投入试运行三个月内进行。 3.2.1.2性能评价应在装置连续稳定运行72h周期内完成取样和数据收集,所需分析样品和数据应具有代表性,准确、可靠。 3.2.2评价条件
性能评价应在装置达到稳定运行的条件下进行。
1 Q/SY 01462.3-2017
3.3 评价组织
新建,改建,扩建或工艺条件有重大变更的装置,应由业务主管部门及时组织实施性能评价,并
成立评价组。评价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检测机构和业务主管部门的专家及相关人员组成,评价组负责对评价方案审查,监督评价过程及确认评价结果。
3.4 4评价依据
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以及设计文件。 3.5 评价项目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净化气质量:原料气处理量
3.6 评价前的准备 3.6.1 评价申请 3.6.1.1 新建、改建、扩建或工艺条件有重大变更的装置评价,山建设单位根据装置试运行情况以文件形式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评价申请报告 3.6.1.2 评价申请报告的内容包括
a) 建设情况。 b) 开车及试运行情况
试运行数据汇总表。 d) 评价准备情况。 e) 评价日程安排建议。 f) 具体安全环保措施以及生产运行安全坏保应急预案。 g) 其他注意事项或说明。
c)
3.6.2 确定技术方案
业务主管部门根据评价组现场考察情况,建设单位的评价申请,确定正式评价技术方案和评价日期,并以文件形式下达执行 3.6.3现场装置设备 3.6.3.1 装置运行良好,能满足性能评价的需要。 3.6.3.2 装置机械设备、电器、仪表运行稳定,计量数据准确。 3.6.3.3 在线仪表运行良好。 3.6.3.4 做好与相关单位的联系,确保评价期间天然气的气量和气质稳定,公共设施运行正常。 3.6.4 参加评价单位分析设备和人员 3.6.4.1 装置的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和检测机构的人员到位。 3.6.4.2 分析设备运转稳定,各种设备技术指标满足评价分析的要求。试剂、材料准备齐全。 3.6.4.3 保运人员,消防设施及人员,医护人员,运输车辆和物资供应到位。
2 Q/SY01462.32017
3.6.5记录
评价所用各种记录表格准备齐全。
3.7 评价实施
3.7.1 评价时间
在天然气处理量达到稳定运行24h后:开始正式评价,:正式评价的时间周期为72h。
3.7.2 取样和分析 3.7.2.1 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操作运行数据,每1h记录一次。 3.7.2.2 分析人员按时取样分析,分析频次可根据不同项目的要求,见表1。
表1 天然气处理装置脱硫脱碳单元性能评价分析项目,试验方法及分析频次
序号 样品名称
分析顺次 1次/4h 1次/4h 1次/24h 1次/24h 1次/4h 1次/4h 1次/12h 1次/12h 1次/12h 1次/24h
分析项目
试验方法 GB/T 11060.1 GBT13610 GB/T 13610 ASTMD5504 GB/T11060.2 #SY/T6537 GB/T 13610 GB/T 11060.4 SY/T 6537 SY/T 6537 SY/T6537
Hs C02
原料气 H.He,I OCH. CHe
1
N
AH
iCHonC H,iC,H 2nCHi2 2C
有机碗 H25 CO2 总宝 HS.CO
净化气
2
脱硫富液脱硫贫液闪蒸气
3 4 n
H.S.CO2·脱硫溶液组成
H,S
注:以上分析项目和分析频次可以根据现场装置工艺及运行情况适当增减
3.7.2.3 分析人员严格执行分析数据三级中核制度,报告中核和报出制度,确保分析数据的准确可靠。 3.7.3 评价数据
3.7.3. 1 运行数据包括
温度、压力、流量、液位。 b) 电流、电压、功率。
a)
其他与评价操作有关的数据及情况记录。
9
3.7.3.2 分析数据包括原料气、净化气、脱硫溶液、闪蒸气等分析数据。 3.7.3.3 计算数据包括:
物耗数据,包括溶剂等。 b) 性能数据,包括合格率等。
a
检查数据,包括材料验收检验数据、设备外观检查数据、设备腐蚀情况及损坏程度监测数据等。
9
3 Q/SY01462.32017
3.7. 4 评价资料 3.7.4.1 评价资料应作为天然气处理装置的重要资料予以存档保存。 3.7. 4.2 评价资料主要包括:
a) 操作运行数据汇总表。 b) 分析数据汇总表。 ) 物料平衡表 d) 热量能耗表。 e) 计算结果汇总表。
3.7.5 评价结果
评价组对评价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算和评审后,确定评价结果。
4性能评价分析项目及要求
4.1 1分析项目
天然气处理装置脱硫脱碳单元性能评价分析项目、试验方法及分析频次见表1。 4.2取样 4.2.1 1原料气、净化气、闪靠气取样按GB/T13609,SY/T6537的规定执行。 4.2.2 :脱硫落液取样按SY/T6537的规定热行 4.3 分析设备和计量器具技术要求 4.3.1 通则 4.3.1.1 应配备分析项目要求的所有设备和计量器具 并满足分析要求的准确度。 4.3.1.2 分析设备和计量器具应按照相应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要求进行检定和校准。 4.3.1.3 分析设备的搬运应按照设备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搬运后 安装的设备,应对设备的性能进行检查。设备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要求后方可投人使用。 4.3.1.4 分析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或异常现象,维修后应采用标准物质或比对方法对其性能进行验证:当发现设备偏移校准状态日 寸,应重新进行检定或校准。 4.3.1.5 分析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按设备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维拍和保养 4.3.2 分析设备的技术要求
原料气、净化气,闪蒸气,脱硫溶液分析设备的技术要求按GB/T11060.1GB/T11060.2, GB/T11060.4GB/T13610.GB/T17283*SY/T6537的规定执行。 4.4 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见表1。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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