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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 01039.2-2020 油气集输管道和厂站完整性管理规范 第2部分:管道数据管理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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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3-12-22 10:17:42



推荐标签: 油气 管道 数据管理 完整性 管理规范 集输 部分 01039

内容简介

Q/SY 01039.2-2020 油气集输管道和厂站完整性管理规范 第2部分:管道数据管理 Q/SY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SY 01039.2—2020
油气集输管道和厂站完整性管理规范
第2部分:管道数据管理
Code for integrity management of
oil-gas gathering and transportation pipelines and stations-
Part2:Pipeline data management
2020—10-12实施
2020—07—30发布
发布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Q/SY01039.2—2020
目 次
前言·
.ⅡI
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
-
2
3
4
5 数据采集管理要求 5.1 数据采集 5.2 数据整合 5.3 数据移交 5.4 数据更新与维护 6 数据采集技术要求 6.1 数据格式 6.2 管道基础数据 6.3 高后果区识别和风险评价数据 6.4 检测评价数据 6.5 维修维护数据 6.6 效能评价数据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油气田管道数据表单目录附录B(规范性附录) 管道数据表单参考文献
59 Q/SY01039.2—2020
前言
Q/SY01039《油气集输管道和厂站完整性管理规范》分为6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管道数据管理;第3部分:管道高后果区识别和风险评价;第4部分:管道检测与评价;第5部分:管道维修;第6部分:效能评价与审核。
本部分为Q/SY01039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
起草。
本部分由勘探与生产分公司提出。 本部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勘探与生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规划总院、勘探与生产分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志彪、高健、唐德志、张维智、张良、张凌帆、陈宏健、唐静、舒洁、温
庆、黄海洋、但涛、何睿、田发国。
II Q/SY01039.2—2020
油气集输管道和厂站完整性管理规范
第2部分:管道数据管理
1范围
Q/SY01039的本部分规定了油气田管道完整性管理数据采集的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陆上油气由管道的完整性管理工作。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目期的引用文件,仅注目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0257.1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GB/T20258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 GB50026工程测量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数据恢复datarecovery 通过阀门、焊缝、地面标识等特征或标识物,将管道完整性管理数据按照同一参照系基准进行采
集和整合的过程。 3.2
基线检测baselineinspection 管道实施的第一次完整性检测,包括中心线测量、变形检测、漏磁内检测、直接评价及其他检测
活动。 3.3
相对里程relativedistance 管道阀门、焊缝、防腐层缺陷、本体缺陷等特征的位置相对于特定标识物(如标识桩)的距离。
4一般要求
4.1管道完整性数据应按照管道基础数据、高后果区识别和风险评价数据、检测评价数据、维修维护数据及效能评价数据五大类进行采集,详见附录A。 4.2新建和改扩建管道数据应在管道投产前完成采集,在役管道的数据恢复应按数据恢复计划分期完善。 4.3新建管道和改扩建管道基础数据及基线检测相关的数据应由建设单位组织采集,在役管道数据
1 Q/SY01039.2—2020
应由运营单位组织采集。 4.4管道建设及运营单位应对采集到的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校验和审核,数据异常时应进行现场验证。
5数据采集管理要求 5.1数据采集 5.1.1 应制订数据采集、恢复计划,明确数据采集目标、范围、时间安排、采集频次等。 5.1.2 应按照附录B的要求及时采集数据。 5.1.3在役管道的数据恢复应从竣工验收资料中提取,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为准。 5.2数据整合 5.2.1 1数据采集实施单位应将校验后的数据依据统一的参照系(绝对里程、相对里程等)和统一的计量单位进行整合,将与里程相关的数据与管道位置进行关联,位置坐标数据宜存人地理信息系统。 5.2.2 2管道数据与位置的关联应以内检测提供的环焊缝信息或测绘数据为基准,具体要求如下:
a)当有内检测数据时,应以内检测环焊缝编号为基准。 b)当无内检测数据时,应基于测绘数据。 c)当测绘数据精度不满足GB50026的要求时,宜根据外检测和补充测绘结果更新位置信息。 d)当测绘数据和内检测数据出现较大偏差时,宜进行开挖测量校准。
5.3数据移交
5.3.1新建、改扩建管道在竣工验收前,应将采集的管道基础数据及基线检测相关的数据、前期方案及专项评价中的高后果区识别和风险评价数据等资料提交给运营单位。
2在役管道在高后果区识别和风险评价、检测评价、维修等项目验收评审时,应同步完成数据移
5.3.2
交工作。 5.3.3数据移交方应在数据移交前完成数据校验,宜采用数字化方式移交,运营单位应对移交的数据进行审核、人库。 5.4 数据更新与维护 5.4.1管道数据应每年更新一次。 5.4.2 运营单位应对数据进行备份,并确定数据的访问与修改权限,明确数据保存与销毁要求,及时对异常数据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应采取纠正措施。
6数据采集技术要求 6.1数据格式
数据格式应满足下列要求: a)数值类数据保留小数点后3位。 b)文本类数据根据内容确定字节长度,给定值域的,按值域的最长字节长度确定。 c)日期类数据格式为“yyyy-mm-dd”,长度为8字节。 d)经纬度坐标数据单位为“度”,长度为11字节,保留小数点后8位。 e)图片格式为jpg或png格式。
2 Q/SY01039.2—2020
6.2管道基础数据 6.2.1管道基础数据应按照表B.1至表B.23进行采集。 6.2.2管道基础数据中的管道地理信息相关数据测量应符合GB50026的要求,数字地图中同比例尺地图的分层、属性和编码标准应符合GB/T20257.1和GB/T20258的要求。 6.2.3地理信息数据格式及坐标系统要求如下:
a)数字地图文件应为GeoDatabase格式。 b)管道测绘数据应为DWG数据格式或Geodatabase格式。 c)遥感影像应为GeoTiff格式。 d)平面坐标系应采用CGCS2000坐标系,单位为米(m),保留小数后2位。 e)高程应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单位为米(m),保留小数后2位。
6.2.4遥感影像类数据包括卫星遥感影像、航空摄影影像、机载激光雷达测量数据,影像精度至少满足如下要求:
a)地区等级为四级地区和三级地区影像分辨率应不大于1m。 b)地区等级为二级地区和一级地区影像分辨率应不大于5m。 c)数据采集时宜获取2年以内拍摄的影像数据。
6.2.5对于三、四级地区,遥感影像应能够清晰地识别出建筑物轮廓及道路河流等要素;对于大型河流等环境敏感区,应按其所在地区等级的高一级地区等级要求执行。 6.2.6管道中心线数据采集要求如下:
a)管道中心线带状地形图成图比例尺宜为1:2000,高后果区、高风险管段比例尺宜为1:500,
站场及阀室周边成图比例尺宜为1:500,地方政府有更高要求的区域按地方政府要求执行。 b)管道中心线带状地形图成图范围是管道中心线两侧各200m(共400m的带状范围)。 c)新建管道中心线采集应采集钢管、焊缝的属性信息,应在管道下沟后、回填前进行,可采用
环焊缝处管道顶点、弯头转角点和穿越出入地点为准测定管线点坐标和高程,并采用全站仪测量或者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测量管顶经纬度及高程。
d)已建管道数据恢复采集的测量间距不应超过75m,至少采集特征点的埋深、坐标和高程,遇
到拐点、变坡弯管段应加密测量。 e)具备条件的,宜采用内检测惯性测绘获取管道中心线、管道特征点坐标。 f)测量控制点的设置应符合GB50026的要求。 g)对于由于建筑阻挡等原因难以测量的设施应结合设计资料,使用测距仪、皮尺等设备进行测
量;对于定向钻、隧道等无法测量部分,应对设施起点、终点进行测量,同时结合原始设计图纸在内业完成无法测量部分管道中心线成图。
6.3高后果区识别和风险评价数据 6.3.1高后果区识别和风险评价数据应按照表B.24至表B.27进行采集。 6.3.2新建管道的高后果区识别、地质灾害风险评价数据宜从设计踏勘资料提取,获取地区等级和特定场所等信息,若管道开展了前期专项地质灾害评价,可从专项报告中提取地灾类型、地理位置、易发性、灾害点描述和治理措施等信息。 6.3.3在役管道的数据采集应根据管道运行实际状况进行高后果区识别和风险评价后采集。 6.4检测评价数据 6.4.1检测评价数据应按照表B.28至表B.44进行采集。
3 Q/SY01039.2—2020 6.4.2 2新建管道宜开展管道投运前检测,采集防腐层漏损点、焊缝无损检测、压力试验、土壤腐蚀性的检测数据等。 6.4.3 3在役管道应采集全部检测数据。 6.5维修维护数据 6.5.1维修维护数据应按照表B.45至表B.59进行采集。 6.5.2 2应根据管道运行期的维修维护实施情况采集维修维护数据,包括管道绝缘层修复数据、管道本体缺陷修复数据、管道更换情况动态表、内腐蚀控制、第三方施工、管道浮露管、管道周边建筑物、 管道运行数据、清管收发球数据等。 6.6 效能评价数据 6.6.1 效能评价数据应按照表B.60至表B.63进行采集。
2应根据效能评价实施情况采集效能评价数据,包括管道完整性管理计划、油气田管道失效数
6.6.2 据、完整性管理计划执行结果、管道效能指标数据等。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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