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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 06503.2-2016 炼油化工工程工艺设计规范 第2部分:工艺成套设备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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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3-10-28 17:30:48



推荐标签: 规范 设计 炼油化工 工程 工艺 部分 成套设备 06503 06503

内容简介

Q/SY 06503.2-2016 炼油化工工程工艺设计规范 第2部分:工艺成套设备 Q/SY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Y 06503.2—2016
炼油化工工程工艺设计规范第2部分:工艺成套设备
Process specification for oil refining and petrochemical engineering-
Part 2: Process package unit
201601一27发布
2016一04一01实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发布 Q/SY 06503. 2—2016
目 次
前言
范围 2 术语和定义 3 设计基本要求供货范围
4
卖方文件卖方文件评阅
5
6
7 涂漆 8 隔热及伴热 9 储存及包装运输 10 界面· 11 性能保证及考核 12 检验和试验
2 Q/SY 06503. 2—2016
前創言
Q/SY06503《炼油化工工程工艺设计规范》是炼油化工工程设计系列标准之一。该标准分为以下13个部分:
第1部分:通则;第2部分:工艺成套设备;第3部分:泵;第4部分:压缩机;第5部分:塔器;
一第6部分:管壳式换热器;
第7部分:空冷器;第8部分:石油化工容器;第9部分:安全泄压系统;第10部分:燃料系统;第11部分:空分站;第12部分:空压站;第13部分:中心化验室。
本部分为Q/SY06503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
起草。
本部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提出。 本部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石油石化工程建设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寰球工程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易珂、李玉鑫、王勇、孙培华、杨庆兰、刘灿刚、刘建国、李小林、张霄
航、周诗怡。
I Q/SY 06503. 2—2016
炼油化工工程工艺设计规范第2部分:工艺成套设备
1范围
Q/SY06503的本部分规定了工艺成套设备设计中的主要设计原则和一般性要求本部分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工程及其他相关工程的新建、扩建和
改建项目中的工艺成套设备,压缩机、泵不列人工艺成套设备范围。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 1
工艺成套设备 process package unit 由多台(套)设备组成相互协调连续或自动完成某一工艺过程的生产设备综合体。工艺成套设备
般由静设备、动设备、自控系统、阀门及管路等集合而成
3设计基本要求
3.1成套设备工艺 3.1.1应选用技术先进的工艺路线,优化的生产操作模式,以提高生产能力、产品质量和产品收率,减少能耗,实现装置经济效益最大化,避免由于设备故障和人为因素造成的经济损失。 3.1.2应满足国家在安全、职业健康、环保方面的规范、规定,符合安全环保的要求。 3.1.3应明确成套设备与其所在工艺装置内其他部分之间在设计及供货等方面的界限,以及互相的分工和衔接关系。 3.1.4成套设备的操作弹性要求应与所在装置的要求相匹配 3.1.5成套设备中包含的各类设备的编号应符合所在装置(或单元)的编号规定。 3.1.6成套设备厂商工艺图纸的内容深度、图例、格式等应遵照所属项目的工程规定。
3. 2 成套设备仪表及电气
3.2.1仪表及自控设备选型应根据其生产或处理规模、流程特点、操作要求和自动控制水平,选择技术先进、性能可靠、价格合理、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良好的仪表和自控设备。 3.2.2成套设备中的仪表,应按全厂统一的标准设计。现场控制盘的功能宜少,可采用供货商成套提供的PLC系统完成设备包的数据采集与控制功能,并与所在装置的DCS 系统通信连接,以便在 DCS系统操作站对设备包进行监控。大型关键的成套设备可设就地控制室,并设PLC系统操作站。 3.2.3各设备包PLC系统的卖方应尽可能地集中统一选择,以降低未来备品备件和生产维护的费用。 3.2.4位于防爆区内的机电设备应满足下列要求
a)机电设备应根据工程防爆区划分的防爆等级选取
1 Q/SY 06503.2—2016
b)传动设备不宜采用皮带传动,若必须采用时,皮带应进行防静电处理。 c)旋转部件不应与防护罩碰撞而产生火花。防护罩由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制造,能承受静负荷
约 70kg。
3.3设备与机械 3.3.1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设计温度、许用应力、壁厚附加量、焊接接头系数、试验压力等除有特别要求外,均应遵循相关标准。 3.3.2压力容器的腐蚀裕量除特殊规定外,应遵循相关标准;压力容器的设计寿命除特殊规定外,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 3.3.3压力容器用材料的选择应根据设计温度、设计压力以工艺介质的特性来确定;所选材料应符合现行标准的相关规定。 3.3.4转动机械选型应与装置(或单元)连续运行时数相适应。 3.3.5转动设备、机械和相关零部件应按照询价文件中给出的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和制造。 3.3.6设备及管道有可能产生和积聚静电而造成静电危害时,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 3.4其他通用设计要求
工艺成套设备其他通用设计要求遵照所属项目规定执行。
4供货范围
工艺成套设备内部所有设备、管线、仪表等均由卖方供货,卖方供货范围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a)设备本体。 b)设备所需的所有附件。 c) 滑动板(如需要)。 d) 地脚螺栓、螺母及垫圈(如需要)。 e) 设备铭牌及支架。 f) 接地板。 g) 保温支撑件(如需要)。 h) 设备吊耳(如果有)。 i) 运输支撑件(如果需要)。 j)现场组焊用焊条(如需要)。 k)法兰盖及所配螺栓、螺母及垫片。 1)配对法兰及螺栓、螺母及垫片。 m) 接管法兰的备用垫片。 n) 两年用备件 o) 特殊工具及附件(如果需要)。
5卖方文件
卖方应至少提供下列文件作为详细设计的输入: a)工艺系统P&ID及工艺设计说明。 b)设备布置图、管道布置图。
2 Q/SY 06503.2—2016
c) 设备外形图。 d)朴 机械装配图(标明所有尺寸和接口)。
由卖方填写的数据表。
e) f)
安装、操作和维护说明书 g) 公用工程消耗及特殊辅助介质的要求和消耗等。 h) 管口允许的应力、力矩和扭矩。 i) 电气和仪表逻辑图。 j) 材料合格证。 k) 设备试验报告和证书。 1)土建基础或厂房设计必须具备的各种资料。 m)专用工具清单 n) 开车用和两年备品备件清单。 0) 其他要求由双方协商确定。
6 卖方文件评阅
6.1卖方必须按要求提供所需文件,文件的遗失,即使是部分的文件遗失,买方也将认为卖方的文件没按期完成 6.2买方评阅的图纸或文件应在规定时间内返给卖方。卖方必须根据买方的所有意见进行修改。买方对图纸和文件的评阅不减轻卖方对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6.3卖方的文件须经由买方批准后才能投人生产。
7涂漆
基本要求如下: a)用铸铁、碳钢和合金钢制成的各类设备,电动机、电器设备、控制盘、仪表等应根据卖方的
涂漆规定在卖方的车间进行涂漆。卖方的涂漆规定应提交给买方确认。
b) 涂漆表面的最终颜色应根据用户的要求完成。
8隔热及伴热
8.1需要保温或保冷的设备,卖方应根据相关工程规定提供保温或保冷预焊件 8.2将要进行保温或保冷的设备、容器、储罐、管线等,不论在底板上组装完后发运,还是以散件形式发运,都应根据涂漆工程规定在卖方的车间进行表面预处理并涂以底漆。 8.3保温或保冷材料的厚度和材料量由卖方提出 8.4成套设备的伴热设计应由卖方完成,由买方负责将成套设备的伴热接口与工厂伴热系统连接。
9储存及包装运输
基本要求如下: a)关于转动设备和机器在运输、交付、短期和长期不工作下储存的详细步骤,应随卖方文件一
起提供。 b) 保护转动设备和机器用润滑剂应能在不拆卸机器的条件下除去。
3 Q/SY 06503.2—2016
c)卖方应对成套设备提供适合运输和交付使用前现场保存的包装和保护措施
10界面
所有与用户管道、仪表、电气等的接口,应分别满足所属工程的相应专业的工程规定。
11 性能保证及考核
性能保证及考核基本要求如下: a)机械保证是指设备在正常操作条件下工作良好。正常操作条件是指数据表上规定的,安装在
工厂里的设备所能允许的所有可操作范围。
b) 性能保证是指设备的能力满足数据表上规定的设计性能值,没有负偏差 c)消耗保证是指在技术协议中经过讨论双方同意的公用工程消耗,没有正偏差, d) 性能保证是指机械、性能、公用工程消耗以及成套设备系统的整体试车安全运行同时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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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要求,性能考核应根据合同规范在卖方的车间进行,否则应根据卖方的标准进行但考核步骤应经过双方讨论而定。如果不能在卖方的车间进行性能考核,可根据买卖双方事前达成的协议,在现场进行性能考核。
12 检验和试验
12.1卖方应根据质量控制计划,有关工程规定和数据表的要求对提供的设备进行检验和试验。试验步骤和可接受的准则应符合合同标准和规范。如果存在国际标准和规范中没有要求的试验,此项试验可按卖方的检查和试验步骤进行。同时按照合同要求应提供相关检验和试验报告 12.2卖方应把买方在制造过程中的检验和验收提出的修改意见及时做出相应修改 12.3买方和/或指定代表所实施的检验,不得免除卖方满足采购文件所规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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