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73.100.30 D 92
JB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13676—2021
现场混装炸药车及其辅助设施
大修与销毁规程
The overhaul and scrapping procedure of mobile processing unit and the
auxiliaryfacilities
2021-03-05发布
2021-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JB/T13676—2021
目 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大修与销毁总体原则. 4.1大修与销毁范围 4.2设备大修与销毁技术方案的制定、实施 5现场混装炸药车大修要求. 5.1大修前的准备 5.2整车检测. 5.3大修要求.. 5.4大修验收标准 6辅助设施大修要求 6.1大修前的准备.. 6.2大修前检测 6.3大修要求.... 6.4大修验收标准 7大修后的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8大修后的标识、标志和储运 9销毁技术要求和规范. 9.1现场混装炸药车 9.2辅助设施参考文献
I
0
10
表1现场混装炸药车及其主要部件大修年限、安全使用年限、强制报废年限表2现场混装炸药车地面辅助设施及其主要部件大修年限、安全使用年限、强制报废年限.. 表3现场混装炸药车移动式地面辅助设施及其主要部件大修年限、安全使用年限、强制报废年限.
JB/T13676—202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矿山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8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西惠丰特种汽车有限公司、洛阳矿山机械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
盘江民爆有限公司、江西铜业民爆矿服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吉学军、王亚东、陈拔仲、邹招保、王强、刘智亮、崔树宏、梁锋、郭长青、 段锦花。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I
JB/T13676—2021
现场混装炸药车及其辅助设施大修与销毁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现场混装炸药车及其辅助设施大修与销毁总体原则、现场混装炸药车大修要求、辅助设施大修要求、大修后的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大修后的标识标志和储运、销毁技术要求和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现场混装炸药车及其辅助设施的大修与销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13306标牌 GB25527矿用混装炸药车安全要求 JB/T8432.1现场混装炸药车第1部分:重铵油炸药型 JB/T8432.2 现场混装炸药车第2部分:粒状铵油炸药型 JB/T8432.3 现场混装炸药车第3部分:乳化炸药型 JB/T8433现场混装炸药车地面辅助设施 JB/T10173 3现场混装炸药车移动式地面辅助设施 JB/T10881 井下现场混装乳化炸药车 WJ9072现场混装炸药生产安全管理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现场混装炸药车 mobileprocessingunit(abbrMPU)集炸药原料或半成品的运输、现场混制、向炮孔装填为一体的专项作业车。 注:现场混装炸药车包括现场混装乳化炸药车、现场混装粒状铵油炸药车、现场混装重铵油炸药车和井下现场混装
乳化炸药车(含现场混装乳化炸药机)。
3.2
辅助设施auxiliaryfacilitiesformobileprocessingunit 与现场混装炸药车配套,储存和加工炸药半成品的设备集成。 注:辅助设施包括现场混装炸药车地面辅助设施和现场混装炸药车移动式地面辅助设施。
3.3
安全使用年限 safe service life 现场混装炸药车及其辅助设施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经过一定时间后,不会出现可能危害安全的
意外情况。安全使用年限从设备投入正式使用之日计起。
1
JB/T13676—2021
4大修与销毁总体原则
4.1 大修与销毁范围 4.1.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设备应报废、销毁:
在表1~表3中列入的设备,达到规定的安全使用年限,经设备提供方或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验
a)
证达不到安全运行技术条件;
表1现场混装炸药车及其主要部件大修年限、 安全使用年限、 强制报废年限
序号 1 2 3 4 5 6 7 80 9 10
设备名称现场混装炸药车
大修年限/产量 5年或2.5万吨
安全使用年限/产量 10年或5万吨
强制报废年限
12年一一 - 一 - - 一
乳化器“ 静态乳化装置b 全静态乳化器“ 基质输送泵原料箱体
2年 5年 5年 2年 5年 5年 5年 5年 5年
5年 12年一 5年 10年 10年 10年 10年 10年
混合器输送螺旋液压系统电气系统
-
指高剪切乳化器。 搅拌罐粗乳、静态混合器精乳乳化装置,散口,主轴速度<600r/min,线速度<8m/s。 具备无机械搅拌特征。
-
表2 现场混装炸药车地面辅助设施及其主要部件大修年限、 安全使用年限、 强制报废年限序号
安全使用年限
强制报废年限
设备名称辅助设施整体破碎机螺旋输送机搅拌器
大修年限/产量 5年或5万吨
20年一一一 20年 5年 15年一 5年 20年 20年
23年一一一一 - - 一 -
1 2 3 4 5 6 7 80 9 10 11
5年 5年 3年 5年 2年 5年 5年 2年 5年 5年
罐体乳化器
静态乳化装置b 全静态乳化器“ 基质输送泵电气系统斗式提升机
-
一
指高剪切乳化器。 搅拌罐粗乳、青 静态混合器精乳乳化装置,散口, 主轴速度<600r/min,线速度<8m/s。 具备无机械搅拌特征。
B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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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3 现场混装炸药车移动式地面辅助设施及其主要部件大修年限、安全使用年限、强制报废年限序号
设备名称辅助设施整体
安全使用年限
强制报废年限
大修年限/产量 5年或5万吨
15年
18年
1 2 3 4 5 6 7 80 9 10
5年 5年 3年 5年 2年 5年 5年 2年 5年
破碎机螺旋输送机搅拌器罐体乳化器静态乳化装置b 全静态乳化器。 基质输送泵电气系统
-
15年 5年 15年
5年 15年
指高剪切乳化器。 b搅拌罐粗乳、静态混合器精乳乳化装置,散口,主轴速度<600r/min,线速度<8m/s。 。具备无机械搅拌特征。 b)未达到所规定的安全使用年限,经检修后仍不满足设计功能要求,或达不到安全运行技术条件; c)技术性能落后于行业技术政策要求的; d)已经证实由于设备因素造成了安全事故且无有效改进措施的; e)有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4.1.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设备应进行大修:
a)在表1~表3中列入的设备,已达到大修年限或产量的; b)设备在安全使用年限内,出现故障或事故,需要进行大修的。
4.1.3现场混装炸药车及其主要部件大修年限、安全使用年限、强制报废年限应符合表1的要求。 4.1.4现场混装炸药车地面辅助设施及其主要部件大修年限、安全使用年限、强制报废年限应符合表2 的要求。 4.1.5现场混装炸药车移动式地面辅助设施及其主要部件大修年限、安全使用年限、强制报废年限应符合表3的要求。 4.1.6设备在距规定的安全使用年限最后的一至两年内,设备使用单位应加大设备检查、维护保养频率,确保设备运行稳定;设备的易损件应根据其使用技术状态及制造厂的要求及时更换 4.1.7达到安全使用年限的设备经设备提供方或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验证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可依据验证报告结论和要求继续使用,验证报告中标明起止使用日期或下次安全运行技术验证日期,并应严格按照验证报告的要求加强维护保养。 4.2设备大修与销毁技术方案的制定、实施 4.2.1现场混装炸药车大修与销毁技术方案应由具有设备生产资质的企业制定并实施。 4.2.2现场混装炸药车的地面辅助设施大修与销毁技术方案应由具有设备生产资质的企业制定并实施。 4.2.3大修与销毁技术方案应明确大修与销毁的设备名称和数量,并列出明细。 4.2.4大修与销毁技术方案应明确大修与销毁的时间、地点、人员、环保措施和安全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4.2.5大修与销毁技术方案应明确安全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4.2.6大修的技术方案、大修内容、应急预案、大修后验收报告应纳入设备档案。 4.2.7 销毁的技术方案、销毁内容、应急预案、销毁确认报告应纳入设备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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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5现场混装炸药车大修要求
5.1大修前的准备
大修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a)拟定销爆方案; b)清除箱体内原料,清除乳化器、基质输送泵等部件内剩余物料; c)清除管道内剩余物料; d)清除外部残存物料; e)对清除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5.2整车检测 5.2.1总则 5.2.1.1 整车检测分为底盘检测和上盘检测。 5.2.1.2底盘检测时,底盘检测由具备相应等级资质的汽车维修企业进行。 5.2.1.3上盘检测时,上盘检测由设备生产企业进行,上盘各系统零部件全面检测和记录,应至少包括5.2.2要求的全部内容。 5.2.2 上盘检测 5.2.2.1乳化器大修前应检测记录以下内容:
a)检测乳化器定子,确定定子的变形情况和磨损情况; b)检测乳化器转子,确定叶片变形情况和轴承位表面磨损情况: c)检测轴承磨损情况; d)检查密封情况。
5.2.2.2基质输送泵大修前应检测记录以下内容:
a)检测基质输送泵定子,确定定子磨损及破损情况; b)检测基质输送泵转子,确定转子表面磨损情况; c)检测轴承和密封情况; d)检查万向节磨损及密封情况。
5.2.2.3 3原料箱体大修前应检测记录以下内容:
a)检测原料箱体,确定原料箱体损坏程度; b)箱体应做煤油渗漏试验或探伤检测或打压试验,对泄漏处做好标记。
5.2.2.4输送螺旋大修前应检测记录以下内容:
a)检测螺旋管体,确定螺旋管体变形情况; b)检测螺旋体,确定螺旋轴头和叶片的磨损情况; c)检测轴承和密封情况。
5.2.2.5混合器大修前应检测记录以下内容:
a)检测混合器定子横杆,确定定子横杆变形情况和磨损情况; b)检测混合器转子,确定转子表面磨损情况; c)检测轴承磨损情况。
5.2.2.6液压系统大修前应检测记录以下内容:
a)检测液压系统压力、流量、转速情况; b)检测各液压元件密封情况; c)检测液压管路密封及破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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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7电气系统大修前应检测记录以下内容:
a)检查电气系统整体外观,确定各部件毁坏情况; b)检测线路护管油污情况和变形情况; c)检测电线破裂、老化情况 d)备份自动化系统软件,包括组态界面和可编程控制器程序; e)观察电脑(触摸屏)、可编程控制器和数模转换模块通电后的情况,检测各电源输入点电压是否
正常,观察各指示灯是否正常显示; f)在电脑(触摸屏)正常的情况下,打开组态界面,操作并观察各技术参数是否显示正常,是否
可正常输入或输出,检测可编程控制器和数模转换模块各输入或输出点,检测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工作是否正常;
g)检测各开关通断情况,并观察接线端是否锈蚀和滑扣; h)检测熔断器通断情况,并检查线路负荷是否符合要求; i)检测放大器输入和输出电压的变化情况; j)检测电线及电缆的绝缘电阻:低压电气电路不应低于0.5MQ,控制电路不应低于1MQ2; k)检测温度、压力、转速、液位、流量、轴向和径向位移传感器毁坏情况。
5.2.2.8静态乳化装置大修前应检测记录以下内容:
a)检测搅拌罐体是否泄漏,检测搅拌罐支架、搅拌器支架稳定性; b)检测搅拌轴,有明显振动和噪声时对搅拌轴做动平衡检验; c)检测轴承磨损情况; d)检测精乳器密封性; e)检测静态混合单元裂纹和焊缝情况。
5.2.2.9检测所有水路、油路、气路、阀门、过滤器损坏情况。 5.3大修要求 5.3.1底盘
上盘与汽车底盘分别维修,汽车底盘应由具有相应等级资质的汽车维修企业进行。 5.3.2上盘 5.3.2.1总则
根据整车检测结果,拆卸需修理和报废的部件后,修复损坏的部件,更换报废的部件。 5.3.2.2乳化器
乳化器应按下列要求进行修复或更换部件: a)乳化器定子柱钉和转子叶片局部轻微变形,应采用更换柱钉和叶片的方式进行修复。修复时,
应去除变形的定子柱钉和转子叶片,清除其周边残留物,焊接新柱钉和叶片。 b)乳化器定子柱钉和转子叶片大面积变形、掉落、断开,应更换整个定子和转子。修复时应使用
专用模具,保证柱钉和叶片的位置准确,然后进行焊接。 c)柱钉和叶片焊接后,应进行目视检查,用量具检测各距离尺寸并进行探伤检测。 d)转子应在(1800~2000)r/min范围内做动平衡试验。 e)检查轴承,若其损坏应更换新轴承。新轴承技术参数与性能不应低于原轴承出厂状态性能参数。
5.3.2.3基质输送泵
基质输送泵按下列要求更换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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