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B/T 8432.3-2018 代替 JB/T 8432.3—2006
现场混装炸药车第3部分∶乳化炸药型
Site mixed and charged explosive truck—Part 3:Emulsion explosive
2018-04-30发布
2018-12-01实施
前 言
JB/T8432《现场混装炸药车》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重钱油炸药型;
——第2部分;粒状铵油炸药型;
——第3 部分∶乳化炸药型。
本部分为JB/T8432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 JB/T 8432.3—2006《现场混装乳化炸药车》,与JB/T 8432.3—200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型式的描述(见3.1,2006年版的3.1);
——修改了产品型号表示方法(见3.2,2006年版的3.2);
——增加了产品型号标记示例(见3.2);
——修改了产品规格(见表1,2006年版的表1);
——增加了对原料、生产的成品炸药的品种限制(见 4.1.1、4.1.2);
——增加了产品公告上牌照的要求(见4.2.2);
——修改了液压系统中液压油油温的技术要求(见 4.3.2,2006 年版的 4.3.3);
——修改了汽车底盘的技术要求(见 4.4.1,2006年版的4.4.1);
——修改了自动化控制的技术要求(见4.4.4,2006年版的4.4.4);
——增加了记录行车信息的技术要求(见 4.4.5);
——修改了动态信息监控系统的要求(见4.4.6,2006年版的4.4.5);
——增加了螺杆泵安全方面的要求(见4.6.4);
——修改了引发自动报警停机的故障情况(见 4.6.5,2006 年版的4.6.5);
——修改了空载试验中马达的检查项目(见5.2.4,2006年版的5.2.4);
——修改了负荷试验中需要进行模拟物料校准的系统的类别(见5.3.1,2006年版的5.3.1);
——修改了成品炸药的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见5.4.2、5.4.3,2006年版的5.4.2);
——修改了出厂检验的规则(见6.2,2006年版的6.1);
——修改了型式检验的规则(见6.3,2006年版的6.2);
——修改了整机产品标牌的技术要求(见7.1,2006年版的7.1);
——增加了车辆产品标牌的技术要求(见7.2)。
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矿山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88)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