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B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10881—2021 代替JB/T10881—2008
井下现场混装乳化炸药车
Underground site mixed and charged emulsion explosive trucks
2022-04-01实施
2021-12-02发布
目 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型式与基本参数 4.1 型式.. 4.2 型号. 4.3 基本参数 4.4 乳胶基质和乳化炸药性能要求. 5技术要求 5.1 正常使用条件 5.2 一般要求. 5.3 环境条件 5.4 使用性能 5.5 主要部件的技术要求. 5.6 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 5.7 外观要求 5.8 成套性. 6试验方法 6.1 试验前的准备 6.2 空载试验 6.3 负荷试验 6.4 混制炸药检验. 7.检验规则, 7.1检验类别 7.2出厂检验. 7.3 型式检验.. 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JB/T10881—2008《井下现场混装乳化炸药车》,与JB/T10881—2008相比主要技术变
化如下: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一修改了井下装药车的型式(见4.1,2008年版的3.1);修改了型号表示方法(见4.2,2008年版的3.2);修改了井下装药车的基本参数(见4.32008年版的3.3);增加了乳胶基质和乳化炸药性能要求(见4.4)增加了正常使用条件(见5.1);增加了互换性、结构、焊接件、装配、涂装、监控信息系统及照明的要求(见5.2.3~5.2.9);修改了环境温度的要求(见5.3.1,2008年版的4.2.1)增加了使用地点海拔的要求(见5.3.3);增加了大气环境的要求(见5.3.45.3.5);修改了适应的炮孔参数(见5.4.1,2008年版的4.3.1);修改了输药软管的最大工作压力(见5.4.2,2008年版的4.3.2);修改了液压系统中液压油的工作温度范围(见5.4.3,2008年版的4.3.3);增加了装药计量误差要求(见5.4.6); -修改了柴油机的要求(见5.5.1,2008年版的4.4.1);增加了自动化控制送管过程的要求(见5.5.5)增加了动态监控信息系统的要求(见5.5.6):修改了装药平台及液压支腿的要求(见5.5.8、5.5.9,2008年版的4.4.7);删除了螺旋体的要求(见2008年版的4.4.4);删除了乳胶基质箱体支腿及密封的要求(见2008年版的4.4.5、4.4.6);删除了输药胶管的要求(见2008年版的4.5.1);增加了安全联锁装置、泄爆装置的要求(见5.6.1、5.6.2);增加了应急水清洗系统、制动系统、转向系统,急停装置的要求(见5.6.4~5.6.7);增加了排烟管的要求(见5.6.9);修改了灭火装置的要求见5.6.10,2008年版的4.6.1)删除了工作装置自动停车的要求(见2008年版的4.6.4):增加了试验前的准备(见6.1);修改了空载试验(见6.2,2008年版的5.1);修改了负荷试验(见6.3,2008年版的5.1.6);修改了混制炸药检验(见6.4,2008年版的5.3);修改了出厂检验项目(见7.2,2008年版的5.2);修改了型式检验的要求(见7.3,2008年版的5.4);修改了标牌的内容(见8.1,2008年版的6.2);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矿山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88)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西惠丰特种汽车有限公司、洛阳矿山机械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贺、冯有景、王亚东、吉学军、曲纪泉、王强孙跃军。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JB/T108812008。
井下现场混装乳化炸药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井下现场混装乳化炸药车的术语和定义、型式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冶金、建材、有色、黑色、化工等无爆炸性气体井下矿山掘进、采矿或公路、铁路隧道、地下大型洞室、水利等工程爆破作业中向炮孔(特别适用手有水炮孔)现场混制装填乳化炸药的井下现场混装乳化炸药车(以下简称井下装药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5226.1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6944-2012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T13306标牌 GB1642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GB20891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 GB21500一2008地下矿用无轨轮胎式运矿车安全要求 GB/T25706矿山机械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JB/T5943工程机械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JB/T5945 工程机械装配通用技术条件 JB/T5946 工程机械涂装通用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井下现场混装乳化炸药车 underground site mixed and charged emulsion explosive trucks 集炸药原料的运输、现场混制、向炮孔装填功能为一体,能够满足在地下矿山中行驶和向炮孔装药
要求的专用车辆。 3.2
装药平台chargedexplosiveplatform 在空中承载工作人员和爆破器材的装置。
3.3
装药平台举升高度 maximum platform height
3.4
安全联锁装置safetyinterlockingdevice 由压力变送器、温度变送器、流量计、电气控制装置组成,实现超温、超压、断料报警停机功能。
3.5
泄爆装置discharge device 当压力超过设定值时,实现泵送过程中的泄压功能的机械式装置。
3.6
动态监控信息系统 dynamic monitoring system 能够对井下装药车作业过程中的时间、地点、装药量实时记录储存,并可采用自动或人工方式,通
过数据传输网络定时将数据传输至指定管理平台。
4 型式与基本参数
4.1型式
井下装药车采用整体式或铰接式车架,安装有现场混装炸药系统,作业过程中以柴油机或电动机为原动力,实现现场混装炸药。 4.2型号
井下装药车型号表示方法应符合GB/T25706的规定,型号表示方法如下: BCJ-L
更新改进代号:用AC、D.··表示装载量,单位为千克(kg)底盘型式:Q一汽车式底盘:铰接式底盘不标注井下(井)装药车(车) 类别代号:装药设备
示例1:装载量为1000kg的铰接式底盘的井下现场混装乳化炸药车,标记为:
BCJ-1000井下现场混装乳化炸药车
示例2:装载量为2000kg的汽车式底盘的井下现场混装乳化炸药车,标记为:
BCJQ-2000井下现场混装乳化炸药车
4.3基本参数
井下装药车的基本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单位 kg kg/min
参数名称装载量装药效率
BCJ-500 500 15~80
BCJ-1000 1 000 15~80
BCJ-2000 2000 15~80
BCJQ-2000
2.000 15~80
表1(续)
参数名称装药平台水平回转角度装药平台举升高度装药平台承载重量对于汽车式底盘的井下装药车,装药平台可选装。
单位 (") m kg
BCJ-500 ±60 3~10 200
BCJ-1000 ±60 3~10 200
BCJ-2000 ±60 3~17 200
BCJQ-2000
±60 3~17 200
4.4乳胶基质和乳化炸药性能要求
乳胶基质和乳化炸药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爆速[PVC管100mm(内径)×3mm(壁厚)J
炸药爆炸后有毒气体含量
乳胶基质密度 乳胶基质储存期
炸药密度 g/cm3 1.05~1.25
g/cm3 1.30~1.40
L/kg ≤80
Q
m/s 4 200
30~360
5技术要求
5.1正常使用条件 5.1.1井下装药车基质箱内装的原料应符合GB6944一2012中第5类5.1项氧化剂的要求。 5.1.2声明符合本标准要求的井下装药车不应用于混制具有雷管感度的炸药。 5.2一般要求 5.2.1声明符合本标准要求的井下装药车,应严格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5.2.2井下装药车应符合GB16423的要求。 5.2.3井下装药车的易损件、通用件应保证互换性能。 5.2.4井下装药车结构参数应设计合理,充分考虑矿山并下特殊的使用环境,外延、外露部件应能承受矿物及围岩的撞击。可开式口(孔)的结构和位置应避免因矿物及围岩的散落而造成堵塞及损坏。 5.2.5井下装药车的焊接件应符合JB/T5943的规定。 5.2.6井下装药车的装配应符合JB/T5945的规定。 5.2.7 井下装药车的涂装应符合JB/T5946的规定。 5.2.8井下装药车应设置动态监控信息系统、车辆和柴油机运行监视仪表。 5.2.9 井下装药车应设有有效的照明装置。 5.3环境条件 5.3.1 井下装药车应保证在-5℃~40℃的环境温度下正常工作。 5.3.2井下装药车工作环境的最大相对湿度不大于90%(温度为25℃时)。 5.3.3井下装药车使用地点海拔超过配套柴油机生产厂商允许的要求时,应采取相应措施。 5.3.4井下装药车应在无爆炸性气体的环境中工作。
5.41 使用性能 5.4.1井下装药车适应直径为40mm以上,深度为40m以内的炮孔 5.4.2输药软管外径应符合炮孔的要求,最大工作压力为1.6MPa 5.4.3装药机构液压系统中液压油的工作温度为38℃80℃。 5.4.4整车外形轮廓尺寸应符合井下巷道断面要求。 5.4.5整车长度、摆角及转弯半径应符合在井下巷道中行驶的要求。 5.4.6并下装药车的装药计量误差不应大于2% 5.5主要部件的技术要求 5.5.1井下装药车所配套的柴油机,尾气排放污染物排放限值应符合GB20891的要求。 5.5.2井下装药车的水、气、液压管路部件,不应有漏水、漏气、漏油等缺陷。总装前应分别对各部件做渗漏试验。 5.5.3井下装药车电气设备应符合GB/T5226.1的要求,各控制开关按钮及操作手柄应灵活可靠。 5.5.4电缆卷筒工作应平稳、可靠、灵活。 5.5.5自动化控制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a)预置单孔装药量,并在装药结束时自动停止; b)输送过程中,炸药组分比例自动跟踪、闭环反馈: c)生产过程中应能自动记录孔数、单孔装药量、累计装药量、温度及螺杆泵压力: d)应配置与计算机进行数据交换的接口; e)送管过程中对送管阻力应能监测反馈,输药软管若遇较大阻力应能自动回撤并再次输送,如此
往复直至通过高阻力区段。
5.5.6井下装药车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a)井下装药车作业时,应自动采集、存储生产数据,数据存储时间不应少于90天: b)作业地理位置信息自动采集保存; c)具有生产数据和地理位置信息上传功能: d)具有开机自检和故障自诊断能力: e)车载视频监视系统应采用广角防爆摄像机,视频图像应覆盖装药车输药软管出口,图像保存不
应少于90天。
5.5.7井下装药车应设有通信装置。 5.5.8井下装药车的装药平台在举升、下降时应动作平稳、准确,无爬行、振颤、冲击等现象。 5.5.9整车上升、下降时液压支腿应动作平稳,无爬行、振颤、冲击等现象。 5.5.10原料箱和输药部分的材料应使用防腐材料。 5.6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 5.6.1井下装药车混装系统应安装安全联锁装置。 5.6.2井下装药车混装系统应安装泄爆装置。 5.6.3井下装药车应设置水清洗系统,在完成混装作业后,能有效地清洗管路中的余料和积污。 5.6.4井下装药车应设置应急水清洗系统,当电气控制系统失效时,能及时清洗管路中的余料和积污。 5.6.5井下装药车的制动系统应符合GB21500-2008中6.6.1.1~6.6.2.1a)6.6.2.36.6.3~6.6.4的规定。 5.6.6并下装药车的转向系统应符合GB215002008中6.7.1、6.7.4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