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53.100 P 97 备案号:64903—2018
JB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6031—2018 代替JB/T6031—1992
工程机械 钢质模锻件通用技术条件
Construction machinery - General specification of steel die forgings
2018-07-04发布
2019-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JB/T6031—2018
目 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要求, 3.1 锻件用钢 3.2 锻件结构要素. 3.3 锻件过烧, 3.4 锻件热处理 3.5 表面缺陷 3.6 锻件表面清理, 3.7 锻件的尺寸、公差, 3.8 机械加工余量.. 3.9 分模面上残留量 3.10 错差量... 3.11 几何公差,
T
3.12 特殊要求 4试验方法, 5检验规则 5.1 锻件的基本检验 5.2 锻件的检验项目.. 5.3 锻件检验组批.. 5.4判定规则 6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标志.. 6.2 包装、运输和贮存,
图1 模锻斜度示意.. 图2外圆角半径示意... 图3 内圆角半径示意.
表1外模锻斜度α.. 表2外圆角半径r.. 表3内圆角半径R.... 表4常用钢质模锻件正火硬度范围表5常用钢质模锻件调质硬度范围表6试验方法.. 表7各类锻件检验项目和数量
JB/T6031—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JB/T6031一1992《工程机械钢质模锻件通用技术条件》,与JB/T6031一1992相比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增加了对应的英文标准名称(见封面,1992年版的第2章);删除了锻件的类别一章(见1992年版的3.2);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1992年版的第2章); -将3.2的标题改为“锻件结构要素”(见3.2,1992年版的3.3);修改了3.2.2.3的注1和注2(见3.2.2.3,1992年版的3.3.2.3); -修改了3.3的标题和内容(见3.3,1992年版的3.4);修改了抽样方案的内容(见5.2.1,1992年版的5.2.1);修改了5.4的标题名称(见5.4,1992年版的5.4);
修改了大、中、小型锻件的标记方法(见6.1.2,1992年版的6.1.2)。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土方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34)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杭州宗兴齿轮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树巧、韩屹丽、邓艳芳、张钰。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JB/T6031—1992。
II
JB/T6031—2018
工程机械钢质模锻件通用技术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程机械产品中钢质模锻件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模锻制造的碳素结构钢和合金结构钢锻件(以下简称锻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23.1223.65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226 5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蚀检验法 GB/T228.1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229 金属材料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 GB/T231.1 金属材料布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 321 优先数和优先数系 GB/T 699 优质碳素结构钢 GB/T 700 碳素结构钢 GB/T 1814 钢材断口检验法 GB/T 2829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 3077 合金结构钢 GB/T6394 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方法
GB/T12362 钢质模锻件公差及机械加工余量 JB/T5942 工程机械自由锻件通用技术条件
3要求
3.1锻件用钢 3.1.1钅 锻件应采用轧材或钢锭锻造成的钢坏锻造,这些钢材应具有出厂合格证明书。 3.1.2 2对无出厂合格证明书的钢锭、钢坏和轧材,应按有关的材料标准进行复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3.1.3钅 锻件用钢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应符合GB/T699、GB/T700、GB/T3077的规定,用户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3.2锻件结构要素 3.2.1模锻斜度的分类及其数值的确定 3.2.1.1外模锻斜度指锻件在冷缩时趋向离开模壁的部分的斜度,用α表示(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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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603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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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模锻斜度示意
3.2.1.2内模锻斜度指锻件在冷缩时趋向贴紧模壁的部分的斜度,用β表示(见图1)。 3.2.1.3模锻斜度可按下列数值选用:
0°15',0°30',1°00',1°30',3°00,5°00,7°00,10°00,12°00',15°00°。 3.2.1.4模锻锤、热模锻压力机、螺旋压力机的外模锻斜度α按锻件各部分的高度与宽度之比值H/B 以及长度与宽度之比值L/B确定,数值见表1;内模锻斜度β可按表1数值加大2°或3°(15°除外)。
表1外模锻斜度α
H/B >3~4.5 外模锻斜度α
>6.5
≤1
>1~3
>4.5~6.5
L/B
≤1.5 >1.5 当模锻设备具有顶料机构时,外模锻斜度可比表1数值小2°或3°,但一般不宜小于3°(摩擦压
10°00* 7°00'
12°00* 10°00*
15°00° 12°00°
5°00' 5°00'
7°00' 5°00'
力机上局部镦料除外)。 3.2.2 圆角半径分类及数值的确定 3.2.2.1外圆角半径指锻件上的凸部圆角半径,用r表示(见图2)。
M
E
分模面
b)
a)
c)
d)
图2外圆角半径示意
3.2.2.2 内圆角半径指锻件上的凹部圆角半径,用R表示(见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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