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73.1C0.1C J84 备案号:45618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7163-2014 代替JB/T7163—2004
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钢制模锻件通用技术条件
Rock drilling machines and pneumatic tools -General specifications for steel die forging parts
2014-10-01实施
2014-05-06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中华 人民共和 国
机械行业标准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钢制模锻件通用技术条件
JB/T716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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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市百万庄大街22号
邮政编码:10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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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mm×297mm·1印张·32千字 2014年12月第1版第1次印刷
定价: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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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号:15111·11935 网址:http://www.cmpbook.com 编辑部电话: (010)88379778 直销中心电话: (010)88379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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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7163—2014
目 次
前言..
***I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一般规定 4 锻件精度和检验等级 4.1锻件精度等级. 4.2锻件检验等级 4.3 等级标记示例. 5技术要求验收规则与检验方法
二
.12
C
JB/T7163—2014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JB/T7163一2004《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 钢制模锻件通用技术条件》,与JB/T7163-
一
2004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增加了目次;一删除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的一致性程度标志(2004年版第2章);
-
一删除了已废止的YB/T5148(2004年版第2章)增加了代替YB/T5148的GB/T6394。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7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水风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天水凿岩机械气动工具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牛智有、王富华、马文瑾。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JB/T7163—1993、JB/T7163—2004。
II
JB/T7163-2014
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钢制模锻件通用技术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钢制模锻件的技术要求、精度和检验等级、验收规则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采用的锻锤、压力机锻制碳素钢和合金钢的热模锻件(以下简
称锻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31.1金属材料布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6394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法
3一般规定
3.1锻件图尺寸的标注符号及含义如图1所示。
Bi
H 一厚度尺寸(跨越分模面的尺寸); Bi 长度或宽度尺寸; B2一一内形尺寸,可归为B(长度或宽度尺寸); E中心(或中心线》至外缘尺寸: h—高度尺寸:
中心距。
中
图1
3.2锻件材质组别的代号及名称,根据钢材的化学成分分为两组:
JB/T7163—2014
4锻件精度和检验等级
4.1锻件精度等级 4.1.11级:具有较高精度,一般用于大部分不再进行机械加工,且精度要求高的锻件表面;2级:具有合适的精度,多用于精度要求不太高的锻件。
凡未分级的公差或许可值,对1级和2级锻件皆适用。 在2级精度的锻件中,若个别部位精度要求较高时,可按1级执行,但应在锻件图的适当位置加以
标注。 4.1.2锻件精度确定后,应按4.3的规定,在锻件图中注明。凡未注明时,均按2级锻件处置。 4.2锻件检验等级 4.2.14 锻件根据产品零件设计要求、工作特点和用途(或订货合同要求),按检验项目分为四等。见表1。 4.2.2当检验等级确定后,应按4.3的规定,在锻件图中注明。凡未注明时,则按IV等处理。 4.3等级标记示例
锻件精度为1级,有检验要求,则应将锻件精度与检验要求作出标记(见示例1):锻件精度为1 级,且无检验要求,则应将锻件精度作出标记(见示例2);锻件精度为2级(或无精度级别要求),无检验要求,则不作标记。
示例1:锻件精度为1级,并要求检验硬度、晶粒度(II等),标记为:1级-IⅡI等锻件一JB/T7163。 示例2:锻件精度为1级,且无检验要求,标记为:1级锻件一JE/T7163。
表1 检验项目
检验数量硬度、晶粒度、金相:相同钢号、同批来料、 相同热处理规范、同炉均取两件
检验等级
金相 A
硬度
晶粒度 A △ 一
I II III IV
△ △
注:“△”表示需检验的项目:“一”表示不需检验的项目。
5技术要求
5.14 锻件用的型材钢号,应符合产品零件图样的规定。 5.2锻件用的型材,应是热压加工用料。 5.3锻件用的型材,应附有检验合格证书,并经进厂复验(包括尺寸公差)合格后方可使用。 5.4用于镦头锻件的型材坏料,其端头毛刺应清除。 5.5在锻件生产过程中,坏料的加热、始锻温度、终锻温度及锻后冷却条件,应按锻造工艺规程(或订货合同)进行。 5.6坏料加热时产生的过烧毛坏,应作报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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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7163-2014
5.7锻件单边加工余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当零件加工表面的表面粗糙度为1.6μm或更小时,则单边加工余量增加0.3mm~0.5mm。
表2 纵向仲长锻件的最大长度
单位为毫米
最大长度或最大厚度
≤63
>63~100 >100~160 >160~250 >250~400 >400~630 2.0
≤40 >40~63 >63~100 >100~160 >160~250
2.5 2.5 3.0 3.0 3.5
2.5 2.5 3.0 3.0 3.5
2.0 2.0 2.5
2.0 2.5 2.5 3.0
3.0 3.0 3.5 4.0
3.5 4.0 5.0
5.8锻件最大厚度尺寸的公差,根据锻件精度等级,应符合表3(1级)或表4(2级)的规定。查出的公差,对所有厚度尺寸皆适用。
中心至外缘尺寸的正、负偏差,取厚度尺寸正、负差值2/3。 5.9锻件长、宽、高尺寸公差,根据锻件精度等级,应符合表5(1级)或表6(2级)的规定。为了便于检查,可按下列规定取较大的单一长度尺寸公差和单一宽度尺寸公差:
a)内形尺寸的正、负偏差,取其长、宽尺寸和正、负偏差按+1/3和-2/3分配。 b)高度尺寸的公差,按长、宽尺寸查表5(1级)或表6(2级),所得的正负偏差值各取1/2作为
正负偏差值。 c)中心至外缘尺寸的正、负偏差,按长、宽尺寸查表5(1级)或表6(2级),所得的正负偏差值
各取2/3作为正负偏差值。
5.10锻件的高台(如图4所示),当凸台的高度大于台端的直径或计算直径(d=1.13F,F为台端横断面积)时,称为高台。其端面加工余量可增加该面余量的1倍。其厚度尺寸公差值,取原正偏差不变,负偏差值为高台端面总余量的1/3与原负偏差的和。
锻件的薄盘(如图4所示),当(D-d)/e≥4时,称为薄盘(当盘为非圆形时,D取计算直径;当盘的上下部均有凸台时,d取较大值)。该锻件的所有厚度尺寸公差,均取负偏差不变,正偏差增加30%。 5.11长杆顶镦锻件(见图5),其最大厚度H的正偏差增加30%。当头部厚度Hi
凡采用顶出杆脱模的锻件(见图5),其杆部外斜度α应符合表9的规定。 5.14锻件厚度方向的圆盘半径r1、r2、rs以及圆台直径d1、孔穴直径d2、筋宽b1、槽宽b2(见图8)
的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a)当产品图样中无特殊要求时,r1、r2、r3允许取表10内的数值; b)当加工余量与零件倒角之和小于r时,则允许加大加工余量,使其等于r1: c)当加工孔直径小于40mm时,允许不锻出或锻后不冲连皮; d)当孔穴直径d2和槽宽b2小于表10的规定值时,则允许锻浅或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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