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71. 080. 99 G 15
HG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 5855—2021
光学功能薄膜
三醋酸纤维素(TAC)防眩光薄膜
Optical functional films-Anti-glare film of triacetyl cellulose (TAC)
2021-07-01实施
2021-03-05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HG/T5855—2021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光学功能薄膜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3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合肥乐凯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三利谱光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玉磊、王辉、李恒、王巧、许丽丽、钟伟宏、陈敏、张小冬、霍丙忠、钟铁涛、刘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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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5855—2021
光学功能薄膜
三醋酸纤维素(TAC)防眩光薄膜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三醋酸纤维素(TAC)防眩光薄膜的产品结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液晶显示器偏光片用的带防眩光涂层的三醋酸纤维素(TAC)薄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410 透明塑料透光率和雾度的测定 GB/T 2423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GB/T 2918 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 GB/T 6739 色漆和清漆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 GB/T 11547 塑料耐液体化学试剂性能的测定 GB/T25257 光学功能薄膜翘曲度测定方法 GB/T25274 液晶显示器(LCD)用薄膜紫外吸收率测定方法 GB/T25276 液晶显示器(LCD)用三醋酸纤维素酯(TAC)膜 厚度测定方法 GB/T30693 塑料薄膜与水接触角的测量 GB/T 33049 偏光片光学薄膜涂层附着力的测定方法 HG/T4303 表面硬化聚酯薄膜耐磨性测定方法 ASTMD2457 塑料薄膜和固态塑料镜面光泽度的标准试验方法(Standardtestmethodfor
specular gloss of plastic films and solid plastics)
3产品结构
三醋酸纤维素(TAC)防眩光薄膜产品切面结构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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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防眩光层; 2——TAC薄膜。
图1三醋酸纤维素(TAC)防眩光薄膜产品切面结构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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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 物理性能要求指 标
皂化后指标
项 目
雾度<10%10%<雾度≤20%雾度>20% 雾度<10%10%雾度≤20% 雾度>20%
1
厚度/μm 厚度极差/μm 透光率/% 雾度/% 光泽度紫外透过率/% 380 nm 翘曲度/mm 铅笔硬度耐磨性/次附着力
规格值±5 ≤5 ≥89
- ≥89
≥90 规格值士0.5 规格值士2 规格值土3 规格值±0.5 规格值土2 规格值±3 >80
≥89
≥89
≥90
>60
50~80 ≤9 ≤5 ≥3 H ≥10 0级 ≥70 ≤60
50~80 ≤9 ≤10 ≥3 H ≥10 0级 ≥50 ≤30
<50
<50
防眩光面基材面
水接触角/(°)
4. 4 皂化测试
经皂化试验后的产品质量指标应满足表2中皂化后指标要求。 4.5耐溶剂性测试
经耐溶剂试验后的产品表观无变化,
4.6 耐候性测试
分别经高温试验、1 低温试验、高温高湿试验、冷热循环试验后的产品物理性能应满足表2中要求。
5试验方法
5.1 试验条件
样品测试前,应在符合GB/T2918的环境条件下平衡放置2h,
5.2取样
全幅宽取样长约1m/次,作为被测试样。 5.3收卷质量 5.3.1在观片灯下目视检验薄膜卷轴的收卷质量。 5.3.2 端面整齐度应使用精度为0.5mm的钢板尺测量薄膜卷轴端面最突出位置与最凹陷位置平行于轴心方向的相对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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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表观质量
取被测试样,在全黑的暗室中人眼在三波长灯下观看,光照度为1000lux~1500lux,三波长灯放置在薄膜上方15cm25cm处,光和膜面的夹角为40°~50°,人眼正对薄膜的光斑处且距离为 25cm~35cm,分别采用透光和反光两种方式,目测检验样片的表观质量,缺陷的尺寸用点线规测定。 5. 5 物理性能
5.5.1 厚度及厚度极差
按GB/T25276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5.5. 2 2透光率和雾度
按GB/T2410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5.5.3 3光泽度
按ASTMD2457中规定的方法测定,记录60°角的光泽度值。 5.5.4 紫外透过率
按GB/T25274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5.5.5 5翘曲度
按GB/T25257中规定的方法测定,被测样裁成10cmX10cm大小。 5.5.6 6铅笔硬度
按GB/T6739中规定的方法测定,铅笔的荷重为500g。 5.5.7 耐磨性
按HG/T4303中规定的方法测定,荷重500g。记录出现第一条划痕时摩擦的次数。
5.5.8 附着力
按GB/T33049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5.5.9 水接触角
按GB/T30693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5.6皂化
按GB/T11547中规定的方法测定,化学试剂用16%(质量浓度)的氢氧化钠溶液,浸泡温度 55℃,浸泡时间5min。皂化后测试表2中的性能。 5.7耐溶剂性
按GB/T11547中规定的方法测定,溶剂用分析纯的乙醇、丁酮、乙酸乙酯和甲苯,测试时间 5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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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耐候性 5.8.1方法提要
按GB/T2423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5.8.2高温试验
取3片~5片A4试样,将恒温恒湿试验箱温度设定为100℃。试验箱达到(100士2)℃温度后将A4试样放于试验箱内,恒温500h后取出,在符合GB/T2918的环境条件下平衡放置2h后,按照表2中的性能要求进行检测。 5.8.3低温试验
取3片~5片A4试样,将恒温恒湿试验箱温度设定为一40℃。试验箱达到(一40土2)℃温度后,将A4试样放于试验箱内,恒温500h后取出,在符合GB/T2918的环境条件下平衡放置2h 后,按照表2中的性能要求进行检测。 5.8.4高温高湿试验
取3片~5片A4试样,将恒温恒湿试验箱温度设定为80℃、湿度设定为90%。试验箱达到(80士2)℃温度、(90土3)%湿度后,将A4试样放于试验箱内,恒温500h后取出,在符合 GB/T2918的环境条件下平衡放置2h后,按照表2中的性能要求进行检测。 5.8.5冷热循环试验
取3片~5片A4试样,使用恒温恒湿试验箱试验。一个试验周期由两个阶段构成:第一阶段,高温85℃,1h;第二阶段,低温一40℃,1h。高低温转移时间设定为15min。A4试样在试验箱温度达到(85士2)℃后放入,循环100次后试验结束,取出试样,在符合GB/T2918的环境条件下平衡放置2h后,按照表2中的性能要求进行检测。
6检验规则
6.1出厂检验
由生产厂商的质量检验部门按表3规定的检验频次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表3产品检验频次规定
检验项目
检验频次每轴每批次每6个月
收卷质量、表观质量、厚度、厚度极差、透光率、雾度、铅笔硬度、耐磨性、附着力光泽度、紫外透过率、翘曲度、水接触角皂化、耐溶剂性、耐候性
6.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应包括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 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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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 c) 配方、原材料、设备、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d) 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 质量监督机构或客户提出检验要求时。
6.3抽样
型式检验的样品从出厂检验合格的样品中抽取,随机抽取3轴。 6.4判定
产品的各项指标检验,若样本单位的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则判为合格。当检验结果中有指标不符合要求时,可重新抽样,对不合格项抽取两个样本单位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仍有不合格时整批判为不合格。 6.5验收
需方有权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产品验收,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应予以接收。若经检验有不合格项目,则应加倍取样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标志
产品的外包装上应注明下列内容: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厚度、宽度、长度、轴芯、净重、附加信息、生产日期、轴号、物流号、生产厂家、小心轻放与防潮防晒等内容和标志。标志并应符合 GB/T191的规定。
产品的内包装上应注明下列内容:产品名称、执行标准、产品型号、轴号、规格、长度、涂层、
面积、净重、生产日期、班次。 7.2包装
产品包装以轴为最小包装单位。成卷供应,整齐卷绕在压光轴芯管上,卷尾用胶粘带粘贴。用铝箔材料包裹整轴后,外用双层阻隔薄膜包装,包装上使用透明胶带粘贴干燥剂,轴芯两端安装塑料堵头和挡板后打托,用木箱或纸箱包装,最外面用缠绕膜捆包封箱并在规定位置贴上标志。包装应能保证产品安全运输的需要,符合GB/T191的规定,注明产品标志号。
7.3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应受日晒、雨淋和剧烈震动的侵害。 7.4贮存
产品应保持原封装,横放保存。应保存在温度10℃~35℃、相对湿度40%~60%的环境中。 自产品生产之日算起,在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运输、贮存和使用,产品保质期为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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