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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地下水保护与污染防治力度的若干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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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0: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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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地下水保护与污染防治力度的若干建议 环境大视野
传源南环境 O8TE
关于加大地下水保护与污染防治力度的若干建议
黄昌福
(福建三钢集团福建三明365000)
摘要作为"看不见的污染",地下水污染具有隐蔽性、渗透性、难恢复以及底泥污染难清除等特点,其治理难题远超地表水。污染源点多面广,修复成本高、周期长;立法以及有关标准不健全,一些地方政府重视不足,监管力量萍弱等因素,很可能加剧地下水污染问题。从健全法律监督机制、构建资源保障机制、建立长效运行机制、打造公众参与机制等方面,论述地下水资源的保护,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地下水污染防治建议
中图分类号:X523
文献标识码:A
1地下水保护与污染防治问题不容忽视
文章编号:1672-9064(2015)06-037-03
水监测点位中,水质呈较差级的监测点1999个,占40.5%;
地下水是贮存于包气带以下地层空,包括岩石孔隙、裂隙和溶洞之中的水。地下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水量稳定、水质好,是农业灌溉、工矿和城市的重要水源之一,在有些地方是最主要甚至是唯一的水源,在保证居民生活用水、促进经济发展、保护生态平衡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生态价值主要体现在具有良好的调蓄功能,可以平衡丰枯年水资源的利用。经济价值体现在具有水质优良和便于开采的特点,能够满足特定需求作为补充水源地。
地下水污染具有污染途径隐蔽、污染机理复杂、地下水流缓慢、延时性和不可逆性等特点,一且遵到污染很难治理,投资巨大却效果不明显、耗时较长,极易造成恶性循环。按照 2011年国家环保部、国土部与水利部联合公布的《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要到2020年,国家才能对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实现全面监控,地下水污染防治体系才能基本建立。而近年来地下水过度开发利用腰见不鲜,区城地下水降落漏斗、地下水污染等间题频频出现,防治地下水污染、保护地下水环境已刻不容缓。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尽快采取强有力措施积极治理污染,启动地下水污染修复示范项目,退制地下水水质悉化趋势,初步建立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使得城镇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水质得到切实有力的保障。
2我国地下水保护与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 2.1重开采轻管理,保护措施相对滞后
(1)资源总量举足轻重。随着我国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加快,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量呈迅速增长态势。全国地下水供水量已接近总供水量的20%,北方地区约占35%。北方地区 65%的生活用水,50%的工业用水和33%的农业灌溉用水来源地下水。全国657个城市中,有400多个以地下水为饮用水源。
(2)污染状况形势严峻。部分地区地下水超采严重,水位持续下降;工业废弃物污液、化肥农药、城市污水的渗漏渗透以及加油站油品跑冒滴漏,造成地下水环境持续质量恶化;部分企业利用渗井、渗坑违法排放,更加剧地下水污染。《2012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198个城市4929个地下
作者简介:黄昌福(1966~),另,福建省三钢集团安环部经济师。
水质呈极差级的监测点826个,占16.8%。主要超标指标为铁、锰、氟化物、“三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和氨氮)、总硬度等,个别监测点存在重金属超标现象。地下水污染正由点状、条带状向面上扩散,由从浅层水向深层水扩散,由城市向农村蔓延。
2.2法律体系较为薄弱,监管能力有待加强
(1)法律体系不健全。鉴于地下水资源的宝责及特殊性,世界各国对地下水的保护都采取比地表水更为严厉的措施。针对3大地下水污染源一—城镇垃圾污染、工业污染以及农业面源污染,我国目前既没有专门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法,也无土壤污染防治法。现行的《水污染防治法》仅限地下水的人工回灌、分层开采以及禁止排放含有毒污染物和含病原体的污水等个别条款要求,缺欠对地下水的全面系统防治措施对"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也没有清晰界定。执法手段大多局限于简单的罚款,数额也仅限定于"2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远低于违法成本。
(2)日常监管尚不到位。基层环保部门普邀存在技术装备简陋、能力欠缺、方法落后等问题,日常环保检查难以监测、探测、检测出企业的非法地下排污,使得部分石化、钢铁、矿山企业或者暗设渗进排污,或者废水的收集回用缺乏规范的防渗措施。2013年2月,环保部组织的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专项检查,就发现有55家企业存在利用渗井、渗坑或无渗漏措施的违法排污问题。
2.3管理体系有待厘清,公众参与急须推进
(1)监测网络不统一。全国水利部门控制区域地下水动态的基本监测站12859处,仅有约10%兼顾水质。环保、国土、农业等的地下水监测点位、数量、标准和控制范围不统一,使得地下水污染现状调查难以形成统一的结论。
(2)质量标准不完善。作为地下水勘查、开发和监管依据的《地下水质量标准》已颁布实施20多年,仅有的六六六和滴滴涕两个有机农药指标,难以反映地下水有机污染现状。
(3)管理权责不清。地下水监管事涉及国土资源、环保和水利等部门。环保部组织拟订地下水的污染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水利部负责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资源管理保护,而
2015.N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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