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G/T 4067-2015 代替 HG/T 4067—2008
六氟磷酸锂电解液
Cell liquor of lithium hexafluorophosphate
2016-01-01 实施
2015-07-29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进行起草。
本标准代替 HG/T4067—2008《六氟磷酸锂和六氟磷酸锂电解液第2部分∶ 六氟磷酸锂由解液》,与HG/T 4067—2008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六氟磷酸锂电解液的使用范围(见1,2008年版的1);
——增加了六氟磷酸锂电解液的分类(见3);
——调整了硫酸盐含量、铁含量和钠含量的指标要求(见 4.2,2008年版的3.2);
——增加了铝(Al)、钙(Ca)、镉(Cd)、铬(C'r)、铜(Cu)、汞(Hg)、镁(Mg)、镍(Ni)、铅(Pb)、锌(Zn)和砷(As)的指标要求(见 4.2);
——修改氯化物测定方法为比浊法(见5.4、2008年版的 4.9);
——增加了比色仪法(仲裁法)测定色度(见5.6,2008年版的 4.3);
——增加了密度仪法(仲裁法)测定密度(见5.7、2008年版的 4.4)。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无机化工分会(SAC/TC63/SCl)归口。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六氟磷酸锂电解液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不同溶剂体系含六氟磷酸锂的电解液。该产品用于锂离子电池、锂离子超级电容器的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