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N/T 5277-2020
进口锅炉及压力容器技术要求家用采暖、热水燃气锅炉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inspection of imported boilers and pressure vessels ——Household gas-fired heating and hot water combi-boilers
2021-03-01实施
2020-08-27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口家用采暖、热水燃气锅炉(以下简称器具)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热输入小于等于70kW,最大采暖工作水压小于等于0.3MPa,工作时水温不大于95℃,采用大气式燃烧器或风机辅助式燃烧器或全预混式燃烧器的采暖热水两用的器具,也适用于单采暖器具。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下器具;
——自然排气烟道式,室外型器具;
——冷凝式器具;_-容积式器具;
——在同一外壳内采暖和热水分别采用两套独立燃烧系统的器具,包括两者共同烟道的器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0665—2015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25034一2010燃气采暖热水炉
《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1年第1号公告
3 术语和定义
GB/T191GB20665—2015。GB25034-2010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