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N/T 1994.3-2020
进口锅炉及压力容器检验规程第3部分∶燃气采暖热水炉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boilers and pressure vessels for import —Part 3:Gas-fired heating and hot water combi-boilers
2021-03-01 实施
2020-08-27 发布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进口密闭式燃烧的燃气采暖热水炉的技术要求、检验及结果判定的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额定热输入小于等于70kW,最大采暖工作水压小于等于0.3MPa.工作时水温不大于95℃,采用大气式燃烧器或风机辅助式燃烧器或全预混式燃烧器的采暖热水两用的器具,也适用于单采暖器具。
本部分不适用于以下器具;
——自然排气烟道式、室外型器具;
——冷凝式器具;—容积式器具;
——在同一外壳内采暖和热水分别采用两套独立燃烧系统的器具,包括两者共同烟道的器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0665—2015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25034—2010燃气采暖热水炉
SN/T 0002.1—2012进出口机电产品检验规程编写的基本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GB 20665—2015、GB 25034—2010及SN/T 0002.1—201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抽样检验模式 mode of sampling inspection
按国家技术规范的制性要求。对进出口商品家批或抽实施抽样检验和检查的合格评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