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730-2005代替GB2730-1981,GB2731~2732-1988GB10147-1988,GBn137-1981
腌腊肉制品卫生标准
Hygienic standard for cured meat products
2005-01-25发布
2005-10-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代替并废止GB2730-1981《广式腊肉卫生标准》、GB2731-1988《火腿卫生标准》、GB2732-1988《板鸭(咸鸭)卫生标准》、GB10147-1988《香肠(腊肠)、香肚卫生标准》和GBn 137-1981《咸猪肉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2730-1981,GB 2731-1988,GB 2732-1988,GB10147-1988和GBn 137-198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一按照GB/T1.1-2000对标准文本的格式进行了修改;
一对原标准的结构和适用范围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和贮存的卫生要求;
一将原五个标准合并为本标准;
一火腿中三甲胺氮的限量修改为≤2.5mg/100g;
一增订了铅、无机砷、镉、总汞指标;
一取消了食盐指标。
本标准于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过渡期为一年。即2005年10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销售至2006年9月30日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