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03.080.01
CCS A 12 14
山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 14/T 3209—2024
企业投资项目工作规范 多评合一
2024 - 12 - 31 发布
2025 - 03 - 31 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14/T 3209—2024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原则 ............................................................................ 2
5 工作内容 ............................................................................ 2
6 工作流程 ............................................................................ 3
7 工作要求 ............................................................................ 4
8 质量保证 ............................................................................ 5
9 持续改进 ............................................................................ 6
附录 A(资料性) “多评合一”评估事项范围 ................................................ 7
I
DB 14/T 3209—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提出,各主
管部门依各职责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标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文件由山西省政务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XS/TC12)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山
西省自然资源厅。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春卉、刘辉、王满、张曦、魏如清、李敏、赵永明、张胜、邓琛巷、角云
飞。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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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项目工作规范 多评合一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服务工作规范,包括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工作
内容、工作流程、工作要求、质量保证和持续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级及各县市区实施“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工作相关的行政机关及其授
权的有关组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DB14/T 3201-202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企业投资项目
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企业使用自己筹措资金的项目,以及使用自己
筹措的资金并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等的项目。
3.2
多评合一
在企业投资项目的立项用地、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各个阶段,在法律框架内将每一
阶段内涉及的各类技术性评估事项尽可能进行整合,一次性集中完成多个评估报告的统一编制后,通过
所在地政务服务大厅或山西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多评合一”模块并联集中办理的服务模式。
3.3
区域评估
在山西省范围内的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土地出让或划拨前,推行由政
府统一组织对企业投资项目审批过程中涉及有关评估评价类事项进行统一评估,形成区域评估评审结
果,实现企业投资项目整体评价。
3.4
多图联审
对投资建设项目实行规划设计图、建筑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图、人防工程施工图、防雷装置设计
施工图等图纸的联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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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基本原则
4.1 合规性原则
“多评合一”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项目单位可按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一律不得设定为“多评合
一”评估审查事项。纳入“多评合一”的事项应根据法律法规变动及时进行调整。
4.2 自愿性原则
“多评合一”以项目单位自愿、风险自担为前提。项目单位自主选定符合要求的中介服务机构,在
法律框架内尽可能把多个评价报告合编为一个,一次性编制完成,并组织专家一次性评审,达到“多评
合一”的效果。
4.3 及时性原则
由“多评合一”牵头部门组织各相关审批部门对项目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帮助其熟悉“多评合一”
操作流程,应主动将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等意见及时告知项目单位与中介服务机构,以保障“多评合一”
工作的顺利开展。
4.4 合理性原则
各级行政审批业务主管部门在实施过程中可先期整合由同一部门开展的技术性评估事项,逐步整
合由不同部门开展的技术性评估事项,最终实现同一阶段全部评估事项“多评合一”。
5 工作内容
5.1 评估评价事项
纳入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的事项,应为办理投资项目审批各个阶段需要开展的技术性评估事
项,包括政府审批过程中的特殊环节以及项目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的强制性评估事项。评估评价事
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事项范围见附录A。
a)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
b) 建设用地复核;
c) 人防工程验收备案;
d)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e) 水土保持方案审查;
f) 洪水影响评价;
g) 取水许可;
h) 节能审查;
i) 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
j) 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
k)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l) 地震安全性评价;
m) 气候可行性论证。
5.2 清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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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确定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各阶段的牵头部门,梳理各阶段涉及的技术性评价评估事项,对保留的实
行告知承诺制技术性评价评估事项确定清单。
5.3 统一受理
政务服务大厅应设立综合窗口统一受理项目单位的业务咨询和基本信息采集,对符合条件的项目
应推送至相关审批部门。
5.4 中介选取
项目单位应依据审批部门列出的需要评估的事项清单,通过所在地政务服务大厅或山西省一体化
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多评合一”模块,自主选择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评估报告的编制。
5.5 编制评估报告
中介服务机构应将原本分散进行的多个评估评审事项同步编制评估报告。
5.6 一次性评审
由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后交由各审批阶段牵头部门,组织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对“多评合一”或多个评
估报告进行一次性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
5.7 统一反馈
评审结果应统一反馈给项目单位,项目无需分别到各个部门获取审批结果。
6 工作流程
工作流程主要包括:一次申请、一次告知、中介选取、同步编制、集中评审和结果送达。工作流程
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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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多评合一”工作流程图
7 工作要求
7.1 一次申请
7.1.1 企业投资项目单位应向所在地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或山西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出
“多评合一”申请。通过政务服务大厅提出申请的,由所设综合窗口受理,并根据项目所处审批阶段转
送相应牵头部门。通过山西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出申请的,应由相应主办部门受理。
7.1.2 立项审批阶段应由行政审批部门或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办理,建设许可阶段应由自然资源主管部
门或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办理,施工许可阶段应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办理,竣工验收阶段应由行
政审批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办理。每一阶段的工作完成后,牵头部门应将办理情况通报下一阶段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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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部门,项目单位不需要重新提出“多评合一”申请。
7.2 一次告知
各阶段牵头部门接到项目单位申请后,应组织同一阶段的有关审批部门提出项目涉及的评估事项、
需要申请人提供的评审材料、材料编制要求和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要求等。牵头部门应汇总形成该阶段需
求信息清单,一次性告知项目单位。对实行区域评估的事项,应简化或取消评估要求,实行告知承诺制。
7.3 中介选取
项目单位在所在地政务服务大厅或山西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多评合一”模块上,自主选择
符合资质要求的中介服务机构,自主与拟选中介服务机构磋商编制费用、周期以及其他需约定的服务内
容,商定后自主与中介服务机构签订评审报告编制合同。属一个中介服务机构牵头联合其他中介提供服
务的,由项目单位确定报告具体负责汇总的编制单位,其他中介服务机构应对各自编制内容负责。
7.4 同步编制
企业投资项目单位根据牵头部门告知的项目阶段需求信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同步编制评估报
告。编制周期较长的评估报告,项目单位应提前进行编制工作。部分评估报告需要以其他评审结论为依
据的,应在相关评审基本完成时启动编制工作,相关报告的公示与报告编制应同步开展。
7.5 集中评审
7.5.1 评估报告编制完成后,企业投资项目单位通过所在地政务服务大厅或山西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
务平台提交。评估报告不符合要求的,有关审批部门应一次性告知补正要求。
7.5.2 提交“多评合一”评估报告后,相关部门应同步组织进行第三方评审或组织专家对评估报告进
行评审。
7.5.3 按照有关规定需委托第三方或组织专家评审后作出审批决定的,应由牵头部门组织有关审批部
门及第三方评审机构集中评审。
7.5.4 牵头部门应对同时包含在“多图联审”“联合验收”等活动中的有关评审事项做好衔接工作。
对情况简单、已掌握足够决策信息的项目,不应再委托评审。上级部门或同级其他部门已经对同一事项
完成评审的,应不再重复评审。
7.5.5 各个项目阶段内需要评审且可以合并评审的事项应通过一个评审会完成,对个别不能参加集中
评审或由项目单位自行委托第三方机构评审的事项,应在同一时间段内完成。各审批部门应根据评审结
果在承诺时限内同步完成审批。
7.5.6 “多评合一”必须进行法定公示的事项,公示时间不应计入评审与审核时间。特殊情况需要修
改完善评估报告延长时间的,应由承办部门说明原因并书面告知项目单位。
7.6 结果送达
行政审批部门通过所在地政务服务大厅或山西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通知项目单位领取审批
决定,确保按时送达审批决定。
8 质量保证
8.1 质量要求
8.1.1 各类评估评审工作应建立“多评合一”工作机制,明确各方责任,加强部门间沟通与协作,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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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整合项目前期涉及的多个评估环节,简化流程,减少重复评价,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8.1.2 各类评估评审工作应制定“多评合一”方案,明确评估评审工作范围及内容,确定评估评审工
作的时间节点和责任,形成统一评价结论,简化评审流程,加快项目落地速度。
8.1.3 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评价机构,加强对评价结果的审核把关,确保评价质量。
8.1.4 评估评审机构应提高评估评审工作效率,降低时间成本,优化资源配置,提升项目整体效益。
8.1.5 评估评审机构应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为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提升项目质量。
8.1.6 应建立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项目信息的实时更新和共享,避免信息孤岛和重复劳动,
提高工作效率。
8.1.7 应建立评估机构库,对入库机构进行资质审核和绩效评估,确保评估机构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8.1.8 在评估机构选择时应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择优参与项目评估工作。
8.2 监督考核
8.2.1 应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多评合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
工作规范。
8.2.2 应公开“多评合一”工作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设立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8.2.3 应制定考核评估办法,明确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制定考核评估工作流程。应实施考核评估,对
“多评合一”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评估,根据考核结果对相关工作进行表彰或整改。
9 持续改进
9.1 应定期组织公众参与服务质量评估活动,通过收集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服务流程,
改进服务态度,确保服务工作的顺畅进行。
9.2 应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多评合一”相关平台,逐步实现评估工作网络化和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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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A
(资料性)
“多评合一”评估事项范围
表 A.1 给出了“多评合一”评估事项范围的内容。
表A.1 “多评合一”评估事项范围表
审批 阶段 评审材料 技术性评估事项 对应的政府审批事项 委托评估办理单位 备注
立项 审批 阶段 项目申请报告 项目申请报告评审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 息化部门
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评审 政府投资项目审核(批) 发展改革部门(联合行业 主管部门)
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评 审 政府投资项目审核(批) 发展改革部门(联合行业 主管部门)
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评审 政府投资项目审核(批) 发展改革部门(联合行业 主管部门)
节能报告 节能报告评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 审查 发展改革部门 对企业投 资项目,该 事项在施 工许可前 完成即可
地质灾害危险性 报告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 估 项目单位自行委托
压覆矿产资源报 告 压覆矿产资源报告 评审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 审批 项目单位自行委托 该事项在 供地前完 成即可
建设项目选址论 证报告 建设项目选址规划 选址论证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 发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使用林地可行性 研究报告或林地 现状调查表 使用林地可行性研 究报告评审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 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 护区建立机构和修筑设 施审核 林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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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 “多评合一”评估事项范围表(续)
审批 阶段 评审材料 技术性评估事项 对应的政府审批事项 委托评估办理单位 备注
立项 审批 阶段 建设工程文物保 护和考古许可评 审材料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 和考古许可材料评 审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 古许可 文物部门
建设项目水资源 论证报告书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 证报告书评审 取水许可审批 水利部门
大中型水利水电 工程建设征地移 民安置规划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 程建设征地移民安 置规划评估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 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审 核 水利部门
安全预评价报告 安全预评价评估 项目单位自行委托
职业病危害预评 价报告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项目单位自行委托
医疗机构放射性 职业病危害建设 项目预评价报告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 业病危害建设项目 预评价报告评审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 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 告审核 卫生健康部门
建设 许可 阶段 危险化学品建设 项目安全条件评 价报告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 目安全评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 全条件审查 应急管理部门
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评审 初步设计审批 发展改革部门(煤炭行业 管理部门)
设计方案 设计方案审查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 核发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超限高层建筑工 程抗震设计方案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抗震设计专项审查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 设防专项审查审批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生产建设项目水 土保持方案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 保持方案评审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方案审批 水利部门 该事项在 施工许可 前完成即 可
洪水影响评价报 告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评审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水利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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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 “多评合一”评估事项范围表(续)
审批 阶段 评审材料 技术性评估事项 对应的政府审批事项 委托评估办理单位 备注
建设 许可 阶段 环境影响评价报 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技术评审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 生态环境部门 该事项在 项目开工 前完成即 可
非煤矿山、金属 冶炼建设项目和 用于生产、储存 危险物品的建设 项目的安全设施 设计 非煤矿山、金属冶 炼建设项目和用于 生产、储存危险物 品的建设项目安全 设施设计审查 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建 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 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应急管理部门
地震安全性评价 报告 地震安全性评价 项目单位自行委托
重点工程气候可 行性论证报告 重点工程气候可行 性论证 项目单位自行委托
人民防空工程建 设方案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 方案评估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 批 、 防空地下室易地 建设审批 人防部门
施工 许可 阶段 施工图设计文件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 查 项目单位自行委托
人防施工图设计 人防施工图设计文 件审查 项目单位自行委托
公路建设项目施 工图设计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 图设计文件审查 项目单位自行委托
消防设计 特殊消防设计专家 评审 消防设计审核 应急管理部门
文物保护与考古 工作完工报告 文物保护与考古工 作完工报告评审 文物部门
入河排污口设置 论证报告 入河排污口的设置 和扩大审核专家论 证(专家评审) 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和扩 大审核 水利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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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 “多评合一”评估事项范围表(续)
审批 阶段 评审材料 技术性评估事项 对应的政府审批事项 委托评估办理单位 备注
施工 许可 阶段 占用农业灌溉水 源 、灌排工程设 施补偿方案的评 估报告 占用农业灌溉水 源 、灌排工程设 施补偿方案的评估 报告评审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 、 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水利部门
防雷装置设计 防雷装置设计技术 评价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气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 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竣工 验收 阶段 竣工验收报告 竣工验收评审、检 测等 联合竣工验收(备案) 相应行业主管部门(煤炭 项目由相应发展改革部门 负责) 竣工验收 报告
各类专项验收报 告 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 利、应急管理、生态环 境、卫生健康、人防等部 门或项目单位自行委托 各类专项 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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