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11.220
CCS B 41
团
体 标 准
T/CVMA 175.3—2024
中兽医四诊操作规范 第 3 部分:问诊
Operation specifications for four diagnostic methods in Chinese
veterinary medicine—Part 3:Inquiry
2024 - 7 - 4 发布 2024 - 7 - 4 实施
中国兽医协会 发 布
T/CVMA 175.3—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 T/CVMA 175《中兽医四诊操作规范》的第 3 部分,T/CVMA 175 本次一并发布了以下部
分:
——第 1 部分:望诊;
——第 2 部分:闻诊;
——第 3 部分:问诊;
——第 4 部分:切诊。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河北农业大学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兽医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农业大学、石家庄市九洲兽药有限公司、河北锦坤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河北
牧安动物药业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大学、安徽农业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史万玉、王晓丹、范迎赛、张妍、张翠霞、李彩虹、王洪宇、李云波、任庆贤、
牛红日、宫新城、赵兴华、苑方重、李定刚、杨倩、谷鹏飞、王霄、李杨、韩春杨、张铁、郝智慧、王
贵波。
I
T/CVMA 175.3—2024
引 言
中兽医诊察疾病的基本方法包括望诊、闻诊、问诊和切诊四种(合称“四诊”),是我国历代兽医
在长期医疗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并随着时代的进步不断得到补充和完善。“四诊”在中兽医临床信息的
收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对其操作程序及方法的规范化、标准化,是促进中兽医学科建设、学术发
展和提高中兽医临床诊疗水平的基础性工作。
兽医临床诊疗涉及到的动物多种多样,《中兽医四诊操作规范》是针对动物的共性特征,制定的一
套指导兽医临床,以及教学、科研、医政管理、出版及国内外学术交流中有关“四诊”操作的基础性
和通用性标准。“四诊”分别从不同的角度诊察和收集患病动物的病情资料,各有其独特的方法和依据,
四者之间不能互相取代。《中兽医四诊操作规范》共由四个部分构成:
第 1 部分:望诊。
第 2 部分:闻诊。
第 3 部分:问诊。
第 4 部分:切诊。
本文件是《中兽医四诊操作规范》的第 3 部分:问诊。通过问诊可以了解疾病的现状和历史,这
是认识疾病的开始,也是诊断疾病的重要方法之一。问诊得到的结果对了解疾病的发生、发展情况和
对疾病的诊断及治疗具有重要意义,既可为兽医提示诊断的思考方法和范围,又可为进一步检查提供
线索。由于兽医临诊涉及到的动物多种多样,不同动物会涉及到一些不同的问诊内容。因此,本文件
是在参考了当代对中兽医问诊最新认识的基础上,且以大部分动物的共性特征为基础,对长期以来形
成的一些共性问诊内容进行了归纳与凝练,并希望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结合最新的、成熟
的研究成果,得到不断的修订、补充及细化。
II
T/CVMA 175.3—2024
中兽医四诊操作规范 第 3 部分:问诊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中兽医“四诊”中问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等。
本文件适用于动物诊疗机构以及养殖场兽医对马属动物、牛、羊、犬、猫等动物问诊。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问诊 inquiry
兽医通过询问畜主或者饲养管理人员而获取病情、病史。
4 问诊的基本要求
问诊基本要求主要包括:
a) 问诊时,兽医要有高度的同情心、责任感,态度和蔼、庄重,体贴、关心患病动物,耐心细致
地与畜主及饲养管理人员交谈。
b) 在询问过程中,应尽量用简单、通俗的语言,语速应慢,避免使用医学术语,有目的、有顺序
地进行询问。避免暗示性提问,防止主观臆断,造成误诊。专心听畜主及饲养管理人员叙述,尽量不要
打断对方说话,以保证问诊的连贯性与真实性。领会叙述中的俗语、方言,记录时使用医学术语。
c) 临床上应根据患病动物的具体情况(如初诊/复诊、急性疾病/慢性疾病等),对诊察过程中发现
的问题及与疾病相关的问题进行系统、全面、有重点地询问。
d) 对于反复就诊、建立病案的患病动物,首先应浏览其以往的就诊记录,了解其既往史及最近的
病情情况,再询问本次就诊的问题或最近的病情变化及治疗效果等。
e) 对危急重患病动物需要紧急处理时,问诊者应重点询问动物主要表现及经过,得出初步诊断与
处理意见,待病情稳定后再做详细补充,以免延误治疗。
5 问诊内容
5.1 病例基本信息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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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询问畜主姓名或单位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动物的种类、品种、性别、年龄、毛色、用途及体重
等基本信息。
5.2 主诉
指畜主或者饲养管理人员对动物及其患病情况的表述。
5.3 现病史
5.3.1 发病时间
询问发现动物出现异常的时间;询问动物发病是在饲喂前或饲喂后,使役中或休息时,舍饲时
或放牧中,产前或产后发生等。
5.3.2 可能的病因
询问饲喂情况、管理情况、使役情况、受寒受热、意外事故等,推测可能的致病原因。
5.3.3 动物群体情况
询问动物群体流动情况,包括近期是否引入种畜,引入地点及其疾病流行情况;询问动物群体
中同种动物有无类似疾病发生。
5.4 既往史
5.4.1 患病史
询问动物患病史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患病动物过去的健康状况,包括患病史、手术史(如去势、断角、断尾、瘤胃切开等)、药物
过敏史和预防接种情况等;
b) 患病动物所在畜群、畜牧场过去的患病情况、经过及转归如何等;
c) 本地区及邻近畜牧场、养殖户有无常在性疾病及地方性疾病。
5.4.2 诊疗经过
询问动物发病后临床表现的变化及治疗方法,包括初始症状、继发症状、新症状,治疗史,使用药
物,使用效果;询问是否存在因治疗不当而使病情复杂化等情况。
5.5 饲养管理和使役情况
5.5.1 日粮组成及饲料品质
询问了解饲料的种类、组成、品质、配方比例、粗料与精料的搭配比例,青饲料的供应情况,青贮
饲料的品质等,是否存在饲粮种类单一、品质不良、发霉变质、日粮配合不合理或饲料突然变换等问题。
5.5.2 饲养制度
询问动物的饲养方式以及饲养制度的变更情况。
5.5.3 使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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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动物的运动与使役情况,如役畜的过度使役情况,竞技动物剧烈运动情况,饱食逸居的动
物有无突然重役等。
5.6 畜舍卫生和防疫制度
询问畜舍卫生和防疫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a) 畜舍的卫生、消毒制度与执行情况;
b) 病死动物尸体的处理情况;
c) 场内动物的流动情况;
d) 预防接种情况,包括对主要传染病预防接种的实际效果,如接种时间、方法、密度及补针情况,
疫苗的来源、效价、运送及保管方法,防疫后的抗体与病原监测。
5.7 繁殖方式和配种制度
询问动物繁殖方式和配种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动物的繁殖方式(自然交配或人工授精),自然交配动物应了解配种频率,人工授精动物需了
解精液来源与品质;
b) 是否存在近亲繁殖、屡配不孕、流产、配种过早或配种过度等问题;
c) 发病动物的系谱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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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