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CS 71.100.01; 87.060.10 G 57 备案号:60595--2018
HG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5249-2017
C.I.反应黄210
C.I.Reactiveyellow210
2018-04-01实施
2017-11-07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HG/T5249-2017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染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3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北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染料质量监督检
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勇、尚爱国、王文丽、杨振梅、李美荣。
I
HG/T5249—2017
C.I.反应黄210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C.I.反应黄210产品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 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C.I.反应黄210的产品质量控制。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374—2017 染料染色测定的一般条件规定 GB/T2381—2013 染料及染料中间体不溶物质含量的测定 GB/T2386-—2014 染料及染料中间体水分的测定 GB/T2387—2013 反应染料色光和强度的测定 GB/T2390 染料 pH值的测定 GB/T2391—2014 反应染料固色率的测定 GB/T3671.1—1996 水溶性染料溶解度和溶液稳定性的测定 GB/T3920—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 GB/T3921—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皂洗色牢度 GB/T3922—201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汗渍色牢度 GB/T4841.1—2006 染料染色标准深度色卡1/1 GB/T 6152- 2—1997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金耐热压色牢度 GB/T6678—2003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6693—2009 染料 粉尘飞扬性的测定 GB/T8427—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 GB/T 8433--201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氮化水色牢度(游泳池水) GB/T14576—2009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光、汗复合色牢度 GB 19601 染料产品中23种有害芳香胺的限量及测定 GB20814 染料产品中重金属元素的限量及测定 GB/T24101 染料产品中4-氨基偶氮苯的限量及测定
3要求
3.1C.I.反应黄210的质量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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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5249—2017
表1C.1.反应黄210的质量要求
序号 1 2
项 目
指 标棕色均匀粉末或颗粒
试验方法 5. 1
外观强度(为标准品的)/分
100 近似~微
5. 2 5. 2
目测测色(D65光源)":
色光(与标准品)
3
DE DC DH
0. 50 0.30~0.30 0.30~0.30
5. 2
水分的质量分数/% 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 pH值溶解度(50)/(g/L)
4
6. 0 0. 2 6.0~8.0 200
5. 3 5. 4 5. 5 5. 6 5. 7 5. 8 5. 9 5. 10
<
6 7
≥
90 防尘性/级
3 80
固色率/%
M
10 有害芳香胺/(mg/kg) 11 重金属元索/(mg/kg)
符合GB19601和GB/T24101的标准要求
符合GB20814的标准要求
供需双方协商决定是否控制测色色光指标。
2C.1.反应黄210在棉织物上的色牢度
3.2
按本标准5.11测定,应不低于表2的规定。
表2C.1.反应黄210在棉织物上的色牢度
耐 汗 渍
耐汗光 耐 皂 洗
耐热压 200℃ 耐氟化水
耐摩擦
95 °℃ 变色 棉沾 粘沾 变色 棉沾 毛沾 变色 棉沾 毛沾
染色 耐光深度 (氙)
酸
碱
有效氮
变色 50 mg/L (4h后)
酸
1
中
1/1 6-7 4-5 4-5 注:2.5%(owD相当于1/1染色标准深度。
45 4-5 4-5 4-5
4-5 4-5 4-5 3-4
4
4
4
4采样
以批为单位采样,次拼混均匀的产品为一批。每批采样件数应符合GB/T66782003中7.6 的规定。所采样产品的包装应完好,采样时勿使外界杂质落入产品中。用探管从上、中、下三部分采样,所采样品总量不得少于200g。将采得的样品充分混匀后,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密封良好的容器中,其上粘贴标签。注明产品名称、批号、生产厂名称、取样日期、采样地点。个供检验,另个保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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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试验方法 5.1外观的评定
在自然北昼光下目视评定。 5.21 色光和强度的测定 5.2.1常规染色法(仲裁检验方法) 5.2.1.1 染色一般条件
染色时的一般条件应符合GB/T23742017的有关规定。染色操作按GB/T2387—2013中6.1 的规定进行。
染色用5g棉布、棉针织布或棉纱,染色浴比1:40或1:20;或用10g棉针织布或棉纱,浴比 1:20(在染色均匀的前提下,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他浴比)。染色深度:2%(owf)。 5.2.1.2染浴的配制
以5g棉布、棉针织布或棉纱染色,采用1:40的浴比为例,于5个染杯中按表3的规定配制染浴。如采用1:20的浴比染色,表3中硫酸钠、碳酸钠用量减少半,总液量减少一半。如用10g 棉纱或棉针织布,采用1:20的浴比,表3中染料用量增加1倍。
衰3常规染色法染浴的配制
单位为毫升
染样缩号和染浴中各组分的体积 2
染浴组分
1 47.5
3 52.5
5 - 50 50 15 85
2g/L染料标准品溶液 2g/L染料样品溶液 200g/L无水硫酸钠溶液 200g/L碳酸钠溶液燕馏水
50 nm 50 15 85
一 47, 5 50 15 87.5
50 15 87. 5
50 15 82.5
5.2.1.3染色操作
按GB/T23872013中6.1.5的规定进行。吸色温度和固色温度均为60℃。 5.2.1.4煮
按GB/T23872013中6.1.6的规定进行。 5.2.2低盐染色法 5.2.2.1 染色一般条件
染色时的--般条件应符合GB/T2374--2017的有关规定。 染色深度:2%(owf)。染色用5g或10g棉针织布或棉纱,染色浴比1:20(在染色均匀的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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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52492017
提下,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更小浴比)。 5.2.2.2染浴的配制
以5g棉针织布或棉纱染色,采用1:20的浴比为例,于5个染杯中按表4的规定配制染浴。如用10g棉纱或棉针织布,采用1:20的浴比,表4中染料、助剂、水用量增加1倍。
表4 低盐染色法染浴的配制
单位为毫升
染样编号和染浴中各组分的体积
染浴组分
3 52. 5 - 30 10 7. 5
5
1 47. 5 一 30 10 12. 5
2 50 - 30 10 10
4
2g/L染料标准品溶液 2g/L染料样品溶液 100g/L无水硫酸钠溶液 200g/L无水碳酸钠溶液水
47. 5 30 10 12. 5
50 30 10 10
5.2.2.3染色操作
室温下把经煮沸的染色织物投入到染浴中,室温染色10min。然后在20min内升温到60℃,在此温度下保温续染60min。取出染样,用流水充分洗净,待皂煮。 5.2.2.4皂煮
按GB/T2387-—2013中6.1.6的规定进行。 5.2.3色光和强度的评定
按GB/T2374—2017中7.1的有关规定进行。 5.3水分的测定
按GB/T2386—2014中3.2烘干法的规定进行。 5.4水不溶物的测定
按GB/T2381一2013中有关水溶性染料的规定进行。 5.5 5pH值的测定
按GB/T2390的规定进行。 5. 6 溶解度的测定
按GB/T3671.1一1996的规定进行。溶解温度为50℃土2℃。 5.7 防尘性的测定
按GB/T6693--2009中有关目测法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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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固色率的测定
按GB/T2391---2014中6.2的规定进行。助剂用量、染色操作参照本标准5.2.1的规定。 5.9 有害芳香胺的测定
按GB19601和GB/T24101的规定进行。 5.10重金属元素的测定
按GB20814的规定进行。 5.11 在棉织物上的色牢度的测定
5. 11.1 1一般规定
所有色牢度的测试样应按GB/T4841.1一2006的有关规定染成1/1染色标准深度。 5.11.2耐摩擦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3920--2008的有关规定进行。 5.11.3 8耐皂洗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3921—2008的规定进行。试验条件采用GB/T3921--2008表2中的试验方法D(4)。 5.11.4面 耐汗渍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3922-2013的有关规定进行。 5.11.5 5耐热压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6152-—1997的有关规定进行。200℃干压(4h后评定)。 5.11.6 耐光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8427-2008的有关规定进行。 5.11.7 7耐氯化水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8433-2013的有关规定进行。有效氟50mg/L,工作液按GB/T8433—2013中5.3的规定配制。 5.11.8 3耐汗光色率度的测定
按GB/T14576—2009的有关规定进行。酸、碱汗液符合GB/T145762009中5.2和5.3的要求。
6 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两类。 本标准第3章所列的检验项目均为型式检验项目。其中本标准表1中1~8项为出厂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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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 5249-2017 应逐批进行检验。在正常连续生产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但如有下述情况需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最初定型时; b) 产品异地生产时; c) 生产配方、工艺及原材料有较大改变时; d) 停产3个月后又恢复生产时; e) 客户提出要求时。
6. 2 2出厂检验
C.I.反应黄210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附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C.1.反应黄210产品均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6.3复检
如果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中取样进行检验,重新检验的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则整批产品判定为不合格。
7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7.1标志
C.1.反应黄210的每个包装容器上都应涂印耐久、清晰的标志。 标志内容至少应有: a)产品名称; b)生产厂名称、地址; c) 生产日期; d) 净含量。
7. 2 2标签
产品应有标签,标签上应注明产品生产日期、合格证明、执行标准编号、批号。 7. 3 3包装
C.1.反应黄210装于内衬塑料袋的包装容器内,并加密封,每件净含量25kg士0.2kg,其他包装可与用户协商确定。 7.4运输
运输时应防止倒置,小心轻放,避免碰撞,切勿损坏包装。 7. 5 5贮存
C.1.反应黄210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防止受潮、受热。贮存期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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