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71.100.01; 87.060.10 G 57 备案号:56326—2016
HG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3425—2016 代替HG/T3425-—2010
反应艳黄K-4GL(C.I.反应黄2)
Reactive brilliant yellow K-4GL (C. I. Reactive yellow 2)
2016-10-22发布
2017-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HG/T3425—201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HG/T3425—2010《反应艳黄K-4GL(C.I.反应黄2)》。与HG/T3425-2010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结构式(见1,2010年版的1);增加了测色色光指标(见3.1);修改了外观、水不溶物、pH值指标(见3.1,2010年版的3.1、3.2);修改了有害芳香胺控制要求和试验方法(见3.1、5.9,2010年版的3.2、5.9);修改了外观评定方法的表述(见5.1,2010年版的5.1);修改了色光和强度的评定的表述,增加了测色色光试验方法 云(见5.2.6,2010年版的 5.2.6); 增加了水分快速测定法(见5.3)。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染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3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瑞华化工有限公司、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染料质量监督检验
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勇、杨桂芳、阮方平、鲁国海。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HG2-807-1975;ZBG57015—1989;HG/T3425—1989;HG/T3425—2002;HG/T3425 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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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3425—2016
反应艳黄K-4GL(C.I.反应黄2)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反应艳黄K-4GL(C.1.反应黄2、活性嫩黄K-6G)产品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反应艳黄K-4GL的产品质量控制。 结构式:
NaO,S-
2IY
N=N- HO- 2 SO,Na
-NH-
-NH-
CH,
N. AN
Ta
CI
CI
So,Na
分子式:C2HisClNgNaaO1S3 相对分子质量:872.97(按2013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CASRV:50662-99-2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374—2007 染料染色测定的一般条件规定 GB/T2381—2013 染料及染料中间体不溶物质含量的测定 GB/T 2386—2014 染料及染料中间体水分的测定 GB/T2387—2013 反应染料 色光和强度的测定 GB/T 2390 染料 pH值的测定 GB/T3671.1-1996 水溶性染料溶解度和溶液稳定性的测定 GB/T3920—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B/T3921—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皂洗色牢度 GB/T3922—201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汗渍色牢度 GB/T 4841.1— -2006 染料染色标准深度色卡1/1 GB/T6152-1997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热压色牢度 GB/T6678—2003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6688—2008 染料 相对强度和色差的测定 仪器法 GB/T6693—2009 染料 粉尘飞扬性的测定 GB/T 8427—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 GB/T8433—201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氯化水色牢度(游泳池水) GB/T14576—2009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光、汗复合色牢度 GB 19601 染料产品中23种有害芳香胺的限量及测定 GB 20814 染料产品中重金属元素的限量及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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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4101 染料产品中4-氨基偶氮苯的限量及测定
3 要求
3. 1 反应艳黄K-4GL的质量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 反应艳黄K-4GL的质量要求
试验方法 5. 1 5. 2 5. 2
项 日
指 标
黄色至深黄色均匀粉末或颗粒
(1) 外观 (2) 强度(为标准品的)/分
100 近似一微
日测测色(D65光源)":
0. 80 0.50~0.50 0.50~0.50
(3) 色光(与标准品)
DE DC DH
A
5. 2
5. 0 0. 2 6.0~8.0 120 3 75
< N
(4) 水分的质量分数/% (5) 水不溶物的质基分数/% (6) pH值 (7) 溶解度(50℃)/(g/L) (8) 防尘性/级 (9) 周色率/% (10) 有害芳香胺/(mg/kg) (11) 重金属元素/(mg/kg)
5. 3 5. 4 5. 5 5. 6 5. 7 5. 8
M M ≥
符合GB19601和GB/T24101的标准要求 5. 9
符合GB20814的标准要求
5. 10
供需双方协商决定是否控制测色色光指标
3. 2 反应艳黄K-4GL在棉织物上的色牢度
按本标准的5.11测定,应不低于表2的规定。
表2 反应艳黄K-4GL在棉织物上的色牢度
耐汗 溃
耐染 光 耐汗光色 ( 深 氙
耐热压 200℃ 耐氯化水
耐皂洗 95℃
耐摩擦
酸
碱
度 弧 酸 碱 变 棉 粘 变 棉 毛 变 棉 毛 湿 变色 有效氯
50 mg/L
义
(4h后)
色 沾 沾 色 沾 沾
沾 活
) 1 /1 6 4-5 4-5 3-4 4-5 4-5 4-5 4-5 4-5 4-5 4-5 4-5 4-5 3-4
1-2
4
注:20g/L轧染深度相当于1/1染色标准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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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样
以批为单位采样,一次拼混均匀的产品为一批。每批采样件数应符合GB/T6678一2003中7.6 的规定。所采样产品的包装必须完好,采样时勿使外界杂质落人产品中。用探管从上、中、下三部分采样,所采样品总量不得少于200g。将采得的样品充分混匀后,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密封良好的容器中,其上粘贴标签,注明产品名称、批号、生产厂名称、取样日期和地点。一个供检验,另个保存备查。
试验方法
5
5.1 外观的评定
在自然北昼光下目视评定。 5. 2 色光和强度的测定 5.2.1染色一般条件
染色时的一般条件应符合GB/T2374一2007的有关规定。 按GB/T2387一2013中6.2轧染法的规定进行,轧染深度为20g/L.。
5.2.2 轧染液配方
轧染液配方如表3所示。
表3轧染液配方
染样编号及轧染液巾各组分的量 2
轧染液组成
I 1. 9
3 2. 1
5
染料标准品/g 染料样品/g 尿素/g 无水碳酸钠/g 10g/L渗透剂BX溶液/mL 2.5g/L海藻酸钠溶液/mL 总体积/mL
2. 0
1. 9
2. 0 4 I 20 80 100
4 1 20 80 100
4 1 20 80 100
4 I 20 80 100
1 20 80 100
5.2.3 轧染操作
按GB/T2387—2013中6.2.4的规定进行。 5.2.4 固色
经预烘的染样在160℃下焙烘5min。 5.2.5皂煮
按GB/T2387—2013中6.2.6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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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色光和强度的评定
按GB/T2374—2007第7章的有关规定进行。按GB/T6688一2008第6章的规定测定色光,测色色差按CMC(2:1)色差公式计算。 5.3水分的测定
按GB/T2386-—2014中3.2烘干法的规定进行。 5.4水不溶物的测定
按GB/T23812013的规定进行。 5.5pH值的测定
按GB/T2390的规定进行。
5. 6 溶解度的测定
按GB/T3671.1一1996的规定进行,溶解温度为50℃±2℃。
5.7防尘性的测定
按GB/T6693一2009中有关目测法的规定进行。
5. 8 固色率的测定
5.8.1 仪器和设备
仪器和设备如下: a) 天平:感量不大于0.0001g。 b)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5.8.2 试验方法
5.8.2.1染样准备
按本标准的5.2.3规定的方法染色,轧染深度为20g/L。把预烘布样分成两份,其中一份作为预烘布样(试样I),另一份按本标准的5.2.4的规定进行焙烘并按本标准的5.2.5的规定皂煮,干燥后作为固色布样(试样Ⅱ)。 5.8.2.2待测溶液的制备
分别称取剪碎的试样「、试样Ⅱ各0.1g左右(精确至0.0001g)于50mL干燥的容量瓶中,分别加入2mL浓硫酸,轻轻摇动并浸泡1h或超声波振荡10min,使纤维充分溶解,用水稀释到刻度,待用。 5.8.2.3测定
把上述配制的待测溶液,用水作参比液,用分光光度计在其最大吸收波长处(约400nm)分别测定其吸光度值A。 →
HG/T3425—2016
5.8.2.4试验结果的表述
固色率以质量分数F计,按公式(1)计算:
A2ml×100 % Alm2
F=
(1)
.........
........ -
式中: A2 固色布样(试样Ⅱ)溶液的吸光度值; AI——预烘布样(试样「)溶液的吸光度值; mI -预烘布样(试样「)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m? 固色布样(试样Ⅱ)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5. 9 9有害芳香胺的测定
按GB19601和GB/T24101的规定进行。 5. 10 重金属元素的测定
按GB20814的规定进行。 5.112 在棉织物上的色牢度的测定 5.11.1一般规定
所有色牢度的测试样应按GB/T4841.1一2006的有关规定染成1/1染色标准深度 5.11.2 2耐光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8427—2008的有关规定进行。
5.11.3 3耐汗光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14576-2009的有关规定进行。酸、碱汗液符合GB/T14576—2009中5.2和5.3的要求。 5.11.4耐皂洗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3921一2008的规定进行。试验条件采用GB/T3921—2008表2中的试验方法D(4)。 5.11.5 耐汗渍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3922一2013的有关规定进行。 5.11.6 6耐摩擦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3920一2008的有关规定进行。 5.11.7耐热压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6152—1997的有关规定进行,200℃干压(4h后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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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8耐氯化水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8433一2013的有关规定进行。T.作液按GB/T8433一2013中5.3的规定配制。
6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本标准第3章所列的检验项目均为型式检验项目。其中本标准表1中(1)项~(8)项为出厂检验项目,应逐批进行检验。
在正常连续生产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但如有下述情况需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最初定型时; b)产品异地生产时; c) 生产配方、T艺及原材料有较大改变时; d) 停产3个月后恢复生产时; e) 客户提出要求时。
6. 2 出厂检验
反应艳黄K-4GL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附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C.1.还原红10产品均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6.3复检
如果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应重新自两倍的包装中取样进行检验,重新检验的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则整批产品判定为不合格。
7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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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标志
反应艳黄K-4GL的每个包装容器上都应涂印耐久、清晰的标志。 标志内容至少应有: a)产品名称; b) 生产厂名称、地址; c) 生产日期; d)净含量。
7.2标签
产品应有标签,标签上应注明产品生产日期、合格证明、执行标准编号、批号, 7.3包装
反应艳黄K-4GL装于内衬塑料袋的包装容器内.并加密封,每件净含量25kg士0.2kg或40kg土 0.4kg。其他包装可与用户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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