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53.040.20
G42
GE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7986—2013 代誉GB/T7986--1997
输送带 滚筒摩擦试验
Conveyor belts-Drumn friction testing
2014-03-01实施
2013-06-09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7986-—201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7986-—1997《输送带滚筒库擦试验方法》,与GB/T7986—1997相比,主要技术
变化如下: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修改了滚简摩擦试验机布量示意图(见图1,1997年版的图1);修改了滚筒尺寸(见图2,1997年版的图2);删除了拉紧系统的杠杆示意图(见1997年版的图3);增加了吹风管的具体要求(见4.4);增加了紧急制动设备(见4.6);增加了试样切取位置(见第5章);修改了试验次数(见6.2.1和6.2.2,1997年版的5.1和5.2),增加了拉力固定的有风试验和无风试验(见6.2.3.1和6.2.4.1);修改了试验程序(见第6章,1997年版的第6章)。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参考EN1554:1998《输送带滚简库擦试验》英文版)编制,与EN1554: 1998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带轮与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输送带分技术委员会(SAC/TC428/SC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无锡宝通带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大象橡胶工
业有限公司、无银锦和科技有限公司、膏岛新线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育岛科技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建国、张国方、翁国忠、王荣伟、吕桂芹、李程程。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7986—1987、GB/T7986—1997
H
GB/T 79862013
引 言
本标准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试验方法以使输送带用户能对以下危险情况的危险程度进行评估:当输送带停转而驱动装置继续运转时,输送带与传动滚筒或其他设备发生摩擦以致局部生热。
关于输送带安全类别,参见EN12882。
I
GB/T7986-2013
输送带 滚筒摩擦试验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给定拉力下静止的输送带与转动的钢制滚筒相摩擦而导致明焰和炽燃的可能性的试验方法,以及改变拉力的方式。
本标准适用于输送带滚筒摩擦试验。 注;某些类型的输送带可能由于结构上原因而不符合6.2.3中的要求,从而不能进行本试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8404-2001铠装热电偶电缆及铠装热电偶(IEC61515:1995,IDT) JB/T6456—1992YEJ系列电磁制动电机 ISO65按ISO7-1车削螺纹的碳钢管(Carbon steeltubessuitableforscrewinginaccordance
withISO7-1)
3原理
将一段输送带试样安装在试验机的钢制滚筒上,以试样中段绕过滚简,使试样承受规定的拉力,模拟输送带停止运行而滚简转动的状态,试验在规定的拉力下进行一定时间或进行到试样断裂。记录是否出现明焰或炽燃迹象,测定并记录滚简表面最高温度。试验在无风和/或有风的条件下进行。
4装置
输送带滚简摩擦试验机的总体布置如图1所示。 4.1钢制滚筒,外径为(210+)mm,安装在水平轴上,且试验中在各种拉力条件下的转速均应保持为(200士5)r/min。滚筒采用45号钢制作,表面进行渗氮处理。其转轴材料为45号钢。
注:试验证明,采用大小为7.5kW~15kW的电机驱动功率最合适。当然开始时采用较小功率是必要的。 为规范滚筒的热性能,本标准规定其基本尺寸如图2所示。滚简在长度方向上的直径差值应不大
于1mm。尽管滚简直径及壁厚尺寸及其公差已在图2中给出,但允许滚简壁厚由于在滚筒试验中的磨耗而减至最小壁厚6mm,此时滚筒直径仍应不小于209mm。 4.2滚筒温度记录装置中包含一个矿物绝缘不锈钢铠装热电偶,其最大外径为2mm,符合 GB/T18404一2001要求。热电偶安装在滚简内壁上沿长度方向的中部,其测量端到滚简外表面的距离应不大于0.5mm。
注1:建议在滚筒上安装两个或更多个热电偶,以备热电偶发生故障时替换使用。 注2:应注意对热电偶有效“冷端”温度的补偿或将其预先测出来面在记录结果时加以修正。 注3:应定期检查试验机运转时带与滚筒的接触是否正常。这一点可过测定试验机空转时的滚筒温度显示值有
无变化而得知。
1
GB/T 7986—2013
4.3拉紧系统,可对试样施加6.2.3中规定的拉力。 4.4气流,当试样安装到位后在距离水平钢制滚筒表面200mm处测得的水平吹向滚筒的空气流的速度应为(2.0士0.1)m/s。
吹向滚筒的空气流的温度应在室温范围内,但不应低于5℃。 空气流是从符合ISO65的DN10的风管中吹出的,风管上有36个小孔,公称孔径为1.5mm,孔距
为10mm。
如图1所示,风管与钢制滚筒的中心线之间距离应为600mm。
单位为毫米
600
200
F(N)
说明: 1- 导向辊;
开有一排小孔的吹风管;一风速计;一试样;排烟罩。
2- 3- 4 5-
-
-
图1滚筒摩擦试验机布置示意图
4.5风速计,风速计应安装在距离滚筒表面200mm处,与风管在同一个水平面上,风速测量应精确到 5%。排气系统中的气流速度应为足以抽走规定试验条件下设备周围烟尘的最低值, 4.6紧急制动设备,应符合JB/T6456一1992中的要求。
5试样
试样在输送带上的切取位置应距带边至少50mm,距带端至少100mm。试样宽度为150mm,试样应沿输送带纵向切出其长度,其值应不小于750mm。
注:试样的精确长度取决于试验机拉紧系统(见4.3)的设计,见图1。 2
GB/T7986—2013
6程序
安全警告:试验开始前应确定紧急制动设备(见4.6)可正常工作并已采取充分的预防措施以保证试验人员的安全。 6.1总则
在对每个试样进行试验之前,用砂布或合适工具对滚筒表面进行彻底的擦拭,以除去上次试验留下的试样残渣和灰尘,使其光滑明亮。每次开始试验时的滚筒温度应不超过30℃。 6.2程序和试验 6.2.1方法A用到的试样数量
按第5章规定取4个试样。 6.2.2方法B用到的试样数量
按第5章规定取4个试样。 6.2.3方法A:无风试验
在遵守产品或安全规定的情况下,进行6.2.3.1或6.2.3.2所述的操作,使其中两个试样的承载面与钢制滚筒(见4.1)相接触,另外两个试样的非承载面与钢制滚筒相接触。 6.2.3.1方法A1:无风且拉力固定的试验
使试样以180°包角绕过滚简,使待试验面接触滚筒。将试样一端牢固地固定在一个夹持器中,另一端固定在图1所示的拉紧装置上。对试样施加343N的拉力。
启动试验机,使滚筒以(200士5)r/min的转速和使试样远离其固定端的转向(即与输送机驱动方向相同)开始转动。保持343N的拉力达1h或至试样断裂。
记录试验过程中滚筒表面的最高温度。 在整个试验过程中和试验后注意观察试样上是否出现明焰或炽燃迹象。 如果试验1h试样仍未断裂,将试样从滚筒上取下,在弱光下检查试样与滚筒接触部分是否有炽燃迹象。
6.2.3.2方法A2:无风且拉力递增的试验
使试样以180°包角绕过滚筒,使待试验面接触滚筒。将试样一端牢固地固定在一个夹持器中,另一端固定在图1所示的拉紧装置上。对试样施加343N的拉力。
启动试验机,使滚简以(200士5)r/min的转速和使试样远离其固定端的转向(即与输送机驱动方向
相同)开始转动。保持343N的拉力直至试样断裂。如果试验时间达到60min时试样仍未断裂,则在滚筒转速保持(200士5)r/min不变的情况下按下述要求依次增加拉力。
a)在连续试验的30min内,采用686N的拉力(即增加343N); b)如果进行完a)程序后试样仍未断裂,在继续试验的30min内,采用1029N的拉力(即增加343N); c) 如果进行完b)程序后试样仍未断裂,在继续试验的10min内,采用1372N的拉力(即增加
343 N) ; d) 如果进行完c)程序后试样仍未断裂,采用1715N的拉力(即增加343N)继续试验直至试验总
时间达到2.5h或试样断裂。
3
GB/T 7986—2013
记录试验过程中滚筒表面的最高温度。 在整个试验过程中和试验后注意观察试样上是否出现明焰或炽燃迹象。 如果试验2.5h试样仍未断裂,将试样从滚简上取下,在弱光下检查试样与滚筒接触部分是否有炽
燃迹象。 6.2.4方法B:有风试验
在遵守产品或安全规定的情况下,进行6.2.4.1或6.2.4.2所述的操作,使其中两个试样的承载面与钢制滚筒(见4.1)相接触,另外两个试样的非承载面与钢制滚简相接触。
单位为毫米
$210*8
Φ45±5
6. 375*8.375
99
"Se
说明: 1 一热电偶; 2 一滚简采用45号钢制作,表面进行渗氮处理;
转轴材料为45号钢。
图2滚筒摩擦试验用钢制滚筒和热电偶室横截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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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7986—2013
6.2.4.1方法B1:有风且拉力固定的试验
在气流速度为(2.0士0.1)m/s、温度不低于5℃的条件下重复6.2.3.1中的操作。 在整个试验过程中注意观察试样上是否出现明焰或炽燃迹象。当试样断裂后,将试样的两断裂端
置于4.4所述的空气流中,直至其上出现明焰或炽燃迹象或可以肯定其上将不会出现明焰或炽燃迹象时为止。此时试验结束。
如果试验进行1h后试样仍未断裂,将试样从滚筒上取下,在弱光下检查试样与滚简接触部分是否有炽燃迹象。 6.2.4.2方法B2:有风且拉力递增的试验
在气流速度为(2.0士0.1)m/s、温度不低于5℃(见4.4)的条件下重复6.2.3.2中的操作。 在整个试验过程中注意观察试样上是否出现明焰或炽燃迹象。当试样断裂后,将试样的两断裂端
置于4.4所述的空气流中,直至其上出现明焰或炽燃迹象或可以肯定其上将不会出现明焰或炽燃迹象时为止。此时试验结束。
如试验进行2.5h后试样仍未断裂,将试样从滚筒上取下,在弱光下检查试样与滚筒接触部分是否有炽燃迹象。
7试验报告
7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提及按本标准进行试验; b) 试验过程中对试样施加的拉力;若试样断裂,则记录断裂时的试验时间;在规定拉力下若试样
未断裂,则记录“带未断裂”;每次试验中是否出现明焰或炽燃迹象;
c) d) 每次试验中滚筒表面的最高温度; e) 所用试验方法是A1、A2、B1还是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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