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77.150.70 CCS H 62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6018—2021 代替GB/T26018—2010
高纯钴
High purity cobalt
2021-12-31发布
2022-07-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26018—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26018一2010《高纯钻》,与GB/T26018一2010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产品分类,将牌号HPCo-1、HPCo-2更改为HPCo-6N、HPCo-5N(见第4章,2010年版
的3.1); b) 更改了化学成分要求,将主控杂质元素含量总和要求更改为各个元素含量的具体要求及总和
要求(见5.1,2010年版的3.2);更改了产品基本尺寸,将"块状:长×宽:(50×50)mm士1mm、(100×100)mm士1mm;厚度:
c)
(3土2)mm”及“产品尺寸也可根据用户要求剪裁”更改为“高纯钻应为条状或者块状,具体尺寸根据需方要求确定”(见5.2,2010年版的3.3);
d) 更改了外观质量要求,将“产品表面平整洁净,无电解液、油污等”更改为“高纯钻应具有金属光
泽,表面干净整洁,无油污及附着物,无贯穿型气孔”(见5.3.1,2010年版的3.4.1); e) 增加了产品表面凸起物的规定(见5.3.2); f) 更改了试验方法,将“高纯钻中杂质元素的测定采用附录A的方法进行,或由供需双方协商确
定”更改为“高纯钻杂质元素含量的测定按照YS/T1011的规定进行”(见6.1,2010年版的4.1); g) 增加了表面凸起物尺寸的测量(见6.3);
更改了取样与制样,将“化学成分仲裁取样的方法,随机抽取三块产品,每块产品切取一块符合
h)
附录A分析要求样品”更改为“化学成分分析用试样:用剪切设备随机在产品中剪取不少于两块样品”(见7.4.1,2010年版的5.3.1);
i) 删除了附录A(见2010年版的附录A)。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金川科技园有限公司、有研亿金新材料有限公司、
甘肃精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有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吕锦雷、杨晓艳、胡家彦、曹笃盟、白延利、贺昕、吴川眉、姚力军、张亚东、
冯晓锐、黎楷、熊晓东、李伟、曹欢欢、魏丽梅、邱平、干科军、杨凯麟、刘丹、景献德。
本文件于2010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1
GB/T26018—2021
高 纯 钴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高纯钻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随行文件和订货单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溅射靶材及离子镀膜、高纯试剂、高性能合金等用途的电解或电积高纯钻。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更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YS/T1011 高纯钴化学分析方法杂质元素含量的测定 辉光放电质谱法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产品分类
4
高纯钻按钻含量分为两个牌号:HPCo-6N、HPCo-5N。
5 技术要求
5.1 化学成分
高纯钻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高纯钴的化学成分
牌号
HPCo-6N 99.999 9 0.10 0.10 0.20 0.01 0.01
HPCo-5N 99.999 0.30 0.20 0.80 0.02 0.02
Co含量"(质量分数)/%,不小于
Ag Al As Au B
杂质含量(质量分数) 10-4%,不大于
1
GB/T26018—2021
表 1 高纯钴的化学成分(续)
牌 号
HPCo-6N 0.01 0.01 0.10 0.02 0.30 0.01 0.30 0.05 0.05 0.10 0.01 0.05 0.02 0.10 0.20 0.01 0.30 0.05 0.20 0.05 0.05 0.05 0.05 0.01 0.005 0.10 0.005 0.01 0.20 0.005
HPCo-5N 0.02 0.02 0.20 0.10 0.80 0.02 1.00 0.10 0.20 0.30 0.01 0.20 0.10 0.30 0.40 0.05 1.00 0.20 0.60 0.10 0.10 0.20 0.10 0.02 0.01 0.50 0.01 0.02 0.30 0.01
Be Bi Ca Cd Cu Cr Fe Ge Hg K Li Mg Mn Mo Na Nb Ni p Pb sb Se si Sn Te Th Ti U V Zn Zr
GAG 杂质含量(质量分数)/
10-4%,不大于
2
GB/T26018—2021
表1 高纯钻的化学成分(续)
牌号
HPCo-6N 0.30 1.00
HPCo-5N 1.00 5.00
s Cl
杂质含量(质量分数) 10-4%,不大于
10
杂质含量总和"(质量分数)/10-4%,不大于
1
高纯钻的Co含量为100%减去杂质含量总和的余量。 杂质含量总和为表中所列但不限于表中所列杂质元素实测值总和,不包含S、CI、C、N、O、H气体元素。
5.2 规格和尺寸
高纯钻应为条状或者块状,具体尺寸根据需方要求确定。 5.3 外观质量 5.3.1高纯钻应具有金属光泽,表面干净整洁,无油污及附着物,无贯穿型气孔。 5.3.2高纯钻表面凸起物尺寸面积应不超过3mm×3mm,超出表面高度应不大于3mm,凸起物每平方厘米应不超过3个。 5.3.3同一批产品色泽应保持一致。 5.4其他要求
如需方对高纯钻化学成分、物理规格有特殊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订货单中注明。
6试验方法
6.1 高纯钻杂质元素含量的测定按照YS/T1011的规定进行。 6.2 高纯钻的尺寸采用相应精度量具测量。 6.3 外观质量采用目视法进行,表面凸起物尺寸采用相应精度量具测量。
7 检验规则
7.1 检查与验收 7.1.1产品由供方或第三方进行检验,保证产品符合本文件或订货单的规定。 7.1.2需方可对收到的产品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文件或订货单的规定不符,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15d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由双方协商仲裁取样,由供需双方共同进行。 7.2组批
每批产品应由同一生产系统、同一生产周期生产的同一牌号的产品组成。 7.3 检验项目
每批产品应进行化学成分、尺寸及外观质量的检验。
3
220
GB/T26018—2021
7.4取样与制样 7.4.1化学成分分析用试样:用剪切设备随机在产品中剪取不少于两块样品。一块样品置于配比为 V(硝酸):V(去离子水)=1:1的硝酸溶液(硝酸纯度要求分析纯以上)中浸泡1min~2min,然后用去离子水充分洗涤,清除表面污物及余酸并干燥防止氧化,用铝塑袋真空包装供检测机构进行化学成分分析。其余样品作为留存副样供仲裁或其他需求时使用, 7.4.2外观质量及尺寸应逐件检验。 7.5 检验结果判定 7.5.1分析结果按照GB/T8170中规定进行修约,并采用修约值比较法进行判定。 7.5.2化学成分分析结果与本文件及订货单的规定不符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7.5.3外观质量及尺寸与本文件或订货单的规定不符时,判该件产品不合格
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随行文件
8.1标志
高纯钻外包装应印有产品名称、商标、供方名称、供方地址、批号、净重,并有“防潮”“小心轻放”字样
或标志。 8.2包装、运输、购存 8.2.1 高纯钻内包装先用缓冲材料进行包覆后再用铝塑袋真空封装,外包装采用纸箱或者木箱包装 8.2.2高纯钻运输过程中,应防止碰撞、高处坠落、雨淋、接触各种试剂,包装应完整。 8.2.3 高纯钴应贮存于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仓库中,不应与酸、碱、油类和化学品贮存在一起
21
8.3 随行文件
每批产品应附有随行文件,其中除应包括供方信息、产品信息、本文件编号、出厂日期或包装日期
外,还宜包括下列内容
a)产品质量保证书:
·产品的主要性能及技术参数; ·产品特点; ·对产品质量所负的责任; .
产品获得的质量认证及供方技术监督部门检印的各项分析检验结果
b)产品合格证:
·检验项目及其结果或检验结论; ·批量或批号; ·检验日期; · 检验员签名或盖章。
c)产品质量控制过程中的检验报告及成品检验报告。 d)产品使用说明:正确搬运、使用、贮存方法等。 e)其他。 4
GB/T 26018—2021
订货单内容
9
需方可根据自身的需要,在订购本文件所列产品的订货单内,列出如下内容:
产品名称; b) 牌号; c) 化学成分及物理规格(形状、尺寸、表面凸起物等)的特殊要求; d) 净重和件数; e) 本文件编号; f) 其他。
a)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