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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 5128-2015 端面式气动砂轮机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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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JB/T 5128-2015 端面式气动砂轮机 ICS25.140.10 J48 备案号:51586—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5128—2015 代替JB/T5128—2010
端面式气动砂轮机
Pneumatic vertical grinders
2016-03-01实施
2015-10-1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JB/T5128—2015
目 次
前育
范用规范性引用文件
1 2
3基本参数... 4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5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类型.. 6.2 出厂检验。 6.3 型式检验 6.4 产品的检验项目和质量特性类别 6.5 抽样方案 6.6 抽样.. 6.7 判定规则 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产品标志, 7.2 产品包装 7.3 产品的运输和贮存 JB/T5128—201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JB/T5128—2010《端面气动砂轮机》,与JB/T5128—2010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将标准名称修改为《端面式气动砂轮机》;增加了表1中的产品系列:一删除了表3技术要求中的“4.15”。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7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上船利富船舶工具有限公司、天水风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惠丰、郁超、韩保成。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JB/T5128—1991、JB/T5128—2010。
II JB/T51282015
端面式气动砂轮机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端面式气动砂轮机的基本参数、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贴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压缩空气为动力的端面式气动砂轮机(以下简称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494固结磨具安全要求 GB/T2828.1 订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5621 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 性能试验方法 GB/T5898 手持式非电类动力工具噪声测量方法工程法(2级) GB/T6247(所有部分) 凿岩机械与便携式动力工具术语 GB17957 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 安全要求 JB/T1590 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 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JB/T3576 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 防锈通用技术条件 JB/T3904 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 金属型、砂型铸造铝合金铸件通用技术条件 JB/T3905 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 铸造铝合金通用技术条件 JB/T4041 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 产品清洁度通用检测方法 JB/T7161 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 热处理件通用技术条件 JB/T7164 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 机械加工件通用技术条件 JB/T7302 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 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B/T9857 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 涂装通用技术条件
3基本参数
3.1产品的基本参数见表1。
表1
单位功率耗气量 L/ (s- kw)
配装砂轮直径
牢转噪声(声功率级)
产品系列 100 125 150 180
空转转速 功率
汽管内径 机重 mm
mm
kw ≥0.5
kg ≤2.0 ≤2.5 ≤3.5 ≤4.5
r/min
dB(A) ≤102 ≤106 ≤113
钣形 100 125 150 180
碗形
≤50 ≤48 ≤46
≤13000 ≤11000 ≥0.6 ≤10 000 ≥0.7 ≤7500 ≥1.0
13
100
16
150 JB/T5128—2015
表1(续)
单位功率耗气量 L/ (s -kw)
配装砂轮直径
空转噪声(声功率级)
气管内径 机重
空转转速 功率
产品系列 200 230 配装砂轮的允许线速度:钣形砂轮应不低于80m/s;碗形砂轮不低于60m/s。 注1:验收气压为0.63MPa 注2:机重不包括砂轮。 3.2产品型号应按JB/T1590的规定进行编制。
mm
kg ≤4.5 ≤5.5
kw
r/min
mm
碗形 150
dB(A) ≤113 ≤110
形 205
≤7000 ≥1.5
16
≤44
≥2.1
4技术要求
4.1 产品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4.2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中的术语应符合GB/T6247(所有部分)的规定。 4.3产品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17957的规定。 4.4机械加工件的质量应符合JB/T7164的规定。 4.5热处理件的质量应符合JB/T7161的规定。 4.6 铝合金铸件的质量应符合JB/T3904和JB/T3905的规定。 4.7 同一企业生产的同一型号的产品零件、部件均应达到互换的要求。 4.8月 所有零件(包括协作件、标准件》应经质量检验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装配。 4.9装配前零件应清洗干净。装配时,除另有规定外,不得任意锉磨零件。 4.10 产品装配应完整、正确。 4.11 产品在正常润滑条件下,运转应正常,操作应灵活可靠,各项性能指标应达到表1的规定。 4.12 产品清洁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单位为毫克
产品系列清洁度
100 ≤600
180
200
230 ≤950
125
150
≤750
≤850
4.13 产品涂装质量应符合JB/T9857的规定。 4.14产品防锈质量应符合JB/T3576的规定。 4.15产品所选用的砂轮应符合GB2494的规定。 5检验方法 5.1产品的性能检验应按GB/T5621的规定进行。 5.2产品噪声的测量应按GB/T5898的规定进行。 5.3产品清洁度的检验应按JB/T4041的规定进行。 5.4产品的机重用称重法测量。 5.5产品的外观质量用目测检验。 5.6产品的安全性检查应按GB17957的规定进行。
2 JB/T5128—2015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类型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出厂检验由生产企业质量检验部门进行,型式检验由法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 6.2出厂检验 6.2.1产品应经出厂检验合格,并附有证明产品质量合格的技术文件后方可出厂。 6.2.2 2产品出厂检验,按生产企业根据具体产品制定的检验规范进行,检验项目见表3,并应保证功率和空转转速等指标值与表1规定的等效。
表3
检验类型
序号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4.11 4.11 4.11 4.3 4.11 4.12 4.11
检验方法
质量特性类别
厂检验 型式检验
5.1 5.2 5.1 5.6 5. 1 5.3 5.4 5.5 日测检查日测检查
功率空转噪声
V
A A A A B B c c c c
1 2
V V y V / / / V V
3 单位功率耗气量
安全性空转转速清洁度机重外观质量产品标产品包装
4 4
4 5 6 7 8 9 10
V V /
4.1、4.13、4.14
7.1 7.2
6.2.3 本标准规定的单位功率耗气量和空转噪声,在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的前提下,可不列入出厂检验项目。 6.3 型式检验 6.3.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产品应进行型式检验:
a)研制的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 b)产品在设计、工艺及主要材料方面有重大变更: 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 d)成批或大量生产的产品,每三年进行一次; e)上级质量监督机构或用户按规定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
6.3.2进行型式检验的样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品中随机抽取。 6.3.3产品的抽样规则应按6.5和6.6的规定进行。 6.3.4根据检验结果,应按6.7的规定对检验批做出合格与否的判定。 6.4产品的检验项目和质量特性类别
按检验项目对产品质量和使用性能的影响程度,将质量特性类别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的影响程度最为严重,B类和C类依次递减。产品的检验项目和质量特性类别见表3。
3 JB/T5128—2015
6.5抽样方案 6.5.1本标准采用GB/T2828.1规定的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 6.5.2以26台~50台单位产品作为一个提交检验批的量。 6.5.3 本标准采用一般检验水平。 6.5.4抽样检验应按表4的规定进行。抽样方案中的AQL、Ac和Re均按计数法(即不合格项目数)计算。
表4
质量特性类别
A 4
B 2 I c 5 10 1, 2
C 4
项目数检验水平样本量字码样本量
2.5 0, 1
接收质量限(AQL)
15 2, 3
Ac.Re
6.6抽样
样本应从生产企业的成品库中或用户处随机抽取。在成品库中抽样时,库存量应不少丁检验批的量,并应有完整的质量检验、入库凭证等原始资料。在用户处抽样则不受此限制。 6.7判定规则 6.7.1根据抽样方案,对样本进行全数检验。当样本中各样品的质量特性类别对应的不合格项目数小 」或等」Ac时,样品的该类别判为合格:大』或等」Re时,样品的该类别判为不合格。 6.7.2检验应按各类别抽样方案分别对样品做出合格与否的判定。当样品各类别全部合格时,该样品才能判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并以最为严重的不合格类别对该样品做出不合格判定。 6.7.3当样本中有不合格品时,应按样品中最为严重的不合格类别对该检验批做出相应类别的不合格判定;当样本中无不合格品时,该检验批才能最终判定为合格。
7标志、包装、运输和购存
7.1产品标志
每台产品的明显部位上应有标志,其内容包括: a)制造企业名称或商标: b)产品型号和产品名称: c)产品编号: d)制造日期(、月)。
7.2产品包装 7.2.1 产品包装应按JB/T7302的规定进行。 7.2.2 外包装上还应有产品执行标准编号、企业名称、地址和电话等标识。 7.2.3 产品装箱应附有下列文件:
a)装箱单: b)产品合格证:
4 JB/T5128—2015
c)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7.3 产品的运输和贮存
产品在运输、贮存过程中应防水、防潮,防曝晒。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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