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31.260 L 51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7247.5—2017 代替GB/Z18461—2001
激光产品的安全
第5部分:生产者关于GB7247.1的检查清单
Safety of laser products-Part 5 : Manufacturer' s checklist for GB 7247.1
(IEC TR 60825-5 :2005,Safety of laser products Part 5:Manufacturer's checklist for IEC 60825-l.MOD)
2017-12-29发布
2018-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7247.5—2017
目 次
前言
TT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识别基本信息清单使用说明测试试验分类激光辐射标记(5)工程技术要求
A
10其他说明性要求附录A(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与IECTR60825-5:2005相比的结构变化情况附录B(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与IECTR60825-5:2005相比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参考文献
10 12 14
16
GB/T7247.5—2017
前言
《激光产品的安全》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设备分类,要求:第2部分:光纤通讯系统(OFCS)的安全;第3部分:激光显示与表演指南;第4部分:激光防护屏;第5部分:生产者关于GB7247.1的检查清单;第9部分:非相干光辐射最大允许照射量:第13部分:激光产品的分类测量;第14部分:用户指南。
本部分为《激光产品的安全》的第5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GB/Z18461一2001《激光产品的安全生产者关于激光辐射安全的检查清单》,与
GB/Z18461一2001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目的(内容见第1章,2001年版的第2章);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增加了清单使用说明(见第5章,2001年版第二篇的注);增加了本文中在序号或字体下划线所表示的内容(见5.5);删除了本文中已在“是”或“否”下划线的条款所表示的内容(见2001年版第二篇的注5);增加了1M类激光辐射标记内容(见8.3);增加了2M类激光辐射标记内容(见8.5);增加了3R类激光辐射标记内容(见8.6);删除了3A类激光辐射标记内容(见2001年版7.3);修改了辐射输出和标准说明内容(见第8.9,2001年版7.6);修改了挡板和安全连锁中涉及分类的内容(见9.2,2001年版8.2);修改了挡板和安全连锁中涉及分类的内容(见9.2.2001年版8.2);修改了遥控联锁连接器中涉及分类的内容(见9.3,2001年版8.3);增加了人工复位工程技术要求(见9.4);修改了激光辐射发射警告中涉及分类的内容(见9.6,2001年版8.5);修改了光束终止器或衰减器中涉及分类的内容(见9.7,2001年版8.6);修改了控制器中涉及分类的内容(见9.8,2001年版8.7);修改了光学观察器中涉及分类的内容(见9.9,2001年版8.8);修改了“进人”通道中涉及分类的内容(见9.12,2001年版8.11);增加了1M类和2M类激光产品的资料性说明(见10.1.3);增加了本部分与IEC60825-5:2005的结构变化对照情况(见附录A):增加了本部分与IEC60825-5:2005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见附录B);删除了分类程序的内容(见2001年版的附录A):删除了检查清单的结构一一理论说明的内容(见2001年版的附录B);删除了激光产品的试验与分类内容(见2001年版的附录C)。
II
GB/T7247.5—2017
本部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ECTR60825-5:2005《激光产品的安全第5部分:生产者关于 IEC60825-1的检查清单》(英文版)。
本部分与IECTR60825-5:2005相比。在结构上有较多调整。附录A列出了本部分与IECTR60825- 5:2005结构变化情况对照一览表。
本部分与IECTR60825-5:2005相比存在技术性差异,这些差异涉及的条款已通过在其外侧页边空白位置的垂直单线(I)进行了标示,附录B中给出了相应技术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
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一将标准名称修改为《激光产品的安全第5部分:生产者关于GB7247.1的检查清单》;
增加资料性附录。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光辐射安全和激光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4)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光电技术研究所、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家激光器件质量监
督检验中心、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卢永红、吴爱平、冯建国、孙殿中、曾丽霞、戚燕。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Z18461—2001。
IV
GB/T 7247.5—2017
激光产品的安全
第5部分:生产者关于GB7247.1的检查清单
1范围
《激光产品的安全》的本部分为激光产品的制造商及其代理商确认产品的每一项新设计或改进是否符合GB7247.1一2012要求给出了通用指南。本部分涉及了GB7247.1一2012的有关条款,与 GB7247.1—2012结合使用,不代替GB7247.1—2012。
本部分适用于GB7247.1一2012所述的激光产品,本部分的清单格式仅用作指南。鼓励制造商与检查者制定自已的文件,略去那些与产品检查无关
的问题和条款,并且在适当的位置标明这类条款的编号,例如:“条款4.3.2:省略 不适用”。
制造商保证检查者是能胜任激光产品的检验与分类的人员。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7247.1一2012激光产品的安全第1部分:设备分类、要求(IEC60825-1:2007,IDT)
3术语和定义
GB7247.1一2012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识别基本信息
4.1# 检查者的信息详细说明
在产品检验中负责检查与分类的人员身份证明:
职务(全称):
姓名(全名):如果上述人员不是待检激光产品的制造商的员工,则要说明检查者的聘用者或聘用机构的详细
情况:
机构:地址:
4.2激光产品的信息
待检激光产品的详细情况:本产品是否为另一激光产品的组成部件?制造商:地址:待检激光产品的型号名称:
是/否
1
GB/T 7247.5—2017
待检激光产品的编号:产品生产日期:
检查日期:
5清单使用说明
5.1圆括号内的序号表示涉及GB7247.1一2012的条款和内容 5.2在本部分中凡要回答“是”或者“否”之处,如果适用于激光产品,在该字下划横线;若不能给出回答,是指不符合GB7247.1一2012的要求;而若要达到符合,则要求制造商及其代理商进行修改。 5.3若能提供辅助资料以说明答案,则在右侧竖线之外写“附件”,并把说明资料附在检查清单的后面,同时注明涉及清单的哪一条款。 5.4如果问题不适用于待检激光产品,则在右侧选择“不适用”。 5.5本部分中在序号与字体下增加下划线表示为GB7247.1一2012新增加的内容,检查时参见相关条款进行,否则不能声明该激光产品符合GB7247.1一2012的要求。
测试试验
6
确定分类的测量程序如下: a) 是否已按GB7247.1一2012中第9章的要求进行了激光辐射的测量? b) 对a)回答为否,按照GB7247.1一2012第9章的规定,该激光产品
是/否/不适用
由于其激光光源的物理特性和限制,是否已明确处于某一类别而不必进行测量?
是/否/不适用
回答为“否”,则要求进行确定分类的测量,而且应按照GB7247.1- 2012第9章的要求进行测量,然后才能进行下一步,分类见 GB7247.12012第8章
c) 对a)和b)的回答为“是”则要说明下列各项
激光辐射波长或波长范围:激光辐射可达到的最大量值:
7分类
分类见GB7247.1一2012第8章。 说明该激光产品所确定的类别:是否附有测量结果?是否附有可达发射极限(AEL)的计算?
是/否/不适用是/否/不适用
8激光辐射标记(5)
8.1i 通用要求 8.1.1对于发光二极管的所有标记,是否将激光”改为“LED”? 8.1.2如果激光输出在400nm~700nm可见波长范围以外,是否将激光辐射”改为“不可见激光辐射”? 8.1.3如果激光输出波长一部分在400nm~700nm可见波长范围以内另部分在此范围以外,是否将“激光辐射”改为“可见及不可见激光辐射”? 2
是/否/不适用
是/否/不适用
一
是/否/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