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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7247.1-2012 激光产品的安全 第1部分:设备分类、要求

资料类别: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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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GB 7247.1-2012 激光产品的安全 第1部分:设备分类、要求 ICS31.260 L 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7247.1—2012/IEC60825-1:2007
代替GB7247.1-2001
激光产品的安全第1部分:设备分类、要求
Safety of laser products-
Part 1:Equipment classification and requirements
CIEC60825-1:2007-IDT
2013-12-25实施
2012-12-3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7247.1—2012/IEC60825-1:2007
目 次
前言工范围 2现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要求·
2
12
12 12 13 13 13
4.1. 一般要求 4.2 防护罩 4.3 挡板和安全联锁 4.4 遥控联锁连接器 4.5人工复位… 4.64 钥匙控制器 4.7 激光辐射发射警告 4.8光束终止器或衰减器 4.9 控制器· 4.10 光学观察器 4.11 扫指安全装置 4.12 “进人“通道 4.13环境条件 4.14 其他危害防护 5标记 5.1 一般要求 5.21类和1M类 5.32类和2M类 5.43R类 5.53B类 5.64类 5.7窗口标记 5.8 辐射输出和标准说明 5.9挡板标记 5.10不可见激光辐射警告
14 14 14 14 14
15 15 17 18 18 18 18 19 19 19 20 20 20 20 21
5.11可见激光辐射警告 6其他说明性要求 6.1用户资料·. 6.2采购及检修说明: 7专用激光产品的附加要求 7.1IEC60825系列标准的其他部分
22
22
1 GB7247.1—2012/1EC60825-1:2007
7.2医用激光产品 7.3激光加工机械 7.4电子玩具 7.5消费电子产品 8分类 8.1概述 8.2分类职责· 8.3分类规则 9确定可达发射水平 9.1检测.. 9.2激光指射类别的测量 9.3测量几何学附录A(资料性附录)最大允许照射量附录B(资料性附录)计算举例附录C(资料性附录》 类别描述和潜在的相关危害附录D(资料性附录)生物物理学原理附录E(资料性附录)用辐亮度表示MPEs和AELs 附录F(资料性附录) 汇总表附录G(资料性附录) TEC60825相关部分一览表参考文献
22 22 22 22 22 22 23 23 26 26 29 34 39 45 52 56 63 66 68
图工警告标记 危险符号图2说明标记图3通过表观光源映射到视场光阑平面的测量极限接收角装置示意图图4 由圆形光阅或遇光板(作为视场光闲)放置在接近表观光源位置的测量极限接收角装置
16
示意图
图5 确定可达发射(a图)和表观光源对向角(6图)的试验装置示意图在条件2下,考虑扩展
光源(即不使用默认简单评估方法)
图B.1根据提供的输出参数,对微光产品进行分类的流程图图B.2-对1M类和2M类激光产品的分类流程图图B.3对选定发射持续时间10-s-10s的1类紫外激光产品的AEL值图B.4在选定波长上,发射持续时间10-s~10s的1类紫外激光产品的AEL值图B.5 类可见和选定红外激光产品的AEL值(C一1)图D.1 眼的解剖图D.2微光辐射对生物组织损伤的示意图图E.1辐亮度是被长的国数
1
48
49
表1安全联锁的要求表2不同光谱区辐射对眼晴和皮肤的叠加效应表3脉冲群相加的时间下限表41类和1M类激光产品的可达发射极限和C一
工 GB 7247.1-2012/LECG0825-12007
表5波长在400nm~1400nm范围内的1类激光产品的可达发射极限(视网膜危害区):
28 29 31
扩展源. 表62类和2M类激光产品的可达发射极限表73类激光产品的可达发射极限和C-1b 表8波长在400nm~1400nm范围内3R类激光产品的可达发射极限(视网膜危害区):
32 33 33 35 35 38 0
扩晨光源
表93B类微光产品的可达发射极限表10在AEL和MPE评估中使用的修正因子和转效点表11 用于默认(简单)评估的测量孔径直径和测量距离表12 参考点表13 极限接收角丫品表A.1 G一1时,激光辐射照射在角膜上的最大允许照射量(MPE) 表A.2 波长在400nm~1400nmm范图内.扩展光源的激光辐射照射在角膜上的最大允许
1
41 12 42 59 62 63 66 67
照射量(MPE(视网膜危害区)
表A.3 激光辐射+皮肤的最大允许照射量(MPE) 表A.4用于测量激光辐照度和辐照量的孔径直径表D1 过量光照的病理效应一览表表D.2适用于MPE的测量孔径的说明表E.11类散射光源的最大辐亮度表F.1本部分中所有物理量一览表表E.2制造广商要求一览表表G.11EC60825相关部分的补充资料览表
59 GB7247.1-—2012/IEC60825-1.2007
前言
本部分的第3章,附录A附录G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GB7247激光产品的安全)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投备分类要求;第14部分:用户指南
本部分为GB7247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7247.12001激光产品的安全第1部分徽光设备的分类,要求和用户指南》,
与GB7247.1--2001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删除了发光二极管(LED)部分,(说明见第1章,2001年版的1.1:增加了术语和定义:可达发射,接收角,光束,1M类微光产品、2M类激光产品、评估视网膜光化学危害的极限接收角,评估热危害的极限接收角,最大限制位置,光化学危害极限,小光源、 热效应危害极限和时间基准(见3.2.3.6、3.11.3.19.3.21.3.50.3.51,3.603.64、3.803.82 和3.83)删除了大语和定义:准直用激光产品、激光光纤传输系统、水准测量用激光产品、检修接头和测绘用微光产品(2001年版的3.4.3.40、3.45.3.71和3.75)修改了术语和定义的名荪及内容:表观光源对向角,3R类和3B类激光产品,嵌人式激光产品、服射持续时间(见3.7、3.22.3.30和3.33.2001年版的3.6、3.17、3.25和3.28):将术语和定义“窗口:孔径光闹”由一个变为两个(见3.8和3.9,2001年版的3.7):修改了术语和定义的内容:可达发射极限,表观光源,光束直径,光束发散角、1类激光产品 2类光产品、扩展光源观察、人员接触,光束内视、最大输出和镜面反射(见3.3、3.10.3.13、 3.14.3.18、3.20.3.34、3.37.3.39,3.55和3.81,2001年版的3.2.3.8.3.10.3.11.3.15、 3.15.3.29、3.32.3.34、3.50和3.74) 修改了防护罩的般要求(见4.2.1.2001年版的4.2.1) 修改了挡板和安全联锁、微光辐射发射警告扫描安全装置和“进人”通道的内容(见4.3、4.7、 4.11和4.12,2001年版的4.3.4.6.4.10和4.12):增加了人工复位的内容(见4.5):删除了准直辅助器的内容(见2001年版的4.11):修改了标记中的内容(见5.2、5.3.5.4、5.8、5.9和5.102001年版的5.2、5.3、5.4、5.8、5.9 和5.10)1 修改了用户资料的内容(见6.1,2001年版的6.1)增加了IEC60825系列标准的其他部分、激光加工机械、电子玩具、消费电子产品(见 7.17.374和7.5) 删除了激光光纤传输系统(见2001年版的7.2):将分类由第九章变为第八章并修改内容(见第8章,2001年版的第9章)将检测变为确定可达发射水平并修改内容(见第9章,2001年版的第8章):删除了用户指南部分(见2001年版的第3篇及相关部分):增加了最大允许照射量内容(见附录A):修改了计算举例·在其中增加了分类计算的举例,删除了最大允许照射量计算的举例(见附录B,
T GB 7247.1-2012/IEC60825-1:2007
2001年版的附录A2:增加了类别描述和潜在的相关危害内容(见附录C):修改了生物物理学原理(见附录D,2001年版的附录B):增加了用辐亮度表示MPEs和AELsC见附录E 将附表改为汇总表并修改内容C见附录F,2001年版的附录D):增加了IEC60825相关部分览表(见附录G):删除了专用于材料加工的激光产品的高功率激光器内容(2001年版的附录E):册除了相关标准(2001年版本的附录F)。
与本部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
GB/T2900.65--2004电工术语照明(IEC6005C-845:1987MOD) GB4793.12007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第工部分:通用要求 CIEC61010-1:2001,IDT): GB9706.202000 医用电气设各第2部分:诊断和治疗徽光设各安全的专用要求 CIEC60601-2-22.1995.IDT2
本部分使用相译法等同采用1EC60825-1:2007激光产品的安全第1部分:设备分英和要求英文版)IEC60825-1:2007(英文版)中未提及IEV与IEC的关系,本文与IEC60825-12007(英文版)相同。
本部分做了下列缩辑性修改:
删除1EC60825-1:2007的前言。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光辅射安全和光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4)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光电技术研究所,北京激光参量测试中心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
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吴爱平,卢永红段振广李嘉伦,城惠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7247-1987GB7247-1995:GB7247.1-2001 GB7247.12012/IEC60825-1:2007
激光产品的安全第1部分:设备分类、要求
1范国
本部分适用于波长范国在180mm~1mm之内的激光产品的激光辐射的安全一个激光产品可以是附带或不附带独立电源的单一激光器,也可以是装配了一个或多个激光器的
复杂的光学,电气或机械系统。激光品一般用于物理和光孚现象的演示、材料加工,数据读出及存储、 信息传输及显示等。这些系统已用在工业商业、娱乐研究教育、医学和消费产品上。
出售给其他制造厂商用作系统部件的激光产品可以不尊守本部分,因为最终产品本身将要服从本部分。然而,如果邀光产品中的激光系统在与设备分离后是可操作设备那公则被移开的单元应符合本部分的要求
注1:可运转设备不幕要为其运转准备工具如果制造广商果据第
做光产品·则不需考志本部分的要求,表明激
童的
1的可达发射极限(ALE)
光产品在所看工作、维护、 修和故防茶生下

巨身
更全的光商品下 爱药光设备地 起 地伤害·老如
注2:上面提单的免除是为除了激光射引起的危注3,但是,车部分的分装他求仅针对 辅射对 和皮肤的危吉 共他危害并包括在本部分的范
施击
用内。 本部分阐述最低要求,
全水平激光产品必须符合正4类童光产品不适合作为清费
部分可能还不足以 创所要求
与相应的产品安全标准相适品性能和试验要求。
注4:其他标准可能包括另外市求定 上南川和用更
产品使用如果激光率统构成设备的一部分,则设备必须速从其他TEC品安全标准,如医野设备(IEC60601-
2-22),信息技术设备(TEC60950),音赖和视频设备(IEC60065),在有害环境中便用的设备(IEC60079)电子玩具(IEC62115,根据IEC导则104”的条款,本部分适用于由光辐射引起的危害。如果没有适用的产品安全标准,则应使用EG61010-1。
在以前的版本中,LEDs(发光二极管)包括在IEC60825-1的范围内,现在仍包括在TEC60825系列标准的其他部分中。然而,随着照明器安全标准的发展,LEDC安光二极管)的光辐射安全一般更适合在照明器安全标准中规定,LEDs(发光一极管)从本部分的范围中删除,并不妨碍其他标准在涉及激光产品时包括LEDs(发光二极管),CIESO09可以用来确定LEDC发光二极管)或包含一个或多个 LEDs(发光二极管)产品的危险分类。
本部分的MPE(最大充许照射量)值只针对激光辐射而不适用于伴随辐射。然而,如果某种业务存在一种危险的可接触伴随辐射,则可以使用光辐射的MPE值对该潜在的危害进行谨慎的评估。
MPE值不适用于医学上对患者进行治疗或进行人体美容的激光照射。 注5附录A一附录G包括一般指导并列举了许多典型例子,但一定不要将附录看作是确定的或详尽的,而应作为
本部分的相应条款的参考资科。 本部分有以下目的:
引人按照激光器和激光产品光辐射危害程度的分类体系,用以帮助进行危害评估和帮助用户 1)TEC导则104:1997.安全出版物的制定和基本安全出版物的使用及系列安全出版物
1 GB 7247.12012/IEC60825-1:2007
确定控制措施:为制造厂商建立提供信息的要求,以便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通过标记和说明确保能害告与激光产品的可达辐射有关的各种危害:为减小损伤的可能性,使不必要的可达辐射减至最小,并且通过保护措施改进激光辅射危害的控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TEC60050-8451987国际电工词汇CIEV)第845章光CInternationalElectrotechnical Vocabulary(IEV)Chapter845.Lighting)
TIEC60601-2-22医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诊断和治疗微光设备安全的专用要求(Medicalelec trical cquipment-Part 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safety of diagnostic and therapeutic laser equipment)
IEC61010-1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第1部分:通用要求(Safetyrequire ments for electrical equipment for measurement,control,and laboratory use Part l, General require ments)
3术语和定文
1EC60050-84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 IEC60050-845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注:为了方便,所有定义按照英文字母概序排列,与IEC60050-845不一致的部分被着重指出,在这种情况下,根据
IEC60050-845部分的说明,参考文献被放在括号中井配以“已修改"的说明:
3.1
挡板access panel 防护罩或防护围封的一部分。当移开或拆去时,可提供激光辐射的通路
3.2
可达发射accessibleemission 在某个位置使用孔径光阐(AEL以瓦特或焦耳为单位)或限制孔径(AEL以Wm-或丁·m为
单位根据第9章确定辐射量
如定文3.37的规定,只考虑在人员接触的地方确定可达发射,为了确定激光产品的类别,用可达发射与可达发射极限(定义3.3)进行比较。标准正文中使用术语“发射水平”理解为可达发射。
注,当做光束直径大于孔径光闲时,以瓦特或焦耳为单位给出的可达发射小于徽光产品的总发射功率或能量,当
整光束直径小于限制孔径的直径,以W·m一或工·m一为单位给出的可达发射,即在限制孔轻上的平均辐照度或辆照量,小于意光束的实际辐瓶度或辑服量,餐见礼径光康3.93和限制孔径(3.523
3.3
可达发射极限accessibleemission limitAEL 所定类别内允许的最大可达发射。 注:正文中“不超过AEL的发射水平“或类似的措词,其含义为连从第9章中规定的测试标准测定可达发射
3.4
管理控制administrative control 非工程类安全措施。例如:钥匙监管,人员的安全培训,警告措施、到计时程序及现场的安全控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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