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77.140.85 J32 备案号:57815—2017
JB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3733—2017 代替JB/T3733—2006
大型锻造合金钢热轧工作辊 技术条件
Heavy forged alloy steel hot rolling work rolls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2017-07-01实施
2017-01-09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机械行业标准
大型锻造合金钢热轧工作辑 技术条件
JB/T 3733—2017
*
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市百万庄大街22号
邮政编码:100037
+
210mm×297mm·0.5印张·15千字
2017年7月第1版第1次印刷
定价:12.00元
*
书号:15111·14267 网址:http:/www.cmpbook.com 编辑部电话:(010)88379399 直销中心电话:.(010)88379399
封面无防伪标均为盗版
版权专有 侵权必究
JB/T3733—2017
目 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订货要求.. 4制造工艺
4.1治炼和铸锭 4.2锻造 4.3热处理, 4.4机械加工 5技术要求 5.1化学成分 5.2表面硬度. 5.3超声检测. 5.4表面质量 5.5力学性能. 6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 6.1化学成分分析. 6.2表面硬度检验. 6.3超声检测 6.4力学性能试验 7质量证明书 8 标志和包装
表1化学成分,表2表面硬度
JB/T3733—2017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JB/T3733—2006《大型锻造合金钢热轧工作辊》,与JB/T3733—2006相比主要技术变
化如下: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GB/T13313《轧辊肖氏、里氏硬度试验方法》(见第2章、6.2);取消了对GB/T231.1《金属材料布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和GB/T4341《金属肖氏硬度试验方法》文件的规范性引用(见2006年版的第2章、5.2.1);修改了冶炼方法的相关规定(见4.1,2006年版的4.1.1);增加了四种轧辊材料牌号:50Cr3Mo、50Cr4MoV、50Cr5MoV、65Cr5MoV;取消了三种材料牌号:55Cr、60CrNi、60CrNi2Mo;修改了材料牌号表示,50CrNiMo修改为50Cr2NiMo (50CrNiMo),50CrMnMo修改为50Cr2Mn2Mo(50CrMnMo),并说明了在括号内注明的是旧版标准的牌号(见表1和表2,2006年版的表1和表3);删除了成品分析的相关内容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的表格(见2006年版的4.2.2);修改了轧辑硬度检验要求,同时将布氏硬度检验改为肖氏硬度检验(见5.2、6.2,2006年版的 4.3、5.2); 删除了重新热处理的规定(见2006年版的5.2.4);增加了“使用光谱分析法等现代仪器分析方法"的内容(见6.1.1));修改了质量证明书相关内容(见第7章,2006年版的第6章);修改了轧辊标记位置的规定(见8.1,2006年版的7.1)。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大型铸锻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06)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钢集团邢台机械轧辊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欣、朱学刚、孙满臣。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JB3733-1984、JB/T3733—1993、JB/T3733—2006。
II
JB/T 37332017
大型锻造合金钢热轧工作辊技术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锻造合金钢热轧工作辊的订货要求、制造工艺、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质量证明书、标志和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方坏、板坏和型材以及板材、带材轧机用锻造合金钢热轧工作辊(以下简称轧辊)。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23(所有部分)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228.1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229金属材料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 GB/T13313轧辊肖氏、里氏硬度试验方法 JB/T8467锻钢件超声检测
3订货要求
3.1需方应在订货合同或技术协议中注明轧辊的用途、名称、数量、材料牌号、交货状态、供需双方明确的各项技术要求、检验项目以及本标准要求以外的其他检验项目。 3.2订货时,需方应向供方提供订货图样和相关的精加工图样。 3.3当需方有补充要求时,补充要求应经供需双方商定。 3.4可选的交货状态包括:
a)锻坏状态; b)粗加工状态; c)半精加工状态; d)精加工状态。
4制造工艺
4.1冶炼和铸锭
轧辊用钢应采用钢包炉精炼、大气或真空铸锭,也可采用供需双方商定的其他精炼方法。 4.2锻造 4.2.1钢锭的冒口、锭尾两端应有足够的切除量,以确保锻件无缩孔和严重偏析等有害缺陷。 4.2.2应使用具有足够能力的锻压设备并采用合理的工艺方法,以确保锻件整个截面充分锻透。应尽可能保持锻件与钢锭的轴向中心线重合。
1
JB/T3733——2017
4.3热处理 4.3.1锻后热处理应保证锻件无白点且具有良好的超声波透声性和切削加工性能,并为最终热处理做好组织准备。 4.3.2最终热处理应按订货合同规定的锻件交货状态进行,可采用正火十回火、调质或开槽调质,以及其他热处理方式进行。 4.4机械加工
轧辊应根据订货图样规定的要求进行机械加工。
5技术要求
5.1 化学成分
供方应对每炉钢液进行熔炼分析,分析结果应符合表1的规定。多炉合浇时应以权重分析结果为准。
表1化学成分 P
(质量分数,%)
材料牌号 60CrMo 0.55~0.65 50.17~0.30 0.50~0.80 ≤0.025 ≤0.0250.50~0.80 ≤0.25 0.20~0.40 60CrMn 0.55~0.65 0.25~0.40 00.70~1.00 ≤0.025 ≤0.0250.80~1.20 ≤0.25 50Cr2NiMo
Si
Cr
Ni
Cu ≤0.25 ≤0.25 ≤0.25
c
Mn
s
Mo
V
0.45~0.55 50.20~0.600.50~0.80≤0.025 5≤0.0251.40~1.80|1.00~1.500.20~0.60
(50CrNiMo) 50Cr2Mn2Mo (50CrMnMo) 60CrMnMo 0.55~0.65 50.25~0.400.70~1.00≤0.025 5≤0.0250.80~1.20 ≤0.25 0.20~0.30 50Cr3Mo 0.42~0.52 20.20~0.600.50~0.90≤0.025 5≤0.0252.00~3.50 ≤0.25 0.25~0.60 70Cr3Mo 0.60~0.75 0.40~0.700.50~0.90 ≤0.025 ≤0.0252.00~3.50 ≤0.60 0.25~0.60 50Cr4MoV 0.40~0.55 50.20~0.600.20~0.60≤0.025 ≤0.0253.00~4.50 ≤0.60 0.25~0.60 ≤0.30 ≤0.25 50Cr5MoV 0.40~0.55 0.20~0.60 0.20~0.60 ≤0.025 ≤0.0254.00~5.50 ≤0.60 0.25~0.60 ≤0.30 ≤0.25 65Cr5MoV 0.60~0.700.30~0.700.20~0.60≤0.025 5≤0.0254.00~5.50 ≤0.25 0.50~1.00|0.05~0.10 ≤0.25
0.20~0.40
≤0.25 ≤0.25 ≤0.25 ≤0.25
0.45~0.55 50.20~0.601.30~1.70≤0.025 5≤0.0251.40~1.80
当冶炼采用真空碳脱氧(VCD)工艺时,Si的质量分数应≤0.10%。 材料牌号后的括号内注明的是旧版标准的牌号。
5.2 表面硬度 5.2.1 表面硬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表面硬度
单位为HSD
粗加工后最终热处理状态辊身
材料牌号 60CrMo 60CrMn
辊坏状态
辊颈 33~43 33~43 35~45
≤40 ≤40 ≤40
33~43 33~43 35~45
50Cr2NiMo(50CrNiMo)
2
JB/T3733—2017
6.2表面硬度检验
表面硬度检验应逐支按GB/T13313的规定进行。 6.3超声检测 6.3.1轧辊应在机械加工后进行超声检测,表面粗糙度值Ra应达到3.2μm。 6.3.2超声检测按JB/T8467规定的方法进行。 6.4力学性能试验
拉伸试验应按GB/T228.1的规定进行,冲击试验应按GB/T229的规定进行。
7质量证明书
交货时,供方应向需方提供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a)订货合同号; b)订货图号; c)产品材料牌号; d)产品执行标准编号; e)熔炼炉号、件号; f)产品尺寸、重量; g)供方名称和标志; h)需方名称; i)化学成分分析结果; j)表面硬度检验结果; k)超声检测结果; 1)其他要求的检验结果。
8标志和包装
8.1供方应在每个轧辊的非传动辊颈端部上(对称型轧辊任选一端)打上供方名称或标志、合同号、 熔炼炉号、件号等标志,以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 8.2供方应根据运输条件要求进行包装。除锻坏状态外,应在轧辊精加工部位涂上易于清洗的防锈油,并用垫木等包扎固定,以防止腐蚀和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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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号:15111·14267 定价: 12.00元
JB/T 3733-2017
打印日期:2018年3月22日F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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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9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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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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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订货要求.. 4制造工艺
4.1治炼和铸锭 4.2锻造 4.3热处理, 4.4机械加工 5技术要求 5.1化学成分 5.2表面硬度. 5.3超声检测. 5.4表面质量 5.5力学性能. 6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 6.1化学成分分析. 6.2表面硬度检验. 6.3超声检测 6.4力学性能试验 7质量证明书 8 标志和包装
表1化学成分,表2表面硬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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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JB/T3733—2006《大型锻造合金钢热轧工作辊》,与JB/T3733—2006相比主要技术变
化如下: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GB/T13313《轧辊肖氏、里氏硬度试验方法》(见第2章、6.2);取消了对GB/T231.1《金属材料布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和GB/T4341《金属肖氏硬度试验方法》文件的规范性引用(见2006年版的第2章、5.2.1);修改了冶炼方法的相关规定(见4.1,2006年版的4.1.1);增加了四种轧辊材料牌号:50Cr3Mo、50Cr4MoV、50Cr5MoV、65Cr5MoV;取消了三种材料牌号:55Cr、60CrNi、60CrNi2Mo;修改了材料牌号表示,50CrNiMo修改为50Cr2NiMo (50CrNiMo),50CrMnMo修改为50Cr2Mn2Mo(50CrMnMo),并说明了在括号内注明的是旧版标准的牌号(见表1和表2,2006年版的表1和表3);删除了成品分析的相关内容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的表格(见2006年版的4.2.2);修改了轧辑硬度检验要求,同时将布氏硬度检验改为肖氏硬度检验(见5.2、6.2,2006年版的 4.3、5.2); 删除了重新热处理的规定(见2006年版的5.2.4);增加了“使用光谱分析法等现代仪器分析方法"的内容(见6.1.1));修改了质量证明书相关内容(见第7章,2006年版的第6章);修改了轧辊标记位置的规定(见8.1,2006年版的7.1)。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大型铸锻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06)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钢集团邢台机械轧辊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欣、朱学刚、孙满臣。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JB3733-1984、JB/T3733—1993、JB/T3733—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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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 37332017
大型锻造合金钢热轧工作辊技术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锻造合金钢热轧工作辊的订货要求、制造工艺、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质量证明书、标志和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方坏、板坏和型材以及板材、带材轧机用锻造合金钢热轧工作辊(以下简称轧辊)。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23(所有部分)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228.1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229金属材料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 GB/T13313轧辊肖氏、里氏硬度试验方法 JB/T8467锻钢件超声检测
3订货要求
3.1需方应在订货合同或技术协议中注明轧辊的用途、名称、数量、材料牌号、交货状态、供需双方明确的各项技术要求、检验项目以及本标准要求以外的其他检验项目。 3.2订货时,需方应向供方提供订货图样和相关的精加工图样。 3.3当需方有补充要求时,补充要求应经供需双方商定。 3.4可选的交货状态包括:
a)锻坏状态; b)粗加工状态; c)半精加工状态; d)精加工状态。
4制造工艺
4.1冶炼和铸锭
轧辊用钢应采用钢包炉精炼、大气或真空铸锭,也可采用供需双方商定的其他精炼方法。 4.2锻造 4.2.1钢锭的冒口、锭尾两端应有足够的切除量,以确保锻件无缩孔和严重偏析等有害缺陷。 4.2.2应使用具有足够能力的锻压设备并采用合理的工艺方法,以确保锻件整个截面充分锻透。应尽可能保持锻件与钢锭的轴向中心线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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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热处理 4.3.1锻后热处理应保证锻件无白点且具有良好的超声波透声性和切削加工性能,并为最终热处理做好组织准备。 4.3.2最终热处理应按订货合同规定的锻件交货状态进行,可采用正火十回火、调质或开槽调质,以及其他热处理方式进行。 4.4机械加工
轧辊应根据订货图样规定的要求进行机械加工。
5技术要求
5.1 化学成分
供方应对每炉钢液进行熔炼分析,分析结果应符合表1的规定。多炉合浇时应以权重分析结果为准。
表1化学成分 P
(质量分数,%)
材料牌号 60CrMo 0.55~0.65 50.17~0.30 0.50~0.80 ≤0.025 ≤0.0250.50~0.80 ≤0.25 0.20~0.40 60CrMn 0.55~0.65 0.25~0.40 00.70~1.00 ≤0.025 ≤0.0250.80~1.20 ≤0.25 50Cr2NiMo
Si
Cr
Ni
Cu ≤0.25 ≤0.25 ≤0.25
c
Mn
s
Mo
V
0.45~0.55 50.20~0.600.50~0.80≤0.025 5≤0.0251.40~1.80|1.00~1.500.20~0.60
(50CrNiMo) 50Cr2Mn2Mo (50CrMnMo) 60CrMnMo 0.55~0.65 50.25~0.400.70~1.00≤0.025 5≤0.0250.80~1.20 ≤0.25 0.20~0.30 50Cr3Mo 0.42~0.52 20.20~0.600.50~0.90≤0.025 5≤0.0252.00~3.50 ≤0.25 0.25~0.60 70Cr3Mo 0.60~0.75 0.40~0.700.50~0.90 ≤0.025 ≤0.0252.00~3.50 ≤0.60 0.25~0.60 50Cr4MoV 0.40~0.55 50.20~0.600.20~0.60≤0.025 ≤0.0253.00~4.50 ≤0.60 0.25~0.60 ≤0.30 ≤0.25 50Cr5MoV 0.40~0.55 0.20~0.60 0.20~0.60 ≤0.025 ≤0.0254.00~5.50 ≤0.60 0.25~0.60 ≤0.30 ≤0.25 65Cr5MoV 0.60~0.700.30~0.700.20~0.60≤0.025 5≤0.0254.00~5.50 ≤0.25 0.50~1.00|0.05~0.10 ≤0.25
0.20~0.40
≤0.25 ≤0.25 ≤0.25 ≤0.25
0.45~0.55 50.20~0.601.30~1.70≤0.025 5≤0.0251.40~1.80
当冶炼采用真空碳脱氧(VCD)工艺时,Si的质量分数应≤0.10%。 材料牌号后的括号内注明的是旧版标准的牌号。
5.2 表面硬度 5.2.1 表面硬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表面硬度
单位为HSD
粗加工后最终热处理状态辊身
材料牌号 60CrMo 60CrMn
辊坏状态
辊颈 33~43 33~43 35~45
≤40 ≤40 ≤40
33~43 33~43 35~45
50Cr2NiMo(50CrNiMo)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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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表面硬度检验
表面硬度检验应逐支按GB/T13313的规定进行。 6.3超声检测 6.3.1轧辊应在机械加工后进行超声检测,表面粗糙度值Ra应达到3.2μm。 6.3.2超声检测按JB/T8467规定的方法进行。 6.4力学性能试验
拉伸试验应按GB/T228.1的规定进行,冲击试验应按GB/T229的规定进行。
7质量证明书
交货时,供方应向需方提供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a)订货合同号; b)订货图号; c)产品材料牌号; d)产品执行标准编号; e)熔炼炉号、件号; f)产品尺寸、重量; g)供方名称和标志; h)需方名称; i)化学成分分析结果; j)表面硬度检验结果; k)超声检测结果; 1)其他要求的检验结果。
8标志和包装
8.1供方应在每个轧辊的非传动辊颈端部上(对称型轧辊任选一端)打上供方名称或标志、合同号、 熔炼炉号、件号等标志,以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 8.2供方应根据运输条件要求进行包装。除锻坏状态外,应在轧辊精加工部位涂上易于清洗的防锈油,并用垫木等包扎固定,以防止腐蚀和碰撞。
版权专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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