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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 4839-2015 醚类物质泄漏的处理处置方法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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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标签: hg 方法 物质 处理 4839

内容简介

HG/T 4839-2015 醚类物质泄漏的处理处置方法 ICS 13. 030. 20 Z 05 备案号:51279—2015
HG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4839—2015
醚类物质泄漏的处理处置方法
Treatment and disposal method for ethers spill
2015-10-10发布
2016-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HG/T 4839—2015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废弃化学品处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9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站有限公司、江苏瑞佳化学
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美敬、李丹阳、陈祥、钱冬、李子枸、芮雪。
工 HG/T4839—2015
醚类物质泄漏的处理处置方法
1范围
本标准告知了醚类物质的理化性质和危害性,规定了发生醚类物质泄漏时的紧急措施、泄漏现场的处理方法和泄漏现场的处置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GB12268一2012包括的第2.1类、第3类、第4.3类、第6.1类和第8类醚类物质在生产、贮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等过程中发生泄漏时的处理、处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2268-2012危险货物品名表 GB/T18664一2002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和维护 GB/T 24536—2009 防护服装化学防护服的选择、使用和维护
3理化性质
醚类物质的理化性质举例参见附录A。
4危害性
4.1危险性类别
按GB12268-2012的规定,醚类物质的危险性类别参见附录B。 4.2健康危害
醚类物质的健康危害参见附录C。 4.3环境危害 4.3.1大量泄漏的醚类物质流散到土壤,则对土壤造成污染,严重影响耕种。 4.3.2 流散到河流、湖泊、水渠、水库等水域,则造成水体污染。 4.3.3在土壤中有中等强度或很强的迁移性。 4.3.4 部分醚类对水生生物有强的毒性作用,能造成长期的影响。 4.3.5 部分醚类易水解,生成对水生生物有害的物质。 4.3.6 部分醚类易挥发,是有害的空气污染物。 4.3.7 部分醚类很难被生物降解。 4. 4 燃爆危害
醚类物质均属于易燃品,有刺激性。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或明火有燃
1 HG/T4839-2015
烧爆炸的危险。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在空气中久置后能生成有爆炸性的有机过氧化物。 4.5毒性危害
属于第6.1类的醚类物质具有毒害性,会威胁到人畜的生命安全。 4.6腐蚀危害
属于第8类的醚类物质具有腐蚀性,会对机器、管道、设备、设施等造成腐蚀。
5泄漏紧急措施
5.1报警 5.1.1.发生醚类物质泄漏,如果可能发展成为危险化学品事故时,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按照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组织教援,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公安、卫生主管部门报告;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过程中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驾驶人员、船员或者押运人员还应当向事故发生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 5.1.2报警的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数量,现场状况,已采取的措施,联络电话,联络人姓名等。如果有人员中毒或伤亡,应拨打120急救电话。 5.2防护区、隔离区的设置及一般要求 5.2.1救援人员未到达前,应设置警戒线,疏散无关人员撤离事故区域,禁止车辆通行,泄漏现场严禁烟火,当事人(或单位)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自教。 5.2.2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尽快设立防护区、隔离区。防护区、隔离区的设置应参照图1,并根据现场的泄漏量、现场的气候条件(风向、风力大小)、地理位置进行设置。一般分为初始隔离区、 防护区和安全区。防护区、隔离区应设置警示标识牌,并设立警戒人员,车辆及与事故处置无关人员不应进人。 5.2.3火场内如有储罐、槽车或罐车,隔离距离应不小于800m。 5.2.4其后应对现场进行气体或水体中醚类物质浓度检测,根据有害蒸气以及水体污染物的实际浓度及周围区域的风力和风向调整防护距离。 HG/T4839—2015
风向
防护区
初始隔离区、
1/2下风向疏散距离
下风向疏散距离
初始隔离距离
泄漏源
1/2下风向疏散距离
图1·防护区、隔离区的设置
5.2.5隔离区内禁止烟火、电源火花及机械火花。高热、高能设备应停止工作。如果泄漏区有非防爆电器开关存在,则不应改变其工作状态。 5.2.6进入隔离区的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和鞋帽,不应穿戴化纤类服装和带铁钉的鞋,不应携带移动电话和非防爆通信设备。 5.2.7进人隔离区的车辆应安装静电接地装置和阻火器。 5.2.8隔离区内应使用防爆照明设备及电器,不应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工具。 5.2.9 隔离区内人员不应饮水和进食。 5.2. 10 在污染范围不明的情况下,部分醚类物质发生泄漏时的初始隔离距离及大量泄漏时下风向的初始疏散距离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部分醚类物质发生泄漏时的初始隔离距离及大量泄漏时下风向的初始疏散距离醚类物质名称
初始隔离距离/m
大量泄漏时下风向的初始疏散距离/m
甲醚乙醚
100 50 50
800 300 300
甲基叔丁基醚
5.2.11 氯甲基甲醚泄漏时的初始隔离距离及下风向疏散距离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氯甲基甲醚泄漏时的初始隔离距离及下风向疏散距离
产品名称
少量泄漏
大量泄漏
下风向疏散距离/m 白天
下风向疏散距离/m 白天
初始隔离距离/m
初始隔离距离/m
氯甲基甲醚
夜间 5 100
夜间 1 100
30
300
200
2 500
3 HG/T4839—2015
5.3.个体防护
5. 3. 1 一般防护要求 5.3.1.1发生泄漏时,在没有防护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应暴露在能够或可能危害健康的环境中。 5.3.1.2应选择国家认可的、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品。 5.3.1.3使用防护用品时应参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符合产品适用条件。 5.3.1.4醚类物质泄漏事故中人员的急救措施参见附录D。 5.3.2身体防护
化学防护服的选择应符合GB/T24536一2009第4章的规定。可能接触醚类物质蒸气或紧急事态抢救的人员,宜穿全封闭式防化服、防静电内外衣。其他现场作业人员可穿简易防化服或半封闭式防化服。 5.3.3呼吸系统防护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应符合GB/T18664一2002第4章的规定。可能接触醚类物质蒸气或紧急事态抢救的人员,宜佩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其他现场作业人员宜佩戴正压全防型滤毒罐。 5.3.4眼睛防护
如果在身体防护或呼吸系统防护时未做到眼睛的防护,则应配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5.4泄漏源的控制 5.4.1断源 5.4.1.1关闭管道阀门时,应在开花水枪或喷雾水枪的掩护下进行。关阀断源操作时应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在了解所关闭阀门的具体情况后谨慎操作。 5.4.1.2输送醚类物质的容器、槽车、储罐或管道发生泄漏时,对于泄漏点处在阀门以后且阀门尚未损坏的情况,可关闭阀门切断泄漏源。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系统发生事故。 5.4.2堵漏 5.4.2.1针对泄漏容器、储罐、管道、槽车等情况,选用合适的堵漏器具。用于堵漏器具的材质应使用防静电的材质,宜使用木材、铬镍不锈钢、高合金不锈钢等材质,不应使用易产生火花的金属材质。 5.4.2.1.1储罐、容器、管道壁发生微孔(或称为砂眼)状泄漏时,宜用堵漏夹具、黏合剂等方法堵漏。 5.4.2.1.2罐体发生缝隙状泄漏时,应使用外封式堵漏袋、电磁式堵漏工具组、粘贴式堵漏密封胶(适用于高压)、堵漏夹具或堵漏锥堵漏。 5.4.2.1.3管道发生缝隙状泄漏时,可使用外封式堵漏袋、封堵套管、电磁式堵漏工具组或堵漏夹具堵漏。 5.4.2.1.4罐体发生孔洞状泄漏时,可使用各种木楔、堵漏夹具、粘贴式堵漏密封胶(适用于高压)或堵漏锥堵漏。 5.4.2.1.5管道发生孔洞状泄漏时,可使用各种木楔、堵漏夹具或粘贴式堵漏密封胶(适用于高压)堵漏。 5. 4.2.2 阅门发生泄漏时,应使用阀门堵漏工具组、注人式堵漏胶或堵漏夹具堵漏。 4 HG/T4839—2015
5.4.2.3法兰盘或法兰垫片损坏发生泄漏时,应使用专用法兰夹具或注入式堵漏胶堵漏。 5.4.2.4堵漏人员应佩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在开花水枪或喷雾水枪的保护下进行堵漏。 5.4.3倒罐 5.4.3.1、倒罐前应首先实施器具堵漏,堵漏完毕后再进行倒罐处理。对于无法实施器具堵漏的情况,应适时采取倒罐的方法进行处理,防止长时间泄漏。倒罐过程中应控制物料的流速,防止产生静电火花,倒罐应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5.4.3.2倒罐前应对所使用的管道、容器、储罐等设备的材质和状况进行检查,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设备材质宜选用不锈钢、衬里碳钢等。 5.4.3.3应由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现场教险人员配合实施倒罐,并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5.4.3.4倒罐结束后,应对泄漏设备、容器、车辆等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置。
6、泄漏现场的处理方法
6.1水体泄漏的应急处理方法 6.1.1应组织人员对沿河两岸或湖泊周边进行警戒,严禁取水、用水和捕捞等一切活动。如果污染严重,其周边范围内的地下井水不应饮用。 6.1.2根据事故现场实际情况,在事发地点下游沿河筑建拦河坝,防止受污染的河水下泄。必要时,宜在事发地点上游沿河筑建拦河坝或新开一条河道,让上游流来的清洁水绕过污染源,减少污染物下排速度。对受污染的水体可用密封水栅来收容醚类物质。 6.2陆上泄漏的应急处理方法 6.2.1泄漏应急处置
消除所有点火源。根据泄漏液体流动方向和蒸气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应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应急处理人员应佩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穿防毒、防静电服。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泄漏物进人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密闭性空间。 6.2.2少量泄漏
6.2.2.1禁流失
禁止泄漏物流入水体、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 6.2.2.2 2吸附
使用干燥的砂土、水泥粉、煤灰、吸油毡或其他不燃材料吸收或覆盖,收集于容器中。
6.2.2.3处理
收集的泄漏物可运回生产企业回收或交由专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机构进行处理。 6.2.3 大量泄漏
6.2.3.1禁流失
禁止泄漏物流人水体、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
5 HG/T4839—2015
6.2.3.2收容
根据情况利用砂石、泥土、水泥粉等材料筑堤,或用挖掘机挖坑,围堵或聚集泄漏的醚类物质。 6.2.3.3回收
用防爆泵将泄漏物转移至洁净的槽车或专用收集容器内进行回收。 6.2.3.4处理
收集的泄漏物可运回生产企业回收或交由专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机构进行处理。 6.2.4消防
发生醚类物质泄漏并发生火灾时应迅速关闭火灾部位的上下游阀门,切断进人火灾事故地点的 - 切物料。在火灾尚未扩大到不可控制之前,应使用移动式灭火器或现场其他各种消防设施扑灭初起火灾和控制火源。如果火源随易燃液体外流,可用沙袋或其他不燃材料筑堤拦截飘散流消的液体或通过导流将物料导向安全地点。醚类物质泄漏事故中建议采用的消防措施参见附录E。
7泄漏现场的处置方法
7.1泄漏物的处置
对醚类物质泄漏事故的泄漏物进行清理。清理时,不应直接接触泄漏物。用适当的工具收集于干燥、有盖的容器中,收集回收或运至专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机构处置。现场不应留下任何隐患。 7.2覆盖物的处置
对处置醛类物质泄漏使用的所有覆盖物进行彻底清理,装人专用容器中集中运至专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机构进行处理。 7.3污染物的处置
对被醚类物质泄漏物污染的机器、设备、设施、工具、器材、敦援服等,由救援人员用大量水进行集中洗消,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7.4泄漏区的处置
对受污染的公路路面等也可用大量水进行冲洗,最大限度地减小泄漏的损害。冲洗的水统一收集,再进行处理。现场处理完毕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环境保护、公安、卫生、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进行检测和评估,不应留下任何隐患。
6 ICS 13. 030. 20 Z 05 备案号:51279—2015
HG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4839—2015
醚类物质泄漏的处理处置方法
Treatment and disposal method for ethers spill
2015-10-10发布
2016-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HG/T 4839—2015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废弃化学品处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9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站有限公司、江苏瑞佳化学
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美敬、李丹阳、陈祥、钱冬、李子枸、芮雪。
工 HG/T4839—2015
醚类物质泄漏的处理处置方法
1范围
本标准告知了醚类物质的理化性质和危害性,规定了发生醚类物质泄漏时的紧急措施、泄漏现场的处理方法和泄漏现场的处置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GB12268一2012包括的第2.1类、第3类、第4.3类、第6.1类和第8类醚类物质在生产、贮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等过程中发生泄漏时的处理、处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2268-2012危险货物品名表 GB/T18664一2002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和维护 GB/T 24536—2009 防护服装化学防护服的选择、使用和维护
3理化性质
醚类物质的理化性质举例参见附录A。
4危害性
4.1危险性类别
按GB12268-2012的规定,醚类物质的危险性类别参见附录B。 4.2健康危害
醚类物质的健康危害参见附录C。 4.3环境危害 4.3.1大量泄漏的醚类物质流散到土壤,则对土壤造成污染,严重影响耕种。 4.3.2 流散到河流、湖泊、水渠、水库等水域,则造成水体污染。 4.3.3在土壤中有中等强度或很强的迁移性。 4.3.4 部分醚类对水生生物有强的毒性作用,能造成长期的影响。 4.3.5 部分醚类易水解,生成对水生生物有害的物质。 4.3.6 部分醚类易挥发,是有害的空气污染物。 4.3.7 部分醚类很难被生物降解。 4. 4 燃爆危害
醚类物质均属于易燃品,有刺激性。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或明火有燃
1 HG/T4839-2015
烧爆炸的危险。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在空气中久置后能生成有爆炸性的有机过氧化物。 4.5毒性危害
属于第6.1类的醚类物质具有毒害性,会威胁到人畜的生命安全。 4.6腐蚀危害
属于第8类的醚类物质具有腐蚀性,会对机器、管道、设备、设施等造成腐蚀。
5泄漏紧急措施
5.1报警 5.1.1.发生醚类物质泄漏,如果可能发展成为危险化学品事故时,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按照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组织教援,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公安、卫生主管部门报告;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过程中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驾驶人员、船员或者押运人员还应当向事故发生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 5.1.2报警的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数量,现场状况,已采取的措施,联络电话,联络人姓名等。如果有人员中毒或伤亡,应拨打120急救电话。 5.2防护区、隔离区的设置及一般要求 5.2.1救援人员未到达前,应设置警戒线,疏散无关人员撤离事故区域,禁止车辆通行,泄漏现场严禁烟火,当事人(或单位)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自教。 5.2.2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尽快设立防护区、隔离区。防护区、隔离区的设置应参照图1,并根据现场的泄漏量、现场的气候条件(风向、风力大小)、地理位置进行设置。一般分为初始隔离区、 防护区和安全区。防护区、隔离区应设置警示标识牌,并设立警戒人员,车辆及与事故处置无关人员不应进人。 5.2.3火场内如有储罐、槽车或罐车,隔离距离应不小于800m。 5.2.4其后应对现场进行气体或水体中醚类物质浓度检测,根据有害蒸气以及水体污染物的实际浓度及周围区域的风力和风向调整防护距离。 HG/T4839—2015
风向
防护区
初始隔离区、
1/2下风向疏散距离
下风向疏散距离
初始隔离距离
泄漏源
1/2下风向疏散距离
图1·防护区、隔离区的设置
5.2.5隔离区内禁止烟火、电源火花及机械火花。高热、高能设备应停止工作。如果泄漏区有非防爆电器开关存在,则不应改变其工作状态。 5.2.6进入隔离区的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和鞋帽,不应穿戴化纤类服装和带铁钉的鞋,不应携带移动电话和非防爆通信设备。 5.2.7进人隔离区的车辆应安装静电接地装置和阻火器。 5.2.8隔离区内应使用防爆照明设备及电器,不应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工具。 5.2.9 隔离区内人员不应饮水和进食。 5.2. 10 在污染范围不明的情况下,部分醚类物质发生泄漏时的初始隔离距离及大量泄漏时下风向的初始疏散距离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部分醚类物质发生泄漏时的初始隔离距离及大量泄漏时下风向的初始疏散距离醚类物质名称
初始隔离距离/m
大量泄漏时下风向的初始疏散距离/m
甲醚乙醚
100 50 50
800 300 300
甲基叔丁基醚
5.2.11 氯甲基甲醚泄漏时的初始隔离距离及下风向疏散距离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氯甲基甲醚泄漏时的初始隔离距离及下风向疏散距离
产品名称
少量泄漏
大量泄漏
下风向疏散距离/m 白天
下风向疏散距离/m 白天
初始隔离距离/m
初始隔离距离/m
氯甲基甲醚
夜间 5 100
夜间 1 100
30
300
200
2 500
3 HG/T4839—2015
5.3.个体防护
5. 3. 1 一般防护要求 5.3.1.1发生泄漏时,在没有防护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应暴露在能够或可能危害健康的环境中。 5.3.1.2应选择国家认可的、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品。 5.3.1.3使用防护用品时应参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符合产品适用条件。 5.3.1.4醚类物质泄漏事故中人员的急救措施参见附录D。 5.3.2身体防护
化学防护服的选择应符合GB/T24536一2009第4章的规定。可能接触醚类物质蒸气或紧急事态抢救的人员,宜穿全封闭式防化服、防静电内外衣。其他现场作业人员可穿简易防化服或半封闭式防化服。 5.3.3呼吸系统防护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应符合GB/T18664一2002第4章的规定。可能接触醚类物质蒸气或紧急事态抢救的人员,宜佩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其他现场作业人员宜佩戴正压全防型滤毒罐。 5.3.4眼睛防护
如果在身体防护或呼吸系统防护时未做到眼睛的防护,则应配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5.4泄漏源的控制 5.4.1断源 5.4.1.1关闭管道阀门时,应在开花水枪或喷雾水枪的掩护下进行。关阀断源操作时应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在了解所关闭阀门的具体情况后谨慎操作。 5.4.1.2输送醚类物质的容器、槽车、储罐或管道发生泄漏时,对于泄漏点处在阀门以后且阀门尚未损坏的情况,可关闭阀门切断泄漏源。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系统发生事故。 5.4.2堵漏 5.4.2.1针对泄漏容器、储罐、管道、槽车等情况,选用合适的堵漏器具。用于堵漏器具的材质应使用防静电的材质,宜使用木材、铬镍不锈钢、高合金不锈钢等材质,不应使用易产生火花的金属材质。 5.4.2.1.1储罐、容器、管道壁发生微孔(或称为砂眼)状泄漏时,宜用堵漏夹具、黏合剂等方法堵漏。 5.4.2.1.2罐体发生缝隙状泄漏时,应使用外封式堵漏袋、电磁式堵漏工具组、粘贴式堵漏密封胶(适用于高压)、堵漏夹具或堵漏锥堵漏。 5.4.2.1.3管道发生缝隙状泄漏时,可使用外封式堵漏袋、封堵套管、电磁式堵漏工具组或堵漏夹具堵漏。 5.4.2.1.4罐体发生孔洞状泄漏时,可使用各种木楔、堵漏夹具、粘贴式堵漏密封胶(适用于高压)或堵漏锥堵漏。 5.4.2.1.5管道发生孔洞状泄漏时,可使用各种木楔、堵漏夹具或粘贴式堵漏密封胶(适用于高压)堵漏。 5. 4.2.2 阅门发生泄漏时,应使用阀门堵漏工具组、注人式堵漏胶或堵漏夹具堵漏。 4 HG/T4839—2015
5.4.2.3法兰盘或法兰垫片损坏发生泄漏时,应使用专用法兰夹具或注入式堵漏胶堵漏。 5.4.2.4堵漏人员应佩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在开花水枪或喷雾水枪的保护下进行堵漏。 5.4.3倒罐 5.4.3.1、倒罐前应首先实施器具堵漏,堵漏完毕后再进行倒罐处理。对于无法实施器具堵漏的情况,应适时采取倒罐的方法进行处理,防止长时间泄漏。倒罐过程中应控制物料的流速,防止产生静电火花,倒罐应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5.4.3.2倒罐前应对所使用的管道、容器、储罐等设备的材质和状况进行检查,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设备材质宜选用不锈钢、衬里碳钢等。 5.4.3.3应由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现场教险人员配合实施倒罐,并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5.4.3.4倒罐结束后,应对泄漏设备、容器、车辆等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置。
6、泄漏现场的处理方法
6.1水体泄漏的应急处理方法 6.1.1应组织人员对沿河两岸或湖泊周边进行警戒,严禁取水、用水和捕捞等一切活动。如果污染严重,其周边范围内的地下井水不应饮用。 6.1.2根据事故现场实际情况,在事发地点下游沿河筑建拦河坝,防止受污染的河水下泄。必要时,宜在事发地点上游沿河筑建拦河坝或新开一条河道,让上游流来的清洁水绕过污染源,减少污染物下排速度。对受污染的水体可用密封水栅来收容醚类物质。 6.2陆上泄漏的应急处理方法 6.2.1泄漏应急处置
消除所有点火源。根据泄漏液体流动方向和蒸气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应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应急处理人员应佩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穿防毒、防静电服。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泄漏物进人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密闭性空间。 6.2.2少量泄漏
6.2.2.1禁流失
禁止泄漏物流入水体、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 6.2.2.2 2吸附
使用干燥的砂土、水泥粉、煤灰、吸油毡或其他不燃材料吸收或覆盖,收集于容器中。
6.2.2.3处理
收集的泄漏物可运回生产企业回收或交由专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机构进行处理。 6.2.3 大量泄漏
6.2.3.1禁流失
禁止泄漏物流人水体、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
5 HG/T4839—2015
6.2.3.2收容
根据情况利用砂石、泥土、水泥粉等材料筑堤,或用挖掘机挖坑,围堵或聚集泄漏的醚类物质。 6.2.3.3回收
用防爆泵将泄漏物转移至洁净的槽车或专用收集容器内进行回收。 6.2.3.4处理
收集的泄漏物可运回生产企业回收或交由专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机构进行处理。 6.2.4消防
发生醚类物质泄漏并发生火灾时应迅速关闭火灾部位的上下游阀门,切断进人火灾事故地点的 - 切物料。在火灾尚未扩大到不可控制之前,应使用移动式灭火器或现场其他各种消防设施扑灭初起火灾和控制火源。如果火源随易燃液体外流,可用沙袋或其他不燃材料筑堤拦截飘散流消的液体或通过导流将物料导向安全地点。醚类物质泄漏事故中建议采用的消防措施参见附录E。
7泄漏现场的处置方法
7.1泄漏物的处置
对醚类物质泄漏事故的泄漏物进行清理。清理时,不应直接接触泄漏物。用适当的工具收集于干燥、有盖的容器中,收集回收或运至专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机构处置。现场不应留下任何隐患。 7.2覆盖物的处置
对处置醛类物质泄漏使用的所有覆盖物进行彻底清理,装人专用容器中集中运至专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机构进行处理。 7.3污染物的处置
对被醚类物质泄漏物污染的机器、设备、设施、工具、器材、敦援服等,由救援人员用大量水进行集中洗消,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7.4泄漏区的处置
对受污染的公路路面等也可用大量水进行冲洗,最大限度地减小泄漏的损害。冲洗的水统一收集,再进行处理。现场处理完毕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环境保护、公安、卫生、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进行检测和评估,不应留下任何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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