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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T 1016-2014 铝及铝合金线坯及线材安全生产规范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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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YS/T 1016-2014 铝及铝合金线坯及线材安全生产规范 ICS _13.100 H 09
YS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
YS/T10162014
铝及铝合金线坏及线材安全生产规范
Safetyspecification for aluminium and aluminiumalloy
drawing stocks and wires
2014-11-01实施
2014-07-09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YS/T1016—2014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章草单位:杭州港宏电缆材料有限公司、浙江东轻高新焊丝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铝业有限公司、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
司、中铝西北铝加工分公司、广东新合铝业有限公司、广东华昌铝厂有限公司、浙江银宇焊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江良、沈棵君、宋玉萍、郑志荣、淡瑶、李军、何国重、林洁、周霞、高新宇、 曹贵水、唐性宇、陈继强。
I YS/T 10162014
铝及铝合金线坏及线材安全生产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铝及铝合金线坏及线材产品生产的基本安全要求、设备、设施的安全作业要求、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铝及铝合金线坏及线材的安全生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4387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6222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GB 11984 氟气安全规程 GB30078一2013变形铝及铝合金铸锭安全生产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29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GB 50053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59 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 50195 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 AQ 3014 液氧使用安全技术要求 AQ/T9002—2006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JB/T5771.1 铁水铝包第1部分:基本参数 JB/T 5771.2 铁水铝包第2部分:技术条件 SY6186 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规程 YS/T769.1-2011 铝及铝合金管、棒、型材安全生产规范 第1部分:挤压、轧制与拉伸
3术语和定义
GB30078--2013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基本安全要求
4.1企业应参照附录A制定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调查表。 4.2设备运行前应检查各部件并确认完好。运行过程中,不准许身体直接接触旋转部位,操作时,应使用专用工具。 4.3开机时,应保持设备各部位安全防护处于关闭状态。 4.4生产现场应设置应急照明设施,以保证夜间停电导致停机时能提供临时照明。
- YS/T 1016—2014 4.5其他基本安全要求应符合GB300782013中第4章的规定。
5i 设备、设施的安全作业要求
5.1 熔炼炉 5.1.1 基本要求 5.1.1.1 新砌筑的炉子投人使用前应进行烘炉,确保炉子充分干燥。 5.1.1.2 应保持作业现场地面干燥。应确保加人熔体中的原、辅材料干燥。 5.1.1.3 采取炉顶加料方式的四形熔炼炉投料时,不准许人员站在熔炼炉危险区域内。 5.1.1.4 更换蓄热体焙炼炉氧化铝球时,应关闭供气、排烟装置,并设置警示标识。 5.1.1.5 不准许装人炉中的固休料堵住熔炼炉烧嘴,不准许炉料与电加热元件接触。 5.1.1.6 用于揽拌、抗渣等作业的工具把柄端口应封闭,以确保铝液不能从把柄端口流出。 5.1.1.7 点火前,应对燃料、压缩空气、烧嘴、流眼、阀门、控制系统及安全装置等进行安全检查。每台炉子应备有2个以上寒头。 5.1.1.8 熔体液而与炉门下沿高度差应不小于150mm。 5.1.1.9 精炼操作前应先开动排烟机。 5.1.1.10 在原料熔化过程中,应检查流眼,防止铝液从流眼渗出或溢出,或发生跑流事故。 5.1.1.11 转炉前,应确保流槽接门堵塞严实,防止铝液泄漏。 5.1.1.12 转炉时,应根据流槽中液位情况及时调节流眼中的铝液流量。 5.1.1.13 企业应根据燃料种类和燃烧状况制定烟道清理制度,并应定期检查清理烟过,防止烟道灰中硫酸根含量超标引起爆炸事故。 5.1.2 燃气炉 5.1.2.1 煤气炉熔炼应符合GB6222的有关规定。天然气炉熔炼应符介SY6186的有关规定。 5.1.2.2 燃气炉工作压力应不小于设计值,防止负示引起爆炸。 5.1.2.3 作业现场一氧化碳浓度应不大于30mg/m*(24ppm)。 5.1.2.4 企业应建立燃气定期检测制度或设置报警装置。 5.1.2.5 应定期清洗、更换密热体内的氧化铝球。 5.1.2.6 送燃气前,应进行吹扫作业,排净管道及炉腔内的残余气体,防止点炉时发生爆燃。 5.1.2.7 在天然气炉炉温大于750℃或煤气炉炉温大于800℃,点火枪处于正常燃烧状态的情况下可不进行吹扫,直接点火。 5.1.2.8煤气系统全部停止供气,重新点火前,应先做煤气爆发试验,确认煤气成分合格。 5.1.2.9 点火前,应确认炉温、炉压、风压及气压正常。点火时,应先点燃火种后开气阀,并有人监护。 不准许多台煤气炉同时点火。应先点煤气管路远端的煤气炉,然后按例序依次点燃。 5.1.2.10停炉时,应先关闭燃气阀,后关闭风阅,最后停止鼓风机运行。停炉后,应立即检查炉内所有烧嘴,确认火焰全部熄灭。 5.1.3 燃油炉 5.1.3.1 采用的工业燃油闪点应不小于55℃。 5.1.3.2 燃油炉烧嘴雾化效果应满足生产要求。在进行烧嘴吹洗后方可点火。 5.1.3.3 停炉时应先关闭燃油,后关闭风阀,最后停止鼓风机运行。
2 YS/T 1016—2014
5.1.4电炉 5.1.4.1 送电前,应确认电炉处于完好状态、电加热元件接头附近无人。 5.1.4.2 进行加料、扒渣、搅拌、精炼、放流等炉内操作时应停电。 5.1.4.3 送电期间,不准许使用物件接触电源线、电加热元件及电加热元件的连接线。 5.1.4.4 原料熔化过程中发现电加热元件下垂时,应立即停电处理。 5.1.5 感应炉 5.1.5.1 工作前应确认供电系统、水循环系统运行正常。 5.1.5.2 炉衬受到较大损坏的情况下不准许使用。 5.1.5.3 加料时,不准许猛烈撞击炉衬或炉底。 5.1.5.4 炉料完全熔化后,不应再加人固体料,防止铝液蹦溅伤人。 5.1.5.5 清炉、扒渣、放流时应停止供电。 5.1.5.6 不准许带心脏起搏器者靠近感应炉,应在该作业场所明确设置相应警示标识。 5.2 揭盖机 5.2.1 使用揭盖机揭开熔炼炉炉盖时,应确保揭盖机与炉盖固定位对齐。 5.2.2 不准许人员从移开的炉盖下通行。 5.3 铝水包 5.3.1 铝水包应由专业生产厂家生产,并符合JB/T5771.1和JB/T5771.2的有关规定。 5.3.2 应确保封闭式铝水包在出现常见事故(如横梁或拉杆断裂、运输故障等)时,不会发生铝液泄漏。 5.3.3 企业每年应对铝水包横梁及两侧拉杆至少进行一次探伤检查。 5.3.4 不准许用火焊、电焊对铝水包的危险端面进行切割、焊接。 5.3.5 铝水包应定点存放,摆正、放稳。 5.3.6 工作前应确认铝水包处于完好状态。 5.3.7 盛装铝液前应充分预热。 5.3.8 散口铝水包盛装铝液时,液面距包沿应大于150mm。 5.3.9 包梁的倾翻侧不准许站人。 5.3.10 装有铝液的铝水包在吊运过程中应走规定路线,不准许与其他物体碰撞。 5.3.11 倾倒铝液时,应防止铝液飞溅或酒落伤人,铝水包周围4m内不准许有非作业人员, 5.3.12 在吊运前和停止使用时,应由使用者卡好安全卡。 5.3.13 打开安全卡时,包梁应固定在牢固的支架上。检修、维护、拆卸、调整电动机和减速机时,不准许打开安全卡。 5.3.14 使用机动车辆运送铝液时,不准许使用散口铝水包,铝水包应固定牢靠。 5.4 铝水包加热器 5.4.1工作前,应检查、确认铝水包加热器良好。 5.4.2用燃气烘烤铝水包时,应经常检查火焰状况,防止火焰熄灭。一且发现火焰熄灭,应立即关闭燃气,用压缩空气吹扫干净后,再重新点火。 5.4.3停止使用时,应关严燃气阀门和风阀。 5.5 保温炉(静置炉) 5.5.1应保持现场地面干燥。
3 YS/T1016—2014
5.5.2 应确保加人熔体中的原、辅材料干燥。 5.5.3接料前,炉后应备有2个以上流眼钎子。 5.5.4精炼前,应先开动排烟机 5.5.5 每次铸造前,应检查、确认流眼砖、流槽完好。 5.5.6 从炉内取铝液分析试样时,应确保取样勺、试样模干燥。 5.5.7 倾动式保温炉倾倒铝液时,应确保流眼与流搭结处堵塞严实,应控制流眼流量,防止营档。 5.5.8 燃气保温炉(静置炉)应符合5.1.2的规定。 5.5.9 燃油保温炉(静置炉)应符合5.1.3的规定。 5.5.10 电加热保温炉(静置炉)应符合5.1.4的规定。 5.6 磁力搅拌机 5.6.1 使用磁力搅拌机前,应认真检查磁力装置、冷却系统、按线盒、拖线等,确认完好后方可操作。 5.6.2 不准许超速搅择。 5.6.3 需检查、维护时,应将磁力搅拌机开到停放处,待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 5.6.4 不准许带心脏起搏器者靠近运转状态的磁力搅拌机,应在该作业场所明确设置相应警示标识。 5.7 在线除气装置 5.7.1 流槽、流盘接头处,应用硅酸铝棉和修补料塞堵严。 5.7.2 启动在线除气装置时,应先打开排气阀,然后级慢供,防止流量计闪骤然超压、玻璃管爆炸伤人。 5.7.3 流眼放干处应备有放干箱。 5.7.4 除气装置运转中,需更换转子或加热原件时应停电,作业人员应穿戴隔热防护用品。 5.7.5 工作气体中混有氟气时,应确保所使用的氯气瓶、阀门、管路无溃漏,相关仪表完好。 5.7.6 测氢人员应在佩戴好面罩和手套后,待吹洗压力满足使用要求时进行测氢仪吹洗,以防测氢探头插入铝液中发生铝液大幅飞溉。 5.8 在线过滤装置 5.8.1 在更换加热原件和陶瓷过滤板(管)、扒渣、放干及铸造过程中,应将电加热过滤箱停电。 5.8.2 发现燃气加热过滤箱熄火时,应立即关闭阅门,并用压缩空气吹散周围的残余燃气后,方可重新点火。 5.8.3 过滤作业前应确认过滤器人、出口连按缝塞严,放下流眼堵严。 5.8.4 流眼放干处应备有放干箱。 5.9 压渣机 5.9.1 往压渣机上模剧隔离剂时,作业人员应站在安全位置,上模应有可靠的固定措施,以防滑落, 5.9.2 装渣时,应保证装渣量不超过下模的上沿。 5.9.3 在压渣机运行中,不准许打开安全门,不准许站在危险区域内,防止铝液、铝渣溅出伤人。 5.9.4 不准许将身体任何部位或工具置于粘连的渣壳下方。 5.9.5 不准许从下模中倒出未凝固的铝渣。 5.10 连铸连轧机 5.10.1 打磨结晶轮和更换钢带时,应停机操作,并确保压辑抬起。 5.10.2 上下地坑时,应截安全帽,并采取防滑措施。
4 YS/T1016—2014
5.10.3 使用燃气烘烤和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准许离开岗位。 5.10.4 不准许人员从设备上方跨越。 5.10.5 非自动控流铸造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准许离开机台,应仔细观察液位变化, 5.10.6 导线管润滑应选择专用高温润滑脂,以防发生火灾。 5.11 挤压机
应符合YS/T769.1—2011中5.1的规定。 5.12 挤压模具
应符合YS/T769.1—2011中5.3的规定。 5.13 收线装置 5.13.1 操作人员整理线坏时,应站在安全位置,防止择人地坑,造成人身伤害。 5.13.2 处理乱线时,应穿戴好防护面罩,以防灼伤或其他伤害。 5.13.3 线坏应捆扎牢固,堆码稳固。 5.14 拉丝机 5.14.1 不准许碾头机反方向喂料,以防伤人, 5.14.2 启动设备时,只允许1人操作电控设备,其他人员不准许进人入1m范围内。 5.14.3 出现断线或乱线时,对焊或理线时应停车,以防伤人。 5.14.4 移动冷焊机时,应切断电源,以防发生触电事故;对焊线材时应载好防护面罩,周围不得有人围观,防止铝线溅起伤人。 5.14.5 更换线盘时应停机操作。 5.14.6 拉丝机油箱和清洗箱5m内严禁明火,以免发生火灾。 5.14.7 搬运线盘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线盘滑落滚动砸伤或压伤人。 5.15 时效炉与退火炉
应符合YS/T769.1—2011中5.8.2的规定。 5.16 液压打包机 5.16.1 应对打包废料夹带物的危害性进行识别并采取相应措施。 5.16.2 在运行过程中,不准许将手、脚等放到料箱及盖板上。 5.16.3 在开盖处理故障时,应采取防止盖板滑落的措施。 5.16.4 工作结束后,应停油泵,切断电源。 5.17 装载运输装置 5.17.1 天车
应符合YS/T769.1--2011中5.10.1的规定。 5.17.2轨道平板车
应符合YS/T769.1-2011中5.10.2的规定。
n YS/T 1016—2014
5.17.3叉车
应符合YS/T769.1-2011中5.10.3的规定。 5.17.4 吊索具
应符合YS/T769.1—2011中5.10.4的规定。 5.17.5 厂内运输车 5.17.5.1 生产车辆、道路设置及厂内运输应遵守GB4387的有关规定。 5.17.5.2 运载高温物体的车辆不准许在燃气、燃油管道或电缆附近停留。 5.17.5.3 运载高温物体车辆的油箱应采取隔热措施。 5.17.5.4 运输铝液的机动车辆应为专用车辆,并有警示标识,按规定时速和路线行驶。 5.17.5.5 任何人员不准许措乘运输铝液的车辆。 5.18 燃气系统 5.18.1 燃气系统作业要求按GB50195、GB6222的有关规定执行。 5.18.2 企业应建立燃气定期检测制度或设置燃气报警装置。 5.18.3 送煤气前应对煤气系统进行打压确认,对膨胀圈等易泄漏点进行检查。确认煤气管道内无人,所有人孔已封闭,各阅门处于工作状态,放散管开启。 5.18.4 煤气放散时距放散管40m区域内不准许有火源。 5.18.5 自制煤气输送中断,重新输送时应在煤气管道终点取样,经化验合格方可点火。 5.18.6 应定期检查燃气管道的密封性,每年不少于一次。 5.18.7 燃气管道保温所用的材料应具有防火、耐腐蚀等性能。 5.18.8 燃气管道应有可靠接地,每年测量一次接地电阻,其电阻值不大于4Q。 5.18.9 长期停用的燃气设备,管网应与正在使用的燃气系统加盲板断开,并打开放散管。 5.19 氨氯(氨氢)系统 5.19.1 应按GB11984、AQ3014的有关规定使用和储存氮气。 5.19.2 在氮氧(氢氮)室内操作时,应两人以上同时作业。 5.19.3 不准许用明火烘烤氮氟(氩氟)管路,不准许在装有气体的贮链上动火。 5.19.4 停产检修时,应将管路中的氮氟(氢氟)气体导人中和槽内进行缓慢中和,不准许排放到大气中。 5.19.5 氮(氩)气罐、氮氟(氩氰混合罐至少每三年打开人孔进行一次内外检查。每五年对焊缝进行
一次探伤检验。 5.20 空压站
应符合GB50029的有关规定。 5.213 变电所
应符合GB50053、GB50059的有关规定。 5.22油库
应符合GB50074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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