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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T 3005-2011 浮选金精矿取样、制样方法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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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YS/T 3005-2011 浮选金精矿取样、制样方法 ICS 73.060.99 H 60
YS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金行业标准
YS/T3005—2011
浮选金精矿取样、制样方法
Methodsfor sampling andsamplepreparationof
flotationgold concentrates
2012-07-01实施
2011-12-2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YS/T3005—2011
前 言
YS/T3005一2011《浮选金精矿取样、制样方法》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和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黄金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黄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79)归口。 本标准由长春黄金研究院负责起草,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灵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天利金业有限责任公司、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金翅岭金矿、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参加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黄蕊、薛丽贤、任文生、邹来昌、具滋范、廖占丕、刘鹏飞、彭国敏、李学强、韩晓光、 朱延胜、潘玉喜、蓝美秀、董尔贤、刘文波、廖忠义、徐忠敏、毕洪涛。
I YS/T3005—2011
浮选金精矿取样、制样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浮选金精矿取样、制样方法、水分测定方法、金精矿评定品质波动试验方法及校核取样精密度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散装、袋装浮选金精矿化学成分和水分样品的采取、制备及水分的测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7739金精矿化学分析方法 YS/T3004 金精矿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检验批lot 为检验品质特性要对其进行取样的一批金精矿。构成一检验批金精矿的质量为检验批量。
3.2
副批sub-lot 将检验批划分成若干个部分,每一部分为一个副批。构成一副批金精矿的质量为副批量。
3.3
份样increment 用取样装置一次从检验批或副批中取得的样品。每个份样的质量为份样量。
3. 4
检验批样品 lotsample 由检验批采取的份样混合组成,代表检验批的样品。
3. 5
副批样品 subsample 由副批采取的份样混合组成,代表副批的样品。
3. 6
精密度() precision 测得值互相一致的程度。概率为95%时,精密度用二倍的标准偏差表示(β=2a)。总精密度(PspM)
包括取样精密度(βs)、制样精密度(βp)和测定精密度(βM)
PspM=2/%++oM
式中: os—取样标准偏差; Op 制样标准偏差;
1 YS/T 30052011
OM- 测定标准偏差。
4基本规定
4.1检验批内份样间质量分数的标准偏差(o)表示该批金精矿的品质波动。金精矿的品质波动分为大、中、小三类(见表1)。 4.2根据金精矿检验批量和品质波动类型,采取份样的数量应不少于表1的规定。当金精矿品质类型不明时按品质波动类型大的采取份样数。并应按附录B进行评定品质波动试验。
表1品质波动类型和检验批量与金精矿份样数关系
品质波动类型中(1.0≤<2.5) 最少份样数(N)
大(≥2.5)
小(<1. 0)
检验批量M/t
M≤60 60 40 60 80
3 45 60
15 25 40
4.3 检验批金精矿品质波动c≥5.0或混人外来夹杂物,由供需双方协商或不予取样。 4. 4 检验批金精矿取样总精密度为金质量分数的2%。 4.5 首次取样的金精矿和变更取制样方法时,应按附录C进行校核取样精密度试验。 4.6 金精矿取制样方案应得到相关方的确认。 4.7 对不符合YS/T3004规定的金精矿不应取样或由供需双方协商。 4.8 取制样设施、工具及盛样容器应清洁、干燥 4. 9 制取化学成分试样的数量和保存期应按YS/T3004执行。 4.10 本标准规定的取样方法不适合冻结的金精矿。 4.11 制取水分试样的质量及数量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并储存在密封容器中,尽早进行检测。 4. 12 取制样操作应遵守有关的安全规程。
5取样 5.1取样工具 5.1.1取样钎(见图1),规格尺寸应满足采取份样量的要求。 5.1.2取样铲(见图2)规格尺寸(见表2)。 5.1.3钢。 5.1.4带盖的容器或塑料样袋。
图1取样钎示意图
2 YS/T3005—2011
(a=c)
图2取样铲示意图表2取样铲规格及尺寸
料层高度/ mm
取样铲尺寸/mm
编号 20 15 10
最小容量/mL
b N5
d 70 60 50
a 80 70 60
c 80 70 60
e 35 30 25
23 16 11
270 180 120
40 35
5.2 取样程序 5.2.1 称量交货金精矿的质量。金精矿混人雨雪水或见明水,应放水后计重。 5.2.2 制定取样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a) 确定检验批量和副批量; b) 根据金精矿检验批量、品质波动类型,确定应采取的份样数; c) 确定取样方法、选择取样工具; d) 确定份样量和组合方式; e) 取样时间、地点。
5.2.3 检查取样设施设备和用具。 5.2.4 按取样方案取样并记录。将采取的份样置于带盖的容器或塑料样袋中。 5.3 3份样量
采取份样的质量应不少于300g,质量变异系数(CV)应不大于20%。 5.4份样的组合 5.4.1取自一检验批的所有份样组成检验批样品,分别制取化学成分和水分试样。 5.4.2将检验批划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副批,将取自每一副批的份样组成各副批样品,每一批副样制备一个水分试样。再将所有副批样品按副批质量比组成一个检验批样品,用以制备化学成分试样。 5.5取样方法 5.5.1系统取样 5.5.1.1 散装金精矿在装卸或称量的移动过程中,按一定的质量间隔或时间间隔采取份样。
3 YS/T3005—2011
5.5.1.2按公式(1)计算取样的质量间隔。
m
Am = Nmir
....( 1 )
式中: Am- 两个份样间的定量取样间隔数值,单位为吨(t),保留整数;
检验批的质量,单位为吨(t);
m Nmin 表1规定的最小份样数。
5.5.1.3 按公式(2)计算取样的时间间隔。
60m
△T= GmaxNmin
(2)
式中: AT 一-取样时间间隔,单位为分(min),保留整数;
检验批量,单位为吨(t);
m Nmin—标准中规定的份样数; Gmax—-精矿最大流速,单位为吨/小时(t/h)。
5.5.1.4在第一个取样间隔内任意点采取第-个份样,其后的份样应按固定的间隔采取,直至整批金精矿的移动过程。 5.5.1.5应选取适合尺寸的取样装置接取全宽、全厚的精矿流。 5.5.2货车取样 5.5.2.1 从装载金精矿的汽车、火车和料箱上采取份样。 5.5.2.2金精矿料面应平整,按表1规定的份样数计算均匀布点。 5.5.2.3取样钎在取样点的料面上垂直插入底部,旋转后抽出取样钎,将钎内的精矿全部倾尽。 5.5.2.4 通常每车厢为一检验批,当检验批由多辆货车交货时,每辆货车作为一个检验副批,应取的最少份样数按公式(3)计算,如遇小数则进为整数。
Noin
n>
(3)
N
式中: nb Nmin — 表1中规定的份样数; N 一检验批的总车数。
每辆货车应取的最少份样数;
5.5.2.5 长途运输散装金精矿,混人水分和杂物增大取样的偏差时,应用5.5.3方法采取份样。 5.5.3 料场取样 5.5.3.1 将一检验批的金精矿卸载在宽散、洁净、平整、不会带来外部污染的料场。 5.5.3.2 用机械或人工搅拌均匀后,扒平矿堆使其高度小于1m。 5.5.3.3在精矿料面上按表1规定的份样数均匀布点。 5.5.3.4取样钎在取样点的料面上垂直插入底部,旋转后抽出取样钎,将钎内的精矿全部倾尽。 5.5.4 袋装取样 5.5.4.1 在装卸袋装金精矿时采取份样,用取样钎垂直穿透包装袋。 5.5.4.2在不明确品质波动类型时,每袋至少采取一个份样。 5.5.4.3检验批金精矿的袋数多于表1规定的份样数量,在装卸过程中,按一定袋数的间隔采取份样。 取样间隔按公式(4)计算。从选取的包装袋上采取份样。
4 YS/T3005—2011
Ni
AN≤Nin
(4)
式中: △N取样袋间隔;袋,取整数; N,—检测批内包装袋数; Nmin—表1规定的份样数。
5.5.4.4检验批金精矿的袋数少于表1规定的份样数量,在每个包装袋上用取样钎采取份样,应取的最少份样数按公式(5)计算。
Nmin
n≤N
··(5)
式中: nb Nmin 表1规定的份样数; N,
每袋应取的最少份样数、小数进位取整数;
检测批内包装袋数。
5.5.4.5 袋装金精矿也可应用5.5.3方法采取份样。
6制样 6. 1 制样设备及工具 6.1.1 研磨机或棒磨机。 6.1.2 恒温干燥箱。 6.1.3 不吸水的缩分板、不锈钢十字分样板、挡板和胶皮。 6.1.4份样铲、样刀。 6.1.5毛刷。 6.1.6样盘、瓷或不锈钢干燥盘。 6.1.7 标准筛。 6.1.8 盛样容器及成分试样袋。
图3份样铲示意图
表31 份样铲规格和尺寸
份样铲尺寸/mm
编号 5 3 1
料层厚度/mm
容量/mL 约70 约35 约16
d 40 30 25
U 50 40 30
a 50 40 30
30 25 15
20~30 15~25 10~20
5 YS/T3005—2011
6.2制样要求 6.2.1 制样包括混合、干燥、研磨、缩分一系列操作,应防止样品的污染和化学成分的变化。 6.2.2水分样品应在密封容器和塑料袋中混合。 6.2.3 用测定水分后的试样继续制备成分样品时,应保证样品的代表性。 6.2.4制样设备和工具应保持清净,设备中不应残留样品。 6.2.5制备的化学成分试样应满足GB/T7739对试样的要求。 6.3 制样程序 6.3.1 称量检验批样品和副批样品的质量。 6.3.2 制定制样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明确试样用途; b) 选择样品的混合方法、缩分方法; c) 制样设备和工具; d) 是否留存副样; e) 完成日期。
6.3.3 检查清扫设施设备及用具。 6.3.4按方案制样并记录。 6.3.51 制备水分试样
在密封容器和塑料袋中混合样品,用份样缩分法制备水分试样。检验批样品制备两个水分平行样品,每个副批样品制备一个水分样品。水分试样量不少于1000g,装人密封容器或塑料袋中。应尽早按附录A进行水分测定。 6.3.6制备化学成分试样
选择混合方法混匀检验批样品或由副批样品组成的检验批样品,选择缩分方法将样品缩分至不少于1000g,置于干燥盘中放入105℃士5℃的恒温干燥箱内,并保持这一温度不小于3h。将干燥晾凉后的样品或测定水分后的试样放在混样胶皮上用缩分板将粘结的精矿碾开,混匀后取出不少于500g 的样品用研磨设备磨至粒度全部通过74um标准筛,再次混匀后分为3份样品,每份样品量不少于 150g,分别装入试样袋中。即为化学成分的验收样、供方样和仲裁样。 6.4混合方法 6.4..1滚动法
将样品置于洁净的混样胶皮上,提起胶皮对角上下运动,应使样品滚过胶皮中心线,以同样的方式换另一对角进行至少5次,使样品混匀。 6.4.2 堆锥法
样品置于平整、洁净的缩分板上,堆成圆锥形。用取样铲转堆,铲样时应沿着前一锥堆的四周铲样,将第-铲放在样锥旁为新圆锥的中心,每铲沿圆锥顶尖均匀散落,不应使圆锥中心错位。以同样的方式至少转堆3次,使样品混匀。 6.5缩分方法 6.5.1四分法
将锥顶压平,用十字分样板自上而下将样品分成四等份,将对角线的一半样品弃去,保留另外一半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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