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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T 1056-2015 高纯硫化镉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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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1-21 08:3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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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YS/T 1056-2015 高纯硫化镉 ICS 77.150.70 H 62
YS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
YS/T1056—2015
高纯硫化镉
High purity cadmium sulfide
2015-04-30发布
2015-10-01实施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YS/T1056—201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刘、刘永豪、朱赞芳、吴超、陈劫、郑双明
1 YS/T1056—2015
高 纯 硫化镉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纯硫化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与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由高纯硫酸镉与高纯硫化氢反应制得的高纯硫化。主要应用于光敏电阻材料、太阳能电池等行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8170 数字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YS/T838—2012碲化镉
3要求
3.1化学成分
高纯硫化镉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牌 号
CdS含量,不小于
杂质含量,不大于
Fe
Ni
Cu
A1
Ca
Sn
Mg 0.0001 0.0001 0.0001 0.0001 0.000 1 0.000 1 0.0001
99.999
CdS99.999
Sb
总和
Pb 0.000 1 0.000 05 0.000 1 0.000 05 0.0001 0.00005 0.001
Cr
Bi
Zn
Ag
注:高纯硫化镉含量为100%减去表中所列杂质元素实测值总和的余量。
3.2 外观质量
高纯硫化镉为橘黄粉末,同批产品应色泽均匀,目视无可见差异,不应有外来夹杂物。 3.3其他
如用户有特殊要求,供需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并在合同中注明。
1 YS/T1056—2015
4试验方法
4.1高纯硫化镉化学成分中杂质的分析方法参照YS/T838一2012附录A规定的方法进行。 4.2 2高纯硫化镉的外观质量用目测法检查。
5检验规则
5.1检查和验收 5.1.1高纯硫化镉应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5.1.2 2需方应对收到产品按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或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不符时,应在产品收到之日起30d内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应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2组批
高纯硫化镉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由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周期生产的产品组成,每批不大于 500 kg。 5.3检验项目
每批产品均应进行化学成分的检验,外观质量按桶检验。 5.4取样和制样 5.4.1取样数量:每桶都抽取样品 5.4.2取样方法:在每桶样品的表面任意选取一点,用专用的取样器倾斜60°角沿选取点插入产品至三分之二处采样,同一批次抽取的样品收集于同一样品袋中 5.4.3试样的制备:样品混合均匀后,用四分法缩分至分析试样所需的量,不小于100g。 5.5检验结果判定 5.5.1检测结果的数值修约按GB/T8170的有关规定进行,修约后的数值应与本标准规定的极限数位致,数值的判定采用修约比较法, 5.5.2高纯硫化的化学成分分析结果与本标准或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不符时,判该批不合格 5.5.3高纯硫化镉的外观质量与本标准或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不符时,判该桶不合格,
-
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
6.1标志
在产品包装上注明: a) 产品标签(包括公司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净重、毛重、牌号和批号); b) 包装明细标签(包括产品名称、批号、包装人员和检查人员): c) 出厂日期。
2 YS/T1056—2015
6.2包装
高纯硫化镉产品内包装采用聚乙烯袋,外包装使用纤维纸桶或开口铁桶。每桶只允许装同一组批的产品。如有其他要求由双方协商。 6.3运输
高纯硫化镉起运时包装应完整,装载应稳妥。运输过程中应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氧化剂、酸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暴晒、雨淋,防高温。车辆运输完毕应进行彻底清扫。 6.4贮存
高纯硫化辐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应与氧化剂、酸类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贮存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6.5 质量证明书
每批高纯硫化镉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 a) 供方名称、地址、电话、传真; b) 产品名称和牌号; c) 批号: d) 净重或件数; e) 分析检验结果和技术监督部门印记; f) 本标准编号; g) 出厂日期。
7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本标准所列材料的订货单(或合同)内应包括下列内容: a) 产品名称; b) 产品牌号; c) 化学成分及外观质量的特殊要求; d) 产品数量; e) 本标准编号; f) 包装要求; g) 其他。 SL0Z—951 /SX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
行业标准高纯硫化镉 YS/T1056—2015
*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29)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
网址:www.gb168.cn 服务热线:400-168-0010
010-68522006
2015年9月第一版
*
书号:155066·2-28997
版权专有 侵权必究
YS/T105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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