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海省工程建设标准
青海省受损砌体结构安全性
鉴定实施导则
主编单位:青海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批准部门: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 青海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件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青建科【2012】669号
关于发布执行《青海省驻地网通信设施建设规
范》等三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知
各州、地住房城乡建设局,西宁市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青海省二O一二年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由四川通信科研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主编的《青海省驻地网通信设施建设规范》 (DB63/1141-2012)、省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编的《固体废弃物免烧普通砖、多孔砖砌体结构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 (DB63/1142-2012)、青海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主编的《青海省受损砌体结构安全性鉴定实施导则》(DB63/T1143-2012)经专家审查,现批准发布实施,实施之日自2012年11月1日起。
本标准由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管理,授权标准编制单位负责解释。
二0一二年十月十二日
前言
为使青海地区受损砌体结构安全性的鉴定做到科学快捷,规范我省受损砌体结构安全性鉴定,标准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标准和国外标准,在严格遵循国家和地方结构安全性鉴定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特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符号、代号和术语; 3.鉴定程序与评定方法:4.房屋周边邻近地下工程施工影响鉴定:5.受损砌体结构安全性定性鉴定:6.受损砌体结构安全性定量鉴定。
本导则由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授权青海大学土木工程学院负责技术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地址:西宁市昆仑路28号建工大厦,邮编:810000)
主编单位:青海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参编单位:青海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主要起草人: 仇国栋 刘连新 杨青顺 张吾渝 张伟勤
闫淑君 蒋宁山 陈红英 杨立峰 佟 勇王楠 陆谷岚
审定人员:刘占俊 李 海 刘以藻 威 侠 冯 坚
杜照国 徐登霖
目录
1总 则 2符号、代号和术语
2.1符号 2.2代号 2.3术语 3 鉴定程序与评定方法 3.1 鉴定程序 3.2 评定方法房屋周边邻近地下工程施工影响鉴定 4.1 影响区域划分. 4.2 影响区域的处理… 4.3 特殊土质区域的处理受损砌体结构安全性定性鉴定 . 5.1 一般规定, 5.2 受损砌体结构构件安全性定性分析 5.3 子单元安全性定性分析 5.4 鉴定单元安全性定性评定 5.5 受损砌体结构安全性定性鉴定原则 6受损砌体结构安全性定量鉴定
R
4
.8
11
5
11 .* 12 ·17 22 * 23 .24 *24
...
6.1 一般规定. 6.2 确体结构安全性定量鉴定综合评定原则与方法26 6.3 综合评定:
+*27 29
附录1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2
1
附录2 体结构安全性鉴定用表(附录3 :砌体结构安全性鉴定用表(二)附录4已有结构上荷载标准值的确定附录5 已有结构构件材料强度标准值的确定附录6 单个构件的划分附录7房整体结构和构件倾斜率的测算本标准用调说明条文说明
·30 ·31 *33 * 36 .38 .39 ..41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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