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27.200 J73 备案号:51467—2015
JB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12324--2015
集装箱用制冷机组 Container refrigeration unit
2016-03-01实施
2015-10-1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中华 人民共 和 国
机械行业标准集装箱用制冷机组 JB/T1232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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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市百万庄大街22号
邮政编码:10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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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mm×297mm1印张·32千字 2016年7月第1版第1次印刷
定价: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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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号:15111:13087 网址:http://www.cmpbook.com 编辑部电话: CO10)88379399 直销中心电话: (010) 88379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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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12324--2015
目 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要求..
4.1 一般要求 4.2安全要求 4.3电气设备... 4.4材料和零部件 4.5性能要求 5试验 5.1试验条件 5.2试验工况... 5.3试验方法 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6.2出厂检验 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标志 7.2包装. 7.3 运输和此存。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制冷量的试验方法 A.1试验方法 A.2 试验装置与要求 A.3 试验工况 A.4 制冷量的测定,图1 栓固和施力示意图图A.1 标定型量热计法的布置原理图,图A.2 箱内温度测点布置图图A.3 箱外温度测点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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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合格箱体的漏热率表2试验工况.. 表3名义制冷试验工况参数的读数允差,表4检验项目表A.1稳定状态的温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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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冷冻空调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3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英格索兰(中国)投资有限
公司、大金制冷(苏州)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海波、陈进、王汝金、王博、姚亮、周俊海、韩润虎、张光辉张维加。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I
JB/T12324—2015
集装箱用制冷机组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集装箱用制冷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检验规则、标志、 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机械式制冷的冷藏集装箱和制冷/加热集装箱配套使用的制冷机组,不包括带独立驱动装置的制冷机组。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4208—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9286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GB/T10125 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 GB/T13306标牌 GB/T21145--2007 运输用制冷机组 GB25130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安全要求 JB/T7249 制冷设备术语中国船级社《集装箱检验规范》2008
3术语和定义
JB/T724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集装箱用制冷机组containerrefrigerationunit 种机械式制冷系统,用于集装箱冷冻冷藏运输中控制货物温湿度的机组。主要包括:压缩机、冷
凝器组件、蒸发器组件、制冷管路及配套阀件、电气、控制系统等。 3.2
PTIF pre-trip inspection pre-tripinspection的简称,机组运行前的检测功能。在装货之前,可利用此项功能对机组的关键元
器件、关键功能进行全面的检测,对于检测不合格的集装箱,不允许使用 3.3
IEEE.1EE1AAA、1AA-1A-1BBB、1BB-1B-1CC、1C.1D 集装箱的型号。对于不同型号的集装箱,外形尺寸和名义质量不同。具体参数参照中国船级社《集
装箱检验规范》2008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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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要求
4.1一般要求 4.1.1机组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条件(或按用户和制造厂的协议)制造。 4.1.2机组应有可靠的排水结构。 4.1.3机组的新风口调节装置应灵敏、可靠。 4.1.4制冷系统各部件在装配前应保持清洁、干燥。 4.1.5机组内各管路、部件应定位牢固,确保在运行中不发生摩擦,撞击。各部件的电气线路、电器设备以及控制器件的安装布置应安全、牢固、整齐。电气线路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4.2安全要求
机组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25130的规定。 4.3电气设备 4.3.1机组使用的电源要求如下:
一三相交流电源,额定频率为50Hz或60Hz,误差为土2.5%;一当额定频率为50Hz时,额定电压为380V,运行电压范围为360V~460V:一当额定频率为60Hz时,额定电压为460V,运行电压范围为400V~500V。
4.3.2电气设备的外壳防护等级应达到GB4208一2008中的IP54级。 4.3.3所有大于42V的带电元器件均不应外露(且绝缘电阻不小于1MQ2)。 4.3.4电源线应有足够的容量,采用4芯线,其中1芯接地:电缆的一端采用专用插头,电缆线进入插头处应密封,防止进水。该连接电缆的长度至少应等于集装箱长度加6m或等于15m,取长者。 4.3.5电气设备的最大负荷容量应不大于18.75kV*A,电功率应不大于15kW。 4.3.6总起动电流应不大于150A(总起动电流是指设备刚接通电源,所有电动机的转子从静止状态下起动时的总电流加非运转电气设备通过的电流之和)。总起动电流的测试,应在额定电压下进行。总起动电流应在1s内下降至满负荷电流的125%。 4.3.7应在外部易于接近的位置,设置一个明显的控制开关,该开关应带有接通指示灯,且指示灯不应干扰船上的导航信号灯。 4.3.8电路图应置于易于接近的位置。设备布线的编号和色码应与电路图相一致。 4.3.9应具有PTI功能,能正确检查各关键元器件的工作状态。 4.3.10电气系统应具有短路、过载、断相、高压、低压等保护以及相序调整等必要的保护功能或器件。 4.3.11机组应设置一个足够贮存电缆的空间,该空间应能通风。 4.4材料和零部件 4.4.1 机组所使用的隔热材料:应具有良好的保温性能,发泡剂应采用国际公约允许的材料。 4.4.2机组所使用的材料,应不对箱内货物尤其是食品产生污染和不良影响。 4.4.3 涂装件表面不应有明显的气泡、流痕、漏涂、底漆外露、桔皮和损伤,所用漆应有高防腐性能。 4.4.4压缩机、冷凝器、储液器、冷凝电动机、制冷管路、经济器等关键部件的耐腐性能按GB/T9286 和GB/T10125的中性盐雾试验1500h或等效的规定。 4.5性能要求 4.5.1密封性
机组制冷系统各部分不应有制冷剂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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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运转
机组应能正常运转,安全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各元器件动作应正常,所有检测项目符合设计要求。 4.5.3漏热率
机组装到表1中对应型号箱体后的整体漏热率应不大于表1规定的合格箱体的最大漏热率。
表1合格箱体的漏热率
设计温度
最大漏热率
℃
W/K
工况 箱内 箱外 1EEE 1EE 1AAA 1AA/1A 1BBB 1BB/1B 1CC/1C 1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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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16
1 2 注1:使用表中对应型号的箱体测试。 注2:对于只有制冷功能的集装箱机组,只须满足工况1的要求,对于同时有制冷/加热功能的集装箱机组,须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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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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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时满足工况1和工况2的要求。
4.5.4制冷性能
当箱内温度达到设定温度值后,机组应能维持箱内温度在表3规定的温度偏差范围内。 4.5.5制冷量
机组的实测制冷量应不小于名义制冷量的95% 4.5.6 高负荷工况运行
机组在高负荷工况下应能正常运行。 4.5.7高压差工况运行
机组在高压差工况下应能正常运行。 4.5.8除霜
换热器的霜层应融化掉,除霜时间不应大于90min:除霜完成后,机组应能自动起动并按设定温度运行。 4.5.9新风量
机组的新风量应不小于明示值的95%。 4.5.10倾摇
经倾摇试验,机组应能正常运行。 4.5.11振动
经振动试验后,机组不应有破损,裂缝、渗漏。零部件不应受损坏,紧固件无松动,性能符合要求。 4.5.12 横向刚性
机组横向刚性应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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