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27.200 J73 备案号:51468-2015
JB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12325--2015
高出水温度冷水机组
High-leaving evaporator water temperature chiller
2015-10-10发布
2016-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JB/T123252015
目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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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型式与基本参数 4.1型式.
卫
4.2基本参数. 5要求.. 5.1般规定.
5.2 安全要求 5.3 气密性、真空试验和压力试验要求 5.4 运转. 5.5 名义工况性能. 5.6 部分负荷性能 5.7 设计和使用条件 5.8 变工况性能. 5.9 噪声和振动 5.10 电压变化性能 5.11 启动性能 6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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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6.1 仪器仪表 6.2 安装和试验规定 6.3 试验方法.. 6.4试验报告 7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7.2出厂检验 7.3型式检验 8标志、包装和贮存 8.1标志
8
....
8.2 包装.. 8.3 运输和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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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名义工况表2部分负荷工况表3制冷性能系数表4机组设计温度/流量条件表5变工况性能温度条件表6检验项目. 表7标记内容..
A
8
1
JB/T12325—201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冷冻空调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38)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爱革、李宏波、张秀平、侯韩芳、吴俊峰、牛晓文、潘祖栋、陈璞。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I
JB/T12325-—2015
高出水温度冷水机组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出水温度冷水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的术语和定义、型式与基本参数、要求、试验、 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除去室内显热的、设计出水温度介于12℃~20℃的冷水机组。出水温度在该范围的类似机组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0870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性能试验方法 GB/T13306标牌 GB/T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18430.1-2007及第1号修改单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第1部分:工业或商业用
及类似用途的冷水(热泵)机组
GB25131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安全要求 JB/T4330--1999制冷和空调设备噪声的测定 JB/T7249制冷设备术语 NB/T47012一2010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
3术语和定义
GB/T18430.1和JB/724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高出水温度冷水机组high-leavingevaporatorwatertemperaturechiller 一种电动机驱动的采用蒸气压缩制冷循环、用于除去室内显热的、使用侧出水、温度范围为12℃~
20℃的冷水机组。 3.2
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HT)]integrated part load value 基于本标准中表2规定的IPLV(HT)工况:机组在各种负荷下运行时间的加权因素,按GB/T
18430.1一2007中公式(1)计算得出的数值。 3.3
非标准部分负荷性能系数[NPLV(HT non-standard part load value 基于本标准中表2规定的NPLV(HT)工况,机组在各种负荷下运行时间的加权因素,按GB/T
18430.12007中公式(1)计算得出的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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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123252015
5.3.3压力试验
经压力试验后,机组水侧各部位应无异常变形和泄漏。 5.4运转
机组运转要求应符合按GB/T18430.1-2007中5.3的规定。 5.5名义工况性能
机组在制冷名义工况下进行试验时,其最大偏差不应超过以下规定: a)制冷量应不小于名义规定值的95%; b)机组消耗总电功率应不大于机组名义消耗电功率的110% c)名义工况的性能系数COP应符合表3的要求,并应不低于机组的明示值的92%(当机组明示值
的92%高于表3规定的值时); d)冷水、冷却水的压力损失应不大于机组名义规定值的115%。
5.6部分负荷性能 5.6.1综合部分负荷性能 5.6.1.1机组应按本标准中表2规定的IPLV(HT)工况测定100%、75%、50%和25%负荷点的性能系数,并按GB/T18430.1一2007中5.5.1规定的方法计算其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HT)。 5.6.1.2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应符合表3的规定,并不应低于明示值的92%(当机组明示值的92% 高于表3规定的值时)。 5.6.2非标准部分负荷性能 5.6.2.1必要时应进行非标准部分负荷性能试验。 5.6.2.2按本标准中表2规定的NPLV(HT)工况测定100%75%50%和25%负荷点的性能系数,并按GB/T18430.1-2007中5.5.2规定的方法计算其非标准部分负荷性能系数[NPLV(HT)]。 5.6.2.3非标准部分负荷性能系数应不小于机组明示值的92%。 5.7设计和使用条件 5.7.17 机组的设计温度/流量条件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机组设计温度/流量条件
蒸发侧冷水
冷凝侧
水冷式
风冷式
项 目
水流量 出口水温 进口水温 m/ (h·kw) ℃
水流量 m/ (h-kw)
干球温度
湿球温度
℃ 35 43 21
℃
名义工况
16 20 12
30 33 19
制冷 最大负荷工况
0.172
0.215
低温工况
5.7.2按表4规定的最大负荷工况运行时,机组应能正常工作,电动机、电器元件及其他部件应能正常工作。 5.7.3按表4规定的低温工况运行时,机组应能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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