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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T 6203-2014 油气井井喷着火抢险作法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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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SY/T 6203-2014 油气井井喷着火抢险作法 ICS 13. 100 E 09 备案号:48189—2015
SY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SY/T 6203—2014 代替SY/T6203—2007
油气井井喷着火抢险作法
Wrecking method for oil and gas well blowout and fire
2014-10-15发布
2015-03-01实施
国家能源局 发布 SY/T6203—2014
目 電次
前言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抢险准备工作 4 井口清障 5 灭火 6 灭火后的井喷处理 7 注意事项
1
?
SY/T6203—201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与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SY/T6203一2007《油气井井喷着火抢险作法》,与SY/T6203一200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见第1章);修订了部分引用标准(见第2章);删除了抢险指挥部下设机构的部分内容(见2007年版的3.2.2):修改了技术组职责(见3.2.3.13.2.3.2:3.2.3.3,2007年版的3.3.2.13.3.2.2 3.3.2.4); 修改了消防组职责(见3.2.5.2,3.2.5.3;2007年版的3.3.4.2,3.3.4.3);增加了后勤保障组职责(见3.2.7.5); -增加了安全保卫组职责(见3.2.6.4);修改了综合协调组职责(见3.2.9.1;2007年版的3.3.8.1);增加了抢险小组通用职责(见3.2.10);删除了保护井口的内容【见2007年版的4.1.2b)];修改了清障的内容(见4.2.1,4.2.2,4.2.3;2007年版的4.2.1,4.2.2);修改了第5章的悬置段(见5.1,5.1.1;2007年版悬置段);增加了灭火方法(见5.2.4);修改了人身防护及严防着火内容(见6.1;2007年版的6.1,6.2);修改了新井口装置准备及要求内容(见6.3.1;2007年版的6.4.1); -增加了装新井口装置的方法(见6.5.1);删除了装新井口装置内容(见2007年版的6.6.5);增加了压井内容(见6.6.1);删除了压井内容(见2007年版的6.7.3);修改了注意事项(见7.1,7.2,7.3)。
本标准由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技术发展处、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管具
公司、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钻井一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风勇、贾建贞、牛建新、胡群爱、包丰波、王新来、胡安。 本标准代替了SY/T6203—2007。 SY/T6203—2007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SY/T6023—1996
I SY/T6203—2014
油气井井喷看火抢险作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油气井井喷着火抢险施工作业的准备、灭火程序、方法、技术要求、安全防护及应注意的问题等方面的推荐作法
本标准适用于陆上油气井钻井井喷失控着火的抢险作业,其他油气井作业井喷着火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弓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Y/T5087含硫化氢油气井安全钻井推荐作法 SY6137含硫化氢的油气生产和天然气处理装置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SY/T6277—2005含硫油气田硫化氢检测与人身安全防护规程 SY/T6426—2005钻井井控技术规程
3抢险准备工作
3.1 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根据各集团(股份)公司井喷事故分级,油气井井喷着火后,钻井队、钻井公司、油气田和集团(股份)公司应启动相应级别的井喷事故应急预案。 3.2成立现场抢险指挥部 3.2.1 现场抢险指挥部
现场抢险指挥部下设: a)技术组; b)工程抢险组; c)) 消防组; d) 后勤保障组; e) 安全保卫组; f) 医疗救护组; g) 综合协调组。 组织机构框图如图1所示。
3.2.2抢险指挥部职责 3.2.2.1抢险指挥部应全面指挥油气井井喷着火抢险工作。
1 SY/T6203—2014
总指挥
副总指挥
副总指挥
1
技术组工程抢险组 消防组后勤保障组安 安全保卫组 医疗救护组综合协调组
图1 组织机构框图
3.2.2.2抢险指挥部由总指挥负责,副总指挥由总指挥指定,各组负责人由抢险指挥部指定 3.2.2.3根据着火的实际情况,分析火情发展趋势,选择处理方案,由总指挥批准,并发布实施。 3.2.2.4对现场人员、邻近居民的安全和环境保护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协助当地政府疏散人员。 3.2.2.5应安排检测人员,对周围有毒有害、可燃气体含量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通报。 3.2.2.6规定统一的指挥信号,佩戴醒目标志。 3.2.2.7组织各组负责人制定抢险方案(压井方案、灭火方案等),并加以演练。 3.2.2.8指定专人进行信息发布,及时向上级或地方政府通报情况。 3.2.3技术组职责 3.2.3.1 勘测井喷流量、井口压力、设备及井口装置损坏情况,根据喷出物组分、火焰温度、气象情况、井口周围地裂、地陷、漏气、地形、道路等情况,评估抢险危险程度、操作困难程度和污染程度。 3.2.3.2木 根据收集、查阅的各项地质、工程资料,做出技术分析报告。 3.2.3.3 负责制定抢险技术方案,分析论证方案的可行性、可靠性,报抢险指挥部审批后实施。 3.2.3.4 根据抢险工作需要,组织加工、改造设备和专用工具。 3.2.3.5 负责压井施工。 3.2.3.6 及时传达抢险指挥部指令,收集各组抢险工作汇报及相关资料,做出事故分析。 3.2.3.7 完成抢险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3.2.4工程抢险组职责 3.2.4.1 参与抢险方案制定。 3.2.4.2 负责井口清障和井口拆装。 3.2.4.3 完成抢险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3.2.5消防组职责 3.2.5.1负责制定灭火方案,报抢险指挥部审批后实施。 3.2.5.2负责灭火力量的调度与组织指挥。 3.2.5.3对现场抢险实施掩护和提供保障。 3.2.5.4完成抢险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3.2.6安全保卫组职责 3.2.6.1设置警戒线,做好现场警戒保卫。 3.2.6.2对进人警戒线的人员、车辆及物资进行安全检查。 3.2.6.3监测井场及井场以外危险区域内硫化氢、二氧化硫、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抢险指挥部,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发生次生灾害。 3.2.6.4负责协助当地政府疏散人员。 2 SY/T6203—2014
3.2.6.5完成抢险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3.2.7后勤保障组职责 3.2.7.1保障井场道路畅通,及时组织抢险的设备和物资,保质保量送达现场 3.2.7.2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消防所需水量,储备足量的消防用水。 3.2.7.3抢险施工输电线路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电路设备防爆性能可靠。 3.2.7.4保障现场人员的生活供给。 3.2.7.5保障现场通信畅通。 3.2.7.6完成抢险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3.2.8 医疗救护组职责 3.2.8.1 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治和联系医院接纳伤员。 3.2.8.2 负责现场的卫生和消毒工作。 3.2.8.3 完成抢险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3.2.9 综合协调组职责 3.2.9.1 负责抢险信息收集、整理、传递,协调各小组的抢险工作。 3.2.9.2负责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沟通联系相关工作事项。 3.2.9.3做好现场抢险实况录像,收集有关资料,对抢险全过程进行记录。 3.2.9.4完成抢险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3.2.10通用职责
抢险完毕,各组编写抢险工作总结报告。
4井口清障
4.11 保护井口 4.1.1对井场的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清理,消除危险源。 4.1.2应采取密集水流或其他方法对井口强行冷却。 4.2清除障碍 4.2.1 带火清障,暴露井口。 4.2.2清障应遵循先易后难,先外后内,先上后下,逐段切割拖拉出井场的原则。 4.2.3带火清障作业时,抢险人员应做到:
a)清障作业人员应穿戴相应个人防护装备; b) 先冷却降温,然后根据地形地貌、火势发展、风向,选择清障突破口;
采取必要措施,将火焰压向一方,集中喷射密集水流,掩护清障作业人员进行切割,拖拉作业,清除障碍,使井口完全暴露,达到后续处理的要求。
4.2.4采用以下切割工具及技术:
a) 带火清障作业,可采用氧炔焰、电弧、钢锯、钢绳锯等切割方法; b) 远距离切割可采用多功能机械手,进行高压研磨、水利喷砂或氧炔焰切割; c) 采用聚能射孔弹爆破切割。
3 SY/T6203—2014
5灭火
5.1灭火原则及条件 5.1.1灭火原则为救人第一;先控制,后消灭;先重点,后一般。 5.1.2灭火应具备以下条件:
a) 灭火前井口周围应彻底清障,暴露井口,井口可采用引火筒等办法导火向上; b) 灭火设备就位、准备工作就绪;) 按灭火方案备足灭火用水和灭火剂; d) 灭火人员熟知指挥、联络信号、灭火程序及安全措施,熟悉安全通道; e) 井控设备及压并措施准备完善; f) 在含硫化氢环境中灭火时,应符合SY/T6277一2005中5.1.2的规定。
5.2灭火方法及技术要求 5.2.1密集水流灭火法:应根据火势程度及特点,以大于井喷流量的消防水量和高压密集水流,集中在火焰根部的同一点上喷射,将燃烧的油气与未燃烧的油气分隔开,并使密集水流逐渐向上抬高。 迫使火焰根部位置逐渐向上移动,拉大间距直到火焰熄灭。 5.2.2罩引火简高压密集水流封顶灭火法:采用弓火筒,将散状火焰集中引导垂直向上,在引火筒顶端射水柱拦截切封灭火。 5.2.3喷射化学剂灭火法:应以足够的化学剂,在水枪、水炮的配合下,尽量靠近井口,在上风方向,同一时间向火焰喷射化学剂,抑制燃烧过程,直至火焰熄灭。灭火后继续喷射水流冷却井口及周围,防止复燃。 5.2.4突然改变喷流方向灭火法:采用密集水流灭火法同时,突然改变喷流的方向,使喷流和火焰瞬时中断实现灭火。改变喷流方向可借助特制的遮挡工具或被拆掉的设备来实现。 5.2.5救援井灭火法:通过打定向救援井,使事故井与救援井相通,可采用泄压、导流或清水、泥浆压井止喷灭火。
6灭火后的井喷处理
6.1人身防护及防火 6.1.1灭火后应考虑有毒有害气体、高压流体、高空落物、设备跨塌、复燃等因素对人身造成的伤害。 6.1.2含硫化氢油气井灭火后,应符合SY/T6277一2005中第5章及SY6137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人身伤害。 6.1.3防火应符合SY/T6426—2005中第9章的规定。 6.2加强监测 6.2.1对井场周围有毒有害、可燃气体及氧气含量进行监测,并采取相应措施。 6.2.2含硫化氢油气井的监测应符合SY/T5087的规定。 6.3新井口装置的准备及要求 6.3.1新井口装置应满足压井施工需要和后续施工要求 4 SY/T6203—2014
6.3.2现有套管底法兰可以利用,在油管头四通或套管头四通及压井管汇完好的情况下,可直接整体吊装新井口装置。 6.3.3套管底法兰无法利用,应准备套管头或带底法兰的套管卡紧装置。 6.4拆除坏的原井口装置 6.4.1挖圆井及通道,暴露表层套管。 6.4.2采取钢丝绳加压、导向整体吊装法拆除坏的原井口装置。 6.4.3将导向滑轮支架或绳套固定在适当位置。应根据井口压力大小,确定支架个数、牵弓引设备使用台数。 6.4.4将各条加压钢丝绳通过导向滑轮、套管底法兰螺孔,一端与井口装置连接,另一端与拖拉设备连接,并拉紧,用大吨位吊装设备把原井口装置从其上方吊住。 6.4.5卸完原井口装置的全部固定螺栓后撤离井口,牵引设备配合吊装设备松加压绳,吊装设备将原井口装置吊走。 6.5装新井口装置 6.5.1可采取加压、导向方法或远程遥控作业机吊装法吊装新井口装置。 6.5.2新井口底法兰钢圈采用沉头螺钉固定牢固。 6.5.3打开全封闸板,在牵引设备的配合下,慢慢向井口移动切割气流,对准套管底法兰,拉紧加压钢丝绳,将新并口稳住后放松吊绳,或者用远程遥控吊装作业机将新并口装置托起,遥控指挥使其坐在井口。 6.5.4上紧新井口螺栓,接好井控管汇,打开放喷阀,试关井。 6.6压井 6.6.1 接压井管线,对管汇进行试压。 6.6.2 压井作业按压井方案执行,压井方案应考虑如下因素:
a) 井口装置由原井口保留部分加新装上去的部分组成,其承压能力比额定承压能力低; b) 暴露在地面的井口套管经大火烧烤后其承压能力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
井喷后,储层可能亏空,压井时易出现井漏。
6.6.3在产层孔隙度好,流动阻力小,井口承压能力较大,且上部裸露地层压井时不破裂的情况下,可采用平推法压并。不具备平推法压并条件时,可采用置换法压并。
7注意事项
7.1施工井井喷着火后,周边500m内的注液、注气(汽)井应停注泄压。 7.2在抢险作业过程中,不应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相互影响的作业同时进行。清障、拆换并口装置、 灭火及压井等关键性作业,不宜在夜间或雷电天进行。 7.3对事故现场或周围高危场所、公共设施进行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检测,确认安全后,作业人员和居民才可返回现场或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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