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13.100 E09 备案号:48212—2015
SY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SY/T6610—2014 代替SY/T66102005
含硫化氢油气井井下作业推荐作法
Recommended practice for oil and gas well servicing and
work over operations inwolving hydrogen sulfide
2014—10—15发布
2015一0301实施
国家能源局 发布
SY/T6610—2014
目 次
前育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人员培训及防护设备 4.1培训 4.2 硫化氧监测 4.3 呼吸保护设备 ·井场分类 5.1 总则 5.2 无边缘限制的现场 5.3 有边缘限制的现场材料和设备 6.1 对材料的考虑 6.2 材料的选择 6.3 修井液 6.4 并控设备的选择 6.5 井口设备 6.6 管材应急管理 7.1 基本要求 7.2 应急预案编制内容 7.3 油气井点火程厅 7.4 应急联络 7.5 培训和演习 7.6 应急预案的更新井场安 8:1 计划 8.2 日常检查· 8.3 液体储存 8.4 特别预防措施 8.5 密闭设施和受限 间的进 8.6 硫化氧和 氧化硫防护演 8.7 硫化氧火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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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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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井作业 9.1 概述 9.2 常现作业 9.3 修井液气侵 9.4 液体储存 9.5 井涌循环 9.6 绳索作业 9.7 封堵和报废特殊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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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概述 10.2 人员和安全 10.3 绳索作业 10.4 射孔作业 10.5 注水泥、酸化、压裂和泵送热油作业 10.6 不压井起下作业 10.7 连续油管作业 10.8 冰冻 (堵塞) 10.9 带压开孔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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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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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SY/T66102005《含硫化氢油气井井下作业推荐作法》,与SY/T6610-2005相比主要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前言:修改了现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删除了部分术语和定义;删除了适应性(见2005年版的第4章):修改了人员培训与个人防护设备(见第4章,2005年版的第5章与第6章);增加了警报的设置(见4.2.6):修改了材料和设备(见第6章,2005年版的第9章)修改了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程序)指南(见第7章:2005年版的第7章):修改了作业和操作(见第8章,2005年版的8.1)修改了井场安全的日常检查(见第8章,2005年版的第11章):修改了修井作业(见第9章,2005年版的第10章):修改了特殊作业(见第10章,2005年版的第12章);删除了海上作业(见2005年版的第13章)删除了附录A(见2005年版的附录A):删除了附录B(见2005年版的附录B)删除了附录C(见2005年版的附录C)。
本标准由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采气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祥康、卢亚锋、李玉飞、付永强、陈奎、张培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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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T6610-2014
含硫化氢油气井井下作业推荐作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含硫化氢油气井井下作业中从人员培训、人员防护设备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程序)指南、现场分类、材料和设备、修井作业、作业和操作,特殊作业、硫化氢和二氧化硫的特点以及硫化氢监测装备的评价和选择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油气开发中合硫化氢油气井的井下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836-14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4部分:危险场所分类(GB3836.14-2000idt IEC60079-10:1995)
GB/T20972石油天然气工业油气开采中用于含硫化氢环境的材料 GB/T22513 石油天然气工业钻井和采油设备井口装置和采油树 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AQ2012—2007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 SY/T4089滩海石油工程电气技术规范 SY 5225 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SY/T5323节流和压井系统 SY/T5587.14,常规修井作业规程第14部分:注塞、钻塞 SY/T6202 钻井井场油:水、电及供暖系统安装技术要求 SY/T6228 油气井钻井及修井作业职业安全的推荐作法(APIRP54:1999,MOD) SY/T6277. 含硫油气田硫化氢监测与人身安全防护规程 SY/T 6308 油田爆破器材安全使用推荐作法(APIRP67:2007.MOD) SY 6554 4石油工业带压开孔作业安全规范(APIRP2201:2003,MOD) SY/T6868钻井作业用防喷设备系统推荐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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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阅限值threshold limitvalue(TLV) 几乎所有工作人员长期暴露都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的某种有毒物质在空气中的最大浓度。硫化氢的
阅限值为15mg/m,二氧化硫的阈限值为5.4mg/m。 3.2
安全临界浓度safety critical concen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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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在露天安全工作8h可接受的硫化氢最高浓度。
3.3
危险临界浓度dangerous threshold limit valuc 达到此浓度时,对生命和健康会产生不可逆转的或延迟性的影响。
3.4
封闭设施enclosedfacility
个至少有2/3的投影平面被密闭的三维空间,并留有足够尺寸保证人员进人。对于典型建筑
物,意味着2/3以上的区域有墙、天花板和地板。 3.5
特殊作业special operation 除用修并机或钻机完成的带规作业以外的作业,
4:人员培训及防护设备 41培训 4.1.1基本培训
基本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课靠培训:
1):硫化氢及二氧化硫的危害性特征和特性: 2)对暴露于硫化氢及二氧化硫中的受害者的救援技术和急救方法: 3)正确使用和保养防硫化氢,二氧化硫的呼吸设备,包括理论培训和实践操作演练: 4)限制空间和封闭设施的进入程序。
b):现场培训:
1)硫化氧及二氧化硫的来源和暴露征兆; 2)硫化氢:二氧化硫监测仪器的使用,校验租维护及监测系统苦示信号的辨认 3) 工作场所中预防硫化氢和二氧化硫实际的操作和维护程序:
施工场所和作业的应急预案,特别是紧急集合区的位置,危险区域、风向判断及逃生
4万
路线选择。
4.1.2现场监督人员的附加培训
现场监督人员还应进行以下附加培训)应急预案中监督的责任。 b)硫化氢对设备的影响(如腐蚀,脆化等)
4.1.3临时进入现场人员的培训
临时进人现场人员的培训包括以下内容:司)进入危险区域之前,应向临时进入现场人员简要介绍出口路线,紧急集合区域、所用报警信
号,紧急情况的响应措施和个人防护设备的使用等 5)只有在受过培训的人员陪同下。才充许临时进人现场人员进人危险区域。 在紧急情况下:应立即离临时进人现场人员
4.1.4培训时间
含硫油气井作业相关人员应进行专门的硫化氢防护培训,培训时间每4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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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公众知晓权
作业区域附近的居民对紧急情况下生产设施向周围环境释放有毒物质有知情权,业主或施工单位应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4.1.6安全交底
根据现场具体状况召开硫化氧防护安全会议,任何不熟悉现场的人员进人现场之前,至少应了解紧急疏散程序。 4.1.7记录
所有培训课程的日期,指导人,参加人及主题都应形成文件并记录,其记录宜至少保留2年。 4.2硫化氧监测 4.2.1要求
含硫油气井井下作业过程中的硫化氢监测应符合SY/T6277中的相关规定。 4.2.2监测仪器和设备
监测仪器和设备要求如下: a)应按照制造厂商的说明对监测仪器和设备进行安装、维护、校验和修理。 b)在可能含硫地区进行井下作业时,现场应有监测仪器。
当硫化氧的浓度可能超过在用的监测仪的量程时,应在现场准备一个量程达1500mg/m的监测仪器。
d)二氧化硫在大气中的含量超过5.4mg/m,应在现场配备便携式二氧化硫检测仪或带有检测
管的比色指示监测器。 e) 应指定专人保管和维护监测设备。
4.2.3 固定式硫化壹监测系统
用于油气井井下作业的固定式硫化氢监测系统,应能同时发出声光报警:并能确保整个作业区域的人员都能看见和听到。 4.2.4监测传感器的位置
监测传感器宜在下述位置安装: a) 方井。 b) 修井液出口管口,接收罐和振动筛 c) 修井液循环罐 d) 司钻或操作员位置。 e) 井场工作室 f 未列人进人限制空间计划的所有其他硫化氢可能聚集的区域。
4.2.5 便携式硫化氢监测仪
作业现场至少应配备便携式硫化氢监测仪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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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警报的设置
警报的设置内容如下: a):当空气中硫化氢含量超过阅限值时(15mg/m),监测仪应能自动报警。 b)第一级报警值应设置在阅限值(硫化氢含量15mg/m):达到此浓度时启动报警,提示现场
作业人员硫化氢的浓度超过阅限值:应采取5.2.2情况2的措施: c):第二级报警值应设置在安全临界教度(硫化氢含量30mg/m),达到此浓度时:现场作业人
员应佩载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并采取5.2.2情况3的措施。 d)第三级报警值应设置在危险临界表度(硫化氧含量150mg/m),报警信号应与二级报警信
号有明显区别:警示立即组织现场人员撤离并采取5,2.2情况4的措施。
4.2.7监测设备的检查、校验和检定
监测设备的检套,校验和检定的内容如下 a)在极端證度、温度、灰尘和其他有害环境的作业条件下,检查、校验和测试的周期应缩短。 b))监测设备应由有资质的机构定期进行检定 e):检查,校验和测试应做好记录,并要善保存,保存期至少1年。 d设备警报的功能测试至少每天1次。
4.3呼吸保护设备 4.3.1基本要求 4.3.1.1当环境空气中硫化氧浓度超过30mg/m时,应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的额定供气时间应大于30mim 4.3.1.2含硫化氢油气井下作业应配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应放在作业人员能迅速取用的方便位置。陆上作业当班生产班组应每人配备一套,另配备一定数量作为公用。海上作业人员应保证100%配备。 4.3.1.3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每次使用后都应进行清洁和消毒。需要修理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应作好明显标记并将其从设备仓库中移出直至磨损或损坏的部件已经被及时修理和替换为止。 4.3.2存放、检查和维护 4.3.2.1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应存放在人员能迅速取用的安全位置:并应根据应急预案要求配备额外的正压式呼吸器。 4.3.2.2应对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加以维护并存放在清洁卫生的地方,以避免损坏和污染。 4.3.2.3对所有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应每月至少检查1次,并且在每次使用前后都应进行检查,以保证其维持正常的状态。月度检查记录(包括检查日期和发现的问题)应至少保留12个月。 4.3.3面罩的限制
在工作区域硫化氢,二氧化硫浓度超过安全临界浓度的地方应使用满足43.1要求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在使用之前宜进行面罩与验部的密接测试。测试应使用尺十,类型,样式或构成适合用于该人员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来进行 4.3.4适应性要求
对执行含硫化氢油气井有关作业任务需使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的人员,应进行定期检查和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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